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實在太賺錢了!
姬予當然知道這兩人是幹嘛的。
從那天微博熱搜火了之後,他微博到網樂雲,都收到無數私信想簽約他。
除此之外,也不知道從哪裡泄露出去的信息,他的微信、q,再到簡訊,都被發了很多類似的信息。
通過兩首歌,圈內人就能看出姬予的實力。
現在的確只有兩首歌,但就像做菜,能做出高難度的大菜,即使有巧合的成分,本身積累、經驗和水平也差不到哪兒去。
就算將來寫不出《最初的夢想》這樣的歌曲,A級或者A+級的歌,應該並不難。
這樣的創作者,放哪家公司都是寶貝——好歌手常有,但好的創作者,卻不常有。
所以,他們就像聞著味一般,蜂擁而至。
如果不是姬予家的小區私密性很好,都有人能找到他家去。
這不,姬予找不到,又找到林鹿的學校了。
實際上早在周一的時候,就有公司找到學校了,學校的老師當然不能越俎代庖,而且林鹿未成年也不可能單獨詢問她的意見,但聯繫監護人姬潔,她毫不猶豫的回絕了——
開玩笑吧你們,我自己還沒捨得讓女兒現在就入行,你們還想簽?
即使打退了一波,這幾天還有源源不斷的公司和經紀人找來。
畢竟林鹿和陳子琪形象都非常出挑,又有代表作,就算直接出圈都沒問題,再憑藉這首歌,簡直妥妥的搖錢樹。
而且,如果簽了林鹿,那麼她哥哥還會遠嗎?
姬予自己都有公司,當然不可能簽他們公司,所以看出他們的來意,問都沒問直接走人。
而這兩人愣過之後,又追了上來:
「不是,我們——」
「不簽。」姬予腳步都沒停,心想這人怎麼跟牛皮糖似的。
「我們不是——」
「不是更好。」姬予拱了拱手,拉著林鹿快步走。
但這兩人依然沒死心,像是生怕再次被姬予打斷似的,再次追上姬予後,語速飛快道:
「我們不簽你人只是想跟你合作包括但不限於出專輯商演或者GG代言歌曲推廣等等相關業務如果您有興趣我們可以找個地方聊聊。」
一口氣說完,這男的臉漲得通紅。
姬予和林鹿呆呆的望著他:「……」
然後,姬予才咽了咽唾沫:「你以前是說相聲貫口的嗎?」
這男的訕笑一聲搖了搖頭:「不是,只是想跟您解釋清楚。」
林鹿被逗笑了,姬予也有點想笑,不過還是繃住了,問道:
「你們不是經紀公司?」
「是。」
這男的道,然後又苦笑道:「你不是不簽經紀約嗎。」
「的確不簽,不過你說的合作,倒是可以考慮一下。」姬予道。
剛剛經過他的提醒,姬予也想到另一種掙錢的方式,雖然可以不簽約,但可以通過這種代理的方式,出外掙錢。
畢竟,網劇那邊還等米下鍋呢,還不到兩百萬,夠幹啥?
比如商演,雖然他從沒做過,但又比那些選秀新人強,那些選秀的選手,參加一個拼盤演出的出場費都能上萬,以他現在的名氣,和著兩首歌的影響力,肯定更高。
更何況,還有歌曲使用費——這就是原創的優勢。
這男人像是沒聽清一樣,有些激動的道:
「你、你的意思是說,你願意?」
「我願意。」姬予點了點頭。
就在這時,系統在腦海里又響了:
「叮,為了獎勵宿主主動尋找任務,獎勵歌曲《我願意》。」
姬予:「……」
這都行?
我隨便說句話,就能有歌了?
人家聖人言出法隨,到我這兒……出口成歌?
想想還真有點做夢的感覺。
不過,這簡直太棒了!
