第二百九十二章、用祖傳的機場接吻法趕走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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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卷終章)

  冬馬一天又一天地等待著,雖然每次都以失望告終,但那傢伙終究是來簡訊了。

  「X日到,某某航班。」

  像留言一樣簡單的話語。

  什麼意思?

  還想讓自己準時去接他不成?

  就憑這樣簡單的留言,連句請求的話都沒有——高坂這傢伙,是不是想多了?

  哼,絕對不會去接他的!

  到了X日的時候,冬馬起了個大早,如往常般吃飯、梳洗、練琴。

  中途卻突然停止,去衣櫥里選了幾件衣服,然後出門。

  方向自然是機場。

  「我只是去散散步而已」。冬馬對自己說。

  坐計程車特意去機場散步,逛了一圈,發現某某航班快到了。

  「沒辦法,既然來了,不露個臉也說不過去,就順便看看他吧。」

  絕不承認自己是來特意接機的冬馬,探著脖子在出口處張望,尋找那個三年不見的身影。

  很快,她就輕易地在人群中辨認出了高坂。

  三年不見,變化很大,尤其是身高方面,從一個小屁孩長成了少年。

  但冬馬依舊能夠輕易認出他,畢竟這小子沒事就把自拍照傳過去讓她看。

  只是,她的欣喜表情還沒維持一秒,臉色又馬上垮了下來。

  因為在高坂身旁,還有個漂亮的短髮女孩,正像女友一樣挽著他的胳膊,感覺很甜蜜地在說說笑笑著。

  冬馬有一瞬間,居然把高坂和保羅叔叔的臉重合在一起。

  這是什麼意思?

  這些人又要湊成一對,然後只剩下我自己,孤孤單單地一個人嗎?

  不,決不能變成那樣!

  就算用些激烈的手法,也一定要拆散他們。這樣,至少我就不會孤單了。

  冬馬想到從小到大,曜子總是不肯透露她父親的消息,用一句「我也不知道是誰」就打發了她。

  但是她的祖母顯然知道不少。雖然老奶奶也堅持不告訴冬馬那個人的身份,卻偶爾會透露有關她父親的趣事。

  她說那時候,曜子和閨蜜喜歡上了同一個男子。但是,由於年輕時的曜子臉皮很薄,沒能及時表達心意,男子和閨蜜準備交往。

  他們說要出國旅行,單獨相處一段時間,如果合適就開始交往。

  曜子不想放任事情發展下去,就在機場強吻了男子,最後搶到了自己所愛。

  當時奶奶還開玩笑地說,曜子這招其實是學她年輕時候,冬馬將來也可以試試。

  冬馬本來沒有將奶奶的戲言當回事,但現在,似乎有必要使用祖傳的機場接吻法,趕走小三了。

  對於接吻,才不過十歲出頭的冬馬,並沒有太多羞澀想法。戀愛這種事,本來就是保質期很短的甜品,年齡太大或者太小,都不容易有感覺。現在她只是不想獨自一個人罷了,至於那個搶奪的對象,無論是高坂,還是低坂,似乎都差不了多少。

  冬馬大步流星,朝著相擁的真姬和高坂走去。

  而另一邊,高坂也看到了冬馬。

  果然來接機了啊。

  他很高興地朝冬馬揮著手:「這裡這裡。」

  快步行走的冬馬突然跑了起來,看來她也很期盼故友相逢。

  「真姬,快看看是誰來了。」高坂笑著對旁邊的女孩說,又突然想起一事:「啊對了,我還帶來了給冬馬的禮物,你交給她吧。」

  說罷,他彎腰打開腳下的行李箱。

  真姬本來挽著高坂胳膊,被他突然間的動作一帶,身體不由自主朝前傾去。

  另一邊,全速奔跑的冬馬已經接近兩人,她縱身一個跳躍朝高坂撲去,想像奶奶描述的動作那樣——跳到他懷裡,給他一個帶著風和速度的激吻,用這種炫酷的方式,將他的心瞬間俘虜。

  然而高坂卻好死不死地彎下腰去,真姬被帶到了她眼前。

  只聽「咚」地一聲,身在空中根本沒法剎車的冬馬重重撞在了真姬身上,將她推倒在地。

  正翻著行李箱裡東西的高坂一回頭,馬上驚呆了。

  真姬和冬馬也驚呆了,她倆一上一下地跌成一團,而玩空中飛人的冬馬,撞到人時當然是下意識地勾住了她的脖子,倒地時又護住了她的後腦勺。

  如此一來,雖然兩個人都沒有受太大傷,但她們的唇,卻緊緊地貼在一起。

  冬馬和真姬都覺得嘴唇處軟軟的。

  她們自然不會有什麼感覺,只覺得跌倒的地方疼得厲害。

  但旁觀的人就不會這麼想了。

  周圍的老外都朝著她們指指點點,還有人開始拍照。

  高坂也拍照,拍完後指著兩人大驚失色。

  「原來……原來你們是這種關係嗎?」

  他雖然表情驚訝,但眼中卻是興奮。

  會喜歡LL的,會自稱拉拉人的,多少都有點喜好百合的傾向。

  而且是這種「跨作品跨次元」的百合,由不得高坂不興奮。

  雖然感覺有點對不起妮可,但這張照片必須保存。

  「不、不是的,你聽我解釋……」無論冬馬還是真姬都是大驚失色。

  真姬和冬馬,都從彼此的行動中讀懂了對方的敵意,雖然一個是有意,一個是無意,但她們都明白——彼此間已經是競爭關係了。

  然而現在不是計較這些的時候,高坂居然誤會她們是一對拉拉,這絕對不能忍啊!

