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七章 開個車:男人天生會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又是木屋。

  在山谷裡面,還有一個木屋。而且比外邊那個『雜物小木屋』要大得多。看著足有一百多平米的占地面積,還是兩層的。

  「啊……」蘭莛歘歡叫跑過去。

  木屋牆面沒什麼裝飾,黑乎乎的原木,似乎是被火灼燒過。外邊塗了光漆,看著黑亮黑亮的。

  木屋外面有一個小院子,用木板籬笆圍著。

  院子中,木屋前,有用石頭磊的花壇。但什麼都還沒種。

  花壇旁邊有一個小小的水池。池底是鵝卵石。水很清澈,沒有地表活水,但有一條小渠引水出去。水池下應該是一個泉眼。

  有水泥磚小路從溪水邊直通的木屋正門。

  木屋兩層,上面有一個平台,還有一個八角亭子……

  「喜歡嗎?」

  「喜歡,喜歡。太喜歡了!什麼時候建的?」

  「修好了橋之後,水路通了就讓人來建了。」運了原木過來,木屋的建設就很快了。

  蘭莛歘興奮得臉上粉紅:「真漂亮!」

  「進去看看?」

  門鎖著的,封燊看了門。

  木屋內,是木質地板,踩上去,卻沒有什麼聲響。應該是木板下還鋪了吸音材料。

  牆壁是原木色,同樣塗了光漆。

  客廳有原木沙發,有地毯,還有櫥櫃……

  木屋內布局很講究,別致有情調。

  餐廳、客廳、廚房、洗浴間、書房、臥室,不一而足。二樓還有一個露天大陽台……

  家電家具齊全,完全可以領包入住……

  這木屋滿足了女人的文藝心:「真好……我還以為,想要見到這樣的木屋,只能去國外了。」

  封燊摸摸她的頭髮,說:「以後,你要想潛心創作,可以住在這裡來。」

  蘭莛歘翹著嘴角說:「其實,家裡也挺安靜的。」

  「這裡更讓人心情舒暢。」封燊摟著她笑著說。

  不遠處,就是水田。

  雖然沒有農家,但也能有點田園風光。

  而且這山谷里靜謐得很。到了春天,鳥鳴花香,住著多舒服?

  蘭莛歘突然想到一個問題:「這裡不是不許胡亂建房子的麼?」

  「只是不許破壞環境。之前這裡是卵石灘,連草都不多根……而且我申報了審批過的。」這農莊是他系統關鍵所在,絕對不能出問題的。

  「那就好……」她鬆了一口氣。「那……我們什麼時候能住進來?」

  「隨時都可以。」木屋用油漆天然漆,沒有甲醛之類的東西。「你要喜歡的話,今晚住在這裡也行……我們正好可以試試其他樣式。」

  「……」蘭莛歘白了他一眼。發情的種馬嗎。腦子想的都是那事……

  最終蘭莛歘還是沒住下來。

  太麻煩了。

  「還是以後再住吧。」她知道封燊要住這邊的話,要搬的東西很多。

  封燊是住宅子還是住木屋都無所謂的,只要能摟著她睡就行。

  蘭莛歘住了三天。周一也沒課了,封燊就送她去外公家住了一晚上。

  她這次到溪口村,本來是想跟封燊聊小說怎麼寫的,結果成了自動送入狼嘴的小羊羔……很多時候不是語不成句,就是累的不想說話。

  直到封燊送她回華亭,在路上才跟他嘮嘮叨叨的說著小說的事。、

  「小說上個星期已經發布了,也已經簽約了。」說到這裡,她有些得意。「我是第一次發小說,才發了三章,剛滿一萬字,就來站短讓簽約了……」

  「那不是很正常嗎?也不看看是誰寫……我老婆寫的,發他們網站是賞他們臉。」

  蘭莛歘吃吃笑著說:「你這樣的,如果寫在小說里,會被人說是舔狗的。舔狗添到最後一無所有。」

  封燊嗤笑說:「那麼說的,才是一無所有的。」

  戀愛的事,怎麼可能不舔?只懂硬幹的人,會有女人喜歡?

