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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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是星期天,難得的放假日。

  沒有錯,這個年代是單休日,學校周六也是要上課的。

  一周能夠有一天的休息時間已經不錯了。

  原本寂靜的校園,在這一天終於變的喧囂起來。

  未名湖畔擠滿了散心和吟濕的浪人,搞得昆蟲們都無法安心交配了,實在是太吵鬧,搞不好還會被人一屁股給慘死在草叢裡頭。

  而打扮一新的沈光林,上身挺括的T恤衫,下身直筒牛仔褲,腳下白色回力運動鞋,一副英姿颯爽的樣子準時出現在李莉樓下。

  沈光林的帥,與時代不同,跟自行車無關。

  這個年代最流行的其實是海魂衫,就是那種一道藍一道白的衣服,即使到了後世這種樸素的風格也是流行的,很多情侶都喜歡穿。

  但是,在這個年代,有這樣的花色已經算是繁複了,脫離黑灰不容易的。

  當然,夏天屬於年輕人時尚的還有另一種衣服,那就是「的確良」。

  這種衣服更容易上色,而且不容易掉,更加鮮艷。

  在1976年之前,人們穿的、蓋的幾乎全都是棉製品。

  後來,國家認識到,要解決老百姓穿得暖、穿得好的問題,就必須引進新的材料。

  為了騰出種植棉花的田地,用來增加糧食和蔬菜的土地種植面積,從1977年開始,全國大量的進口了化纖生產設備,從而引發了國人在「穿衣」上的重大革命。

  於是,許多工廠開足馬力生產大量的滌綸,再用滌綸織出「的確良」布匹。

  然後,人們把「的確良」買回去自己加工成衣服。

  在這個年代,人們認為「的確良」比純棉要好,這玩意更高級。

  等人們開始認識到還是純棉更好的時候,已經是90年代中後期了。

  跟棉布相比,「的確良」的布挺括不皺、結實耐用,所以,這就是好布。

  這個時候的男子,標準的帥哥形象是:腳踏一雙白球鞋,穿條藍布褲,上身一件順滑的「的確良」。

  如果再理個寸頭往街邊上一站,就是徹頭徹尾的「酷炫帥哥」一枚。

  而正處於豆蔻年華的女孩兒家,自然也是緊跟潮流的。

  她們喜歡穿紅藍相間的碎花長裙,邊角上還小心翼翼地打了褶,可美了呢。

  而最會裝扮的姑娘則穿的是質地「的確良」的白裙子,為了防止「走光」,她們又會在裡面套上一層輕紗襯裙,走起路來裙角飛揚,真的是儀態萬方。

  不過,無良的風要是掀起小裙子,那就沒有辦法了,夢露就是這樣的

  當然,「的確良」也有一些「微小」的瑕疵。

  比如,穿在身上不夠貼身,也不吸汗,一出汗就粘在身上了,像烙餅一樣。

  而且,「的確良」一旦遇上水,透明性極強。

  一到下雨天,愛美的女孩們淋了雨就要抱著胸脯走路了。

  這是男人們的福利,所以他們更加喜歡女孩子淋雨一直走。

  淋雨一直走,

  是一顆寶石就該閃爍。

  人都應該有夢。

  ......

  沈光林唯一順應時代潮流的就是他穿了一雙回力鞋。

  這是球鞋中真正的「大哥大」。

  高腰厚底的,內側有個半月型的紅色標誌,內踝骨位置有一塊紀念章大小的白色圓形皮子,這是一個作健美狀的裸體男子壓模圖案。

  王碩曾經說過:『文革』時社會秩序大亂,這款鞋和軍帽一樣是小流氓搶劫的主要目標。

  經常看到某帥哥穿著『回力』神氣地出去了,回來光著腳,鞋讓人扒了。

  穿「回力」固然可以抖「俏」,但和戴軍帽一樣,危險係數也跟著陡增,從某種意義上說,「回力」是一款能讓孩子的神氣感和恐懼感同時迸發的球鞋。

  ......

  李莉下來了,背著書包。

  倆人不是出去玩的,而是上自習的。

  他們最近不在自己學校上自習了,而是跑去隔壁的五道口技校。

  京城大學還是有些女生的,長得好看的也不少。

  五道口的女生就真的拿不出手了。

  怪不得他們畢業的時候還有哭校的傳統呢,很多人四年過去了,連女生的手都沒有拉過,所有人一起抱頭痛哭。

  李莉在五道口技巧收穫了更多目光,更是人們聚焦的中心點。

  從物理樓出發,穿過藍旗營和宿舍區就到了他們的目的地了。

  找到一間教室,也不管其他人詫異的眼神,倆人放下情侶款的書包,自得的拿出情侶款的保溫杯,然後拿出書和各類資料開始學習了。

  李莉就在那裡學習功課,沈光林就在那裡寫寫畫畫,每個人手裡抱著一些工具書。

  沈光林寫字累了,還會把手放在李莉的大腿上,然後被打掉。

  沒辦法,李莉只能轉移話題:「光林哥,你在寫什麼呢,又是最新的論文嗎?」

  「不算是吧,天天寫論文太累,我在寫別的。」沈光林對李莉叫他光林哥表示很高興,終於不是沈老師了。

  李莉接著好奇的問:「那你寫了什麼,莫非?是在寫一封情書。」

  沈光林險些笑出來,還寫情書,多老土的做法:「不是的」

  李莉撅起嘴,做出不高興的樣子,「你都不會給別人寫情書的,你看看這些是什麼?」

  說著她又一次拍掉了沈光林的手,然後從書包里拿出一疊信封,應該是情書,都沒打開過的,看來她並沒有閱讀。

  「你看看!你看看!」李莉哼了一聲:「你知道有多少人給我寫情書嗎?你一封也不寫。」

  「那怎麼辦呢?要不,你教教我,你先給我寫一封唄。」沈光林輕笑一聲。

  李莉又給了一個白眼,道:「就你想的美。」

  「這不對哎,就興你長得美,還不興我想的美呀。」舔狗的功力簡直無處不在。

  「討厭。」

  沈光林確實在寫論文,他在刷第二波成就了。

  尤其是開始上「老闆」的課之後,他更覺得時不我待了,真的要努力的多刷成就。

  這篇論文完成的很快,但是質量很高,因此沈光林投遞的也是更高端一些的期刊,雖然比不上自然和科學,但是在國際上也已經足夠知名了。

  然而,就在沈光林的論文剛發出去不久,他收到了一篇重量級的修改稿。

  是一位姓李的教授送來的,他直接放到了沈光林桌面上。

  一般情況下,沈光林是不收修改文章的活了,他不是工具人。

  這位李教授之前嘗到了甜頭,但是又沒有出錢,白嫖還不過癮,還想再來一發。

  他才不管這些呢,直接丟你桌上,你是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

  沈光林無奈,只能打開來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他帶來的文章竟然跟沈光林已經投遞出去的論文一模一樣。

  不說分毫不差,但是論文的內容和結論是大同小異的。

  撞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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