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章 打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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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利堅,洛杉磯。

  蒙大拿書店。

  今天是約翰雜誌發行的日子。

  傑克端著一杯熱咖啡進了書店,買了一本約翰雜誌,坐在書店的一角喝咖啡、看雜誌。

  作為約翰雜誌的主編,他很關心讀者對雜誌的反饋,尤其是他負責的幾本漫畫。

  與其說是自己看雜誌,不如說是看別人看雜誌。

  這裡總能收到讀者最直接的反饋。

  幾個小年輕走進店裡,其中一個長滿雀斑的白人青年問道,「嘿,馬克,約翰雜誌到了嗎?」

  叫馬克的店員聳了聳肩膀,「耶,左手邊的書架就是,我已經放到很明顯的位置了,為什麼你每次都要問?」

  另一個黑人男子笑道,「嘿,馬克,小心點,他單身很久了,沒準是想泡你哦。」

  「哈哈……」幾個同伴笑了起來。

  馬克笑道,「耶,這就是你們兩個經常出雙入對的原因,嗯哼,祝福你們,很般配,一定會幸福的。」

  「fuck!」黑人男子比了個中指。

  幾個小年輕打鬧了一番,買了幾本雜誌才安靜下來。

  當然,所謂的安靜也只是相對而言,彼此之間說話的聲音依舊不小。

  黑人男子道,「夥計們,為什麼你們都買約翰雜誌,不應該多買幾種類型換著看嘛?」

  滿臉雀斑的白人男孩說道,「你們知道我喜歡看行屍走肉,所以才買了約翰雜誌,我以為你們會買其他的雜誌。」

  一個戴著棒球帽的男子說道,「庫克,你總是這麼自以為是,不光是你一個人喜歡行屍走肉,我也喜歡這本漫畫。

  馬庫斯說得對,下次買雜誌前,我們應該商量一下。」

  幾個小年輕爭論了一番,也沒討論出什麼結果。

  直到店員馬克提醒他們安靜,才開始靜下來看漫畫。

  幾個人不約而同都選擇看行屍走肉,這部漫畫最近很火。

  傑克主動靠近幾個小年輕,他覺得這幾個人很有料,應該能聽到他想要的。

  過了一會,黑人男子笑道,「嘿,我看完行屍走肉第九話了,我應該是最快的吧。」

  滿臉雀斑的白人男孩笑道,「耶,你一直是最快的,這就是你找不到女朋友的原因。」

  「哈哈……」幾個同伴又是一陣鬨笑。

  一個不起眼的亞裔男子說道,「嗨,夥計們,行屍走肉連載了兩話,後面還有第十話內容。馬庫斯,你可以接著看。」

  黑人男子不以為意道,「耶,我的眼睛比你大,用不著你提醒。」

  戴著棒球帽的男子道,「嘿,馬庫斯,你越界了。」

  黑人男子伸出右手,做了個碰拳的姿勢,「It is a joke。

  賢哲,我們是朋友,嗯哼。」

  「耶。」亞裔男子跟黑人男子碰了碰拳頭。

  這個小插曲沒有持續太久,眾人繼續低頭看書。

  傑克依舊在關注這幾個小年輕,他們之中有白人、黑人和亞裔,跟行屍走肉的團隊很像,傑克很想聽聽他們對漫畫的看法。

  沒準能擦出激烈的火花。

  過了一會,棒球帽男子似乎看完了,笑道,「哦,我看完了,愛死格倫這小機靈了,」

  賢哲附和道,「我也是,他就像是遊戲裡的刺客,總能在團隊中發揮意想不到的效果。」

  滿臉雀斑的白人男子問道,「我一直搞不清楚,這個格倫到底是哪國人?華國?日本?還會南棒國。

  偶買噶的,他們長得都一樣。

  賢哲,你也是亞裔,你怎麼看?」

  「嗯……」賢哲想了一會,一臉認真的說道,「南棒國。格倫這個名字,很像是南棒國的。」

