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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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節錯漏。

  煩請刷新

  林城和魏曉沒有返回城東。

  就在城南的一個小旅館裡開了間房。

  房間不大,裝修也很簡約,但勝在乾淨,沒有異味。魏曉從樓下買了買,放在桌上:「吃點吧,小城。」

  林城搖了搖頭:「我不餓。」

  他處於一個活死人狀態,消化系統已經停止工作了,吃了飯,只會餿在肚子裡。

  林城躺在床上,神情有些恍惚,之前的經歷如同電影一般,一遍又一遍的在他腦海里回放。

  他很煩。

  他很氣。

  他很想質問老天,憑什麼倒霉的是自己?

  但想到那些一臉驚恐,倒在血泊中的死屍,林城的心氣勁又泄了許多。至少從某方面來想,他是最幸運的。

  畢竟,五棟樓的住戶全都死了。

  人其實是很頑強的生物,也許,他們會崩潰,會被各種各樣的挑戰壓得喘不過氣來,但,大多數人依舊會或主動,或被動的選擇面對。

  房間內陷入了長時間的沉默。

  魏曉在吭哧吭哧的吞咽著飯菜,林城在一口又一口的抽著香菸。很快,小紙盒裡便塞滿了菸蒂。

  忽地。

  林城坐了起來。

  魏曉頭也沒抬,邊吃飯邊說道:「決定了?」

  林城點了點頭:「決定了。不管怎麼樣,我總得去拼一把才行。其實,如果沒有今天的事兒,我說不定會在某一天死的很慘。那人皮書,可能蓄謀已久了。」

  道理是這麼個道理沒錯。

  但從他嘴裡說出來,總有那麼幾分苦中作樂的苦澀感。

  魏曉也輕輕點頭,道:「行,不管你做什麼決定,我都支持你。對了,我明天要去區外一趟,有點事兒。」

  他信不過別人嘴裡說的話。

  林城笑了笑:「行。」

  他知道魏曉要去做什麼,他也知道,自己的問題,不是什麼厲害醫生就能解決的,但他沒有阻止魏曉。

  「累了。睡覺。」

  魏曉丟下碗筷,獨自跑到旁邊的單人床上,蒙頭大睡。

  潔白的棉被下。

  有一雙通紅的眼。

  ......

  伴隨著幾聲清脆的鳥啼,晨曦的曙光透過窗簾縫隙,照在了林城臉上。

  林城坐在床上。

  睜開了惺忪睡眼。

  仿佛......一切都沒有變化,仿佛......一切都變了模樣。

  林城自嘲的笑了笑。

  快速翻身下床。

  在他旁邊的床鋪上,一疊嶄新的紙幣蓋在被子下,露出了一個角,他現在這個角度,正好可以看見。

  林城沒有矯情。

  直接將錢踹進了西服里。

  突然,他的手碰到了一個硬物,他摸了摸,是個新手機。

  怔了好一會兒,林城咧嘴一笑,自言自語:「可惜你不是女的,不然你未來的男子就享福了。」

  夏季的天亮的很快,林城稍做修整,走出旅店,天色便已大亮,路邊擺上了許多的小攤,賣著熱氣騰騰的早餐。

  林城沒法吃,也沒有吃的**。

  他低頭看了一眼新手機的屏幕,時間顯示是六點過幾分。

  在街頭站了足足半個鐘頭。

  林城終於等到了一輛電動三輪車。

  城南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計程車,電動三輪替代了計程車的位置。但至少比城東要好些。

  「師傅,去CB區,濱江路。」

  「這......」電動車師傅是一個四五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子,他面露難色,「老弟啊,這CB區,不好進啊。」

  「你開車就是,不用管。」

  「可是......」

  電動車師傅還想說些什麼,一張嶄新的五十元鈔票就塞了過來,他頓時閉上了嘴,直接發動了車子。

  「您坐穩了!」

  城南的馬路是災變前修好的,已經許久沒有人管理、修繕,路面開裂的地方很多。

  好在這年代大型機械也很少,並沒有進一步加深對馬路的傷害,三輪車開在上面雖然有些顛簸,但還可以接受。

  三輪車的速度不算快,只有三四十碼的樣子,比魏曉那輛破舊的麵包車都要慢些,活像個七老八十的大爺。

  經過了近一個小時的搖晃。

  它終於來到了CB區的入口處。

  這是一條鋼鐵大橋,橋的兩頭都設有保安亭,橋下的滔滔江水,將漣水市劃分成兩個世界:CB區和其他區。

  見到三輪車開了過來。

  亭子內走出了幾名全副武裝的士兵。

  三輪車師傅被這陣仗嚇到了,停下了車。林城卻不以為意,他掰開後車窗,露出半截身子:「我有要事面見閻君,你們耽擱不起,讓開!」

  林城張開了嘴。

  卻一句話也沒說。

  他不是不想說,只是陸平的話語無可辯駁。

  青皮小鬼的危害性已經得到了驗證,不過是短短半天時間,它就已經殺死了上百位民眾,如果放任不管,受害者的數量,將會是一個讓人看一眼就覺得恐怖的天文數字。

  如果青皮小鬼還能進化......

  光想想就讓人頭皮發麻。

  更別提那本比青皮小鬼更詭異的人皮書,林城的生機就是被它抽走的。儘管目前看上去,它的危害並沒有青皮小鬼那般大。

  可光是它能壓制青皮小鬼這一點,就足以看出它的詭異。

  一旦失控。

  後果不堪設想。

  這兩樣鬼東西如果真從林城的身體裡跑出去,那說不定就不是危害一個小區那麼簡單了,它們很可能害死成千上萬的人,甚至波及一個城市!

  犧牲一個人,消滅一個存在巨大安全隱患,足以威脅到成千上萬人性命的厲鬼,這是大義。

  是沒人可以置喙的大義。

  在這種大義面前,個人的犧牲已經是微不足道了。

  如果按照傳奇故事的發展曲線。

  林城現在應該自我光榮。

  這樣的話,他的事跡說不定會被記錄下來,刻錄在石碑上,被人當成英雄來敬仰。

  畢竟......

  一邊是危害極大的厲鬼。

  一邊是無足輕重的普通人。

  這件事說過一百個人聽,一百個人都會選擇犧牲掉那個普通人,以達到徹底消滅厲鬼的目的。

  甚至。

  如果讓林城自己來選。

  他都會選擇犧牲那個普通人。

  沒有誰願意活在厲鬼的威脅下,用一個普通人的命,去換一個足以威脅到成千上萬人生命的厲鬼,這是很划算的買賣。

  任何人都會毫不猶豫做出選擇,因為這是一個『普通人』,一個和自己毫不相干的『普通人』。

  可如果......

  那個要被犧牲的人。

  是你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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