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這個節目,不上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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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麟午從車上下來,帶著助理走向億達商場。

  「金導,你很看好這個吳龍?」助理有點想不明白,為何金麟午要匆匆趕來見吳龍。

  「你不知道,我收到消息,吳龍和汪西偉明天要打一場。消息馬上就會公布,我要趕在消息公布之前和吳龍談妥,讓吳龍參加我們歌場秀。」

  「我明白了,趁著吳龍自己還知道,主動權掌握在我們手裡。金導你人脈真廣,這樣的消息也知道。」

  搏擊比賽屬於體育圈,歌場秀比賽屬於娛樂圈。金麟午能知道體育圈的消息,助理驚嘆金麟午神通廣大。

  金麟午有些得意地笑了笑。

  「湊巧而已。既然巧合之下知道這個消息,不加以利用太可惜了。」

  吳龍再次接到金麟午的電話,來到億達商場外與對方碰頭。雙方見面後,就在億達廣場的一家咖啡館商談。

  「吳龍,我知道你忙,我們就開門見山。」

  「我看過你彈唱的視頻,覺得你很有潛質。我們歌場秀節目就是要挖掘歌壇新人,把新人培養成新星。」

  「歌場秀已經舉辦了三年,每一年都推出不少新人,幫助他們成為歌壇新秀。出唱片、開演唱會、代言品牌、上綜藝,成為明星。」

  「我們知道你也開有直播,是名主播。可是,你知道主播有很多,卻極少有人能進入娛樂圈。主播面對的只是網民,娛樂圈面對的是全國所有人、甚至國外。」

  直播只能收穫線上的關注,參加歌場秀能夠收穫線上線下的關注,對於這點吳龍是認同。

  「很高興你們能邀請我參加歌場秀,我個人也很希望參加歌場秀。」

  吳龍表示自己同意參加歌場秀。金麟午的助理向吳龍大概講解了歌場秀的流程,然後拿出合同給吳龍看。

  吳龍兌換律師之眼使用卡,認真看著合同。漸漸的,他的眉毛皺了起來。這合同里的一些條款,不用律師之眼,他自己就能看出不對。

  首先,選手簽訂合同之後,有義務聽從節目組的一切安排。不得有異議,也不得拒不執行。否則就是違約,要賠償節目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一切安排,包括節目錄製期間,選手對外的信息發布、演唱歌曲選擇、出場順序、以及節目組臨時做出的決定等等。

  吳龍看到這個,心裡嘀咕。節目組說什麼就是什麼,讓賣慘就賣慘?讓當綠葉就當綠葉?讓製造話題就製造話題?讓按劇本去做,就只能按劇本去做?

  再往下看,又一條最重要的條款。

  關於所唱歌曲的版權。如果唱的是別人的歌,版權費由節目組和選手各出一半。

  如果是選手自己創作的歌曲,則版權歸歌場秀節目組。選手可以自己使用。如果想要授權他人使用,需要徵得歌場秀節目組同意。

  看完合同,吳龍內心知道這個節目他恐怕無法參加。

  「金導,這份合同能改嗎?」

  吳龍借著律師之眼,先說出合同中的一些陷阱。這些陷阱,如果歌場秀節目組不追究,選手不會有事。一旦選手不聽話,歌場秀節目組就有可能拿這些合同陷阱要挾選手。

  金麟午和他的助理聽到吳龍說出合同里暗藏的陷阱,臉上都露出震驚的表情。

  吳龍不過是個武夫吧?就算是個會唱歌會彈吉他的武夫,也不可能熟悉合同法吧?

  這合同裡面的陷阱,是公司的法務部研究出來的。如果說法務的律師不說出來,金麟午和他的助理根本就看不出。

  可是,吳龍居然只看一遍合同,就把這些陷阱都找出來!

  趁著對方震驚的時候,吳龍再說出自己的要求。

  「一切必須服從節目組的安排,這一條我個人無法接受。節目的合理要求,我肯定會遵守和服從。『一切』這個詞範圍太大,簽這樣的合同,等於是簽奴隸合同。」

  「另外,參加歌場秀,我本來是想唱自己的歌。可歌的版權歸你們歌場秀節目組,我自己的東西,一紙合同就變成你們的。這真是……」

  吳龍搖頭。上歌場秀就是要唱他那些抄來的歌,可版權歸歌場秀他還唱個寂寞?

  他也不指望對方會改合同,所以歌場秀是無法參加了。有了此念頭,吳龍不想再多談,準備和對方告辭。

  金麟午自然不承認節目組的貪婪,他說道:

  「吳龍,事情不能這樣說。」

  「首先,合作是共贏。」

  「我們歌場秀幫你提高知名度,為你打造機會成為明星,這些是我們節目組對你的付出。」

  「我們為你提供平台,為你提供導師,為你提供服裝道具、配樂編曲、燈光舞台……等等這些,你知道要花費多少財力物力和精力?」

  「作為合作的雙方,我們付出了,你也應該付出對不對?」

  「我覺得有句話說得很好,做事先做人。不要先想著自己得到什麼,而是先想想自己有沒有付出、付出了多少、付出了什麼。」

  「歌場秀就是你和我們一起奮鬥的道路。我們努力把你培養成娛樂圈明星,終有一天和那些天王巨星一起站在台上,享受著閃光燈的照耀。」

  「你沒想過自己為歌場秀付出多少、付出什麼,只計較你那點版權,看著自己腳下一畝三分地。」

  「你的目光為什麼不看向更遠,看到版權歸歌場秀後,歌場秀為此幫你宣傳這些歌,讓更多人知道你?歌場秀的平台這麼大,不比你的直播間傳播得更廣嗎?」

  「你應該看到,這是個最好的、最重的是機會。」

  「這是一個能把你的知名度從線上擴展到線下,從網絡擴展到現實,從主播走進娛樂圈的機會。」

  「網絡粉絲,只會在網上擁護你。娛樂圈的粉絲,會在現實中把你包圍。你就是他們的王,你就是他們的神!」

  「參加歌場秀後,你不再是個靠製造噱頭獲得關注的主播。你將會發唱片、開演唱會,面對的是聚光燈,代言的是知名品牌。」

  「你今天不簽這個合同,等於讓這個使你成名的機會從自己手中溜走!」

  「吳龍,成名要趁早!」

  看頭金麟午滔滔不絕的話,吳龍在心裡為金麟午鼓掌。不錯,前世他去應聘時,那些老闆、經理就是這麼說的。

  他笑了笑,說道:

  「我是練武的,武者心中,自有一份堅持。有些東西改不了,改了就不是我自己。」

  「很遺憾,沒能一起合作。」

  吳龍付了自己的咖啡錢,離開。

  助理看頭吳龍走出咖啡館,小聲說道:

  「這個吳龍,根本沒有練武人的豪爽,咖啡錢都不捨得付,小氣。」

  「金導,可惜了。也許做一些讓步,他會同意。」

  金麟午搖頭:「不可惜。就算他不參加歌場秀,我仍然可以蹭他熱度。」

  「我明白了,我馬上寫。吳龍想參加歌場秀,很遺憾,經過面試,他沒能選上。期待下次,他能錄取。」助理說道。

  金麟午再次搖頭。

  「沒必要黑他,我們官方沒必要做那樣的事。但是,路人說什麼,就不是我們能阻止的。有句話說得好,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等他和汪西偉比賽的消息一出來,自然就可以借風給我們歌場秀炒一波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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