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不重要
「是一家做牛奶的公司。」狼王回答道。
「做牛奶的公司?」凌崖驚訝道:「做牛奶的公司買這首歌做什麼?」
如果是音樂公司之類的凌崖倒是還能理解,一家做牛奶的公司跟音樂,完全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嘛。
難道是為了放歌給奶牛聽?
聽說牛如果心情愉悅了,連產出的牛奶味道都會變得更加好喝。
可如果是那樣的話也沒必要買什麼版權,點播後通過廣播播放出來也就是了。買版權純屬錢多燒的慌。
牛的專屬BGM?
太過份了點吧。
如果是那樣的話,那《酸酸甜甜就是我》應該改名為《奶牛之歌》了。
「哦,他們公司最近有一款酸奶推出,想用《酸酸甜甜就是我》這首歌作為推廣歌曲。於此同時浪跡都市也會成為這款牛奶的形象代言人。」
狼王越說越激動。
形象代言人啊,而且還是一個大品牌的形象代言人。這可是淨樂公司成立以來首位形象代言人,狼王不激動都不行。
一般來說,形象代言人都得是明星來擔任的。
毫不誇張的說,淨樂完全是被幸運給砸中了。
所以狼王是很想很想促成這樁買賣的,這對淨樂來說是個很好的宣傳機會,甚至能說得上是質的飛躍。
一個潛力無窮的公司跟一個能捧紅藝人的公司意義上是不同的。
「哦,原來是這樣。」聽了狼王的回答,凌崖這才明白他所說的賣歌是這個意思。
「所以,你的想法是什麼,賣歌嗎?」狼王問完之後,心裡還有點小緊張。即便他覺得這是十拿九穩的事。
「還是算了吧,我不準備賣。」凌崖想了想拒絕道。
雖然短期內能得到一大筆錢,但是放在長遠來看還是虧本的。比方說賣歌能得到100,但不賣的話能得到150,只不過時間長點,十年或者二十年。
目前的話凌崖並不缺錢,所以他不想賣歌。
「二公子,你……」狼王實在不能理解凌崖為什麼拒絕,雖然長期來看會虧錢,但是二公子又不缺歌。
賣了之後,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牛奶公司也會大力宣傳,到時候「作曲人姬發」的名字就會更加響亮了,連帶著他其他的歌都會漲價。
只是話到嘴邊,狼王又咽了下去,言道:「我希望你好好考慮一下,不用這麼著急做出回答。」
「嗯。」凌崖應付了一句掛斷了電話。
嗷!
狼王喪氣地嗷了一聲,然後撥通了牛奶公司的電話。
「王總,二公子這邊說需要點時間考慮。你知道的,藝術家對自己的作品就像對自己的孩子,那是有感情的。對對對,考慮好了第一時間通知你。」
狼王雖然知道凌崖一旦做出決定了就不會反悔,但這對淨樂真的是個好機會,他只能是先拖著再說,大不了到時候就說「二公子經過幾天的考慮,還是決定不賣歌了」。
萬一有轉機呢。投機不偷雞。
「小四,你準備好了嗎?」凌崖問道,他所問的是指官司方面,這兩天時間裡小四一直在準備資料以及開庭之後的話術。
當然了,凌崖畢竟對律師這個是外行,有些地方可能用詞不當,反正是小四說什麼是什麼,他全力配合著也就是了。
雖然目前他什麼都不需要動。
「準備好了。」小四抬頭,目視前方。
踏踏踏……小四邁著自信的步伐上庭去了,凌崖、琴心道長、青青則坐在旁聽席緊張地看著。
啪!