  就算是海王,也至少得有個『甜言蜜語』的技能傍身。

  有錢,固然能讓女人添。但那是跑(請將『足』換成『火』)友,而且是自我物化的那種。

  雖然她們會說話,會叫,會流水,但請自動理解為那種『會漏氣但更擬人』女朋友。

  反正,不是真正的女友。

  沒點追求的人,跟他們說話都費勁……

  蘭莛歘側臉看他,笑嘻嘻說:「如果我那樣寫的話,女生一定很喜歡男主。」

  「喜歡就對了!要寫得好些。」

  「嗯,會寫最好。」

  封燊很滿意:「你只要討好女讀者就行了。要有些人說什麼舔狗,也只是他們眼紅別人有添的對象罷了。等他們有女朋友,他添肯定得更厲害。

  「那樣的讀者不重要,你的目標是改編成劇本……一旦成了劇本,你的只要一女生喜歡了,就很有可能抓住了兩個人。」

  蘭莛歘咯咯笑著說:「你說我寫一個那樣的角色,會怎麼樣?」

  「什麼樣的?」

  「就是你剛說那種……嗯,怎麼說呢?」

  「添而不得?」

  「對。就是添而不得。」

  封燊認真想了想,說:「那樣的話,會給人一種個丑角的感覺,女生都未必喜歡,男生都就不用說了。」

  他又想了想,說:「不如寫個『想添,卻不會添,就假裝自己不屑添』的。」

  「直男?」

  「不是直男。

  「直男是那種至少有優質女生對他有好感,能吸引女生想接近的男人。優質女生都不願意接近的,誰也不會知道一個男人他是直還是彎?

  「我說的那種,是暗戳戳想追優質女生,但優質女生身邊優秀男人太多,根本無暇留意他的那種。」

  蘭莛歘是認真考慮了:「那樣的男生,不一樣讓人生厭嗎?」

  「可以寫他內秀卻沒人發現啊。寫得可愛些,就可以一個潤滑劑角色,也可以是一個……」

  封燊雖然沒寫過小說,但看過不少。很多小說都會有一個專門逗趣的角色,通常是主角身邊親近的人。

  其實那是作者賦予主角性格的一種補充。只不過不能加諸於的主角身上。

  因為如果寫一個逗比主角,開頭或許能逗笑讀者,但不用多久就讓人厭煩了。

  但是配角就不一樣了。是主角的小弟,還能從側面彰顯主角多牛叉。

  至少,文字里,有個人喊主角做『老大』。簡單粗暴,但代入感一下就出來了。

  畢竟,沒人不想當老大。偏偏成年人的無奈、未成年人成長的煩惱都很多,不得不低頭當孫子的人太多……

  封燊誇誇其談著,蘭莛歘卻聽得認真。

  她知道,他也許不會寫小說。但從他口中說出來的這些,可能是他對人生的感悟。

  那能給她提供不少描述角色的靈感。

  她希望這本小說能寫好。

  之前,賺錢是她小說的主要目的,但現在是更希望通過這小說幫到他。

  前不久,他給了她八萬,說是那個騙了她做槍手的人給的。

  她本來不相信的。他跟她說了坑那個李明高的事。她也確實看到了有媒體報導有那麼一個人,被人索賠了。

  所以她拿了那筆錢。

  那是他冒了很大風險幫她出得氣,她才不會將男人對自己的好往外推。

  他對自己好,她也想對他好。

  她知道,他想幫溪口村的鄉親們。也知道他為什麼想要幫——當初是那些鄉親跟他二爺爺讓他感到溫暖。

  所以,她想寫好這本小說。讓更多人知道有溪口村,知道信口村的美食、人的淳樸,還有各種好。

  外邊每多一人知道溪口村,就是對他的計劃多一點助力……

  …………

  到了華亭已經是晚上,封燊直接帶她去外邊吃了晚飯。

  送她會出租屋樓下,封燊沒有跟著上去:「我十點半之前回來。你真不一起去?」

  「我就不去了。」蘭莛歘搖搖頭。「你喝酒了就別開車。」

  「不喝酒……真不去?」封燊挑眉說。「我約的可是女人!」

  「反正你又不會亂來……我上去了。」

  封燊看著她進了電梯,才掉轉車頭。

  他當然不是約什么女人。他是要去見吳鵬。本來他想約吳鵬到外邊的。

  不過吳鵬讓他直接到家裡。

  給他開門的,是個女人。

  女人半開著門,門上還連著鎖鏈:「你是?」

  「我是封燊,找吳鵬。他在家嗎?」

  女人開了門,笑著說:「吳鵬跟我提起過。他剛去樓下買東西了,馬上就回來。你進來坐。」

  封燊沒想到吳鵬家裡還有女人。沒聽說他跟人同居啊。

  為什麼知道是同居了?

