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 普法(求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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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規定。

  駐村辦事員會隨同有三個士兵,住的地方嘛,直接搭帳篷,自己生火做飯,每天還有一些體力活要做。

  不需要種地。

  而是每一個村都規劃了一片地方,作為駐村地點。

  要修一大片房子。

  辦公。

  宿舍。

  食堂。

  村民活動廣場。

  衛生服務站。

  ......

  看到規劃圖和建築效果圖,趙奇當時就瞪圓了眼睛,太奢侈了一點,房子美觀,布局好看,而且地大。

  瘋了!

  他再一次感覺新朝是瘋了。

  如此規模。

  若是每一個村都這樣,得耗費多少錢?多少人力物力?

  而鎮守的話讓他更是無語。

  「錢不是問題。」

  你是對新朝財政多有信心,才敢說出這樣的話?

  儘管心裡吐槽了不知多少遍,十分質疑這句話的『含銀量』,但趙奇也不得不承認,這會是一件壯舉。

  如果做成。

  利國利民。

  而按照駐村要求,由於材料原因,駐村點建設不會立即展開,駐村不忙的時候,就需要他們干一件事。

  ---平整土地。

  工作量不大,但若是幾個人做,就多了。

  沒一、兩個月搞不定。

  但鎮守說了,慢慢做,不急。

  這項工作有補貼,若是完成,十二兩銀。

  分一下,每人可以得到三兩,幾乎等於半個月的薪水,這麼一看,好像挺賺,反正駐村不是天天有事。

  上午巡查。

  下午挖土。

  嗯!

  三兩銀子,很香!

  。。。

  駐村第一天,很忙。

  到處是問題,忙到晚上總算排了個頭,基本解決。

  做飯。

  請客。

  「趙辦,怎麼能讓你破費,來我們村還讓你請客。」村長苦笑道。

  「哪裡,應該的,以後合作的日子還長,有的是機會,你也知道我們有規定,第一頓,必須我們請了。」

  「好,明天去我家。」村長邀請。

  「行,但說好,一個月最多一回。」

  「可以!」

  「。。。」

  駐村工作和之前不同,之前是到處跑村里辦事,現在是和一個村子天天打交道,當然不能一頓飯不吃。

  不過,駐村第一頓是請,不是被請。

  見此。

  村長也習慣。

  鎮守都以身作則,下邊的哪敢亂來。

  「村長。」

  「嗯?」

  「來此駐村,除了技術指導,還有就是宣傳普法,明天第一講,需要你召集一下村民明日傍晚來這裡。」

  「普法?」村長一愣,好新鮮的詞語。

  「對。」

  趙奇點了點頭。

  這也是駐村的第二項工作,雖然鎮門口貼了不少新規告示,但不是所有村民都知道,且知道的也不全。

  因此。

  在初步學完相關法條後,駐村普法任務下來。

  「沒問題!」

  村長答應道,對於新朝各種新舉措,看不太懂,執行就是。

  。。。

  第二天一大早。

  吃了飯,趙奇和三個隨行士兵就加入了挖土的行列。

  「嘿咻!」

  「忽然感覺,幹活也不錯,不用費腦。」

  「。。。」

  雖然是書生,但身體還行,加入辦事員,儘管是文職,可隔三差五都會有體能訓練,這點活頂多算雜。

  不算重。

  挖土。

  填坑。

  而在土地中間有一根棍子,是上次就釘好。

  土地平整要做到於紅線下去十節。

  「哎呦,這事怎麼能讓你們來。」村長一看,趕忙衝來。

  「沒事。」

  「我馬上叫人來幫忙。」村長道。

  趙奇擺手:「不行。」

  又補充道:「鎮守大人說了,這是一種鍛鍊,不能請村民幫忙。」

  鎮守原話,嚴禁請村民幫忙,只能自己做。

  「這.....」

  「沒事的,一點體力活而已。」

  「那......好吧。」

  「。。。」

  鎮守都發話了。

  村長只能離開,看著幾個人熱火朝天地。

  頓時感覺好像距離沒有那麼疏遠了,大家都得在地里吭哧吭哧。

  很多村民路過這一看,也有類似的想法。

  漸漸。

  趙奇也感受到了一點,頓時有點明白鎮守這樣做的緣由,明面上是鍛鍊,但真正目的是拉近一下距離。

  同時,也壓一壓辦事員的傲氣。

  讓其明白,駐村是做事,不是作威,更不是作福。

  時刻提醒自己,你不是來這吆五喝六,該乾的活,一點少不了,只有體會過辛苦,才會有更多同理心。

  想通後。

  趙奇只能大嘆:新朝真會玩,還有,當新朝的辦事員真辛苦。

  。。。

  傍晚時分。

  村民齊聚,第一堂普法課開始。

  趙奇拿出本子,還有一個擴筒。

  「普法第一課,主要介紹一些重大違法行為,絕對不能觸犯。」

  「。。。」

  「入室盜竊,攔路搶劫,殺人,故意縱火傷人,強X、買賣人口......這些都屬於嚴重犯罪,最少都是一年起步,罪大惡極者:斬!」

  「。。。」

  「之前被抓的那些,就是前車之鑑,希望大家遇到事情,不要衝動,更不要去觸犯法律,斷送了人生。」

  「。。。」

  「一旦有以上重大犯罪,不僅僅你,你的家人,甚至後代,都會受到影響,比如無法入仕,福利減少。」

  「。。。」

  念法條是沒用的,太枯燥。

  來之前鎮守就普及過,儘量簡化,通俗易懂。

  「還有。」

  「新朝不允許任何形式的人口買賣。」

  「過不下去,賣兒賣女,舊朝允許,新朝絕對不允許,一旦發現,無論是買的,還是賣的,都將嚴懲。」

  「三年起步,情節惡劣者,上到死刑。」

  「。。。」

  「若是窮得吃不起飯,新朝已經建立起救助制度,不會讓你餓死。」

  「若是欠債,量力而還,新朝給了你們不可買賣的土地,好好勞作,慢慢掙。」

  「新朝規定,個人欠債,年利息不得超過百分之六,超過部分不予保護。」

  「而若是賭債,不用還。」

  「記住。」

  「有人催你賭債,直接報官,並且一分錢不用還。」

  「。。。」

  聽到這,很多百姓都振奮。

  賭債不還,歷朝歷代也只有新朝這麼做,之前聽到風聲,但多是口口相傳。

  現在聽到辦事員親口說,這才完全相信。

  「還有一點。」

  「從新朝立國以後開始,你們私下賭博無論輸了多少,現在都能要回來,且對方必須歸還,不受時限。」

  「至於舊朝輸的,並已經支付的物品、現銀等,不在保護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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