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蘇澤,你的條件我都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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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若雨等了好一會兒,總算是等到了蘇澤出現。

  然後就見她立刻迎了上去……

  「蘇澤,你的條件我都答應,只要你把三首歌全部賣給我!」

  林若雨迫不及待的說道。

  詞曲各5%版權費。

  也就是相當於全部10%分成。

  還是從總銷售額中分成。

  並且除了銷售分成之外,歌曲的其他一切收益,蘇澤都能夠從中獲得分成。

  這個價格不可謂不高。

  就算是那些真正的大師們,怕是也不敢提出這麼高的分成比例。

  但相比較她能夠獲得的好處,這個價格卻根本不值一提!

  對於如今的她來說,名氣的作用也要遠遠大於金錢!

  尤其是她,如果真的能夠成為天后級別的明星!

  那麼帶來的好處更是巨大的!

  總之一句話,錢可以再賺。

  只要有名氣,還怕賺不到錢?

  但錯過了這次機會,那麼下一次再想碰到這樣的歌曲,還不知道要等多久!

  甚至可能一輩子都等不到!

  另外同樣是天后,彼此之間也存在著高下之分。

  按照慣例,只要專輯銷量破千萬,並且擁有一首同樣銷量破千萬的單曲,那麼就可以擁有成為「天王」或者「天后」的資格。

  而如今她的專輯總銷量,已經超過800萬張。

  也就是說,只要她這一次的專輯銷量,能夠達到200萬張,再擁有一首銷量破千萬的單曲,就可以成為真正的天后。

  只是專輯銷量好辦,這次不行還有下次,反正是可以累積的。

  但想要擁有一首銷量破千萬的單曲,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這樣的歌曲也絕對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夠遇到的!

  更不要說一下子遇到三首!

  是的!

  在林若雨看來,蘇澤發給她的三首歌,全都有火的潛質。

  並且還是大火。

  也就是這三首歌的銷量,都有可能破千萬!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她不但能夠順利成為天后。

  更是能夠成為一名,擁有三首銷量破千萬單曲的天后!

  到時候即使是在所有的天后裡面,她也絕對有資格占據一席之地!

  「額……我的條件就是那樣,並且我早就說過只賣一首歌,這一點不會更改!」

  蘇澤一愣。

  他只是想賺點零花錢而已,可沒有提過其他任何條件。

  儘管這位林小天后的顏值也並不低,保養的也很好。

  但他可不是那種會趁人之危的人。

  他更希望各位小姐姐們,能夠懂得欣賞他的才華。

  或者欣賞他的顏值也行啊。

  這樣哪怕是偶爾當一回嫩草,他也不介意……

  而此時林小天后也反應過來了,臉色頓時不由得微微一紅。

  但同時心裡卻也有些惱怒,這傢伙真是一點情面都不講……

  不過誰讓她現在是有求於這傢伙呢……

  所以除了露出一臉委屈的模樣,其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但聽到他們兩個的對話,跟在蘇澤身後準備一起過來看看情況的華姐,卻突然間愣住了。

  蘇澤真的已經把歌發給林若雨了?

  還一下子發了三首?

  關鍵這三首歌,竟然還全都被林若雨看中了?

  以至於她不但一大早,就從魔都趕了過來!

  還毫不猶豫的答應了,蘇澤開出來的價格!

  這怎麼可能!

  要知道她好歹也是小天后!

  在娛樂圈的人氣和地位,即使比不上那些真正的天后,但也絕對不是一般的明星能夠相比的!

  尤其是她正在準備的這張專輯,還是為了衝擊真正的天后!

  換句話說,能夠被她看上的歌,肯定不會差!

  更不要說讓她這麼急切的,想要買下來!

  這麼說來,蘇澤寫歌的水平,難道真的有那麼厲害?

  華姐不由得在心裡默默計算起來。

  以林若雨如今的人氣,再加上她的實力,只要專輯質量不是太差,那麼銷量破百萬,幾乎沒有任何難度。

  她最近的幾張專輯,銷量也全都在百萬以上。

  這也就意味著,其中任何一首歌,銷量至少都是百萬起步。

  那麼按照單曲價格兩塊錢計算,一首歌的銷售額就是兩百萬起步。

  三首歌就是六百萬。

  而蘇澤的版權費是10%。

  也就是這三首歌,如果真的全都被林若雨放到專輯之中。

  那麼最低也能夠給蘇澤帶來,60萬以上的收益!

  再加上賣歌的10萬,三首歌就是30萬。

  這樣算下來,僅僅憑藉這三首歌,蘇澤至少就能夠賺到上百萬!

  並且這還是最保守的估計!

  同時這些錢,還是蘇澤一個人的,並不需要再跟公司分成!

  這麼看的話,只要他還能賣歌,那麼就算公司真的把他雪藏了,他也的確沒什麼好怕的!

  換句話說,絕對不能讓他把歌賣出去!

  這樣想著,她立刻推門走了進去!

  「等等,你的歌不能賣!」

  華姐看著蘇澤,一臉冷峻的說道。

  「為什麼不能賣?這些歌的版權都是屬於我個人的,只要我想賣,任何人都無權阻止。」

  蘇澤輕笑一聲,依然是一臉不在意的樣子。

  看上去簡直要多欠揍有多欠揍!

  「版權是你的沒錯,但如果沒有人買呢?」

  華姐強忍下心中的怒意,冷笑一聲。

  然後又轉頭看向林若雨。

  「林小姐,由於一些我們公司內部的事情,蘇澤的歌現在不能賣給任何人,希望你能夠諒解。」

  「不過為了不讓林小姐白跑一趟,等到事情解決之後,我們也會給林小姐一定的補償。」

  「相信到時候林小姐肯定會滿意的。」

  華姐一臉自信的再次說道。

  而林若雨僅僅是略微一愣,緊接著立刻就反應過來了。

  看來蘇澤和這位企鵝娛樂的副總之間,應該是產生了一些矛盾啊。

  以至於這位企鵝娛樂的副總,同時也是蘇澤的經紀人,並不願意看到蘇澤順利的把歌賣出去。

  但正如蘇澤說的那樣,歌曲的版權是屬於他的,那麼只要他想賣,任何人都無權阻止。

  所以不得已之下,這位企鵝娛樂的副總,才會「希望」她不要買蘇澤的歌。

  至於說所謂的補償,同時也可以看作是一種威脅。

  你今天要是不買蘇澤的歌,那麼大家就還是朋友,以後也有的是機會合作。

  但你今天要是買了蘇澤的歌,那麼以後別說合作了。

  大家連朋友都沒得做!

  而不是朋友,很可能就是敵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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