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坑爹這方面,我願稱你為最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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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島有四大幫會。

  洪興,東星,和聯勝和號碼幫。

  幫會成員十數萬,遍布港島,勢力極大。

  烏鴉作為東星的金牌打手,聲名在外。

  不說整個港島無人敢惹,起碼在自家的一畝三分地,隻手遮天。

  為了區區幾個妞,要冒著被烏鴉拿捏的風險,烏蠅哥腦袋還沒秀逗,不會蠢到這種地步。

  林言也不想多生事端。

  本身不喜歡惹麻煩,精力又全在周婷婷的事上面。

  現在連看妞的心思都沒了,只想找個地好好休息。

  兩人正準備離開。

  「叮」

  「隨機任務:進東漫酒吧蹦迪,成為全場最靚的仔。」

  「任務要求:限時六十分鐘。

  「任務獎勵:十萬港幣,一件隨機物品。」

  「……」

  林言就納了悶兒。

  幫助周婷婷尋找屍骨,揪出三個兇手的任務還沒完成。

  突然又蹦出來一個蹦迪任務?

  且任務條件,簡直就是……坑爹啊!

  狗系統!

  不知安的什麼心!

  別人家系統都是簡簡單單完成任務,各種獎勵直接拉滿,坐看宿主拳鎮天下,腳踏山河,威震諸天萬界,永世不朽。

  各種絕色爭相入懷,宿主只負責躺,別人就會自己動。

  它倒好,任務一個比一個坑,一個比一個坑。

  「在坑爹這方面,我林言願稱你為最強!」

  吐出心中那口悶氣。

  對於這種坑爹任務,林言表示難以接受。

  無奈系統給得實在有點多……

  他有注意到這次的任務獎勵,是十萬港幣和一件隨機「物品」,而不是能力。

  如果獎勵物品能和手上的須彌芥子戒一樣實用的話。

  那這次的任務,還是……挺香的……

  「烏蠅哥……」

  叫住即將離開的烏蠅哥,林言指了指身後的東漫酒吧。

  「說了要在這看洋妞,就一定要看。」

  烏蠅哥嘴角一抽:「你瘋啦,這是烏鴉的地盤!」

  「烏鴉怎麼了,我林言會怕他?」

  林言胸膛一挺:「烏鴉再屌,前兩天不是照樣讓我給掀了桌子,當時洪興和東星那麼多大佬都在,他算是糗大了。

  事後他也沒能拿我怎麼樣。

  烏鴉也就是仗著東星的名頭,我林言可不把他放在眼裡。」

  「……」

  熟悉的台詞,烏蠅哥臉都綠了,都不知道該怎麼吭聲。

  「你不會是怕了吧,烏蠅哥?」

  林言撓著腦袋,露出疑惑的表情。

  知道烏蠅哥平時最好面子,激將法一出,即便是坑,他也會跳。

  這傢伙好欠,我想打他……烏蠅哥攥緊拳頭又鬆開,強行按捺住打人的衝動,憋著勁道:「我烏蠅哥會怕他?既然你要去,我陪你去好了。」

  為了不讓林言看扁。

  烏蠅哥咬著牙,率先走向酒吧。

  看得出來,他這是捨命陪君子,用生命在泡妞。

  林言攔住他:「還真去啊?」

  「這還有假,你要去,我當然陪著去了,說好我今晚我買單的嘛。」

  烏蠅哥的表情都擰一塊,說不出的糾結。

  林言忽然一笑:「逗你玩呢。」

  烏蠅哥眉眼立刻舒展:「不去了?」

  林言搖搖頭:「還是要去。」

  眼看烏蠅哥表情又擰一塊,又補充了一句:「你就不用去了。」

  烏蠅哥愕然:「什麼意思?」

  林言攤了攤手:「我剛才好像看見我馬子,跟一個老男人進去了,我必須進去看看,是不是她。」

  「艹!你馬子眼瞎麼,你長得這麼靚仔,她居然綠你!」

  林言嘆口氣:「我也不確定是不是她,所以要進去看看。」

