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不是開頭的開頭
【按照慣例,先拿防盜章頂一頂,新章節凌晨會出。】
如果吶喊咽下太多,是否會導致胃下垂?
——《斷章·其一》
程風醒來時,像從熱水裡被撈出來,渾身是汗。床單濕漉漉的,在雙腿間糾纏成金針菇的形狀。
他醒來後,只意識到了兩件事:
一、我叫程風,是個清客。
二、我做了一個噩夢。
這兩個意識氣勢洶洶如同闖入女澡堂的流氓一般闖入他的腦海,然後如同流氓賴在女澡堂一樣令人揮之不去。
至於程風這個名字究竟是誰給他起的、「清客」又是什麼東西、噩夢裡面有什麼內容……全然不知。
除了這兩個流氓信息,以外的記憶都是空白。
他的過去一片朦朧……
他意識到,他失憶了。
程風打量自己周圍的場景,陌生的天花板,一動就「嘰嘰嘎嘎」響個不停的床鋪,丟滿不知所云的碎皮、碎紙、碎磚塊、揉皺塑料包裝的水泥地板。
還有破碎的窗戶。破碎的窗戶外是破碎的樓,歪七扭八如同被核彈衝擊波左右推搡過十二次,觸目儘是殘垣斷壁。
「感覺就跟世界末日似的。」
程風想這麼說,但可能是人醒了喉嚨沒醒,只發出了一連串的「嗚嗚嘶」之類含混的聲音。
陌生的世界。程風總結。
陌生的世界,陌生的自己,關於這兩樣,以及除此之外的一切,什麼都不記得。
唯獨殘存下來的兩條記憶,一條是自己做噩夢了,噩夢內容不詳;一條是自己叫程風,是個清客。
該死,究竟什麼是該死的「清客」?
發了一會兒愣,肚子忽然覺得很辛苦。由此他得到了第三條信息:他餓了。
他下床,在骯髒的房間裡移動。
骯髒的房間裡有骯髒的地板,骯髒地板上丟著骯髒的衣服,從邏輯上講,這應該是他的衣服。
他本不想穿,但看到自己身上也很骯髒。如同在泥潭裡來回趟了二十七道,在澡堂里洗澡時被突然闖進來的流氓打斷,導致身上沾滿各式黑泥和沒搓乾淨的泥垢。
於是,他心安理得地穿上了骯髒的衣服。
身體很僵硬。異常僵硬。就好像是因為長期洗澡不徹底引起了嚴重關節炎,胳膊和腿每次活動到極限,都會劇烈疼痛。他甚至不能正常走路,只能用腳拖動身體。
他移動出骯髒的房間,骯髒的房間外是另一個骯髒的房間,他順道探索了整個屋子。
屋子一共三室二廳,除了他之前睡著的那張床,沒有一件完整的家具。
用「家徒四壁」來形容這間屋子,不知道是侮辱家還是侮辱四壁。
屋子不行。程風心想。
隨後他意識到,自己好像玩了個自己都不明白意義何在的梗。
在一個類似廁所的房間裡,他找到一面破碎的鏡子,托鏡子的福,他得以參觀了一下自己的容貌。
看著自己的容貌,先是震驚,良久之後,一抹難看的苦笑浮現在臉上。
「所以,為什麼會做噩夢啊……」
這是他想說的,然而喉嚨里發出的只有「呼哩呼嚕」意味不明聲音。
鏡子裡,是個喪屍。
或者準確點說,程風是個喪屍,所以鏡子裡映照出來一隻喪屍。
喪屍也會做夢嗎?
