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 競爭激烈的檔期【24小時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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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裡有事,連續幾天了,作者為了全勤,先厚顏無恥下,窮是原罪啊。】

  【不過家裡事情馬上結束了,最多明天,作者會儘快修改前面幾章, 並且後續會加更,以此給追讀的書友們道歉。】

  【本章24小時候後再看,暫時別觀看,謝謝。】

  開著車窗,吹著風。

  濃密的頭髮扎了一個馬尾,一身連體淡粉碎花長裙,簡單又不失大氣。

  與父母相處時其樂融融,自己尷尬時貼心解圍, 談吐有度,落落大方……

  而且人還那麼漂亮,性格也十分討喜。

  總而言之,杜茵茵是他喜歡的類型。

  吳帆的嘴角不由自主的有了弧度,能遇到對方,簡直就是自己上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吳帆立刻改口,「一會到地方了,我請你吃頓大餐。」

  杜茵茵樂的眼睛彎成了彎,識相的拒絕了,「不必了,有你這句話就足夠了,你先忙你的事吧。」

  「不過……」

  「從此刻開始,我可是你的女朋友,你絕不能做對不起我的事。」

  杜茵茵嘗試宣誓自己的主權,儘管她清楚的知道,吳帆這麼優秀的人做到這一點很難,但她還是想聽到吳帆的一句保證。

  「你放心,我是有原則的人。」吳帆言辭誠懇。

  ……

  上有天堂下有蘇杭。

  這是自古以來對蘇浙兩地的美譽。

  京杭作為浙的省會, 不僅風景優美氣候宜人,經濟發展也是全國領先。

  在這裡。

  星芒娛樂總部單獨擁有著一片園區,園區內的大廈呈蓮花盛開之勢臥於西湖之東,喚作「臥蓮」,寓有躺著綻放之意。

  地下停車場。

  「茵茵,你什麼打算?」吳帆詢問,此時才9點多,離吃午飯的時間還尚早。

  「你先進去報導簽合同吧,我……隨便轉轉。」杜茵茵甜甜道,「事辦妥了告我一聲。」

  吳帆點了點頭。

  當吳帆準備下車時,杜茵茵一把拉住了他,閉上了眼睛有所期待道,「吻我。」

  吳帆也不客氣,起身貼了過去。

  這一吻,纏纏綿綿,難捨難分。

  直至彼此都有了窒息感,二人才戀戀不捨的分開。

  杜茵茵羞答答的低垂著頭,有些不舍的叮囑道,「去吧。」

  吳帆微微笑下,平復了下心情,推門下車。

  停車場上方的地面,是一個巨大的廣場,人員眾多。

  放眼望去。

  有跳舞的,有唱歌的,有練習走秀的,有彈奏樂器的……

  毫不客氣的說,這是一個娛樂廣場,身處這裡的人兒都懷抱著明星夢,期待被「星探」看上的那一天。

  還未走幾步,便有一男低垂著頭迎向了吳帆。

  「兄弟,瞅著眼生的很,第一次來吧?想出道嗎?我有門路。」

  吳帆沒有理會,埋頭向前走。

  「兄弟,別急著走啊!」該男子沒有放棄的意思,左右瞅了瞅繼續道,「星芒娛樂獨家簽約機會,報名費!」

  該男子下意識的脫口而出,話一出口便意識到碰到了行家,立刻灰溜溜的走開了。

  吳帆眼神冷漠的注視著此人消失在人群中,有所感觸的嘆了口氣。

  倘若是初來乍到的新人,首次聽到簽約機會便會詳細詢問報名事宜,隨後被天花亂墜的說辭打動,接著乖乖交錢等負責人聯繫安排,等到最後會發現收了錢的負責人找不見了。

  因此。

  谷茤

  這些人妥妥的騙子,專門針對初來乍到的新人下手。

  對付他們,還真沒有有效的方法,就連報警也不管用,畢竟錢是你自願交的,而這些騙子會以沒辦成脫身。

  準備踏入娛樂圈的新人,唯有自認倒霉,花錢買個教訓算了。

  不過……

  這也給懷揣明星夢的新人上了一課,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廣場中央。

  兩座石刻蓮花一左一右,栩栩如生。

  石刻蓮花正中間,象徵星芒娛樂的巨大彩色五角星,如同張開的手握著纏繞其上的彩虹路,彩虹路上音符點綴炫彩奪目,寓有「星動相伴,一路有你」之意。

  很多帥哥靚女選擇圍在這裡拍照,為自己留下「到此一游」的回憶。

  廣場後方。

  兩段階梯節節向上,直達辦公大廈正門。

  時刻有人自旋轉門進進出出,似乎就沒有停的時候。

  一層接待大廳,人滿為患。

  入眼皆是時尚靚麗的帥哥美女,偶爾有幾張吳帆熟悉的明星面孔走過。

  吳帆找前台接待諮詢了一下,徑直上了四樓來到了人事部。

  表明自己的身份和來意後,立刻有專人前來對接,並單獨為吳帆準備了一間安靜的屋子。

  一段長時間的等待之後。

  對接人拿著合同與吳帆面對面而坐。

  「吳帆先生,這是你的簽約合同,煩你先初步看一下,有什麼問題隨時可以問我。」鄧小美微笑道。

  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公司持有,一份本人持有,最後一份華夏勞動局備案。

  吳帆拿起一份開始仔細察看,隨時詢問著不懂、不清楚、不合理的地方。

  「藝名必須有嗎?」

  「最好有一個,一個好聽好記的藝名關乎著日後你在娛樂圈的受歡迎程度,有助於你的持續發展。」

  「年薪二十萬,如何結付?」

  「每月月初一結,每次一萬五,缺少的數額會隨著年終獎在年前一次性發放到位。」

  「不是說白給房子嗎?」

  「先生工作出色的話,干滿三年會有的,目前只能委屈先生暫時住在園區內的安置房。」

  「車子呢?」

  「公司停車場的公用轎車,申請即可使用。先生干滿一年,即可得到公司配備的轎車。」

  「簽約年限三年?違約後五年不得從事相應行業?」

  「合同均是三年一簽,只要先生付得起五倍違約金,仍可以從事本行業。」

  「不是說創作作品有銷售分成嗎?」

  「那是補充合同里的內容,我們可以詳談。」

  ……

  世界上最深不可測的路—套路,又一次領會到了。

  孟一飛口頭承諾的待遇可謂縮水了一大半,令吳帆有種羊入虎口的感覺,而且隨著了解的越多,他的心情越是糟糕。

  努力使自己保持冷靜,他繼而拿起了補充合同瀏覽。

  在如今網際網路普及的時代,線下銷售已無人問津,所以銷售分成主要來自於線上部分。

  對於這個銷售分成比例,吳帆十分意外,頃刻間收起了不滿之心。

  要知道一首歌的發行,需要經過好多環節,諸如創作、請歌手、請樂隊、宣傳……每一個環節都需要燒錢,費用全部由製作公司承擔。

  倘若銷售不利,公司直接面臨虧損。

  這種風險下,單單創作環節的創作者就有如此之高的分成比例,屬實給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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