  「我跟你一起去,要是老男人真勾引你馬子,我保管打得他連他媽都不認識!」烏蠅哥義憤填膺。

  林言搖頭拒絕:「這裡是烏鴉的地盤,我跟他有過節,進去很可能發生衝突。」

  「烏蠅哥,我把你當朋友,有些話我就直說了,你也別見怪。」

  烏蠅哥一點頭:「說。」

  林言看著他的眼睛:「你也知道,我練過的,萬一發生衝突,以我的實力,可以隨時跑路,可帶上你就不一樣了。

  所以,你懂我的意思吧?」

  懂,我烏蠅哥就是個弱雞,就是個累贅……烏蠅鬱悶地點了點頭,很有自知之明:「那你先進去,我在這替你把風,萬一情況不對,我報警端了他的場子。」

  林言對他豎起大拇指,稱讚一句:「不愧是我烏蠅哥,高招。」

  「那我先進去了。」

  拍了拍烏蠅哥肩膀,林言徑直走向東漫酒吧。

  先前之舉,不過是在試探明知有危險的情況下,烏蠅哥會不會和他一起進去。

  事實證明,烏蠅哥雖然人不咋樣,又矬又窮。

  但義氣這方面,不弱於人!

  是個值得交的朋友!

  ……

  東漫酒吧門口,有很多看場代客泊車的馬仔。

  林言不知道這些馬仔認不認得出他。

  料想以自己的顏值,那日又出了那麼大風頭,烏鴉手下的馬仔要想不認識他,幾乎很難。

  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林言用衣袖遮住臉,裝作喝醉的樣子,腳步搖晃,低頭走過去。

  這次的任務說起來不算很難,甚至很簡單。

  只要走入酒吧,蹦個迪。

  至於成為全場最靚的仔……

  他只要走進去,往場中這麼一站……不就行了嗎?

  眼看要進入酒吧。

  忽然一個人從裡面走了出來,正與他撞個滿懷。

  「誰啊,他媽這麼不長眼!」

  這人渾身酒氣,臉色通紅,一開口就口吐芬芳。

  林言一看他的臉,心裡「臥槽」一聲,把臉捂得更緊了。

  真是冤家路窄。

  跟他撞一起的,居然是東星大彪。

  就前兩天,被他打暈關廁所那個大彪。

  林言側身,讓開一條道路,離他遠遠的。

  心想任務要緊,先順利混進去,等任務完成,事後暴露不暴露,就無所謂了。

  偏偏事不遂人願。

  大彪一把攥住林言胳膊,惡狠狠道:「撞了我就想跑,哪有這麼便宜。」

  林言鳥都不鳥他,直接甩開胳膊,就要進去。

  這時,門口看場的馬仔紛紛圍了過來,擋住去路:「彪哥,怎麼回事?」

  大彪一指林言:「攔住他,這小子撞了我,還想溜,也不想想這是誰的地盤?」

  去路被擋,林言十分煩躁。

  他依舊用衣服遮臉。

  如果在門口暴露身份,肯定會被纏住。

  再想完成任務,勢必會很難。

  只得捏著鼻子說了一句:「對不起。」

  「對不起就完了?我砍你一刀,再跟你說對不起,你願意嗎?」

  看大彪的口氣,擺明了這事沒完。

  「那你想怎樣?」

  林言的語氣冷了下來。

  若不是情況不允許,現在他想把這傢伙拖進廁所再K一頓!

  「賠錢,沒個萬八千的,這事完不了……」

  我去,這傢伙不會是碰瓷黨的鼻祖吧……林言盯著他,淡淡道:「你身上又沒鑲金,憑什麼?再說,還是你撞得我。」

  大彪冷笑:「不賠可以。」

  他招了招手,對看場的馬仔道:「把這傢伙拖到那邊的巷子裡,隨便打一兩個小時,再把他衣服脫了,扔大街上。」

  擺明了就是要仗勢欺人。

  林言眼一瞥,看向門口的板磚,想著要不要先下手為強。

  正在這時,一伙人朝這走了過來。

  一見他們,林言忍不住彎起嘴角。

  救場的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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