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獻給所有人的舞曲
第二段,聲音突然變了。
「彎彎的河水從天上來
流向那萬紫千紅一片海
火辣辣的歌謠是我們的期待
一路邊走邊唱才是最自在!」
寧雨汐:「哎,這才是樂雲的聲音吧,不過也有變化。」
張星盛:「樂雲在模仿女聲,而且選了最難模仿的一種。」
男歌手模仿女聲,其實是很多的,只不過能模仿到極限的很少。
但,絕大部分人模仿的,都是柔弱的女聲。
沒有誰去模仿女聲粗狂草原風格的唱法。
這怎麼模仿?
一個男的,去模仿一個女的模仿男的的聲音。
這套娃套的。
唱出來豈不是,攔個男的女的折磨?
王玉玲:「樂雲本人的歌喉非常好,而且對於假聲混聲可以說是駕輕就熟,才能做到這一點。」
「我估計,沒幾個人能做到。」
「這傢伙,請一個女歌手配合不好嗎,為什麼要一個人唱男女兩部分,**裸的炫技。」
樂雲正在唱歌,要不然一定回答:請人唱,多貴啊!
然而,攝像師根本沒工夫拍四個評委。
攝像師正在瘋狂抓拍觀眾。
五百個觀眾,不分年齡段,全都在抖。
有的搖頭晃腦。
有的腿抖起來自己的手都摁不住。
有的人,乾脆跳起來了。
這感染力,這麼強嗎?
很快,有人就發現了,這首歌的歌詞不斷的重複。
但是重複道第二遍的時候,節奏變快了。
每一句壓縮了兩個拍子。
這是物理性刺激,刺激著有的沒有動起來的人,都搖起來了。
這種魔力,是從編曲上帶來的。
到了第三遍時,四個評委在台上,搖了起來。
腿左右擺,頭上下點。
魔性極了。
這首歌的歌詞十分長,但是歌本身並不長,只有四分鐘。
而且還有一段很長的間奏,甚至還有rap。
奇奇怪怪的組合,達成了讓人忍不住想要跳起來的感覺。
又不是那種酒吧那種跳起來。
單純就是人靈魂深處想要搖擺的那種衝動。
rap部分結束時,樂雲高舉話筒:「還有一遍,跟我來!」
「你是我天邊最美的雲彩。」
全場大合唱又開始了……
最後樂雲乾淨利落:「最美的姿態!」
收音,樂雲深吸一口氣,歌詞太多了,誰說曾毅白分錢的,明明唱了好多句!
王大同轉頭看了一眼觀眾,轉過頭來,低聲:「完了,觀眾可能已經忘了前五個人唱的什麼了。」
每個人的腦子裡,都是一句話在不斷的重複。
「留下來!」
「留下來!」
「留下來!」
凸(艹皿艹)
樂雲在台上,仿佛嗨了一樣,其實全是演的,手握話筒,高呼:「這首歌送給所有人,只要是我唱的版本,任何人都可以免費聽免費放,免費用作任何用途!」
張星盛挑眉:「你認真的嗎?」
樂云:「但,不允許任何人翻唱,這首歌是我送給所有人的禮物,不能變成別人的禮物。」
現場歌迷哈哈大笑。
張星盛卻笑了起來和王玉玲對視了一眼。
曾幾何時,王玉玲就是依靠這一手,成就天后地位的。
王大同:「上一次結束後,聽其他幾個老師說,都去看你的電影去了,聽說拍的不錯。」
樂云:「謝謝王大同老師的鼓勵。」
王大同:「電影拍的賺錢,你還會繼續寫歌唱歌嗎?」
「寫啊!一定唱!我永遠都是歌手!」
王大同:「好的,我的票都投給你了這一場。」
張星盛:「說實話,這首歌的歌詞,很大一部分是強行華麗,湊起來後效果卻有點……土,我說實話哈,比起你最好的詞,差遠了,但是又有一種魔力,仿佛配合這個曲子就應該這樣。」
「雖然其他人都很不錯,但我覺得這首歌的感染力是本期最強的,我頂你。」
樂雲走出舞台,才聽見後面還在討論。
「這首歌有點嗨,但是嗨的很奇怪。」
「大家喜歡這首歌嗎?」
「喜歡!」
「得,這首歌能拿高分。」
專業樂評人們在錄製評價的時候,都說這個風格的歌沒什麼音樂藝術性,但,肯定會大火。
孟依晨:「我覺得這首歌能火,但我害怕因為這首歌火起來,導致樂雲以後全寫這一類的歌。」
最終投票環節,總導演:「樂雲這一期的表現非常得好,票數非常的高,所以……」
「樂雲拿到了五百位觀眾中的四百八十票,拿到了全部評委的票。」
因為觀眾可以投三張,所以其他人並不是合起來分十幾張票。
但是五百個人中百分之九十五一選都選了《最炫民族風》。
陳宇開玩笑:「要是樂雲每次都放這種大招,那我準備退賽了,要不然總決賽肯定被吊打。」
樂雲笑呵呵:「放心吧宇哥,哪能寫出那麼多類似的歌。」
我的歌庫里這種歌不足十首。
除非故意拿出DJ版本的那些土嗨歌。
真正在寫的時候,就達到這種魔幻效果的歌,真不多。
或許加上英文版的,還有那麼十幾首?
