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禁賽期閒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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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士從東部回來,是帶著三場失利回來的。

  他們不僅輸給了尼克斯,還輸給了騎士,輸給了公牛。

  這段長達六場比賽的東部客場之旅,他們也就林星在的時候拿了個兩連勝。

  沒了林星的三場半比賽,他們直接輸了三場,唯一贏得那場,贏得還是東部樂透區內的黃蜂。

  剩下三支季後賽級別的強隊,勇士輸了個遍。

  這輸著輸著,媒體就打出了大標題——

  「沒有斯大,勇士2勝4負,根本不及格!」

  媒體還給勇士除林星以外的球員和教練留了半分薄面,沒把林星提前退場的那兩場比賽算進來。

  如果算進來,應該是3勝5負,還是不及格。

  不,考慮到二戰尼克斯,半場領先15分都能被逆轉。

  這表現比不及格還要不及格,簡直就是負分滾粗的典型了。

  從東部回到灣區,林星的停賽就只剩下兩場了。

  一場是客場對快船,還有一場是坐鎮主場迎戰子彈,對手都不是很強。

  林星的蓋帽徽章到手了,灣區這邊也就沒有什麼未競的事業了。

  於是,就在勇士坐上飛機,準備前往洛杉磯的時候。

  「好久不見了,夥計們,你們有沒有想我啊?」

  林星的出現,讓飛機上的眾人都很驚訝和意外。

  「等等,斯大,你的禁賽期不是還沒過麼?」

  「而且,我們昨天不是剛見過嗎?」

  對此,林星的解釋是——

  「我知道我的禁賽期還沒過,但聯盟只是禁止我出場比賽,又沒有禁止我場邊觀戰。」

  「至於拉特利爾你的問題,我只能回答你,昨天你見到的是訓練場上的我,而飛機上的我……」

  林星扒著手指算了算,得出結果:「已經足足一個星期了,你們都沒再見過飛機上的我了。」

  他這麼一解釋,隊友們點著頭:「你的解釋很有說服力,我竟無法反駁。」

  倒是老尼爾森,趁著林星鑽進自己的座位的功夫,來了一句:

  「你們這群年輕人吶,就是抵不住大城市的誘惑。」

  「?」

  林星甩了個問號過去,老尼爾森還攤了攤手:

