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歌廳里的歌手更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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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林雲來說,自己重生一世,賺錢還是次要,獲得時代的認可更加重要,或者說,多年之後再回顧這段歷史,你是否會被時代記住,又為這個時代做過什麼貢獻,這比賺了多少錢更有意義。

  從這方面來說,林雲的境界確實比旁人要高,但這前提是林雲見識過這個時代的發展,知道如何實現自己的目標,不是所有人都有這種覺悟的。

  孫怡覺悟當然沒有林雲高,他現在就是想通過這項事業賺錢,但當他聽到林雲說出這套理論後,對方的形象立刻高大起來。

  「站在時代的前面看待這個時代,這才是一位真正企業家的胸懷呀!」

  「林總,我是服了,啥也不說了,以後咱們就是一家人,對了,你這有吃的嗎?我還沒吃飯呢,弄點剩飯剩菜就行!」

  「哈,孫總怎麼能吃剩菜剩飯,現在晚了,你就吃兩袋康師傅方便麵吧!」

  「好,好,我還沒吃過林總家的方便麵,嘗嘗什麼味!」

  林云為孫怡泡了兩袋方便麵,孫怡食指大動,五分鐘就吃的乾乾淨淨。

  「嗯,這牛肉味的方便麵很好吃呀,我以前怎麼沒吃過?」

  「以前沒有,是我金龍公司首創的方便麵,你可別小看這袋面,未來五年,我會把康師傅方便麵賣到全國各個角落,我的目標是五年內實現年產四十億袋!」

  「啪嗒!」

  孫怡的筷子掉到桌子上,嚇得!

  「四十億袋?我的天,那能賺多少錢呀!比娛樂公司賺的多多了。」

  「現在咱們國家各個行業都是需求占據主導,不缺市場,就缺產品,就看你能不能把握的住,不僅僅是方便麵市場,還有飲料市場,小食品市場,服裝市場、家用電器市場等等,就看你能不能看到,娛樂市場也是如此,這都是未開發的海洋呀。

  你想想看,一個擁有十幾億人口的市場是多麼可怕,即便是占領十分之一,乃至百分之一的市場,都足以讓一家企業變成龐然大物,這些就在我們的面前,如果再抓不住,呵呵,那就找塊磚頭撞死得了。」

  孫怡聽的熱血沸騰。「林總,我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呀,能遇到林總你,真是我的幸運…………對了,以林總的志向,恐怕不僅僅是只做方便麵這一個產品吧,您還有什麼想法?跟我說說,我也開開眼界!」

  林雲笑了笑道:「金龍公司現在是做方便麵,以後會逐漸向其他食品行業發展,正大公司也是如此,現在的目標就是找幾個歌手,買買磁帶和組織一些商業演出,這叫什麼娛樂公司?

  真正的娛樂公司是要做歌曲、影視、綜藝節目等一系列的產品,正大公司還差的遠呢。」

  孫怡連連點頭:「對,是,歌曲,影視和綜藝節目,我的天,我怎麼沒想到,還是林總厲害!」

  孫怡今天真是開了眼界,聽完林雲的話,仿佛眼前多了一個新世界。

  兩人一直聊到了晚上十點多鐘,林雲把未來兩年內正大公司的發展思路告訴對方,現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簽約一批歌手,然後打出公司的名氣。