能。做的還是噩夢呢。
鏡子裡是一隻表情如同正在經歷噩夢的喪屍。
鏡子裡的那張臉,面色鐵青,皮膚像地質年代分層一樣,白的黃的死皮綻裂,肌肉一動牽引得皮屑紛飛翻書似的,有的地方還鼓著泡泡,整張臉像得了腳氣。
一頭黑毛如同野蕨菜般怒張,枯松毛躁,眼窩深陷,眼珠子瞳仁不對稱,一個往右偏一個往上偏,嘴巴合不攏,嘴裡的牙齒滿是黃垢還掛著粘稠的口水。
除此之外,他說不出話,身體僵硬,移動艱難,沒有心跳……
如果一個東西看著像鴨子,走路像鴨子,叫聲像鴨子,那它就是鴨子。
如果他看上去像喪屍,行為像喪屍,特徵像喪屍,那他無疑就是喪屍。
就算他會做噩夢,就算他知道自己叫什麼,就算他還有理智,那他也只是一隻有理智、有名字、昨天晚上做過噩夢的喪屍。
回到床上坐了一會兒。
坐了一會兒,程風想通了。
如果自己失憶前就是喪屍,那他沒什麼好抱怨的,因為他本來就是喪屍。
如果他是因為變成喪屍才失憶,那也沒什麼好抱怨的。他現在可以拋棄過去,作為喪屍開始嶄新生命了,失去記憶反而是幫他卸下了包袱。
程風發現,自己很容易想通。
常理而言,不是所有喪屍都能坦然接受自己是個喪屍的。
而自己很容易就接受了現實,並且立即決定以喪屍的身份好好活下去。
這說明他是一隻豁達的喪屍。
這個想法讓他變得樂觀起來。
現在要緊的是,先得找到吃的。
他很餓。
如果說剛起床時,他有點餓,那麼僅僅在十分鐘後的現在,這股餓意就已經發展到了難以忍受的地步。
眼珠子都要爆出血絲了。
他模糊地意識到,這股飢餓的力量很不尋常。
飢餓的力量,可以支配人類去吃草根,去吃樹皮,去吃土。
而他感覺,他的飢餓感能支配自己去吃人。
他有一股衝動,他想要叫喊著「吼哩吼啦!」衝到大街上,高舉雙手跑到人類面前,抱著對方的臉就啃下去。
他對於自己的這股衝動感到既危險、又興奮。
想必這就是喪屍的生存之道。
如果這就是喪屍的命運,他不介意去忠實地踐行。
常理而言,吃掉人類是比較倒胃口的事情,就跟把虎鯨做成生魚片一樣。
可是在如今飢餓的程風來看,這件事也不比拿一匹小矮馬做紅燒肉更倒胃口。
畢竟常理而言,喪屍吃人,天經地義。
程風不介意吃人。
於是,程風又覺得自己是一隻樂天知命的喪屍。
不過主要還是太餓。
「咔嚓」。
推開房門,程風走出了家。
風吹過。
街上一個人都沒有。
家外面的情況,比家裡面好不到哪裡去。破碎的柏油路面,破碎的路面邊有圍欄,圍欄里是破碎的房屋,破碎的城市的縫隙中,長滿青苔和藤蔓。
他一隻喪屍在這荒涼的街道上逡巡。
街上一個稱得上「食物」的東西都沒有。
天剛亮不久,太陽從鉛灰色的雲層中探出了頭,空氣中帶著一股淡淡的腐臭味。
如果吶喊咽下太多,是否會導致胃下垂?
——《斷章·其一》
程風醒來時,像從熱水裡被撈出來,渾身是汗。床單濕漉漉的,在雙腿間糾纏成金針菇的形狀。
他醒來後,只意識到了兩件事:
一、我叫程風,是個清客。
二、我做了一個噩夢。
這兩個意識氣勢洶洶如同闖入女澡堂的流氓一般闖入他的腦海,然後如同流氓賴在女澡堂一樣令人揮之不去。
至於程風這個名字究竟是誰給他起的、「清客」又是什麼東西、噩夢裡面有什麼內容……全然不知。
除了這兩個流氓信息,以外的記憶都是空白。
他的過去一片朦朧……
他意識到,他失憶了。
程風打量自己周圍的場景,陌生的天花板,一動就「嘰嘰嘎嘎」響個不停的床鋪,丟滿不知所云的碎皮、碎紙、碎磚塊、揉皺塑料包裝的水泥地板。
還有破碎的窗戶。破碎的窗戶外是破碎的樓,歪七扭八如同被核彈衝擊波左右推搡過十二次,觸目儘是殘垣斷壁。
「感覺就跟世界末日似的。」
程風想這麼說,但可能是人醒了喉嚨沒醒,只發出了一連串的「嗚嗚嘶」之類含混的聲音。
陌生的世界。程風總結。
陌生的世界,陌生的自己,關於這兩樣,以及除此之外的一切,什麼都不記得。
唯獨殘存下來的兩條記憶,一條是自己做噩夢了,噩夢內容不詳;一條是自己叫程風,是個清客。
該死,究竟什麼是該死的「清客」?