隨著法官一拍驚堂木,即意味著案件審理正式開始了。
說實話,在法庭上看到驚堂木而不是法槌凌崖還是挺意外的,但是轉念一想也覺得合情合理。
水藍星早就統一了,並未有西方之類文化,文明都被華夏文明所融合,自然也不會出現什麼法槌。
保持傳統,法官也是身穿官袍,一派威嚴地坐在高處,從氣勢上就壓人一頭。
按照章程先要由原告來程詞,也就是說「告什麼」。
小四作為原告也作為原告律師,首先起身道:「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是武俠影視的法人代表,也是武俠影視的代表律師。今狀告柳城電視台,污衊武術這項古老的運動,對武者這個群體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我方的訴求是,柳城電視台撤銷新聞,並針對此片面的報導做出鄭重道歉,包括但不限於媒體上公開道歉。」
法官點了點頭,問道:「被告,針對原告的指控,你有什麼要說的。」
坐在被告席上的不是柳州電視台的台長,人家日理萬機是個大忙人才不會出現在這個地方,僅僅只是讓寫這篇報導的記者『萬記』過來坐著。
她僅僅只是過來坐著罷了,不會有說話的機會,因為她邊上有柳城電視台的代表律師,他會代表柳城電視台發言。
這位律師叫作「不重要」,水藍星是個統一的世界,各種奇奇怪怪的姓氏層出不窮。
「原告的指控純屬無理取鬧,這篇報導有視頻為證,有圖有真相,不存在任何的不實。而當時參與打架鬥毆的都是練過武術的武者。
事實也證明了,武者一旦聚集在一起就會產生騷亂,他們信任自己的拳頭大過信任法律。
所以才會在大庭廣眾之下,當著記者的面公然打架鬥毆。從他們搶奪攝像機的行為可以看出,他們是知道打架鬥毆犯法,但是還打架鬥毆了,完全是知法犯法。」
被告律師劈哩啪啦說了一大堆。
「武術是強身健體,保一方平安的,只不過是極個別將他們用在了打架鬥毆上。我們都學過歷史,那些名將哪一個不是學武的,又有哪一個被認為是打架鬥毆?」小四反駁道。
「你也說是歷史上的名將,正所謂此一時也彼一時也,我們不能用幾百年甚至幾千年的眼光看現在,而是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
而且名將殺的人少嗎,看本質的話他們的行為比打架鬥毆更為惡劣,只不過是生在了那個時代罷了。
水藍星早就統一了,用不上武力,也不會誕生所謂的名將。
我衷心希望,名將這個詞只成為一個名詞,成為歷史書上那冰冷的文字,而不會在現實,在當今出現。
至於你所說的,武術強身健體我確實看到了,他們打架鬥毆起來很有勁。
但學習武術,並不是鍛鍊身體的唯一選擇,哪個城市都有健身房,實在沒有條件跳繩也是很好的。
至於說保一方平安,不說我們水藍星政通人和、太平盛世,即便是真出了亂子也有官方,有官差,根本用不著平民百姓來解決問題。
我們平民百姓唯一要做的是保護好自己。」
被告律師又噼里啪啦說了一大堆,總結起來的意思就是:現在用不著武術來強身健體,更不需要武術來保一方平安。
那麼武術用來做什麼呢?
打架鬥毆。
「做牛奶的公司?」凌崖驚訝道:「做牛奶的公司買這首歌做什麼?」
如果是音樂公司之類的凌崖倒是還能理解,一家做牛奶的公司跟音樂,完全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嘛。
難道是為了放歌給奶牛聽?
聽說牛如果心情愉悅了,連產出的牛奶味道都會變得更加好喝。
可如果是那樣的話也沒必要買什麼版權,點播後通過廣播播放出來也就是了。買版權純屬錢多燒的慌。
牛的專屬BGM?
太過份了點吧。
如果是那樣的話,那《酸酸甜甜就是我》應該改名為《奶牛之歌》了。
「哦,他們公司最近有一款酸奶推出,想用《酸酸甜甜就是我》這首歌作為推廣歌曲。於此同時浪跡都市也會成為這款牛奶的形象代言人。」
狼王越說越激動。
形象代言人啊,而且還是一個大品牌的形象代言人。這可是淨樂公司成立以來首位形象代言人,狼王不激動都不行。
一般來說,形象代言人都得是明星來擔任的。
毫不誇張的說,淨樂完全是被幸運給砸中了。
所以狼王是很想很想促成這樁買賣的,這對淨樂來說是個很好的宣傳機會,甚至能說得上是質的飛躍。
一個潛力無窮的公司跟一個能捧紅藝人的公司意義上是不同的。
「哦,原來是這樣。」聽了狼王的回答,凌崖這才明白他所說的賣歌是這個意思。
「所以,你的想法是什麼,賣歌嗎?」狼王問完之後,心裡還有點小緊張。即便他覺得這是十拿九穩的事。
「還是算了吧,我不準備賣。」凌崖想了想拒絕道。
雖然短期內能得到一大筆錢,但是放在長遠來看還是虧本的。比方說賣歌能得到100,但不賣的話能得到150,只不過時間長點,十年或者二十年。
目前的話凌崖並不缺錢,所以他不想賣歌。
「二公子,你……」狼王實在不能理解凌崖為什麼拒絕,雖然長期來看會虧錢,但是二公子又不缺歌。
賣了之後,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牛奶公司也會大力宣傳,到時候「作曲人姬發」的名字就會更加響亮了,連帶著他其他的歌都會漲價。
只是話到嘴邊,狼王又咽了下去,言道:「我希望你好好考慮一下,不用這麼著急做出回答。」
「嗯。」凌崖應付了一句掛斷了電話。
嗷!
