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新區劃
大唐的區域規劃是按照道、州、縣三個級別來劃分的。
在原本的歷史上,太宗分天下為十道: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嶺南等十道,不過這些道沒實際權力,唐代城市等級主要是總管府、都督府、節度使等,府以下為州、縣。貞觀十四年,全國共設360州府,下轄1557縣。
開元年間又將山南、江南各分東西,並增置京畿、都畿、黔中道,形成十五道的格局。
道下設州、府,州、府下再設縣,開元末年,全國共有州、府三百二十八座,縣一千五百七十三座。
其實從秦朝實行郡縣制開始,各個王朝的區域劃分和管理加購就是差不多的,郡縣制也好,行省制也罷,基本上都是三個級別的管理和劃分體系。
大唐繼承了三級行政劃分的制度,同時也繼承了歷代王朝的行政弱點--皇權不下縣,中樞對地方的統治力非常薄弱。
李元喆登基後直接將天下分為十道來拓展中樞的權力,而搞出一個地方駐軍體系來收回地方的權利也是被逼無奈。
士族與士紳把持這地方權利,朝廷在地方上的權利真空埋下了太多的禍患,為了消除這些不利因素,直接用軍管代替各級府衙來管理地方、消除士族門閥在地方上的影響幾乎成了他唯一的選擇。
經過幾年的打壓,地方上士族和士紳的勢力被一掃而空,朝廷可以通過駐軍體系和鄉里夥計直接管理到每一個集鎮甚至每一個有人參軍的村子,對基層的掌控力可謂是達到了古往今來的最高峰。
但是軍管終究不是一個王朝該有的正常狀態。
儘管李元喆當初說明駐軍體系要維持《地方軍管暫行條例》規定的為期十年的軍管狀態,但是也要提前為地方的常態化管理做準備。
相較於傳統的三級管理體系,地方駐軍體系體系無疑更能掌控地方和基層的權利。
駐軍體系按照道、府、縣、鄉、里五級分為軍區、軍分區、縣大隊、鄉小隊及民兵小隊五級的管理體系代替原有的官府體系和鄉紳體系,每一級都只向自己的上一級領導部門負責,軍區直接向三省負責,三省則對皇帝負責。
高效、明了,幾乎沒有給士族和士紳參與地方管理的機會,權力歸朝廷所掌握。
李元喆想要在地方恢復常態化管理後繼續保持相同的基層統治力度,所以直接把道、府、縣、鄉和里五級管理體系固定下來了。
道、府、縣、鄉分別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
道一級設立道府衙門和軍區司令部,分管一道的民事和軍事事務,兩個部門沒有統屬關係,道府衙門直接對三省負責,軍區司令部直接對兵部負責。
道府衙門一把手一人為司政,二把手三人為副司政,顧名思義,司政就是統管一道政事,三個副司政中有一個來自御史台,相當於監察員,監察一道,一個主管工農商,是司政之下權力最大的官員,另一個則是負責一道的司法。
司政的本職是組織領導一道的管理工作,名義上是一把手,實際上相當於是朝廷的傳聲筒和施政監督者,正真的封疆大吏是三個副司政。
軍區司令部則是只負責管理地方駐軍的訓練和後勤,不能直接干涉地方事務。
當然,這個不能干涉的禁令要到天帝十年才開始執行,在此之前道府衙門的大部分權力還是在駐軍手中。
同樣的,府、縣的權利也是在天帝十年後才會全部移交到地方府衙手中。
府一級設有府治衙門,有府丞三人,一正三副,與道一級的分工相同,正府丞統管一府事務,三個副職分管民事、刑事治安和稅務財權。
府級有軍分區司令部,設有團級駐軍駐地,軍分區司令部直接對軍區司令部負責。
縣一級設有縣治衙門,設有正副縣官四人,一正三副,正縣官統籌一縣的政務工作,三個副縣官分管民事、刑事治安和稅務財權。
縣一級有民兵縣大隊辦公室,負責民兵的招募、管理和訓練工作,民兵縣大隊直接對軍分區司令部負責。
鄉一級設鄉長一人,副鄉長兩人,分工與縣治府衙不同,鄉級單位沒有治安管理的權限,也沒有執法權,只保留代徵稅款、傳達朝廷政策內容、調節地方矛盾、整理記錄本鄉人口信息等基本職能。
鄉級單位的治安有民兵小隊負責,民兵小隊平時要協調人員在鄉里進行巡邏,民兵小隊直屬縣大隊調度。
里一級即使村級單位,有村長一名和副村長兩人,他們不屬於朝廷的正式官員或是吏員編制,只拿基本工資,但是享有預備幹部的資格,鄉里提拔吏員是會從村長之中優先選拔。
村長必須是駐軍或是民兵出身,由縣官直接指派,副村長由村民選舉產生。
李元喆根本就沒有考慮過在一些地區搞特殊化,京兆府、河南府和各地的羈縻州全部取消,五級管理體系將在全國一鋪到底,絕對不留下什麼隱患。
什麼,你說偏遠地區和人口構成複雜的地方可能不好管理?
