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簡單普通的命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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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0章 簡單普通的命案(1)

  「粗針麻線?」那店家想了會兒,搖搖頭,「小的在城中有屋,家眷不住客棧,客棧後院只住著三個小廝,一個跑堂的,兩個干雜活兒的,都是少年郎,不會使針線。」

  「廚子呢?」

  「哦,廚子是個廚娘,家中一兒兩女,不住客棧。昨日來了只在廚房打下手,知縣大人請了咱越州的名廚做的菜。」

  「你這客棧昨夜住進了這許多人,人手定然不足,可有請幫工?」

  「未請。小的前些日子聽聞諸位大人要來時,本想請幫工,可……知縣大人說臨時請的人不知根底兒,怕出亂子,小的便打消了這念頭。昨夜有縣衙公差來幫了會兒忙,小的又將家眷喊來了,倒也忙過來了。」

  「昨日店裡有無送肉的、送菜的、送酒的或是送柴的?」

  「有!柴禾是早就備下的,但肉菜和酒都是叫人新送來的,知縣大人說了,要最新鮮的肉菜和新打的酒。小的早幾日就問過廚子,列了單子出來,與城中肉鋪和農戶說好了,到了日子就送來。」

  「你那些酒放在廚房裡,此事都有誰知道?」

  「客棧里的都知道。」

  「衙門裡來幫忙的公差可知道?」

  「知道,那些官爺們是在幫忙的,小的就將何物放在何處都說了。再說……幫忙上菜,廚房裡進進出出,酒罈子就擺在地上,也瞧得見。」

  暮青點了點頭,讓店家下去了。

  「英睿將軍問了這麼多,可斷出什麼來了?」這時,劉淮不耐地問。

  暮青冷眼一瞥,淡問:「我問了這麼多,劉大人可聽出什麼來了?」

  劉淮被話噎著,一時答不出。

  「自己蠢笨,能不要求別人聰明嗎?」

  「你!」劉淮氣得拂袖轉身,看都不想再看暮青一眼。

  暮青也懶得看他,只一語驚了大堂,「兇手就在我剛剛問的那些人之中!」

  劉淮忽的轉身回來,方才被氣得不想再看暮青,卻還是看向了她。

  「客棧店家、小廝、廚子、送酒肉菜食的、縣衙公差,兇手就在這些人之中!」

  「兇手不在西北軍里?」當眾人還在震驚暮青的推測時,唯獨元修露出喜意。

  「沒錯。」暮青看著元修眸底湧出的喜色,有些不忍,但事實歸事實,該說的還是要說,她看向奉縣知縣道,「知縣大人。」

  奉縣知縣這會兒跪得腿都麻了,乍一聽聞暮青喚他,先是愣了愣,隨即趕緊應聲,「下官在!」

  「請知縣大人查一下,這家客棧的店家、小廝、昨日來送酒肉菜食的、你縣衙里來幫忙的公差,以及你請來的廚子和這家客棧原本的廚娘,這些人里有誰曾是庶族門第出身,家道中落,家裡如今做著粗使活計,家境貧寒。此人剛直,身體強壯,許還會些身手,昨夜子時後回過家,最要緊的是他家中曾有人被徵兵西北,人死在戰場上,屍身或衣冠有被運回安葬。」

  暮青一喚奉縣知縣,元修便知兇手能查著了,正為兇手不在西北軍中喜著,沒想到她竟提到了軍烈家眷。

  「何意?」元修不是聽不懂,只是難以相信。

  「兇手是西北軍的軍烈家眷。」

  「何以見得?」

  「那雙舊軍靴。」暮青道,她雖參軍時間不長,但有些事還是知道的,「民間不可仿製軍靴,老兵傷兵離軍返鄉時亦不可帶走軍袍軍靴,唯有戰死沙場的將士屍骨會運回鄉去,屍骨運不回去的,軍中也會將其舊衣冠送回家鄉安葬。兇手穿著西北軍的舊軍靴,只可能是軍烈家眷。」

  民間仿製軍靴是要以私軍謀逆之罪論處的,雖然可能會有百姓因敬仰西北軍而私制了雙軍靴藏在家中,但這等觸犯國法之事,即便有那膽大的敢做,也必是藏著掖著不敢穿出門去。可這雙軍靴的鞋底磨損頗重,穿了頗長的時日,不像是私藏在家或是偷穿那麼幾回能磨出來的,因此民間仿製的可能性不大。老兵傷兵離軍返鄉時不得帶走軍袍軍靴也是為了防止民間有人按樣仿製,冒充邊軍將士,因此,兇手穿著的舊軍靴最有可能的就是邊關陣亡將士的遺物。

  「我原也懷疑兇手在昨夜進城的親兵中,許是誰有兄弟或是至交戰死沙場,因此回京路上在行李中私帶了親友舊衣,行兇時特意穿上舊衣報仇,但後來我發現軍中親兵不具備作案條件。」

  「怎麼說?」季延問,話裡帶刺兒,「英睿將軍不是有意包庇?依我看,就如同你說的,有人夜裡穿著軍中舊衣來了客棧,發現護衛都躲懶醉了酒,便殺了李大人,此事也有可能吧?」

  這話一問,暮青尚未答話,元修便目光很有力度地往季延身上一落!

  季延打了個寒顫,這才發現失言,沒心沒肺笑了兩聲,道:「元大哥,小弟不是那意思,你手下的兵定然不是兇手,但保不齊其他將軍的手下……咳!是吧?」

  「是你個愣頭!」元修氣得爆了聲粗,暮青都為之側目,他雖無士族貴胄子弟的嬌慣習氣,但到底是出身門閥世家,再豪爽也沒軍中漢子那般滿口粗言糙語,暮青還是頭一回聽他口不擇言。

  季延張著嘴,活像下巴被人卸了。

  元修見暮青看他,尷尬之下對季延惱道:「英睿說的總是沒錯的,你聽著便好,莫打岔!」

  季延:「……」

  暮青道:「對兇手來說,作案不過是時間、手法,進出路線。手法我們知道了,時間我們可以考慮一下。若是西北軍的人作案,會選擇什麼時辰進入客棧?」

  「夜深。太早了客棧里的人都沒睡,若是出點聲兒,不僅驚著護衛,還會驚著左右屋裡、後院小廝,麻煩!而且,出來早了,咱們那邊也沒睡,查房易被發現。」元修答。

  「沒錯。正因軍紀嚴明,兇手不敢出來太早,同樣也不敢在外時辰太長。可兇手的作案手法卻恰恰很費時間,割舌縫嘴、雪中藏屍,樣樣都是費時辰的。若只為泄憤,殺人割頭足矣,何必大費周章?而且兇器也是一大疑點,兇手若是西北軍的人,殺人用柴刀可以推測成是為了遮掩身份,可柴刀客棧後院就有,取來如此方便,何必要從別處帶?豈不更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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