陳宇:「哈哈哈,沒關係,輸給這首歌我認了,這怎麼贏。」
「宇哥不哭。」總導演:「你拿到了本期第三,作為首發歌手,直接進入總決賽。」
陳宇點頭:「阿樂,晚上喝一杯。」
「好。」
錄製結束,張星盛的經紀人童林又來了:「樂老師,星盛哥請你喝酒去。」
樂雲看了看童林:「啊,我答應和宇哥喝一杯。」
「害,宇哥一起去不就得了嘛。」童林:「宇哥,星盛哥組局,人不多,就幾個樂手。」
陳宇:「星盛哥的樂隊啊?我神往已久,走,一起。」
樂雲疑惑:「星盛哥的樂隊很出名?」
陳宇解釋:「二十年前,星盛哥曾經唱過搖滾,組了一個樂隊,後來自己單飛,但是樂隊一直在保持演出,每年都會有至少一場樂隊形式的演唱會。」
樂雲恍然大悟,大盛國,以前曾經有一個類似崔健的巨星,崔攀。
這人在北美把搖滾帶回了九州區核心。
然後搖滾短時間紅遍大江南北。
三年時間,從爵士搖滾一直發展到了流行搖滾,最後搖滾被流行樂吞沒了。
那正好是張星盛剛出道的時候。
寧雨汐走出休息室,就看到張星盛帶著樂雲和陳宇正要走。
寧雨汐:「哇,星盛哥,今天吃飯你不去,就是因為帶樂雲去幹壞事嗎?」
張星盛笑了起來:「我帶他們去樂隊玩兒。」
寧雨汐:「那算了吧,你們那兒全是臭石頭,我還說一起呢。」
……
魔都,唐南街。
一個有點像倉庫裝修風格的地方。
門打開後,幾個人走了進去。
「哎,星盛,我又寫了一段,你來聽聽。」
張星盛:「得了吧老羊,我帶了個詞曲創作人回來,讓大明搞點酒回來。」
羊方丟下鼓槌:「大明還需要你說?烤燒烤去了。」
張星盛摸出電話,撥通了電話:「哎,大明,來了兩個客人,多搞點。」
過了一會兒,張星盛的樂隊人才到齊。
張星盛隆重的挨個介紹:「陳宇,大家都認識,我就不介紹了。」
陳宇笑哈哈:「我靠,我這麼沒牌面嗎?」
「樂雲,詞曲創作人,新人歌手,創作能力……我感覺堪比蘭、李、林、牛。」
蘭李林牛是搖滾世代的四大詞曲創作高手。
「鼓手,羊方。」
「吉他,大明。」
「貝斯,二五。」
「我是主唱我就不給你介紹了。」
二五:「害,干聊啊?吃啊,老羊,把你的大鼓拿來當桌子。」
「臥槽!二五仔你找抽呢!」
一群人哈哈笑了起來。
一邊吃一邊喝,幾個人酒量都挺大,每喝一口就是半瓶一瓶的,樂雲就算不跟著喝那麼多,那一口也得喝個三分之一瓶啊。
很快就喝大了。
張星盛打這嗝兒:「給我們幾個寫一首歌,搖滾,要講,講我們青春年代的……嗝兒~呃,歌好的話我出一百萬!」
這一百萬,等於前世的三百萬,買一首歌,還沒看到貨,可以說是價格已經拉到了頂了。
樂雲臉色通紅,搖搖晃晃:「害!喝大了……不談合同,歌,歌,歌可以寫,筆給我!」
「彎彎的河水從天上來
流向那萬紫千紅一片海
火辣辣的歌謠是我們的期待
一路邊走邊唱才是最自在!」
寧雨汐:「哎,這才是樂雲的聲音吧,不過也有變化。」
張星盛:「樂雲在模仿女聲,而且選了最難模仿的一種。」
男歌手模仿女聲,其實是很多的,只不過能模仿到極限的很少。
但,絕大部分人模仿的,都是柔弱的女聲。
沒有誰去模仿女聲粗狂草原風格的唱法。
這怎麼模仿?