不,地方駐軍和民兵的槍桿子會消滅以上所有矛盾的。
如此強勢的處理手段很李元喆!
管理方式有效就好,其他的都是浮雲,等到百姓吃飽穿暖,沒有人還會去懷念以前的苦逼生活。
與五級管理體系配套的是道級單位的重新劃分。
大唐十道二府在重新劃分後是:
京畿道、山南東道、山南西道、河東道、河南道、江南東道、江南西道、河北道、隴右道、劍南道、嶺南道、滇南道、南海道、淮南道、黔中道、西北道、關北道。
大唐的領土暫時共計有十七道,沒有設置什麼都護府,也沒有留下什麼區域規劃上的明顯漏洞,就是十七個與後世省級單位相當的道級區劃。
道與省除了面積上的差別,幾乎沒有其他的出入。
朝中有人提出過異議,說是如此粗暴的劃分方式不和傳統,尤其是對西域和東突厥故地還有南海道的定位,貌似這幾個道可沒有幾個人,把道級的區劃放到這幾個地方有些浪費了。
李元喆沒有去解釋,只是強制要求去如此執行。
在原本的歷史上,太宗分天下為十道: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嶺南等十道,不過這些道沒實際權力,唐代城市等級主要是總管府、都督府、節度使等,府以下為州、縣。貞觀十四年,全國共設360州府,下轄1557縣。
開元年間又將山南、江南各分東西,並增置京畿、都畿、黔中道,形成十五道的格局。
道下設州、府,州、府下再設縣,開元末年,全國共有州、府三百二十八座,縣一千五百七十三座。
其實從秦朝實行郡縣制開始,各個王朝的區域劃分和管理加購就是差不多的,郡縣制也好,行省制也罷,基本上都是三個級別的管理和劃分體系。
大唐繼承了三級行政劃分的制度,同時也繼承了歷代王朝的行政弱點--皇權不下縣,中樞對地方的統治力非常薄弱。
李元喆登基後直接將天下分為十道來拓展中樞的權力,而搞出一個地方駐軍體系來收回地方的權利也是被逼無奈。
士族與士紳把持這地方權利,朝廷在地方上的權利真空埋下了太多的禍患,為了消除這些不利因素,直接用軍管代替各級府衙來管理地方、消除士族門閥在地方上的影響幾乎成了他唯一的選擇。
經過幾年的打壓,地方上士族和士紳的勢力被一掃而空,朝廷可以通過駐軍體系和鄉里夥計直接管理到每一個集鎮甚至每一個有人參軍的村子,對基層的掌控力可謂是達到了古往今來的最高峰。
但是軍管終究不是一個王朝該有的正常狀態。
儘管李元喆當初說明駐軍體系要維持《地方軍管暫行條例》規定的為期十年的軍管狀態,但是也要提前為地方的常態化管理做準備。
相較於傳統的三級管理體系,地方駐軍體系體系無疑更能掌控地方和基層的權利。
駐軍體系按照道、府、縣、鄉、里五級分為軍區、軍分區、縣大隊、鄉小隊及民兵小隊五級的管理體系代替原有的官府體系和鄉紳體系,每一級都只向自己的上一級領導部門負責,軍區直接向三省負責,三省則對皇帝負責。
高效、明了,幾乎沒有給士族和士紳參與地方管理的機會,權力歸朝廷所掌握。
李元喆想要在地方恢復常態化管理後繼續保持相同的基層統治力度,所以直接把道、府、縣、鄉和里五級管理體系固定下來了。
道、府、縣、鄉分別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
