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章 一個鋼叉引發的血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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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中不爽歸不爽,但是既然賣了錢了,那這些錢留在身邊貌似也沒有多大用處,還是直接買了鬼臉石,回歸自己福田而去。

  鄭小明剛剛不久,他的消息就已經報告給了彩虹之城的安全主管吉羅姆:「主管先生,剛才那位鄭小明又來了!他在地攤區,賣了一把鋼叉模樣的冷兵器,賣了一百五十萬字。

  然後他將一百五十萬全部又都買了鬼臉石,接著就走了!」

  吉羅姆聽到匯報,心中大感詫異:「奇怪了,這個鄭小明需要這麼多的鬼臉石做什麼?

  算了,不管他了。只要他不在彩虹之城鬧事,不去氣球城破壞。不管他做什麼,我們都不要管!」

  他心中還有一句話沒有說完,那就是再不管怎麼說,鄭小明也都很可能是一位五級的守夜人啊!

  雖然鄭小明在彩虹之城測試的精神強度是三十六。

  但是這肯定是藏拙了,鄭小明沒有施展全部的力量!

  而任何一個四級以上的存在,都是相當恐怖,初步脫離人類桎梏,也初步不會再被人類的槍枝武器所威脅的存在。

  更不要說,鄭小明很可能還是一位五級的高手。

  那就更是強的恐怖了!

  所以,吉羅姆只擔心鄭小明惹事。既然他不惹事,那麼吉羅姆半點也都不想去招惹鄭小明。

  ······

  同一時刻,買了鄭小明鋼叉的那人快步來到彩虹之城的一間房間當中,迅速的關上了房門。

  這也說明了此人的不凡,居然在彩虹之城當中也有房間。

  而和鄭小明一樣,這個人也沒有在彩虹之城內居住。而只是把這房間當成了一個進出彩虹之城的中轉站而已!

  他進入房間之後,飛快的反鎖上了房門,然後呵呵笑了起來:「呵呵,運氣真好!沒有想到一時興起去逛了逛地攤,居然撿到了這麼一個大漏。

  這玩意兒可是一個攻擊加七的極品武器啊!

  雖然只是一件冷兵器,但是價值起碼在五百萬以上。」

  這人如此說著,很快通過房間內的一座星門,迅速的離開彩虹之城。

  ……

  ……

  「姥姥!越想越生氣,被人撿了大便宜也就算了。估計還的被人當成傻子一樣的笑話!

  放在故事裡,我恐怕就成了那種蠢蛋了!」

  鄭小明還記得以前聽過一些古董撿漏的故事,裡面都有一些蠢貨把古董當成是廢品來賣。

  聽故事的時候很歡樂,除了對於撿漏成功的傢伙各種羨慕嫉妒恨之外,就是鄙視那些有眼不識金鑲玉的笨蛋們了。

  而現在,他鄭小明就成了故事背景當中那些把古董當廢品賣的蠢貨了。

  尤其第二天一大早,鄭小明打開獵魔人論壇上看到了一個帖子的時候,心中那種不妙的感覺越發清晰起來。

  《震驚!我在彩虹之城的地攤上居然買到了神器。》

  單單只是看到這個標題,鄭小明心中已經已經預計到了可能會和自己有關。

  結果打開這帖子一看,裡面的內容果然如此。

  發帖的人以洋洋得意的口吻說起自己如何眼力高明,在彩虹之城的地攤區瞎逛的時候,一眼就看到了一把鋼叉。

  而他自己是如何很快分辨出這把鋼叉是攻擊力加七的極品武器,而攤主又是如何一個棒槌,根本不知道這東西的真正價值。

  居然在他開價一百萬的基礎上只加價了五十萬,就被他成功的以一百五十萬的價格買走了這把攻擊力加七的極品武器。

  想來如果這個時候,那攤主看到這個帖子肯定會氣的吐血云云。

  下面的評論更是歡樂,什麼心痛攤主一秒鐘,什麼樓主運氣這麼好,連那麼蠢的攤主都能遇到云云。

  總之,鄭小明越看越生氣,很快就把帖子給關掉了!

  「臥槽,這貨一輩子最好都不要被我碰上,否則我絕對要他好看!」

  鄭小明現在也是吃過見過的人了,幾千萬的錢都被他買了鬼臉石,餵給福田了。

  所以,鄭小明其實對於自己看走眼了,也並沒有真的那麼生氣。無非也就是少賣了三四百萬而已……而已……而已……

  但是鄭小明更加生氣的是,那傢伙撿到便宜之後,居然不知道躲在家裡偷著樂,居然還敢以如此洋洋得意的口吻炫耀,奚落他鄭小明。

  真當他鄭小明是好欺負的麼?

  這一刻鄭小明心中發狠,日後只要遇到那傢伙,一定先把他打的蛋黃都出來,然後再把讓他把自己的損失,雙倍還回來!

  鄭小明不知道的人,有句話叫做怎麼說來著?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那位樓主的帖子是發在守夜人交流區裡的,能夠看到的都是守夜人。

  有些人昨天晚上就在彩虹之城,就在地攤區,甚至有些人當時就在現場……

  於是交易雙方的身份很快都被扒了出來。

  鄭小明沒有改頭換面,所以最先被扒出身份的當然是鄭小明了。

  讓所有人都知道,那個看走眼的蠢貨居然是大楚天威軍在高陽的治安員。

  於是許多人都開始奚落天威軍的治安員也不怎麼樣麼?目光短淺,蠢貨云云。

  尤其是國外的許多看不慣大楚的守夜人,更是變著法的各種取笑。

  當然也有人知道鄭小明的身份幫著鄭小明說話:「開玩笑,一個治安員看得上那區區幾百萬塊錢麼?

  人家說不定只是心血來潮隨便拿點垃圾出去賣著玩的,結果還有那麼多人當寶貝。

  不見人家那位鄭小明治安員,賣了鋼叉之後,就把錢拿去買鬼臉石了麼?

  鬼臉石能有什麼用?

  人家買這麼多,分明就是不在乎錢,是鬧著玩的。就和土豪在酒吧請所有人喝酒一樣!

  呵,反倒有些白痴還真以為占到便宜了!」

  這種論調一出,起碼鄭小明的處境已經不是那麼糟糕,起碼有很多人站在鄭小明這邊了。

  因為根據進一步對鄭小明的爆料,發現鄭小明曾經殺死過四級挖心者的!

  這就說明,鄭小明這個高陽治安員很可能是四級,或者四級以上的強者。

  強者是不可能犯這種錯誤的。

  就如同小仙女就連屁都是粉紅的。

  嗯,沒錯就是這樣!

  當然接下來的事情就有趣了,因為那個撿漏的樓主身份很快也被人給扒了出來,公之於眾。

  那人論壇名字叫做馬公子,是大楚國內的一個資深獵魔人,三級。

  然後輪到那位馬公子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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