  歌手是現在內地唱片公司的最大資源,而獲得歌手的途徑看起來只有一個,那就是青歌賽。

  青歌賽自一九八四年開始舉辦,每兩年一次,一般是五月份開始在各地方選拔,十一月份在國家電視台進行決賽。

  今年是九二年,很快就要開始第五屆青歌賽的選拔。

  正大公司現在手裡有五個簽約歌手,是第四屆青歌賽的專業組優勝選手。

  孫怡說出這五人的名字,林雲一聽,兩個人還有點名氣,一個女歌手叫張米,另外一個男歌手叫謝曉東。

  林雲還記得這個張米似乎是跟某個男歌手有了緋聞,結果張米的「正牌」男朋友把對方一陣毒打,鬧的沸沸揚揚,至於張米有什麼成名歌曲,林雲卻是忘了。

  謝曉東的名氣大一些,最知名的一首歌叫做《今個真高興》,是在春節晚會上演唱的,結果就成了這一年最受歡迎的歌曲。

  現在正大公司就這兩個「有名」的人,已經出了兩首歌,磁帶銷量都沒過兩千,連成本都沒收回來。

  「孫大哥,讓這個張米和謝曉東試試我寫的歌,唱的好就用,不過兩個太少,你可以叫上鮑比答去首都知名的歌廳里逛一逛,老鮑那個人水平還是有的,如果發現有實力的歌手,可以簽下來,我為他量身定做歌曲。」

  「歌廳里選?這行嗎?」

  孫怡不太相信歌廳里的歌手能和青歌賽的歌手相提並論。

  「孫大哥,別小看歌廳里的歌手,他們中很多人可不比青歌賽的歌手差,特別是那種舞台感更不是青歌賽選手能夠相比,聽我的,你們就去找,只要有好的歌手,我保證讓他火起來。」

  林雲說的沒錯,這個時代,青歌賽歌手自然實力不凡,可成名率還真不高,九十年代初期那些成名的歌手完美闡述了什麼叫做高手在民間的道理。

  如果說晚會、青歌賽是登上主流舞台的唯一途徑,那麼歌廳就是民間高手發光發熱的絕佳場所。

  在這個年代,首都、盛海以及粵市這三個先鋒改革城市出現了大大小小的歌廳,比如首都最知名的歌廳叫做「和平House」,這裡就是初代「北漂」歌手的天堂。

  許多即將名揚天下的「狠人」就在這些歌廳駐唱,比較著名的,粵市有楊玉瑩、陳名,首都這邊有韓雷,滿文俊。

  他們這些人在歌廳駐唱,在一些規模大的歌廳里,最多一晚上能賺一百五十塊錢。這麼高的收入,對會唱歌的人,自然是不能不去。

  不過在歌廳里駐唱也是一門學問,有人能賺錢活著,有人就慘了,比如有一位叫黃博的歌手,家在青島,從小喜歡唱歌,想參加青歌賽,可惜相貌平平,化妝都掩蓋不了自身的氣質,這氣質不符合青歌賽的要求。

  黃博高中時代就跑到首都,在各個歌廳駐唱,一邊唱一邊跳,還往嘴裡灌著啤酒,結果歌沒唱怎麼樣,舞蹈倒是練成了,還當了幾年舞蹈老師,最後發現自己唱歌這條路走不通只能去考電影學院,可還是因為氣質問題鬱郁不得志………。

  還有一個叫楊昆的歌手,從小就是一副好嗓子,在家鄉參加過幾次歌唱比賽很出風頭,結果頭一熱就跑到了首都,想要闖出一片天來。

  結果在保力大廈唱歌,沒兩天就被炒了,身上沒錢,幸好遇到一個熱心司機不要錢,給他拉到「卡薩布蘭卡」。

  楊昆用僅剩的一百元點歌上台。歌廳另外一個駐唱歌手叫沙保亮一聽,驚了。趕緊跟老闆說:「這小子真不錯,趕緊留下。」

  但因為脾氣倔,不買客人帳,不混圈子,沒多久,他又被老闆炒了。

  之後幾年,他在首都睡地下室、睡澡堂子。

  前前後後算起來,北漂期間,搬家五十多次。

  這些人是改革開放後內地的初代偶像,幾乎都經歷過最初的迷茫,不過也快出頭了,只等著風雲際會的年代到來,而這個年代就是現在。

  林雲讓孫怡去歌廳找,保不齊就能找到這麼幾位,當然,找不到他們也無所謂,總會有一些唱的好長得帥的歌手,這就夠了。

  內國內早期娛樂圈的特點就是一曲成名,火爆的速度讓人咋舌,什麼《濤聲依舊》、《藍藍的天藍藍的夜》、《笑臉》、《朝花夕拾》等等,都是一曲就火,就像流星一般瞬間點亮整個天際。

  不過這些歌手出道即巔峰,一首歌后就沒了後續,也就一兩年便銷聲匿跡,完全屬於快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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