  她們慌慌張張想要解釋,然而高坂根本不聽。

  「不用再說了……冬馬,我說你為什麼總是對我一副不歡迎的態度,原來是想和真姬在一起啊。真姬,你一定是拿我當做擋箭牌吧?放心,大家朋友一場,回頭叔叔那裡我會幫你掩飾的。既然你們真心相愛,那我這個電燈泡,還是不要打擾你們了……」

  高坂小三說完扭頭就走,連行李箱都顧不得提。兩個女生想去追他,但只見高坂的身影在人群里一晃,很快不見了。

  音樂之都10月的天氣已經漸冷,路上行人都穿著羊絨衫等保暖衣物。高坂來的時候只穿了件襯衣夾克,快步行走和奔跑的時候還沒覺得怎樣,但一停下來就覺得有些涼了。

  高坂扭頭看了看周圍,歐洲小城行人稀少,到處是陌生的街道房屋,早不知道在哪裡了。

  由於身邊有個提款姬的緣故,高坂身上帶的錢不多,國內銀行卡又不知道管不管用。現在只能靠著事先兌換好的零錢,找個咖啡館先暖暖身子再說。

  但不巧的是,附近並沒有這種地方。最後高坂走累了,坐在一個堤壩上歇息。看著下邊的一群少年人打籃球,哆嗦著身子。

  正發愣的時候,突然身上一暖,被人披上了一件大衣。

  扭頭望去,一名熟悉的美少女正望著他,溫柔地笑。

  他鄉遇故知,高坂當然十分高興,但他更驚訝地是,會在這種地方看到這個人,畢竟他可是很忙的。

  「望,你怎麼在這裡?」高坂拍了拍他的肩膀問。

  好吧,他不是什麼美少女,雖然穿著女裝。

  「剛好有點事要來這裡辦,機場的一幕,我都看到了。」望嘻嘻地笑。

  「呃……」高坂拍打肩膀的手馬上頓住,這可就尷尬了。

  「沒想到如今,同性之戀如此盛行呢。」望若有所指。

  「是啊。」高坂搖了搖頭,卻不是贊同。

  他當然心裡清楚冬馬和真姬玩什麼貓膩,暫時離開也是為了給她倆單獨說清楚的機會,待會還得回去冬馬家的——笑話,放著美少女家裡不住,難道真要孤零零去住旅館?

  望挽住高坂的胳膊:「你的旅行似乎泡湯了,今後打算怎麼辦?要不要去我的酒店住住,正好我在這裡還有一單生意要談……」

  「生意?你在家族裡腳跟都沒站穩吧,怎麼可能來國外談生意?」高坂無情揭穿。

  望低著頭不說話。

  高坂又問:「你,不會是跟著我來這裡的吧?」

  「我……我只是來看看。現在你陷入困境了,我當然不能不管。」

  「是啊。」高坂嘆氣道:「異國他鄉,身無分文,我現在還真是倒霉。不過,我不需要跟著你混吃混喝。我突然想做一件事,證明自己就算失去所有,也能好好地活下去。」

  「為什麼要這麼做。」

  打發時間罷了——高坂一笑,卻沒有解釋。因為他突然發現這件事也很好玩,很有挑戰性,如果能做下去的話,就算先不急著去冬馬家也無所謂。

  反正,高坂本來就是來國外散心的。就算住在冬馬家,白天她練琴的時候,他也要出來玩。

  「那,我陪著你一起……」望低著頭說。

  高坂望著他:「你家族裡還有不少事吧?還是回去比較好。」

  「不,世界上任何事都不如你重要。」

  「是嗎……」

  望的心意似乎終於傳達到高坂心中,只見他激動地抓住望的手,抱住他,將手探到他的裙子裡。

  「原來你也是個喜歡玩的人啊。」

  「哈?」

  高坂拍了下望的屁股:「想跟我混,就別跟個娘們似地!把這身女裝脫了,我需要你換身嘻哈裝束——來,和我一起組個樂團吧?」

  「啊?」從天堂回到人間的望一臉懵逼。

  「街頭樂團,不知道嗎?」高坂解釋道:「我想來想去,像我這種玩音樂的人,就只有這種方法可以賺錢了。你還不知道吧,在國外街頭賣藝是可以當營生的。尤其是這個音樂之都,聚集著來自世界各地的音樂家,連普通居民都很有鑑賞品味。如果你唱得好,就會有源源不斷的小費,丟進你面前的盒子裡。跟著我混,你還用擔心歌曲的質量嗎!來吧,讓我們一起成為偉大的街頭藝人!」

  就這樣,高坂拉著東條家未來的繼承人,在音樂之都的街頭胡鬧起來。

  由於身在國外的緣故,為了入鄉隨俗,他給自己起了個英文藝名,叫做BrunoAqua。望換了身非主流休閒男裝,被迫擔任了伴奏和說唱的工作,被高坂起了個藝名叫justin。

  兩人憑著一首《百萬富翁》,開始在音樂之都的街頭嶄露頭角。

  很多人都知道了這兩個來自東方的少年,甚至,有位星探找上了高坂,希望能和他簽約。

  後來,被媒體問起為什麼要以這首歌出道,而且翻來覆去唱了半年的時候,高坂的回答很簡單。

  因為我們沒錢,沒錢的時候想要發財,唱《Billionnaire》不是很正常的事麼?

  P.S.讓基佬們失望了,這不是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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