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太陽也是自古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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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容光在微博上的奇談怪論,關注他的粉絲們早就習慣了。

  智商帝嘛!如果某個二貨不再胡言亂語,咱們還怎麼繼續做好盆友呢?

  然而這次實在是太不像話——私人擁有太陽?

  於是沙雕網友瞬間就高潮了,微博上到處都是一泡歡樂,他們紛紛在這條消息底下留言:

  「求求你了,容光,你想讓我們直接笑死嗎?」

  「難道地球已經滿足不了你, 你想要跑太陽上去嗎?」

  「容大導演,你這麼牛逼,太陽公公知道嗎?」

  「我突然可憐起未來的小學生,他們的作文如下——容光高照,小鳥在歡快鳴叫。我背著書包,在和煦的容光下上學校……。拜託你了, 容導,你就做個人吧?我都快要笑暈了, 我實在編不下去了。」

  「喂!樓上的弟兄們,你們看了那張圖片沒有?這是不是真的聯合國證書?難道智商帝終於開始做假證了嗎?」

  「……」

  (⊙?⊙)(⊙?⊙)(⊙?⊙)……

  終於有人發現,在這條消息的下面,容光居然還上傳了一份英文證書的照片,上面似乎……?

  很快就有大神做出了翻譯。通過裡面的文字,這確實是一份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COPUOS),批准了容光對太陽的私人所有權申請?

  「噗——!」不知道有多少沙雕網友噴了一鍵盤。沒搞錯吧?這已經不是什麼國際玩笑,而是宇宙級別的玩笑了吧?

  這麼無厘頭的申請,某個個人宣稱對太陽擁有所有權?然後聯合國就他喵的這樣批准了嗎?

  驚訝過後,所有人都是堅決不信。

  「臥靠,智商帝在哪根電線桿找的小GG?這種假證我也想要一份啊?」

  「我說,是不是愚人節?這玩笑開大了吧?」

  「你們還真的會信?我坦白,這份假證就是我做的,容光給了我250!」

  「……」

  不僅僅是國內的普天博客,在北美的OldK容光的官方號上,他同樣上傳了英文版的消息。

  所有看過的人都感覺不可思議, 他們以為這就是一場惡作劇。「哈哈」樂過一陣也就算了。

  不過總有幾個閒的蛋疼的記者會去搶新聞。他們就找到了聯合國的COPUOS官員, 求證這份文件的真實性。

  沒想到結果讓人大吃一驚。聯合國的官員很尷尬的回答道:「這份文件確實是聯合國頒發的,如假包換是份真實的文件。容光導演並沒有撒謊——太陽已經歸他私人所有。咳咳……」

  (⊙?⊙)(⊙?⊙)(⊙?⊙)……

  換句話說,你們可以把聯合國當成橡皮圖章。各國政府也可以鳥都不鳥聯合國的文件,尤其是那五大流氓。

  但從國際法的法理上來說,現在的太陽已經是容光的私人財產,他有權獲得太陽的處置權和收益權等一系列的權益。

  說難聽點,就算容光某天腦子進水,他把太陽改名為「豬頭三星」,全世界的政府和人民群眾也只能捏著鼻子認了!

  MMP!這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啊?

  谷崾

  那幾個記者驚了,可接著就是狂喜。這妥妥的就是頭版頭條啊?

  由於容光的名人效應,各大新聞社爭先恐後報導——經過數十億年的時光,太陽終於擁有了「主人」。中國著名導演容光宣稱,太陽已經成為他的私人財產,並且已經獲得聯合國的審批通過……

  這條新聞一出,全世界的勞動人民都驚了。今天不是愚人節吧?這新聞不會是假的吧?

  還有,那個中國年輕導演不是拍電影的嗎?他吃飽了撐的,怎麼會變成太陽的主人了呢?

  消息很快傳回到國內,國內的老百姓同樣也驚了。接著就奔走相慶,太陽居然屬於咱們中國人了嗎?原來太陽也是自古以來啊?

  容光, 你這賊眉鼠眼的小子,居然也能為華夏開疆拓土嗎?哈哈哈!

  當然,大多數人不會把這件事當真。就是有相當的好奇和疑問。

  比如韓三坪就打來了電話:「光子,我聽說太陽現在就是你的。你小子本事不小啊?」

  「慚愧,慚愧!呵呵。」

  「慚愧你姥姥。說,你怎麼沒事去弄那個玩意?聯合國真的給你發了證明文件?」

  「三爺,那倒是真的。他們見我長的劍眉星目、忠厚老實,聯合國秘書長就哭著喊著,求著要把太陽送給我。我也很無奈啊!」

  「我呸!」韓三坪笑罵,「你這麼不要臉的人,你媳婦怎麼能忍你那麼多年?有件事需要提醒你。你惡作劇也要適可而止啊?別搞出什麼不可收拾的大事?」

  「這你放心,我還沒想好怎麼用呢。」

  「沒想好?」

  「怎麼?三爺?難道你想讓我收取『太陽使用費』?以後你老伴家裡曬被子,就要支付給我一筆錢?放心,我會給你打個八折的!哈哈哈!」

  「滾蛋!」韓三坪笑罵。

  「……」

  ……

  其實容光的創意,來自於重生前看到的一條新聞:

  在原先的歷史線上,幾年之後,就有一位西班牙女子向當地一位公證人註冊,將太陽登記為她的財產,所有使用太陽的人都必須付費給她。

  當這位女子到西班牙公證處做太陽主人的公證時,公證員起初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過這位公證員還是耐心地接待了那位名叫杜蘭的女子。

  並且最後公證員發給杜蘭的文件宣稱,這位西班牙婦女是「太陽的主人,該恆星的光譜類型為G2的,位於太陽系正中央,與地球的平均距離為 1.496億公里。」

  好吧!如果就是個旁觀者,也許感覺到這件事很可笑。

  但為什麼會有如此荒唐的事件,居然會在現實生活中發生呢?

  原因其實很簡單——法律上的漏洞。

  聯合國曾經通過了《外層空間條約》,裡面的協議規定——不得有國家和組織宣稱,擁有任何行星或恆星!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裡對私人宣稱擁有,卻沒有做出絲毫的規定?

  並且這個法律上的漏洞,並非是這位西班牙女子首先發現的。

  在1980年,美國人丹尼斯.霍普就首先宣布對月亮擁有所有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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