一個男的,去模仿一個女的模仿男的的聲音。
這套娃套的。
唱出來豈不是,攔個男的女的折磨?
王玉玲:「樂雲本人的歌喉非常好,而且對於假聲混聲可以說是駕輕就熟,才能做到這一點。」
「我估計,沒幾個人能做到。」
「這傢伙,請一個女歌手配合不好嗎,為什麼要一個人唱男女兩部分,**裸的炫技。」
樂雲正在唱歌,要不然一定回答:請人唱,多貴啊!
然而,攝像師根本沒工夫拍四個評委。
攝像師正在瘋狂抓拍觀眾。
五百個觀眾,不分年齡段,全都在抖。
有的搖頭晃腦。
有的腿抖起來自己的手都摁不住。
有的人,乾脆跳起來了。
這感染力,這麼強嗎?
很快,有人就發現了,這首歌的歌詞不斷的重複。
但是重複道第二遍的時候,節奏變快了。
每一句壓縮了兩個拍子。
這是物理性刺激,刺激著有的沒有動起來的人,都搖起來了。
這種魔力,是從編曲上帶來的。
到了第三遍時,四個評委在台上,搖了起來。
腿左右擺,頭上下點。
魔性極了。
這首歌的歌詞十分長,但是歌本身並不長,只有四分鐘。
而且還有一段很長的間奏,甚至還有rap。
奇奇怪怪的組合,達成了讓人忍不住想要跳起來的感覺。
又不是那種酒吧那種跳起來。
單純就是人靈魂深處想要搖擺的那種衝動。
rap部分結束時,樂雲高舉話筒:「還有一遍,跟我來!」
「你是我天邊最美的雲彩。」
全場大合唱又開始了……
最後樂雲乾淨利落:「最美的姿態!」
收音,樂雲深吸一口氣,歌詞太多了,誰說曾毅白分錢的,明明唱了好多句!
王大同轉頭看了一眼觀眾,轉過頭來,低聲:「完了,觀眾可能已經忘了前五個人唱的什麼了。」
每個人的腦子裡,都是一句話在不斷的重複。
「留下來!」
「留下來!」
「留下來!」
凸(艹皿艹)
樂雲在台上,仿佛嗨了一樣,其實全是演的,手握話筒,高呼:「這首歌送給所有人,只要是我唱的版本,任何人都可以免費聽免費放,免費用作任何用途!」
張星盛挑眉:「你認真的嗎?」
樂云:「但,不允許任何人翻唱,這首歌是我送給所有人的禮物,不能變成別人的禮物。」
現場歌迷哈哈大笑。
張星盛卻笑了起來和王玉玲對視了一眼。
曾幾何時,王玉玲就是依靠這一手,成就天后地位的。
王大同:「上一次結束後,聽其他幾個老師說,都去看你的電影去了,聽說拍的不錯。」
樂云:「謝謝王大同老師的鼓勵。」
王大同:「電影拍的賺錢,你還會繼續寫歌唱歌嗎?」
「寫啊!一定唱!我永遠都是歌手!」
王大同:「好的,我的票都投給你了這一場。」
張星盛:「說實話,這首歌的歌詞,很大一部分是強行華麗,湊起來後效果卻有點……土,我說實話哈,比起你最好的詞,差遠了,但是又有一種魔力,仿佛配合這個曲子就應該這樣。」
「雖然其他人都很不錯,但我覺得這首歌的感染力是本期最強的,我頂你。」
樂雲走出舞台,才聽見後面還在討論。
「這首歌有點嗨,但是嗨的很奇怪。」
「大家喜歡這首歌嗎?」
「喜歡!」
「得,這首歌能拿高分。」
專業樂評人們在錄製評價的時候,都說這個風格的歌沒什麼音樂藝術性,但,肯定會大火。
孟依晨:「我覺得這首歌能火,但我害怕因為這首歌火起來,導致樂雲以後全寫這一類的歌。」
最終投票環節,總導演:「樂雲這一期的表現非常得好,票數非常的高,所以……」
「樂雲拿到了五百位觀眾中的四百八十票,拿到了全部評委的票。」
因為觀眾可以投三張,所以其他人並不是合起來分十幾張票。
但是五百個人中百分之九十五一選都選了《最炫民族風》。
陳宇開玩笑:「要是樂雲每次都放這種大招,那我準備退賽了,要不然總決賽肯定被吊打。」
樂雲笑呵呵:「放心吧宇哥,哪能寫出那麼多類似的歌。」
我的歌庫里這種歌不足十首。
除非故意拿出DJ版本的那些土嗨歌。
真正在寫的時候,就達到這種魔幻效果的歌,真不多。
或許加上英文版的,還有那麼十幾首?