在去旁邊咖啡館的路上,林鹿扯了扯姬予的衣服,悄聲道:
「你真要跟他們出去演出?」
「當然啊,有錢掙為什麼不去?」姬予理所應當道。
「你就不怕他們是騙子?」林鹿蹙眉道。
「肯定要查的,再說了,不給定金不出門,到了地方不就知道了。」姬予笑道。
「萬一把你拐哪兒去搞傳銷呢?」林鹿還是抱著某種警惕性。
姬予差點被逗樂了:
「那我倒是可以檢驗一下,我最近的鍛鍊成果。」
這段時間,在系統的加持下,姬予的力氣水漲船高,前幾天他試了試拳頭,竟然把小區那棵碗口粗的樹打出一個小坑。
至於打人,他還真沒嘗試過,總不能隨便找人練練吧。
不過,他也就是開個玩笑,能找到林鹿的學校,至少都是在圈內有資源的,搞傳銷的騙子可沒這個渠道。
「可是——」林鹿覺得這樣做不對,但一時又想不出什麼反駁的話。
「行啦,我唱我自己的歌掙錢,總比其他歌手唱別人的歌去演出掙錢更光明正大吧,別可是了,你跟我一塊兒去吧。」
「我才不去呢。」林鹿撇了撇嘴:「咱媽要是知道了,連你一塊兒收拾。」
「她這幾天忙,咱讓他介紹東海或者東海周邊的不就行了,當天去當天回。」
「我……」
「你不是想要一把貝斯嘛?」姬予開始利誘了。
「再說吧……」林鹿遲疑道。
聽到她這話,姬予就知道她動搖了。
到了咖啡廳,跟這兩個來自東海明塗經紀演藝公司的經紀人聊了一會兒,聽取了姬予的想法後,他們推薦了兩場演出,分別在明天周六和後天周末。
不過,有一個問題就是,陳子琪。
因為他們希望,那首歌最好還是她倆合唱。
於是林鹿給陳子琪家裡打了個電話,正好她剛回家。
她們之間,一直都是以林鹿為主,陳子琪聽了林鹿一番勸說後,愉快的答應了,留下她們之間的秘密。
最後就是價格了。
兩首歌,在姬予和林鹿的討價還價下,以每首歌六萬塊錢的價格成交。
之前他們給的是抽成的方式,三七分成,代理公司三成,但姬予不為所動,鬼知道他們談了多少錢,萬一談了十萬最後跟他說五萬,就算七成也才三萬五。
所以姬予直接要一口價。
一場兩首,兩場四首,加起來就是二十四萬塊錢。
他們預付三成的定金。
不僅林鹿感到刷新了世界觀,姬予也咂舌於這種高價,難怪現在年輕人都不想當科學家想當明星、網紅,實在太賺錢了。
儘管這兩首歌現在大熱,但他們充其量算三線明星都夠嗆,可依然有這個價碼,那真正的三線,甚至二線一線呢?
從那天微博熱搜火了之後,他微博到網樂雲,都收到無數私信想簽約他。
除此之外,也不知道從哪裡泄露出去的信息,他的微信、q,再到簡訊,都被發了很多類似的信息。
通過兩首歌,圈內人就能看出姬予的實力。
現在的確只有兩首歌,但就像做菜,能做出高難度的大菜,即使有巧合的成分,本身積累、經驗和水平也差不到哪兒去。
就算將來寫不出《最初的夢想》這樣的歌曲,A級或者A+級的歌,應該並不難。
這樣的創作者,放哪家公司都是寶貝——好歌手常有,但好的創作者,卻不常有。
所以,他們就像聞著味一般,蜂擁而至。
如果不是姬予家的小區私密性很好,都有人能找到他家去。
這不,姬予找不到,又找到林鹿的學校了。
實際上早在周一的時候,就有公司找到學校了,學校的老師當然不能越俎代庖,而且林鹿未成年也不可能單獨詢問她的意見,但聯繫監護人姬潔,她毫不猶豫的回絕了——
開玩笑吧你們,我自己還沒捨得讓女兒現在就入行,你們還想簽?
即使打退了一波,這幾天還有源源不斷的公司和經紀人找來。
畢竟林鹿和陳子琪形象都非常出挑,又有代表作,就算直接出圈都沒問題,再憑藉這首歌,簡直妥妥的搖錢樹。
而且,如果簽了林鹿,那麼她哥哥還會遠嗎?