  「我說的有問題麼?克利夫蘭、夏洛特你不跟隊,輪到洛杉磯了,你就出現了。」

  「有問題,唐,你實在是誤解我了。」

  林星對著把手攤回去了,「我去洛杉磯,只是為了回長灘一趟。」

  「回長灘?」

  「是啊,這不瘋狂三月快要開始了麼?我母校長灘分校的戰績不錯,西區三號種子,所以我準備趁著你們去洛杉磯的這兩天,回去一趟。」

  「哦,原來如此啊……」

  老尼爾森恍然,這才發現,他誤會林星了。

  一到洛杉磯,林星就離開了勇士的大部隊。

  他真的去了一趟長灘,在金字塔體育館,見到了久違的昔日恩師塞斯·格林伯格。

  「好久不見了,塞斯,真沒想到,沒了我,你還能把49人帶成這樣。」

  搖著頭,林星和格林伯格擁抱了一下。

  說是恩師,格林伯格的年紀也就不到40,還年輕的很。

  對林星的調侃,他笑了笑:「怎麼,你就這么小瞧我?」

  說實話,林星和格林伯格相處了一個賽季,他對格林伯格的評價是——

  沒別的本事,就會撒雞湯。

  也就是碰到了自帶體系的林星,換其他人,根本就帶不動這支49人隊。

  可結果,這個賽季,新49人隊打了林星的臉。

  「走吧,進去吧,見見你的學弟學妹……啊呸!說順嘴了,沒有學妹,都是學弟。」

  林星以為格林伯格多了女隊的業務,剛一激動,都準備脫了褲子和學妹們大戰一場了。

  別誤會,這裡的大戰一場,指的是籃球場上的大戰一場。

  很快,金字塔體育館內,林星見到了他的學弟們……和少數幾個學長。

  比如,羅德·漢尼拔、邁克·阿特金森、傑夫·羅傑斯、朱奎因·霍金斯

  這些人可都還沒畢業呢,本季,也都成了49人隊主力干將。

  不過砍大旗的,不是他們,而是兩個新人。

  「來,斯大,介紹一下,這位是雷·阿倫,這位,是基斯·范霍恩……」

  君子雷,還有97年選秀僅次於鄧肯的范霍恩,這一季,長灘分校正是收攬了這兩人,才保持了堅挺。

  雖然還是明星球員帶隊,看著沒什麼含金量。

  林星卻知道,NCAA,把明星球員帶好,那也是一種本事。

  就像盧指導,把球給隊內最強者的戰術,誰都會。

  但真正能用好的,除了盧指導,也沒別人了。

  別說,格林伯格還真就有點盧指導的意思。

  去年,他把球一股腦的塞給林星,結果長灘分校創歷史的奪冠了。

  今年,沒了林星,他又找到了兩個年輕的核心。

  他繼續把球一股腦的塞給這兩個年輕的核心,結果——

  長灘分校又稱霸了大西聯盟,並且,還以西區三號種子的身份,進了瘋三。

  對長灘分校這所並非名校的NCAA一級聯盟院校來說,連續兩年拿到這樣的成績,實屬不易。

  誰要是給格林伯格一個名帥的稱謂,怕是也沒人會反對。

  林星感慨著,然後伸出了手,和雷·阿倫、范霍恩握了握,算是認識了。

  也就認識一下,什麼當場單挑啊,什麼指導幾招……

  要是換科比、換艾弗森,還有點可能,君子雷和范霍恩就算了。

  君子雷純粹就是知道,他不是林星的對手,真要打,怕是要被虐成麻瓜。

  至於范霍恩,這人算是九零年代的枸杞哥了。

  打籃球的目的只是賺錢,甚至賺錢,都不是最重要的。

  對范霍恩來說,只有親情,才是最重要的。

  96年選秀,手握二號簽的猛龍和三號簽的灰熊都給了范霍恩選秀保證。

  可結果,他決定重返校園。

  原因是,他和他爸有一個必須讀完四年大學的承諾。

  後來進了NBA,他出道即巔峰,打得也像是打卡下班。

  05-06賽季之後,油箱裡還有油,他還能拿到一份500萬美元左右的中產合同。

  這種情況下,他卻選擇了離開。

  理由麼——

  「我已經賺夠了錢,現在,是時候回到生活,回到我的家庭了。」

  就這倆學弟,根本就沒可能找林星打一場。

  林星也沒有和他倆打一場的想法,要是換成學妹?

  哼,他絕不留手!

  ……

  長灘走了一趟,林星只花了大概半天的時間。

  勇士vs快船的比賽當晚,他就出現在了查理茲·塞隆的家中。

  「阿姨又出差去了嗎?」

  「她要是不去出差,你覺得現在你能坐在這安安穩穩的看著電視?」

  塞隆翻了個風情萬種的白眼,就今晚,她穿了一件兔女郎的制服,讓林星很雞動。

  他看著電視,目光時不時的歪過去。

  感慨著時間過得太慢的同時,又很興奮:今晚,必有一場大戰啊!

  (此處省略一萬字。)

  ……

  大戰之後,林星調低了電視的聲音,然後換了台。

  NBC體育台,勇士vs快船的比賽已經結束了。

  令人意外的是,這場對西部倒數的比賽,勇士居然還輸了!

