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七章 非常糾結的明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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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說著,雷達上又出現了二十幾個亮點,正飛快的向他們這裡移動。

  金寶珍說道:「該不會是又有殺手來!」

  鳳柒收起雷達:「藏好!」

  三人立即隱匿起來。

  二十多個黑衣人跑過來,其中一個人手裡也拿著一個羅盤一樣的東西,他看了看,然後指著鳳柒與金寶珍的藏身地:「在那,兩個!」

  「抓活的,實在不行就殺了,反正新鮮的屍體一樣可以用!」

  「是!」

  鳳柒眼神一凜,掌心弩拿出,嗖嗖幾下放倒黑衣人。

  「小心,他們有暗器!」黑衣人說道。

  鳳柒悄悄離開金寶珍那裡,挪到另一邊,然後又連放幾箭。

  這一偷襲就把黑衣人黑滅了少半。

  軒轅逸趁機猛的發動攻擊,頃刻間就收割了幾條人命。

  金寶珍也不示弱,繞到黑衣人後方幾個飛刀過去就殺了不少。

  原本是二十幾個黑衣人包圍了三人,如今是三人包圍了三人。

  鳳柒問道:「你們是什麼人?」

  黑衣人不回答。

  金寶珍說道:「看來是不想說,我們也別問了,直接殺!」

  軒轅逸提著劍過去,作勢要殺死三人。

  鳳柒說道:「慢著,如果他們乖乖的回答問題我們不妨放了他們。」

  金寶珍搖頭:「不行,萬一他們回去通風報信再有人來殺我們呢?」

  鳳柒笑道:「只要他們說了實話,那麼組織就不會再用他們,所以他們肯定不會回去送死!」

  金寶珍點頭:「也對,明知道回去是個死還回去幹嗎?不如直接逍遙快活去!」

  那三人對視一眼,最後居然做了同一個動作要咬碎藏在嘴裡的毒藥自盡。

  鳳柒連忙撲過去一拳打掉一人的下巴,另外兩個人來不及收拾,直接中毒而死。

  「可惜了。」鳳柒鬱悶。

  金寶珍拾起黑衣人看的羅盤,說道:「這上面有亮點兒。」

  鳳柒過去看了看,果然發現那羅盤上面有亮點兒,掀開旁邊的一個暗格,裡面有三根頭髮,仔細辨別才發現這三根頭髮正是他們三人的。

  這個羅盤跟鳳柒的雷達差不多,只不過鳳柒的雷達可以自動尋找,這個羅盤就必須放入想要追查之人的頭髮。

  鳳柒眉頭緊皺:「能做出這麼精密物品的人應該是從謎城出來的,難道說是那些逃犯?」

  金寶珍拿著羅盤:「正好這個我拿著,咱們走散了可以用這個尋找對方。」

  軒轅逸點頭:「嗯,也好!」

  鳳柒拿出一粒藥丸塞給黑衣人,然後將他的下巴推上。

  「你們是什麼人派來的?」

  「八號大人派來的。」黑衣人神情呆滯的回答。

  「八號大人是什麼人?」金寶珍問。

  「就是大人。」黑衣人的回答讓金寶珍翻白眼兒。

  軒轅逸問道:「為什麼殺我們?」

  「實驗室里有超級細菌,需要身體強壯的男女來當宿主!」黑衣人說道。

  鳳柒挑眉:「超級細菌在哪?帶我們去找!」

  「是!」黑衣人站起身來,他往黑森林深處走。

  「嗖……」一支利箭將黑衣人給貫穿,黑衣人直挺挺的倒下。

  三人回頭,看見明覺和平樂,箭支是明覺射出來的。

  「你們有沒有事?」明覺說道。

  鳳柒三人非常的無語,好不容易留下一個活口,結果被明覺給殺了,可是他難道看不出這個人沒有了反抗力嗎?

  平樂說道:「九哥哥,我們也不用以救命恩人自稱,反正都是朋友,相互幫忙是應該的。」

  鳳柒和金寶珍作嘔,這個平樂的臉皮真厚。

  軒轅逸說道:「你們怎麼來了?不是要休息嗎?」他們殺黑衣人頂多耽擱了兩個時辰,按理說明覺他們沒有這麼快趕來才對。

  明覺說道:「平樂擔心你們的安全,所以催促我來幫你們!」

  「真是幫的好忙啊,你可知道我們費勁兒抓到一個黑衣人,想讓他帶我們去……」金寶珍氣的大叫,但是被鳳柒打斷了。

  「算了,沒人帶路我們也要到深處去看看的,走吧!」鳳柒拉住金寶珍。

  金寶珍愣了一下,說道:「好吧!」她差點就說出超級細菌的事兒了。

  平樂臉上晦暗不明,她懷裡的貓兒目光炯炯,盯得人心裡發慌。

  軒轅逸淡淡的說道:「我們走!」

  眾人繼續往深處行走,明覺牽著平樂的手。

  光線越來越暗,最後勉強可以視物,能見度也就三尺。

  鳳柒拿出火筒點燃,結果火筒的光就像被黑暗吞噬了一樣,根本就無法照亮三尺外的物體。

  「怎麼會這樣?」金寶珍皺眉。

  「應該是有能吞噬光源的東西。」鳳柒回答。

  「那我們怎麼辦?」金寶珍有些鬱悶。

  鳳柒看了看時間,現在是太陽落山後,興許到了早上能見度會高一些!

  「算了,我們就地休息吧。」鳳柒說道。

  軒轅逸點頭:「也好,看看白日裡是不是也這樣。」

  篝火點燃,火光映在眾人臉上非常的詭異。

  金寶珍戳了戳鳳柒:「有食物嗎?」

  鳳柒看了看她,她有食物幹嘛還要跟自己要?不過鳳柒沒有揭穿,拿出三隻雞一人一隻。

  明覺看了看鳳柒,然後拿出一些乾糧與平樂分食。

  平樂吃了幾口就噎住了!

  明覺拿出水給她喝。

  「不吃了,太幹了,為什麼沒有買肉食?」平樂說道。

  明覺嘴角抽了一下:「我是個和尚。」

  「你不是吃肉的嗎?」平樂撅起嘴。

  明覺沒有解釋,他不是沒去買肉,而是到了熟食店那裡站了半天,最終他覺得自己身為一個和尚去買肉會給人帶來不好的影響,所以才沒有出手。

  他又把期待著換成鳳柒,他發現如果是鳳柒盼著吃肉,他不僅會親自去買,還會親自去獵殺。

  可是平樂才是前世的愛人轉世,鳳柒是他弄錯的靈魂,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距?

  還是說他已經不愛前世的平樂了?

  看見明覺滿臉的糾結,金寶珍壞壞的晃動手裡的雞肉:「我們有肉吃,你學幾聲貓叫我就給你吃哦!」

  平樂吞了吞口水,說道:「不必了,你慢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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