  黑人馬庫斯道,「Oh,come on,格倫就是個普通的英文名字?華裔和日裔一樣可以叫這個名字。

  而且,格倫雖然不錯,但他在團隊裡就是個弟弟。

  肖恩,才是團隊的老大。」

  滿臉雀斑的白人男子道,「What?肖恩,你不是開玩笑吧。

  他只會使用暴力,讓隊員們離心離德,根本沒辦法領導一個團隊,瑞克才能團結隊員、戰勝行屍,帶領大家在末世生存。」

  賢哲說道,「我同意庫克的觀點,我也不喜歡肖恩,他睡了瑞克的老婆,這不是一個兄弟應該做的。」

  黑人馬庫斯說道,「嘿,你是不是搞錯先後順序了。一開始肖恩以為瑞剋死了,才會去照顧瑞克的老婆和孩子。他盡力了,甚至願意付出自己的生命。

  洛莉(主角老婆)沒有義務為瑞克終身守寡,她以為瑞剋死了,才和肖恩相愛的。

  我覺得肖恩才是悲劇英雄,他更適合領導這個團隊。」

  賢哲猶豫了一下,說道,「我沒說讓洛莉一輩子守寡,但她的愛情是不是來的太快了。瑞克才『死了』多久,她已經懷了肖恩的孩子。」

  馬庫斯道,「該死,你怎麼知道那是肖恩的孩子,沒準那是瑞克的。」

  賢哲,「comeon,這就是問題了。她都分不清是誰的孩子?還不夠快嗎?」

  馬庫斯惱怒道,「fuck,你是在找茬嗎?」

  賢哲攤手道,「No,我只是在討論漫畫?」

  ……

  傑克一直在旁聽,臉上露出了興奮的神色。

  這倒不是說他有什麼特殊癖好。

  只是,讀者討論的越激烈,說明這本漫畫越成功。

  美利堅是一個移民國家,大家有不同的種族、不同的利益、不同的角度。

  每個人都會從自身的角度考慮,自然會產生分歧,吵著吵著漫畫就火了。

  這也是為何美利堅的作品喜歡講人性。

  因為不同的文化、種族對人性有不同的看法。

  很容易產生爆點。

  就像現在一樣,大家爭論的越起勁,說明這部漫畫關注度越高。

  傑克搓了搓手,露出激動的神色,他有一種感覺這部漫畫已經具備了現象級作品的錐形。

  一旦這部漫畫爆火,他也能獲得不小的利益。

  想到這,傑克拿出手機,撥打了李朗的電話,「喂,李,我是傑克。」

  李朗打了個哈欠,抱怨道,「你知道現在幾點嗎?」

  「偶買噶的,我太興奮了,居然忘記時差了。

  不好意思,打擾你休息了。」傑克拍了拍額頭,壓低了音量,

  「李,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訴你,我想發行《行屍走肉》的單行本。」

  說到這,手機對面對李朗不困了,「傑克,是不是太早了。洛杉磯可不是東京,我在那邊沒有太大的影響力。是不是等漫畫熱度上來了,再發單行本。」

  「李,你真應該來洛杉磯一趟,你不知道行屍走肉現在有多火。我旁邊的幾個小年輕,差點因為漫畫中的劇情打起來。」

  「砰!」一本書丟了過來。

  傑克趕忙躲到一旁,幸災樂禍道,「該死的,那群傢伙已經打起來了。哦,這一拳可夠狠的。

  那個黑蛋蛋在揍那個亞裔,不,我確定那個傢伙應該是南棒國的,跟你沒有關係。

  耶,我十分確定。」

  李朗怕吵醒旁邊的井上莉亞,起身去了客廳,「傑克,現在東京時間才凌晨兩點,我迷迷糊糊的起床,就聽你說了一堆亂七八糟的事。

  我現在沒辦法做決定,明天再打給我,OK?」

  傑克,「sorry,我太興奮了,我明天早上打給你。

  不,我現在就坐飛機,我要去東京親自跟你談單行本的事。

  我有預感,我們要發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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