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外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快步走下樓之後,我猛的意識到,我沒有化妝,也沒有洗漱,沒有梳頭,沒有......什麼都沒幹,就跑出來了,我開始犯難,這樣就出來了,鞋還沒換,我,穿著拖鞋就出來了。

  一月的天氣很冷,再加上我沒穿拖鞋,剛剛出門,腳就凍的僵硬。他走向一個紅色的「菲斯特跑車。」這是現在最好的跑車,不僅速度快,還很安全,它最大的特點,就是可以從敞篷和不敞篷之間隨意切換,這個車唯一的缺點,就是耗油快,這也不影響它的銷量,跑的快,當然耗油快。這種車的價格,已經夠我在武漢買一個房子了。

  我不停的用腳趾抓著拖鞋板,活動活動我的腳趾,讓它不那麼僵硬。

  他好像察覺到我的異樣,「怎麼了,是不是什麼都沒準備好,別擔心,我都幫你準備好了,你跟著我就行了。」「啊?什麼都準備好了?」師哥也說過,都準備好了,類似的話,到最後,問題百出。我有些不相信的樣子。我想著,怎麼沒幫我準備好拖鞋呢?

  「怎麼,你不相信嗎?」他聽出了我的意思,反問到,「首先,我得帶你去買一雙鞋子。」他補充一句到,說完,他尷尬的看了我穿著拖鞋的腳。我的臉瞬間紅了,心中說不清的尷尬與無奈,也有些埋怨媽媽,總替我瞎操心,我才剛剛二十二歲,剛過可以結婚的法定年齡,她就開始擔心我的個人問題了,害我現在尷尬。

  他倒是沒有嘲諷我一句,他細心的發現了我的尷尬。「那我們先去鞋店,有一個鞋店,那的老闆,我挺熟的,去那,我們挑一雙鞋子,然後呢,我們再去逛街,逛街完了,再帶你去美容,你工作那麼忙,一定沒時間保養。」

  我只,嗯嗯,回應著,雖然穿著拖鞋出門很尷尬,不過聽他說的,好像行程安排的挺好。

  他開車的速度很快,遇到彎道就漂移,我多次提醒他不要「耍雜技」,他都不以為然,對他的車技很自信。「不玩雜技我買這個車幹什麼?」是啊,這個車是經得起他折騰的。

  一路上車水馬龍,霓虹燈閃爍著,我坐在車上,聽著他的歌,我愛上了這種感覺,車內有暖氣,我的腳也暖和了,靠著牛皮的椅套,望著窗外。

  我享受這這一切,不知道過多久,車突然的停下,後坐力差點把我晃倒,他對我說,「鞋店到了,我們下來挑鞋子吧。」他替我開了車門,讓我下車,剛下車就冷的直哆嗦,剛從充滿暖氣的車上來到車外,溫差太大,我不停的跺著腳,他已經走向了鞋店,回頭看到我,又朝我走過來。

  「怎麼了,冷嗎?」說話間,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脫下,遞給我,我也沒講客氣,接過來就穿上了,衣服上還殘留著很宜人的香水味,不太濃烈也不太平淡。

  李久比我先走進鞋店,與店主交談一陣後,便招呼我進去,店主先跟我打招呼,「小姐您好,先把這個鞋穿上吧,我看向他手指著的那個方向。」那是一個鞋櫃鞋柜上都是棉拖鞋,他指著鞋柜上那個粉紅色拖鞋。粉色,是我最喜歡的顏色。

  穿上棉拖鞋以後,腳暖和了許多,他帶我逛鞋子,一個一個鞋櫃看,鞋子的樣式都很新潮,摸起來質感也很好,但是價格那一欄,都不便宜。

  我選了一雙新潮的皮靴,試穿以後,感覺很滿意,再一看價格,又把鞋子放了回去。「幹嘛放回去,喜歡就拿就好了。」

  「喜歡就拿?不是買嗎?」我疑惑不解,怎麼用拿這個字呢?

  「這家店的代言人是我噢,我在微博做宣傳,但是沒有要代言費和宣傳費,店主叫我要鞋子就來拿,你喜歡的都挑出來,這裡鞋子都很新潮,穿起來也都舒服。」

  店主也說,「是啊,自從他幫我們店做宣傳以後,我們店的生意就好了起來,要什麼鞋子,您喜歡就隨便拿吧!」店長都這麼說了,我也就不講客氣,拿了一雙雪地靴,一雙運動鞋,還有一雙很喜歡的涼鞋。準備留著夏天穿,等回到輝月後,就不會怎麼出來逛街了。