陳宇:「哈哈哈,沒關係,輸給這首歌我認了,這怎麼贏。」
「宇哥不哭。」總導演:「你拿到了本期第三,作為首發歌手,直接進入總決賽。」
陳宇點頭:「阿樂,晚上喝一杯。」
「好。」
錄製結束,張星盛的經紀人童林又來了:「樂老師,星盛哥請你喝酒去。」
樂雲看了看童林:「啊,我答應和宇哥喝一杯。」
「害,宇哥一起去不就得了嘛。」童林:「宇哥,星盛哥組局,人不多,就幾個樂手。」
陳宇:「星盛哥的樂隊啊?我神往已久,走,一起。」
樂雲疑惑:「星盛哥的樂隊很出名?」
陳宇解釋:「二十年前,星盛哥曾經唱過搖滾,組了一個樂隊,後來自己單飛,但是樂隊一直在保持演出,每年都會有至少一場樂隊形式的演唱會。」
樂雲恍然大悟,大盛國,以前曾經有一個類似崔健的巨星,崔攀。
這人在北美把搖滾帶回了九州區核心。
然後搖滾短時間紅遍大江南北。
三年時間,從爵士搖滾一直發展到了流行搖滾,最後搖滾被流行樂吞沒了。
那正好是張星盛剛出道的時候。
寧雨汐走出休息室,就看到張星盛帶著樂雲和陳宇正要走。
寧雨汐:「哇,星盛哥,今天吃飯你不去,就是因為帶樂雲去幹壞事嗎?」
張星盛笑了起來:「我帶他們去樂隊玩兒。」
寧雨汐:「那算了吧,你們那兒全是臭石頭,我還說一起呢。」
……
魔都,唐南街。
一個有點像倉庫裝修風格的地方。
門打開後,幾個人走了進去。
「哎,星盛,我又寫了一段,你來聽聽。」
張星盛:「得了吧老羊,我帶了個詞曲創作人回來,讓大明搞點酒回來。」
羊方丟下鼓槌:「大明還需要你說?烤燒烤去了。」
張星盛摸出電話,撥通了電話:「哎,大明,來了兩個客人,多搞點。」
過了一會兒,張星盛的樂隊人才到齊。
張星盛隆重的挨個介紹:「陳宇,大家都認識,我就不介紹了。」
陳宇笑哈哈:「我靠,我這麼沒牌面嗎?」
「樂雲,詞曲創作人,新人歌手,創作能力……我感覺堪比蘭、李、林、牛。」
蘭李林牛是搖滾世代的四大詞曲創作高手。
「鼓手,羊方。」
「吉他,大明。」
「貝斯,二五。」
「我是主唱我就不給你介紹了。」
二五:「害,干聊啊?吃啊,老羊,把你的大鼓拿來當桌子。」
「臥槽!二五仔你找抽呢!」
一群人哈哈笑了起來。
一邊吃一邊喝,幾個人酒量都挺大,每喝一口就是半瓶一瓶的,樂雲就算不跟著喝那麼多,那一口也得喝個三分之一瓶啊。
很快就喝大了。
張星盛打這嗝兒:「給我們幾個寫一首歌,搖滾,要講,講我們青春年代的……嗝兒~呃,歌好的話我出一百萬!」
這一百萬,等於前世的三百萬,買一首歌,還沒看到貨,可以說是價格已經拉到了頂了。
樂雲臉色通紅,搖搖晃晃:「害!喝大了……不談合同,歌,歌,歌可以寫,筆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