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挑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隨機挑了幾個問話,他們看起來也不是太想配合:「下次早點來啊,剛才我們都被嚇個半死,等錢都給了,你們才過來。」

  另一個正在被擦背的說:「對了,能不能讓他們退錢啊,我們可是被敲詐了不少,加起來好幾萬呢。」

  帶隊警察看著他們冷笑:「那你們誰願意警方調查,做一個意識置換的溯源嗎?」

  沒有一個人說話。

  意識置換已經快兩個月了,平均一個人起碼都換過三四十個身份。要說有人沒有用這些新身份做過一些為非作歹的事,幾乎是不太可能的。

  做意識置換的溯源,起碼要把自己大多數的意識置換經歷講清楚,把自己看到的也都講清楚。

  說實話,很多人已經完全脫離了現實的社會體系了。

  他們沒有親人,沒有同學,沒有父母和子女,也沒有朋友。

  唯一有的,只有飄蕩的靈魂,QQ群上的一群好友。

  如果一旦有人被人發現和警察做過配合,那他在網絡世界上的身份可能也會被拋棄。

  對很多意識置換者來說,這比去坐牢的代價還大。

  警察高聲斥責道:「要求你們配合調查的時候一個個裝聾作啞,自己吃虧了想起來喊警察!讀過戒嚴條例嗎?」

  大家都沒說話。

  戒嚴條例就在救助中心一樓的牆上貼著,但從來沒人看。

  政府希望所有人都能很好的配合調查,公布自己所有的意識置換經歷,甚至停止繼續置換……

  這是所有意識置換者們都無法接受的。

  幾個泡澡的滿不在乎道:「你們當警察就是維護法律的……現在人都被綁架勒索了,你們還在這說什麼條例……」

  警察厲聲責問:「被綁架勒索的是你嗎?你敢說這身體是你自己的嗎?這要是是你本人的身體,我立刻把這裡的老闆抓回去!」

  對方撇撇嘴:「別人的身體還不是一樣綁架。」

  「你見過綁架犯給人泡澡還治病的嗎?」警察立即追問,「1樓那麼多人呢,別人求著被綁上來都上不來。」

  「就算不是綁架,惡意折磨人,限制自由也是事實。」

  「那你們這種意識置換者到處殺人放火,挪用瓜分財產……就不是事實了?」

  「你要這麼說就沒法說了,」對方滿不在乎,「制止犯罪本來就是你們的職責嗎。」

  「那公民也有遵守法律的義務,戒嚴期間服從國家安排的義務,你們都盡到這些義務了嗎?」

  澡堂里陷入一陣沉默。

  陳晨跟在警察後面,每一句話都聽的真切。

  他突然意識到,其實之前的自己蠻幼稚的。

  他總覺得警察就是維持正義的,所謂的正義也是絕對的。

  比如逼著人拿錢這種事,肯定就屬於需要被打擊的事。

  所以剛才看到警察,他的第一反應是有點緊張。

  但盧小華顯然比他更理解什麼叫正義。

  就目前來說,誰能更大程度上和政府站在一起,維護基本的社會秩序,讓這些在意識置換中被淘汰的最弱者有飯吃,有地方住,有基本的醫療,以及安全保障,不讓他們大規模的出去犯罪。

  這就是最大的正義。

  至於三樓這些被「治療」的人,他們也許是無辜的。

  也許不是。

  但不重要。

  他們不願意跟政府配合,更別說接受政府監督了。而救助中心愿意,就這一點,他們就註定贏不了。

  至於敲詐勒索,首先敲詐勒索罪成立的對象應該是侵犯私人的財產權,而這個私人,只能是身體本人。

  但他們之前的置換者,已經用身體本人的名義,簽了治療的合同。

  單純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其實沒有任何疑問。

  限制自由和故意折磨,其實也是治療的一部分。

  這就跟已經簽了手術同意書的病人一樣,後面的後果,是需要病人自己負責的。

  唯一能有爭議的,就是這種治療手段有沒有效,合不合理……

  但也只是爭議,法律沒有禁止,那就可行。

  這些人要怪,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正好置換到一批「自願」接受的治療的人身上。

  這跟置換到得了其他疾病,在手術台上受罪,或者在病床上哀嚎的人,沒有任何區別。

  都是治病。

  唯一一點小小的區別在於,在這裡,在這個救助中心的三樓,人們還有機會花上一點點錢,來終止對「自己」的治療過程。

  這個交易可以被稱之為「合同變更」,或者說,治療合同的違約金。

  但敲詐勒索……不成立。

  警察們走了,治療繼續。

  報警的工人都傻眼了,但是經過說服還是接受了。

  警察離開之後,治療室的大門關上,剛才被中斷的治療繼續。

  三樓現在一共住著60個人,基本上一個上午的時間,整個「治療」過程就結束了。

  統計一下收入,已經超過十萬。

  按這個速度下去,一個月是30萬。

  扣掉救助中心的運營成本,基本上所剩無幾。

  所以規模還需要擴大。

  吃過午飯,陳晨就去一樓挑人。

  盧小華對「被治療」人員主要有以下幾個要求。

  1,身體要比較健康,但又有一些小毛病,皮膚病,牙周病,甚至有點偏癱,有點殘疾,都行。但真有嚴重疾病的,一概不收,因為過於高昂的治療成本會吞噬利潤。

  2,滿足第一條的情況下,年紀越大越好,這樣反抗的可能性就越小。

  3,不要女性。

  救助站里現在已經有不少老太太了,還專門給他們劃了區域。

  但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女性身體被盧小華簽合同。

  按照道理來說,女性其實更容易在「治療」下妥協。

  但女性也更容易引發警察和旁觀者的同情。

  這是人類道德的某種潛意識決定的,盧小華沒有對陳晨說,但是陳晨自己已經感覺到了。

  盧小華這樣的人非常精明,他非常善於遊走在道德和法律之間的間隙。

  把一群男人抓起來治療,因為這些男人之前可能是罪犯。

  但是女人……

  在大家的潛意識中,還是弱者的代名詞。

  在這場看不見的對抗中,大家都默認把女人排除在外。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