  「挑完了。」我很開心,拎著裝滿鞋盒的袋子,對李久說到。李久拿起袋子,看了看裡面的鞋子。

  「怎麼?不挑一雙高跟鞋嗎?」他有些不解,其實,我也想過拿一雙高跟鞋,可是想到拿了也沒什麼機會穿,就沒拿。

  「不太喜歡。」

  「那我們走吧,你是想現在就去吃飯,還是去玩?」他托著腮問我。

  「現在還早,要不我們先去吃飯吧!」這句話是沒有邏輯的,我只是告訴他我餓了。

  「那我找老闆拿雙襪子,等你把鞋穿好。」他看了眼我腳上穿著的粉色拖鞋說到。

  我的臉在灼燒,居然忘了,自己還穿著一雙粉色棉拖鞋。

  說完,他轉身又到了店裡。不一會,他拿著一雙襪子出來。我坐在車上,在車后座把鞋子穿好,鞋子如老闆所說,穿起來柔軟舒適。

  「真是麻煩你了,還在老闆面前丟了你的臉呢!」我有點內疚的說到。

  「沒有啊,老闆還覺得你很可愛呢!」

  「可愛?」我不知道哪有可愛了。

  「我也覺得你可愛,傻的可愛!」我們都禁不住笑了。「要不我們去西餐廳?我知道有一個西餐廳,裡面的牛排挺好吃的。」

  我只應聲附和,我不管是什麼飯店,我只想快點吃到東西,肚子已經咕咕的叫著發出警告。

  他的車速依然很快,不過還是很平穩,只見窗外的景物向後面滑動。

  開了不到五分鐘,他停下車,先下車,然後打開后座的門,讓我下來。眼前出現一個極具西式風格的餐廳,我並沒有注意餐廳的牌子,和他一起走進去。進去以後,有服務員來招待,說是已經訂好了餐。並安排我們坐下,我疑惑不解,剛剛到,怎麼就已經訂好餐了呢?

  李久解釋到,「剛才你坐在車上等我拿襪子的時候,我已經預定好了。」還真應了他那句話,跟他出來,什麼都不用準備。

  眼前放著各式各樣的西式餐具,刀,叉,我一個都用不習慣,這種餐廳我也來的很少,基本上沒來過。看見這些餐具,我就慌了神,害怕等下吃飯的時候會出醜。

  服務員推著餐車向我們坐的餐桌走來,我心裡充滿著恐懼和無奈,總不能餓著肚子不吃吧,就算我不吃,李久肯定也會問我原因的,我懷著忐忑的心情看著服務員把菜送上餐桌。

  李久似乎已經習慣了這種用餐方式,左手拿刀,右手拿叉,把餐布系好,熟練的切起牛排來,當他切開牛排時,油脂從牛排里四溢出來,牛排的香味不住的往我鼻子裡鑽,奈何我用西式餐具不熟練,笨手笨腳的,花了好長時間才切好一塊牛排。

  李久看到了我吃力的樣子,用紙巾擦了擦嘴,又把頭朝我湊近,輕生的說,「是不是用的不習慣?」

  我已經盡力在用了,卻還是被他看出來了,滿面羞紅,只得無助的點點頭。

  他並沒有說什麼,只是把我面前的盤子移到他那邊去,刀叉並用,不一會,一大塊牛排,變成了一個大小形狀不均勻的小肉塊。我沒有感謝他,只是把裝滿切好牛排的盤子端到自己面前,自顧自的吃起來。

  用餐才進行到一半,一個穿著紫色棉襖,頭髮蓬亂的年輕人,出現在我們面前,年紀約摸三十多歲,渾身都煙味可以斷定,是個有菸癮的人。

  「有什麼事嗎?」李久停止用餐。站起身來,望著那個男人說到。那個男人看到他,本暗淡無光的眼神開始發散出光亮,「你是Leenine吧,我是你的粉絲,可以給我簽個名嗎?」

  「Leenine?」我疑惑不解道。怎麼還冒出一個英文名來。

  「那是我的英文名字啊,歌迷都喜歡這樣叫我。」他也昂起頭,在這兒都能遇到歌迷,說明他的粉絲基數不小。

  「嗯......Leenine。」我重複一遍到。

  「是的,我是李久,是找我要簽名嗎?還是?」李久態度很親和,完全看不出是明星和粉絲在說話。

  「我想送您一個東西。」男人態度很誠懇,說話時眼睛的視線一直沒離開李久,從衣服的上衣兜里,掏出一塊精緻的玉石。

  我頓時打了個激靈,我想起了五柳村那知道的血翡翠。但很快就恢復了正常,那塊玉很厚,有點像小時候用的那種橡皮。

  「這個是,我們家祖傳的玉,護身用的,我沒去找人雕琢,您就收下,有時間找人雕琢它吧。」男人懇請李久收下,李久表示感謝,也沒有拒絕,用桌上新的餐巾紙,給男人簽了名。男人就心滿意足的準備離開。

  李久繼續用餐,我也坐了下來,我又看了一眼那穿著紫色棉襖的男人,那個男人在走出餐廳前,回頭望了一眼李久,我很確定,只是為了看李久,那眼神的意味,讓人捉摸不透。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