狼王喪氣地嗷了一聲,然後撥通了牛奶公司的電話。
「王總,二公子這邊說需要點時間考慮。你知道的,藝術家對自己的作品就像對自己的孩子,那是有感情的。對對對,考慮好了第一時間通知你。」
狼王雖然知道凌崖一旦做出決定了就不會反悔,但這對淨樂真的是個好機會,他只能是先拖著再說,大不了到時候就說「二公子經過幾天的考慮,還是決定不賣歌了」。
萬一有轉機呢。投機不偷雞。
「小四,你準備好了嗎?」凌崖問道,他所問的是指官司方面,這兩天時間裡小四一直在準備資料以及開庭之後的話術。
當然了,凌崖畢竟對律師這個是外行,有些地方可能用詞不當,反正是小四說什麼是什麼,他全力配合著也就是了。
雖然目前他什麼都不需要動。
「準備好了。」小四抬頭,目視前方。
踏踏踏……小四邁著自信的步伐上庭去了,凌崖、琴心道長、青青則坐在旁聽席緊張地看著。
啪!
隨著法官一拍驚堂木,即意味著案件審理正式開始了。
說實話,在法庭上看到驚堂木而不是法槌凌崖還是挺意外的,但是轉念一想也覺得合情合理。
水藍星早就統一了,並未有西方之類文化,文明都被華夏文明所融合,自然也不會出現什麼法槌。
保持傳統,法官也是身穿官袍,一派威嚴地坐在高處,從氣勢上就壓人一頭。
按照章程先要由原告來程詞,也就是說「告什麼」。
小四作為原告也作為原告律師,首先起身道:「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是武俠影視的法人代表,也是武俠影視的代表律師。今狀告柳城電視台,污衊武術這項古老的運動,對武者這個群體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我方的訴求是,柳城電視台撤銷新聞,並針對此片面的報導做出鄭重道歉,包括但不限於媒體上公開道歉。」
法官點了點頭,問道:「被告,針對原告的指控,你有什麼要說的。」
坐在被告席上的不是柳州電視台的台長,人家日理萬機是個大忙人才不會出現在這個地方,僅僅只是讓寫這篇報導的記者『萬記』過來坐著。
她僅僅只是過來坐著罷了,不會有說話的機會,因為她邊上有柳城電視台的代表律師,他會代表柳城電視台發言。
這位律師叫作「不重要」,水藍星是個統一的世界,各種奇奇怪怪的姓氏層出不窮。
「原告的指控純屬無理取鬧,這篇報導有視頻為證,有圖有真相,不存在任何的不實。而當時參與打架鬥毆的都是練過武術的武者。
事實也證明了,武者一旦聚集在一起就會產生騷亂,他們信任自己的拳頭大過信任法律。
所以才會在大庭廣眾之下,當著記者的面公然打架鬥毆。從他們搶奪攝像機的行為可以看出,他們是知道打架鬥毆犯法,但是還打架鬥毆了,完全是知法犯法。」
被告律師劈哩啪啦說了一大堆。
「武術是強身健體,保一方平安的,只不過是極個別將他們用在了打架鬥毆上。我們都學過歷史,那些名將哪一個不是學武的,又有哪一個被認為是打架鬥毆?」小四反駁道。
「你也說是歷史上的名將,正所謂此一時也彼一時也,我們不能用幾百年甚至幾千年的眼光看現在,而是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
而且名將殺的人少嗎,看本質的話他們的行為比打架鬥毆更為惡劣,只不過是生在了那個時代罷了。
水藍星早就統一了,用不上武力,也不會誕生所謂的名將。
我衷心希望,名將這個詞只成為一個名詞,成為歷史書上那冰冷的文字,而不會在現實,在當今出現。
至於你所說的,武術強身健體我確實看到了,他們打架鬥毆起來很有勁。
但學習武術,並不是鍛鍊身體的唯一選擇,哪個城市都有健身房,實在沒有條件跳繩也是很好的。
至於說保一方平安,不說我們水藍星政通人和、太平盛世,即便是真出了亂子也有官方,有官差,根本用不著平民百姓來解決問題。
我們平民百姓唯一要做的是保護好自己。」
被告律師又噼里啪啦說了一大堆,總結起來的意思就是:現在用不著武術來強身健體,更不需要武術來保一方平安。
那麼武術用來做什麼呢?
打架鬥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