  門口鞋櫃有不少拖鞋,樣式很普通,應該是吳鵬買的。而這個女人穿的樣式是特別的,應該是她自己買的。

  另外,這女人裝扮很居家。居家衣著、居家妝容。行止也似乎以女主人自居……

  不過,他也沒多嘴問。

  女人泡了茶出來,說:「我是吳鵬女朋友,韓瑾。」說著還給了他一張名片。

  哦,原來是辦公室戀情。

  韓瑾也在琢映文化工作,而且還是高層。看名片上的職位,應該負責總後勤的。

  他們沒說幾句話,吳鵬就回來了。

  他提著一大袋子東西教給韓瑾,笑著坐下說:「你們已經認識了吧。」

  封燊笑著說:「是認識了韓總。」

  吳鵬笑說:「其實你也可以叫一聲嫂子。」

  封燊從善如流:「嫂子好!」

  韓瑾白了吳鵬一眼,卻也沒反駁:「你們聊,我還有點工作要處理。」

  吳鵬也沒留她。又看桌子上兩瓶子東西。

  用的是一升裝的礦泉水瓶。裝的都帶著的黃色。一瓶顏色金黃,另外一瓶黃中帶著茶綠色。

  「這是什麼?」

  「我自己釀的柿子酒和栗子酒。自己喝著覺得還可以,知道你喜歡喝酒,帶點給你嘗嘗。」

  也就是家釀酒了,不過吳鵬沒半點的嫌棄:「早聽說你在釀酒了,就等著你什麼生活開壇,我去討幾杯呢。」

  在風封燊家喝過幾次黃酒。雖說連那個酒坊出的酒都不知道,但他不得不說,那是真的好酒。

  現在看著這兩種酒,雖然有顏色,但澄清透徹,肉眼看不到半點懸浮物。

  「這是已經可以喝了的吧。」

  封燊笑著說:「是能喝了。不過,弄個陶罐放一段時間,口感能更好些。」

  吳鵬開玩笑說:「你就連個罐子都不舍給我?」

  「我那些都是大酒罈,不好搬動,而且放車上不安全。」封燊笑著說說。「我還想著明天找谷毅,讓他那個窯廠幫我做些酒瓶呢。」

  「找他做酒瓶?看來你這酒很不錯。」吳鵬笑著說。「你都不知道,他那窯廠隨便給做個碗都要好幾百上千塊錢。」

  「那麼貴的麼?」

  「可不是貴麼?聽說他讓人帶那種紅瓷去國外轉了一圈。很受歡迎來著,拿了不少訂單。」

  吳鵬也是聽說過一點關於那種紅瓷的消息,也知道封燊在那個窯廠是占了股份的。

  雖然不知道那種瓷能賺多少錢,但他對封燊都有點妒忌。憑著一種從別人手裡拿到的燒瓷技術,硬是來了個名利雙收。

  現在看來,那種紅瓷賺錢是肯定的。

  現在又被人追捧,特別是被文化圈子追捧。

  拿出製作技藝的封燊,也就有了打入那個圈子的敲門磚。

  當然,對於封燊來說未必稀罕。

  但吳鵬稀罕啊。

  他做娛樂的,娛樂圈能被文化圈接受的只有被稱為第七文化的電影。

  而琢映文化還沒拍出過高雅的電影,所以他做的是通俗文化。

  但也是文化的一種。

  做娛樂,有自己獨特的圈子,但跟文化圈也不能完全割裂。

  只可惜,娛樂這種群眾種流行的文化,並不被自認主流的傳統文化完全認可。

  怪不得連魏士進都不無羨慕地說他『命好』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