  「尼瑪,快船都能輸,真是臉都不要了!」

  躺在床上,摟著塞隆,林星吐槽了一句。

  不過如果他看了比賽的全過程,他就不會覺得奇怪了。

  多米尼克·威爾金斯爆發了,他一個人打爆了勇士的側翼。

  順便,還帶著羅恩·哈珀、勞伊·奧特、馬克·傑克遜起勢了。

  說白了,這支快船戰績稀爛,爛的其實不是陣容。

  中期加入的威爾金斯,羅恩·哈珀,都是全明星級別的側翼。

  勞伊·奧特也算是年輕大前鋒里頗有潛力的存在,再加上一個很會傳球的馬克·傑克遜。

  即便是把威爾金斯換成此前的丹尼·曼寧,按理說,這套陣容進個季後賽,應該問題不大。

  現在打成這樣,主教練的問題很大。

  因為陣容不差,這場比賽突然爆發,也在情理之中。

  林星不知道啊,他就覺得,這場快船,實在是不該輸。

  他被禁賽了五場,已經過去的四場比賽,勇士1勝3負。

  再這麼輸下去,別說和超音速、火箭競爭了,第三可能都要不保了。

  畢竟身後,太陽和馬刺,落後可都沒那麼大。

  腦子裡過了一遍現在的常規賽形勢,林星感到時間緊迫,他已經迫不及待了。

  emmm,迫不及待的翻身,又壓住了塞隆。

  ……

  從洛杉磯回到灣區,主場,林星西裝革履的現身場邊,看完了勇士vs子彈的賽季第二戰。

  這場比賽,勇士倒是贏了,不過贏得有點艱難。

  林星不在,韋伯這貨支棱起來了,頂著客串四號位的蒂龍·希爾,拿了32分,還有14個籃板4個助攻2個搶斷2個蓋帽。

  要不是外線,小蟲和狂人的三分都開了,這場比賽,說不好,勇士還得輸。

  看完這場比賽的林星,就兩個感受——

  一是,相比於調整幾場比賽就能調整回來的進攻,勇士更依賴他的,還是防守。

  勇士的防守太爛了,就配置來說,問題太多了。

  比如,兩個主力中鋒,一個只會搶籃板,另一個只是抗揍的肉盾。

  二是,他就不該穿西服來看這場比賽,太彆扭了。

  這個時候的NBA還沒有發布著裝令,因此板凳席,那些不在大名單的隊友,穿的都是便服。

  離譜的是受了傷的拜倫·休斯頓,這貨直接穿了一身典型的街頭黑人嘻哈裝扮。

  什麼大金鍊子小金表,還有大金戒指、棒球服、棒球帽什麼的,一個都不少的上了身。

  但這還不是最離譜的,最離譜的是,奧克蘭體育館,這貨穿的算是正常的。

  倒是西裝革履的林星,很不正常。

  畢竟大家都是結束了一天的工作,過來看個球放鬆放鬆。

  都說放鬆了,誰還穿一身西服,束縛自己啊?

  「斯大這傢伙太裝了,場邊看個球而已,還穿上西服了。」

  「就是就是,搞得就好像他穿西服有多帥一樣。」

  「emmm,咱不能說假話,必須承認,帥還是挺帥的,也就比我差了那麼一點點。」

  賽後,林星溜進了更衣室,還偷摸的聽到了這組對話。

  他很生氣,從角落裡躥了出來:

  「蒂姆,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咦,你怎麼在更衣室里?不對不對……你都聽到了?」

  小蟲一臉尷尬,林星一臉認真。

  「那當然了,我踏馬又不聾!」

  「好吧,斯大,我承認,我說假話了,你一點都不帥!」

  「……」

  林星就無語,這貨的腦迴路,怎麼和別人不一樣啊?

  ……

  勇士打完子彈,林星終於要復出了。

  而常規賽季,基本也就只剩下最後一個月的賽程了。

  雖然常規賽的排位爭奪還是很激烈,但因為沒幾場比賽了,已經有人在暢想著賽季結束後的獎項歸屬了。

  最佳新秀,那肯定是沒人搶的,即便上一場比賽,韋伯對沒有林星的勇士砍了個豪華數據。

  賽後,他被問到最佳新秀的歸屬時,都只能攤手: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問我這個問題?難道你還認為我有機會搶走斯大的最佳新秀麼?」

  由此,就可見一斑了。

  但MVP、Dpoy什麼的,有想法的人就多了去了。

  林星雖然沒想法,但也有人問他——

  「你覺得你有機會成為下一個韋斯·昂賽爾德嗎?」

  韋斯·昂賽爾德,韋伯現在的總經理加主教練,是新秀賽季就捧起常規賽MVP獎盃的強人。

  所以,這個問題的指向就很明確了。

  以林星出戰了54場的場均數據,25.6分8.4個籃板7.6個助攻2.6個搶斷和0.6個蓋帽。

  以及勇士高居西部第三,聯盟前五的戰績看,他也不是一點機會都沒有。

  只是作為後來者的林星很清楚,這個賽季,註定會是屬於哈基姆·奧拉朱旺的賽季。

  並且這個賽季,勇士已經輸了三次火箭了,雖然還有一次交手。

  可即便是贏了,常規賽的整體比分也是1比3。

  火箭的戰績比勇士出色,互相交手也占據上風,大夢的數據也不比林星差在哪。

  林星憑什麼壓過大夢,成為MVP?