道一級設立道府衙門和軍區司令部,分管一道的民事和軍事事務,兩個部門沒有統屬關係,道府衙門直接對三省負責,軍區司令部直接對兵部負責。
道府衙門一把手一人為司政,二把手三人為副司政,顧名思義,司政就是統管一道政事,三個副司政中有一個來自御史台,相當於監察員,監察一道,一個主管工農商,是司政之下權力最大的官員,另一個則是負責一道的司法。
司政的本職是組織領導一道的管理工作,名義上是一把手,實際上相當於是朝廷的傳聲筒和施政監督者,正真的封疆大吏是三個副司政。
軍區司令部則是只負責管理地方駐軍的訓練和後勤,不能直接干涉地方事務。
當然,這個不能干涉的禁令要到天帝十年才開始執行,在此之前道府衙門的大部分權力還是在駐軍手中。
同樣的,府、縣的權利也是在天帝十年後才會全部移交到地方府衙手中。
府一級設有府治衙門,有府丞三人,一正三副,與道一級的分工相同,正府丞統管一府事務,三個副職分管民事、刑事治安和稅務財權。
府級有軍分區司令部,設有團級駐軍駐地,軍分區司令部直接對軍區司令部負責。
縣一級設有縣治衙門,設有正副縣官四人,一正三副,正縣官統籌一縣的政務工作,三個副縣官分管民事、刑事治安和稅務財權。
縣一級有民兵縣大隊辦公室,負責民兵的招募、管理和訓練工作,民兵縣大隊直接對軍分區司令部負責。
鄉一級設鄉長一人,副鄉長兩人,分工與縣治府衙不同,鄉級單位沒有治安管理的權限,也沒有執法權,只保留代徵稅款、傳達朝廷政策內容、調節地方矛盾、整理記錄本鄉人口信息等基本職能。
鄉級單位的治安有民兵小隊負責,民兵小隊平時要協調人員在鄉里進行巡邏,民兵小隊直屬縣大隊調度。
里一級即使村級單位,有村長一名和副村長兩人,他們不屬於朝廷的正式官員或是吏員編制,只拿基本工資,但是享有預備幹部的資格,鄉里提拔吏員是會從村長之中優先選拔。
村長必須是駐軍或是民兵出身,由縣官直接指派,副村長由村民選舉產生。
李元喆根本就沒有考慮過在一些地區搞特殊化,京兆府、河南府和各地的羈縻州全部取消,五級管理體系將在全國一鋪到底,絕對不留下什麼隱患。
什麼,你說偏遠地區和人口構成複雜的地方可能不好管理?
不,地方駐軍和民兵的槍桿子會消滅以上所有矛盾的。
如此強勢的處理手段很李元喆!
管理方式有效就好,其他的都是浮雲,等到百姓吃飽穿暖,沒有人還會去懷念以前的苦逼生活。
與五級管理體系配套的是道級單位的重新劃分。
大唐十道二府在重新劃分後是:
京畿道、山南東道、山南西道、河東道、河南道、江南東道、江南西道、河北道、隴右道、劍南道、嶺南道、滇南道、南海道、淮南道、黔中道、西北道、關北道。
大唐的領土暫時共計有十七道,沒有設置什麼都護府,也沒有留下什麼區域規劃上的明顯漏洞,就是十七個與後世省級單位相當的道級區劃。
道與省除了面積上的差別,幾乎沒有其他的出入。
朝中有人提出過異議,說是如此粗暴的劃分方式不和傳統,尤其是對西域和東突厥故地還有南海道的定位,貌似這幾個道可沒有幾個人,把道級的區劃放到這幾個地方有些浪費了。
李元喆沒有去解釋,只是強制要求去如此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