發了一會兒愣,肚子忽然覺得很辛苦。由此他得到了第三條信息:他餓了。
他下床,在骯髒的房間裡移動。
骯髒的房間裡有骯髒的地板,骯髒地板上丟著骯髒的衣服,從邏輯上講,這應該是他的衣服。
他本不想穿,但看到自己身上也很骯髒。如同在泥潭裡來回趟了二十七道,在澡堂里洗澡時被突然闖進來的流氓打斷,導致身上沾滿各式黑泥和沒搓乾淨的泥垢。
於是,他心安理得地穿上了骯髒的衣服。
身體很僵硬。異常僵硬。就好像是因為長期洗澡不徹底引起了嚴重關節炎,胳膊和腿每次活動到極限,都會劇烈疼痛。他甚至不能正常走路,只能用腳拖動身體。
他移動出骯髒的房間,骯髒的房間外是另一個骯髒的房間,他順道探索了整個屋子。
屋子一共三室二廳,除了他之前睡著的那張床,沒有一件完整的家具。
用「家徒四壁」來形容這間屋子,不知道是侮辱家還是侮辱四壁。
屋子不行。程風心想。
隨後他意識到,自己好像玩了個自己都不明白意義何在的梗。
在一個類似廁所的房間裡,他找到一面破碎的鏡子,托鏡子的福,他得以參觀了一下自己的容貌。
看著自己的容貌,先是震驚,良久之後,一抹難看的苦笑浮現在臉上。
「所以,為什麼會做噩夢啊……」
這是他想說的,然而喉嚨里發出的只有「呼哩呼嚕」意味不明聲音。
鏡子裡,是個喪屍。
或者準確點說,程風是個喪屍,所以鏡子裡映照出來一隻喪屍。
喪屍也會做夢嗎?
能。做的還是噩夢呢。
鏡子裡是一隻表情如同正在經歷噩夢的喪屍。
鏡子裡的那張臉,面色鐵青,皮膚像地質年代分層一樣,白的黃的死皮綻裂,肌肉一動牽引得皮屑紛飛翻書似的,有的地方還鼓著泡泡,整張臉像得了腳氣。
一頭黑毛如同野蕨菜般怒張,枯松毛躁,眼窩深陷,眼珠子瞳仁不對稱,一個往右偏一個往上偏,嘴巴合不攏,嘴裡的牙齒滿是黃垢還掛著粘稠的口水。
除此之外,他說不出話,身體僵硬,移動艱難,沒有心跳……
如果一個東西看著像鴨子,走路像鴨子,叫聲像鴨子,那它就是鴨子。
如果他看上去像喪屍,行為像喪屍,特徵像喪屍,那他無疑就是喪屍。
就算他會做噩夢,就算他知道自己叫什麼,就算他還有理智,那他也只是一隻有理智、有名字、昨天晚上做過噩夢的喪屍。
回到床上坐了一會兒。
坐了一會兒,程風想通了。
如果自己失憶前就是喪屍,那他沒什麼好抱怨的,因為他本來就是喪屍。
如果他是因為變成喪屍才失憶,那也沒什麼好抱怨的。他現在可以拋棄過去,作為喪屍開始嶄新生命了,失去記憶反而是幫他卸下了包袱。
程風發現,自己很容易想通。
常理而言,不是所有喪屍都能坦然接受自己是個喪屍的。
而自己很容易就接受了現實,並且立即決定以喪屍的身份好好活下去。
這說明他是一隻豁達的喪屍。
這個想法讓他變得樂觀起來。
現在要緊的是,先得找到吃的。
他很餓。
如果說剛起床時,他有點餓,那麼僅僅在十分鐘後的現在,這股餓意就已經發展到了難以忍受的地步。
眼珠子都要爆出血絲了。
他模糊地意識到,這股飢餓的力量很不尋常。
飢餓的力量,可以支配人類去吃草根,去吃樹皮,去吃土。
而他感覺,他的飢餓感能支配自己去吃人。
他有一股衝動,他想要叫喊著「吼哩吼啦!」衝到大街上,高舉雙手跑到人類面前,抱著對方的臉就啃下去。
他對於自己的這股衝動感到既危險、又興奮。
想必這就是喪屍的生存之道。
如果這就是喪屍的命運,他不介意去忠實地踐行。
常理而言,吃掉人類是比較倒胃口的事情,就跟把虎鯨做成生魚片一樣。
可是在如今飢餓的程風來看,這件事也不比拿一匹小矮馬做紅燒肉更倒胃口。
畢竟常理而言,喪屍吃人,天經地義。
程風不介意吃人。
於是,程風又覺得自己是一隻樂天知命的喪屍。
不過主要還是太餓。
「咔嚓」。
推開房門,程風走出了家。
風吹過。
街上一個人都沒有。
家外面的情況,比家裡面好不到哪裡去。破碎的柏油路面,破碎的路面邊有圍欄,圍欄里是破碎的房屋,破碎的城市的縫隙中,長滿青苔和藤蔓。
他一隻喪屍在這荒涼的街道上逡巡。
街上一個稱得上「食物」的東西都沒有。
天剛亮不久,太陽從鉛灰色的雲層中探出了頭,空氣中帶著一股淡淡的腐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