姬予自己都有公司,當然不可能簽他們公司,所以看出他們的來意,問都沒問直接走人。
而這兩人愣過之後,又追了上來:
「不是,我們——」
「不簽。」姬予腳步都沒停,心想這人怎麼跟牛皮糖似的。
「我們不是——」
「不是更好。」姬予拱了拱手,拉著林鹿快步走。
但這兩人依然沒死心,像是生怕再次被姬予打斷似的,再次追上姬予後,語速飛快道:
「我們不簽你人只是想跟你合作包括但不限於出專輯商演或者GG代言歌曲推廣等等相關業務如果您有興趣我們可以找個地方聊聊。」
一口氣說完,這男的臉漲得通紅。
姬予和林鹿呆呆的望著他:「……」
然後,姬予才咽了咽唾沫:「你以前是說相聲貫口的嗎?」
這男的訕笑一聲搖了搖頭:「不是,只是想跟您解釋清楚。」
林鹿被逗笑了,姬予也有點想笑,不過還是繃住了,問道:
「你們不是經紀公司?」
「是。」
這男的道,然後又苦笑道:「你不是不簽經紀約嗎。」
「的確不簽,不過你說的合作,倒是可以考慮一下。」姬予道。
剛剛經過他的提醒,姬予也想到另一種掙錢的方式,雖然可以不簽約,但可以通過這種代理的方式,出外掙錢。
畢竟,網劇那邊還等米下鍋呢,還不到兩百萬,夠幹啥?
比如商演,雖然他從沒做過,但又比那些選秀新人強,那些選秀的選手,參加一個拼盤演出的出場費都能上萬,以他現在的名氣,和著兩首歌的影響力,肯定更高。
更何況,還有歌曲使用費——這就是原創的優勢。
這男人像是沒聽清一樣,有些激動的道:
「你、你的意思是說,你願意?」
「我願意。」姬予點了點頭。
就在這時,系統在腦海里又響了:
「叮,為了獎勵宿主主動尋找任務,獎勵歌曲《我願意》。」
姬予:「……」
這都行?
我隨便說句話,就能有歌了?
人家聖人言出法隨,到我這兒……出口成歌?
想想還真有點做夢的感覺。
不過,這簡直太棒了!
在去旁邊咖啡館的路上,林鹿扯了扯姬予的衣服,悄聲道:
「你真要跟他們出去演出?」
「當然啊,有錢掙為什麼不去?」姬予理所應當道。
「你就不怕他們是騙子?」林鹿蹙眉道。
「肯定要查的,再說了,不給定金不出門,到了地方不就知道了。」姬予笑道。
「萬一把你拐哪兒去搞傳銷呢?」林鹿還是抱著某種警惕性。
姬予差點被逗樂了:
「那我倒是可以檢驗一下,我最近的鍛鍊成果。」
這段時間,在系統的加持下,姬予的力氣水漲船高,前幾天他試了試拳頭,竟然把小區那棵碗口粗的樹打出一個小坑。
至於打人,他還真沒嘗試過,總不能隨便找人練練吧。
不過,他也就是開個玩笑,能找到林鹿的學校,至少都是在圈內有資源的,搞傳銷的騙子可沒這個渠道。
「可是——」林鹿覺得這樣做不對,但一時又想不出什麼反駁的話。
「行啦,我唱我自己的歌掙錢,總比其他歌手唱別人的歌去演出掙錢更光明正大吧,別可是了,你跟我一塊兒去吧。」
「我才不去呢。」林鹿撇了撇嘴:「咱媽要是知道了,連你一塊兒收拾。」
「她這幾天忙,咱讓他介紹東海或者東海周邊的不就行了,當天去當天回。」
「我……」
「你不是想要一把貝斯嘛?」姬予開始利誘了。
「再說吧……」林鹿遲疑道。
聽到她這話,姬予就知道她動搖了。
到了咖啡廳,跟這兩個來自東海明塗經紀演藝公司的經紀人聊了一會兒,聽取了姬予的想法後,他們推薦了兩場演出,分別在明天周六和後天周末。
不過,有一個問題就是,陳子琪。
因為他們希望,那首歌最好還是她倆合唱。
於是林鹿給陳子琪家裡打了個電話,正好她剛回家。
她們之間,一直都是以林鹿為主,陳子琪聽了林鹿一番勸說後,愉快的答應了,留下她們之間的秘密。
最後就是價格了。
兩首歌,在姬予和林鹿的討價還價下,以每首歌六萬塊錢的價格成交。
之前他們給的是抽成的方式,三七分成,代理公司三成,但姬予不為所動,鬼知道他們談了多少錢,萬一談了十萬最後跟他說五萬,就算七成也才三萬五。
所以姬予直接要一口價。
一場兩首,兩場四首,加起來就是二十四萬塊錢。
他們預付三成的定金。
不僅林鹿感到刷新了世界觀,姬予也咂舌於這種高價,難怪現在年輕人都不想當科學家想當明星、網紅,實在太賺錢了。
儘管這兩首歌現在大熱,但他們充其量算三線明星都夠嗆,可依然有這個價碼,那真正的三線,甚至二線一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