  所以,聽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林星的第一反應是——又有記者想害朕!

  他想都不想,扭頭就走。

  之後才知道,原來是東部那旮旯,斯科蒂·皮蓬表示,他很希望也覺得自己有資格成為本賽季的MVP!

  emmm……不愧是皮二爺,太自信了!

  為什麼皮蓬的火會燒到林星這呢?

  因為林星復出的首戰,對手就是公牛!

  皮二爺不僅自信的認為自己很有資格成為本賽季的MVP,在記者提到林星也是MVP的有力爭奪者、並且比他更有資格,他還一臉的詫異。

  「斯大?他一個新秀,憑什麼是MVP的有力爭奪者?」

  記者立刻告訴他——

  「場均25+8+7+2的數據,還有聯盟前五的戰績。」

  皮蓬當即皺眉,他的數據只有22+8+5+2,還不如林星。

  戰績方面,公牛和勇士也只在伯仲之間。

  思考了一會:「首先,我們贏了一場勇士,這是我的優勢,MVP的評選,會考慮到這一點的……」

  話還沒說完,就被打斷了。

  「你贏得只是一支沒有斯大的勇士,下一場比賽,勇士坐鎮主場,斯大回歸……」

  然後,皮蓬就反過來打斷了這個找事的記者:「相信我,斯大回歸與否,都不會影響到我們贏球的結局的。」

  記者愣了愣,「你的意思是,斯大並不重要?」

  「沒錯!」

  「可他不在的比賽,勇士只有3勝5負,以及你別忘了,全明星正賽,他可是剛贏過你不久。」

  「首先,小傢伙,我會告訴你,全明星正賽那只是一場表演賽,我都沒認真!」

  皮蓬攤著手,繼續說道,「其次,或許斯大對勇士很重要,但只要有我在,他就別想發揮,你得相信我的防守!」

  眼看著這位搞事的記者點頭,似乎是認同了自己,皮蓬選擇回到最初的話題。

  「那就回到一開始的問題,除了戰績的優勢,你不能忽略,這個賽季的公牛,是沒有邁扣的公牛,而我帶著這支公牛,打到了東部前三。」

  「可斯大的帶隊成績也不差啊,勇士去年還是樂透,今年,他們多了一個斯大,就高居西部前三了。」

  「我沒有幫手,斯大他有小蟲,有穆林,還有狂人……」

  終於,搞事的記者無話可說,無力反駁了。

  論陣容的星光,公牛確實要差一點。

  ……

  灣區,林星得到了記者的反饋。

  不得不說,皮蓬的這些回答,都離譜的很。

  自認是MVP的有力爭奪者?真就不把大夢放在眼裡唄?

  林星覺得很好笑,就MVP這點來說,賽季末的MVP點數排行榜,林星覺得他的排名會比皮蓬高。

  原因麼?戰績不弱的同時,數據更出色,尤其是高階數據,可以說碾壓了皮蓬。

  這個時候,就要引入一個經典的高階數據了,Per值!

  本賽季,林星的Per值可以說是歷史級的,高達31.6。

  壓過了30.7的上將,28.5的鯊魚,25.3的大夢。

  之後,才是23.2的皮蓬。

  可惜的是,約翰·霍林格才剛剛大學畢業,Per值這個概念,還沒有被提出。

  「薛丁格的Per值啊,太適合詹化的我了,要不,找個記者,想辦法提前把這東西搞出來?」

  然後就是皮蓬所謂的他對林星的優勢,互相交手的戰績來說,一場林星都沒打的比賽,都能用來壓過林星,笑死個人。

  還有他自吹自擂的帶隊能力,搞得就像林星沒帶隊一樣。

  最後一番寧王語錄,林星直接懷疑——

  什麼霍勒斯·格蘭特,什麼B.J.阿姆斯特朗,就是聽了他的這番話,才會在接下來的一兩個賽季之內,選擇離開公牛。

  「真是沒情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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