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音樂行業的發展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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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這方面我會注意的。」林有德將這些信息全部記了下來。

  「其實這也是一個長期工程,我們先進行最粗糙的分類皆可,而且如果真的有轟動全國的新聞頭條,也必須發給所有的用戶,這方面怎麼控制,是個很複雜的問題。」周宇傑笑了笑。

  智能推薦其實與搜尋引擎一樣,沒有最完美的算法,只能根據每個人的數據不停的優化,而且人是會變的,從25歲到30歲,人們的喜好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那麼智能推薦就只能跟著變化,永遠不可能有完美的一天。

  不過這其中的先入者的技術壁壘也很高,大量分析的數據一旦完成,那麼精準推薦的成功率就會越高,用戶粘性就會越強,後來者想超過非常的困難。

  而這其中最大的好處就是智能推薦不是一款產品,而是依附在門戶網站上,要知道,這個時代,網際網路的大佬麼早就放棄了「內容」,對於門戶網站都是一種可有可無的態度,因為在大多數心中,如何吸引用戶來看比給用戶看什麼內容更重要。

  簡單的來說,就是一款產品,做GG比提高產品質量更重要。

  「門戶網站」即使後期用戶數量暴漲,也不會引起太多關注,等到真的成為巨頭時,其他對手恐怕也才反應過來。

  歷史上的今日頭條就是如此,3個月下載量破千萬,沒人關注;一年的時間內日活量超過搜狐、新浪,直逼門戶第一的藤迅新聞,包括BAT這些巨頭這才正視這個崛起的「手機端門戶網站」,但那時候,今日頭條的精準推送已經到了非常成熟的地步,隨後今日頭條又推出了「頭條號」,與內容創作者共享利潤分成,成為了僅次於微信的自媒體平台。

  到了這個時候,哪怕是藤迅這種流量巨頭想跟進也已經太晚了,可以說今日頭條是字節系的根基,後續抖音的強勢崛起,與今日頭條掌握的大數據智能推薦有著密切的關係。

  林有德接著問道:「做新聞的話,我們要自己做內容嗎?」

  「不用,做內容成本太高了,我們只做數據推薦。」周宇傑搖頭說道。

  林有德說:「這樣的話,初期還好,一旦我們的數據上來了,恐怕會有法律風險。」

  「這些先不管,等流量上來了再說,到了後期,可以實行GG分成或者直接買斷內容。」周宇傑笑著說道。

  目前的門戶網站們,都有自己的內容部門,但這也是因為他們成了巨頭才開始做內容,在他們創業的初期,也都是直接複製別人的內容,在初期資本困難的時候,所有的資金肯定是用於擴大市場,而不是做內容,網際網路行業就是如此。

  林有德點點頭,說:「明白了,抓取新聞倒不是什麼難事。」

  「那家容升律師事務所規模還不小,以後可以與他們多合作,各種法律風險也可以提前與他們諮詢一下。」周宇傑說道。

  林有德點點頭,說道:「沒問題,我們的確也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法律合作夥伴。」

  「說起法律,這就要說道另外一個項目了。」周宇傑輕輕嘆氣說道:「我還想做音樂。」

  「音樂?」林有德愣了下,說:「類似於酷狗那種?」

  周宇傑點點頭,說道:「對,不過電腦端已經被壟斷了,我們主打手機移動端版本,也可以複製大數據智能推薦技術,對音樂與用戶進行分類,技術方面,這個比新聞要簡單多了,只是音樂內容,我們也必須要用盜版,不然沒有任何機會。」

  2010年的國語音樂市場,其實已經是一灘死水,起因還要從10年前說起。

  在BAT初期崛起之時,與他們同期的還有其他網際網路公司,雖然很多情況下,即使是創業者也不知道流量該怎麼變現,但所有人都知道,沒有流量,那是絕對不行的。

  音樂是人們陶冶情操的藝術品,基本上已經變成了經次於吃穿住行之外的必需品之一,人們對音樂方面的需求非常的高。在80-90年代,盜版其實已經無處不在,但整個國內市場夠大,哪怕正版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也足以養活無數的歌手,因此,各種流行經典音樂層出不窮。

  但進入21世紀後,網際網路公司為了吸引流量,開始有組織的進行音樂盜版下載及暢聽的業務,特別是搜索巨頭佰度,其首頁直接加入了MP3的連結,只要市面上有的音樂,它就能下載,還是高清版本。

  因為法律監管方面的缺失,音樂製作者們無法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他們就只能離開這個行業,老前輩們停止創作、新手們直接不進入這個行業。

  於是,音樂行業在2010年左右開始出現斷層,以前的爆款音樂每個月都會出現,到了20年代,一年也可能只有一兩首,而即使憑藉著爆款音樂火爆的歌手也會立刻借著名氣跳入電視劇、電影或者綜藝節目的平台,不會繼續創作新的歌曲。

  內容敗給了流量,是網際網路時代的悲哀,直到後來法律規範,電影行業才開始崛起,內容才被重視。

  「周總,你的意思是你想在未來做正版音樂?」林有德有些驚訝的問道。

  「從商業邏輯上來說,音樂收費,與內容創作者分成,是對整個行業最好的回饋,只不過法律方面的高成本維護,導致這一點目前不可能實現。」周宇傑搖頭說道:「不過,音樂行業已經快被玩廢了,現在BAT都在布局音樂,目前還處於市場占領階段,我想等到這些人其中一家壟斷或者達成某種協議,那麼必然會進行收費布局,畢竟,在法理上來說,盜版還是犯法的。」

  法律早就對盜版有著打擊的態度,只不過對於很多內容創作者來說,起訴成本太大;但對於壟斷巨頭們來說,卻算不了什麼,哪怕不起訴,他們也能屏蔽盜版。

  也就是說,現如今困擾整個音樂行業的問題,其實不過是巨頭們放縱的結果罷了,為了流量,他們不惜犧牲一切,哪怕是一個國家自己的文化。

  而做手機版的音樂,自然也是為了流量,在短視頻還沒有崛起的時代,音樂的流量非常大,大到當初的百度就是憑藉著百度MP3這個盜版平台的流量而崛起。

  目前智慧型手機的崛起,讓每個用戶都可以隨時接觸網際網路,這種情況下,音樂的使用率將會成十倍的提高,這是一股極為龐大的流量,只是目前很難變現,但對頭條來說,流量,是可以用來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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