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夫妻決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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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晚餐後,眾人在離開前又呆了一會兒。

  這期間,北島紗世去佑介書房轉了一圈,被一本外觀相當古老的書所吸引。

  將其從書架拿下後,佑介便湊了過來,笑呵呵的如此說道。

  「北島你很有眼光嘛!前段時間在二手網店亂翻時翻到,一眼就相中了。買下後一看,果然很有趣。」

  「啊,真的嗎?」北島的好奇心被再度提升了:「那我可要好好看看呢!」

  「今天看不完的話,帶回去也可以。」佑介爽快的提出:「之後在學校還我就行。」

  「嗯嗯,多謝了!」

  北島在翻開看了幾頁後,覺得的確很有趣,於是便帶了回去。

  那上面講了許多中世紀的冷知識。

  在現代人看來,他們的許多腦迴路都非常清奇、搞笑。

  一開始由於北島沉迷看書、沒怎麼理正在糾結口紅買什麼色號的奈緒,西田還有點不開心。

  然而,在奈緒也過來看書後,她也被深深的吸引了。

  因為上面寫的東西實在是很難不讓人生草!

  在將上面特別有趣的幾點拍照傳到糰子部的群里後,更是掀起了一陣狂歡。

  比如說,這麼幾條。

  【活體契約】

  中世紀早期教會壟斷知識,平民大多是文盲,根本不認字。

  然而,人們還是經常要做生意。那麼就需要頻繁定下契約。

  於是在條件簡陋的情況下,人們會採取一種簡單粗暴的方法簽訂合同。

  主要分為五步。

  第一:談合同。

  第二:談妥後,在簽合同的地點附近找一個目擊了整個交易過程的小男孩。

  第三:讓他去找根樹枝。

  第四:用那根樹枝狠狠抽小男孩一頓,讓他這輩子都記得是誰在哪天抽了他。

  第五:契約簽訂成功。

  這種契約合同主要使用在產權轉移方面。

  上述五步的規定並不死板,事實上買賣雙方是可以給小孩提供樹枝的。

  不僅僅是因為讓被揍的小孩自己找樹枝有點太殘忍,也是因為有的小孩一聽要找樹枝就直接跑了。

  如今已經不可考證,當時交易雙方是否能多準備幾份「活體契約」防止出現意外。

  或許是可以的。畢竟中世紀人均壽命很短,兒童時常夭折。過不了多久或許就死了。

  這種活體契約實際存在的時間很久。

  即使在數次十字軍東征以後,某些落後地區還有這種習俗。不過那時候,已經不僅是打小男孩才行,打小女孩也算數了。

  當然,打小女孩不怎麼穩定。

  因為那時候是莊園經濟,男孩一般一輩子也不會離開當地,可女孩卻有嫁出此地的可能性。

  那樣的話,「契約證明」就跑掉了。

  義行在看完北島發的截圖後提出如此疑問。

  【這小孩記不住雙方到底交易了什麼怎麼辦?】

  北島覺得書上是有解答的,只是她漏看了。

  然而翻了半天也沒找到說明。

  對此,大家在一番討論後,得出了如此看法:小孩大概只需要證明是誰在什麼時間打了他,不需要對交易的具體內容作證。

  總之,無論如何,這種契約也實在是太令人生草了。被打的小孩實在夠慘。

  而且書里通篇都沒提打了一頓後給不給什麼補償。這樣看來,就應該是白打的了。

  義行記得《狼與香辛料》里也有關於這種活體契約的劇情。

  就是赫蘿在交易時叫了附近圍觀的小男孩過來,然後抽了他一巴掌。

  【中世紀如何治療抑鬱症】

  直到如今,法術對心理和精神疾病的治療效果也和藥物與談話治療一樣,效果因人而異,並不保證能治癒。

  就更別提中世紀了。

  那個時候資訊閉塞,交通不便,鮮有抑鬱症患者出得起錢接受法術治療。

  那麼,他們就要接受一種喪心病狂的傳統療法了。

  該療法與放血療法的歷史一樣悠久。

  那就是,用刀插進患者腋下。

  這可不是野雞醫生才會幹的事。正規的醫生同樣會這麼做。

  因為,當時的人覺得,在人體腋下有一叫作「ticklish」的靜脈。一旦它們被切斷,就會導致普通人笑到死去。然而笑不出來的患者被切斷這裡,則會恢復正常。

  人們會產生這種想法,大概是因為撓腋窩會發癢。所以就進一步認為這裡被切斷肯定會更癢。

  接受這種治療的人的確有些康復了。無法從醫學與魔法的常規角度來解釋為什麼。

  除非認為這是安慰劑效應——即便給劇烈疼痛中的病人服用沒有止疼作用的藥物,他們也會覺得好多了。

  【夫妻決鬥】

  中世紀時期,日耳曼文化區域盛行通過決鬥的方式解決感情破裂的夫妻關係。

  也就是想離婚必須打一架,而且只能活一個。

  當然,這項規定只針對非靈力者。

  這種司法決鬥的具體規則如下。

  首先,在決鬥前丈夫要挖個大坑。

  然後,丈夫跳入坑裡,在決鬥過程中都得站在坑中不能移動。

  為了平衡男性對女性的力量壓制,丈夫的一隻手還得綁在身體上,單手迎敵。

  而女方則可以在地面上自由跳躍,隨便移動。

  男方的武器必須是木棍或者木劍。

  而女性的武器,則必須是將石頭包裹在長布中的「裹石布袋」。類似流星錘。

  決鬥的規則很簡單。

  除了投擲武器和用法術遭到禁止以外,不限制任何招數。

  只要男方把女方拖入洞中,男方就在這起離婚案中宣告勝利,女方要被活埋。

  女方把男方拖出洞外,女方就贏了官司,男方會被處死。

  充分體現了中世紀日耳曼民族武德的充沛。

  一生奉行「有矛盾就當場解決」的帶惡人——日耳曼決鬥大師漢斯·塔爾霍夫所著的《戰鬥手冊》,就對這種婚姻決鬥的技巧做出了詳細介紹。

  還特意分為了丈夫和妻子兩部分,且在每個招式上配了圖。

  他介紹了很多種技巧,包括丈夫怎麼用武器纏住妻子的裹石布袋,然後將她拽下來。

  還有妻子該如何騙丈夫出招,然後用石頭砸爛老公的腦袋。

  正在給大小姐捏腳的義行看了這些後,險些笑出豬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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