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心若死灰的葉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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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寧候府,

  葉升端坐於大堂上,旁邊正妻陳氏笑著說道:

  「老爺,陛下指定你去平定這月魯帖木兒叛亂,看來對你還是極為信任。」

  葉升輕輕點頭,如今的他已不是當初那個少年,現如今也有五十餘歲的高齡。

  葉升早年作為元末將領,投奔紅巾軍左君弼,而後便跟著朱元璋一起打天下。

  葉升是論功封侯,世襲指揮使。曾三次平定蠻人叛亂,對於平定月魯帖木兒極為熟悉。

  「可惜黔寧王不在了。」

  葉升有些嘆息的說道,自上次一別,沒想到便是天人兩隔。

  洪武二十年,葉升受命同普定侯陳桓在雲南定邊、姚安總制諸軍,設立軍營屯田,治理畢節衛。

  洪武二十一年,東川、龍海諸蠻叛亂,葉升以參將身份跟從沐英討伐平定諸蠻。

  不久,湖廣安福所千戶夏德忠引誘九溪洞蠻為寇賊,葉升同胡海等人討伐平定,派兵侵襲敵人後方。

  活捉了夏德忠,設立永定、九溪二衛,留兵屯守襄陽。贛州山賊又聯合湖廣洞蠻為敵。

  葉升也因此晉升為副將軍,同胡海等人討伐平定,俘虜敵人一萬七千人。

  這也是他在封為靖寧候後,最為值得吹噓的一段時間了。

  最近幾年他一直在甘肅、河南練兵。

  硬懿文太子薨去,便留在京師。

  前幾日參與藍玉宴會後,更是得知曾經的皇太孫朱雄英,竟是死而復生,心中更為開心。

  如今陛下又委以重任,葉升感覺自己精神更加抖擻了。

  就在這時,大堂外一中年男子走近,便是葉升的堂親葉雄。

  「大哥,大嫂。」

  葉雄走了進來喊道。

  「你來得正好,我正有好事找你呢。」陳氏笑著說道。

  「大嫂有何好事說與我聽,莫非是官職那事有著落了?」葉雄聞言眼睛一亮的問道。

  他和葉升乃是遠房堂兄弟,如今葉升封侯,便想著走宗親的路子,到京師幹個一官半職。

  正是圈子裡的人想出去,圈子外的人想進來。

  朱元璋殺的主要還是貪官,葉雄自忖家室也算不錯,不貪墨那點銀子。

  說句大逆不道的話,陛下如今年邁,活不上幾年了,太孫朱允炆聽說仁慈寬厚,想必不會如當今陛下一般嗜殺。

  現在官員少,正是入職的最好時機。

  「那事你大哥幫你招呼著呢,已經報上兵部了,我今天和你說的事,乃是和婉清有關。」陳氏解釋道。

  「小女?怎麼,小女出去惹是生非了?早知道昨日七夕,就不給她出門了,淨是給我添亂。」葉升聞言,立即說道。

  語氣雖是對女兒有點責怪,但實際上卻是有著很強的維護意思。

  「婉清如此懂事,怎會如此,婉清今年快十五了吧,也不小了,我這裡正好有門親事給你說說。」陳氏笑著說道。

  「嗯,確實不小了,年底就滿十五了,不知是哪家公子看上小女了。」

  葉雄點點頭說道,對於大嫂所說的親事有些感興趣,以大嫂的身份,介紹的親事自然不會低到哪裡去。

  「許是昨日七夕婉清和人對眼了,常府家的長公子常威,特意拖人來詢問婉清是否有婚約在身。」陳氏說道。

  「常府。」

  葉雄眼睛一亮,能被大嫂稱為常府的,就整個京師,也唯有那位的府邸了。

  常遇春可是一代名將,雖說如今故去,但建立的功勳,足以讓後世子孫享用無窮了。

  能夠和常府的大公子結為親家,對葉雄來說可算是高攀了。

  「小女並無婚約在身,這就謝過大嫂了,若是能成,必然少不得大嫂這個媒人。」

  葉雄有些欣喜的說道,自家堂哥雖為侯爺,但常年不在京師,若是能攀附上常家,對葉雄來說便是前途無量。

  「那便好,既無婚約,那我明日便回告常府,而後定個日子,先把婚書籤下。」

  「好,多謝大嫂了。」

  葉升在一旁喝茶,等兩人說完,便開口道:

  「你的事情,兵部已給了回復,這幾日便會定下來,好生在府里呆著不要亂跑,等候通知便可。」

  「是,大哥。」

  .........

  「不好了,不好了,小姐。」

  青兒一路急匆匆的朝著後院跑去。

  「慌慌張張的,成何體統,這裡不是老家,讓人看了去可會被說閒話。」

  葉婉清正在練字,青兒推門進來,手一抖,就有墨水滴落,便對青兒訓斥道。

  「小姐,大事不好了,我剛才在前院聽人說,常府找人過來提親了。」青兒緩了口氣,焦急的說道。

  「提親便提親,干你何事,用得著如此慌張。」葉婉清持筆沾墨,便打算繼續練字。

  字帖上乃是北宋詞人李之儀的詞。

  我住長江頭,君住長江尾。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

  只剩下三字了,葉婉清打算寫完,只是當落筆下紙的時候,青兒在一旁臉都漲紅了,快速的說道:

  「小姐,那常府提親的對象,可是小姐你呀。」

  『噹啷』

  葉婉清聞言,手中一軟,筆尖掉落紙上,好好的一副字帖眼看就要完成,便毀掉了。

  「你說的可是真的,莫要騙我。」葉婉清的聲音,有些顫抖的問道。

  這話當真就如一道晴天霹靂,直接轟在她的身上。

  「小姐,我再三確認過了,千真萬確,再過不久,老爺就要過來跟你說了。」青兒著急道。

  話語剛落,門外便傳來了葉雄的爽朗笑聲:「清兒,可在房間。」

  這一刻,由不得葉婉清不信了,只是剎那間,眼眸便一下通紅,蓄滿了淚水。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大明,男女婚姻,可由不得自己做主,都是由父母一手操辦。

  多數的男女在結婚前是無法見面的,所謂掀蓋頭,便是只有在新婚那天,才能相互見面。

  一旦雙方父母定好,婚書籤下,那麼事情便是成了。

  如若男子或女子違抗,那便是不孝,大明律中,不孝便是犯了忤逆罪。

  忤逆可是大罪,處死都算是輕的,僅次於謀反叛亂大案,一旦縣裡出了忤逆大案,縣官要撤職待參,甚至會獲充軍發配。

  而「忤逆」罪的極刑比凌遲還要殘酷,大明律中便是採取「剝皮揎草」「磨骨揚灰」。

  這便是為何葉婉清聽到自己將要被定親,心若死灰的緣故。

  一旦婚書被定下,那可就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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