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檔口被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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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多多和花花這對孿生姐妹從機場接回來後,楊峰立即將她們帶到集團總部。

  然後,到曹細妹面前。

  互相幫她們介紹。

  「這是我們的曹總,今後,你們兩姐妹,要保護的就是她和她的小表妹。」

  「這是花花和多多,是軍哥介紹來的保鏢。」

  介紹完之後。

  楊峰對曹細妹說:「曹總, 接下來怎麼安排,就看你了。」

  曹細妹對哥哥介紹來的這對雙胞胎姐妹保鏢,感到有點意外。

  一下子顛覆了她心裡對保鏢形象的那種認知。

  跟許許多多人一樣。

  在曹細妹的心目中,保鏢應該是彪漢,長得牛高馬大,擁有一身強健有力的肌肉,四肢很發達,經常戴著一副墨鏡, 就像施瓦辛格那樣。

  哪怕就算是個女的,應該也是大島油加利那種女霸王花的形象出現。

  可眼前這對孿生姐妹,雖然剪著短頭髮,穿著一身迷彩服,腳上穿著一雙軍靴。

  可身材如此嬌小。

  而且看起來,細皮嫩肉的。

  就差點沒跟林黛玉能有的一拼了。

  這能起到保護作用嗎?

  見老婆大人一臉懷疑的表情。

  楊峰呵呵一笑。

  「細妹,你放心,哥哥介紹來的人,肯定不會差到哪裡去。

  而且,我在機場的時候,也考察過她們的身手,很牛逼的。」

  說完之後。

  楊峰對花花和多多說:「花花,多多,你們現在就在曹總面前露一手。」

  就在多多和花花準備錄一首給曹細妹看的時候。

  「不用,不用。」曹細妹趕緊擺手。

  臉上的疑雲全部消失。

  是啊,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自己的親哥哥介紹給自己的保鏢,肯定不會有錯。

  再說, 從小到大, 哥哥什麼時候騙過自己呢?

  其實,在剛才,曹細妹也並不是對花花和多多這兩雙胞胎姐妹,有什麼偏見或者是歧視。

  不是的。

  她曹細妹不是這種人。

  她只是覺得好奇,這對雙胞胎姐妹小家碧玉的。

  除了髮型和身上的迷彩服之外。

  怎麼也跟「保鏢」這兩個字沾不上邊啊?

  因此,臉上才會出現疑雲。

  既然聽老公楊峰親口說花花和多多有兩下子。

  那麼,就沒有必要再來面試了。

  其實,如果自己不是因為去年被愛之夢檔口老闆歐陽紅叫人綁架。

  曹細妹覺得,保鏢請不請都無所謂。

  不過,既然已經請來了。

  那麼,就給人家安排工作吧。

  不過,在給花花和多多這對雙胞胎姐妹安排工作的時候。

  曹細妹又有點犯難了。

  是這樣的,在這位掌控者兩三億財產的女boss看來,除了她自己之外,老公楊峰和小表妹婷婷也要保護。

  可哥哥只介紹了兩個保鏢。

  三個人怎麼分啊?

  就在曹細妹犯難的時候。

  劉婷婷這個小傢伙,突然打電話來了。

  「表姐,我有一個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馬上要向你匯報。」

  「是什麼事情?這麼重要。」

  曹細妹心裡感到有點奇怪。

  要知道,從去年到現在,自己這個小表妹,第一次顯得這麼著急。

  更是第一次一連用了五個「非常」來表達。

  「表姐,你應該沒有心臟病吧?」

  「沒有,表姐的心臟健康得很,快說吧!」

  「好,表姐,那你要做好心理準備呀。」

  接著,劉婷婷告訴曹細妹:「表姐,剛才,天馬的老闆來了,他說,檔口要收回去,不租給咱們了。」

  「什麼?你說什麼?婷婷。」

  曹細妹頗感詫異。

  她還以為是自己聽錯了。

  「天馬國際服裝城的老闆,剛才到咱們檔口,他說他決定把檔口收回去,不租給咱們了。」

  「婷婷,你是說,天馬的老闆,剛才到檔口?」

  「對,剛走不到一分鐘。」

  「他說要把檔口收回去?然後,不租給咱們了。」

  「是的。」

  「怎麼會這樣呢?天馬國際服裝城的老闆,平時好好的,挺好的一個人,怎麼會突然要將檔口收回去呢?」曹細妹驚愕的道。

  「所以,表姐,我才來問你呀。」

  「……」

  「表姐,表姐,你說話呀,你不要嚇我呀。」

  「沒事,婷婷。」

  接著,曹細妹囑咐劉婷婷:「婷婷,你先在檔口裡呆著,哪裡都別去,表姐馬上就來。」

  「好,表姐,你放心吧,只要有我劉婷婷在,我就會保護好咱們檔口裡面的一針一線,檔口在,我劉婷婷就在,檔口完,我劉婷婷也完。」

  「婷婷,不要說這種不吉利的話,又不是在戰場上打仗,什麼在什麼完的。」

  「好的,表姐,那就不管是多麼強大的敵人,我劉婷婷都不退縮一步,絕對不會讓任何人,拿走咱們大學裡的一針一線。」

  「嗯嗯。」

  掛了電話之後,曹細妹趕緊告訴楊峰:「楊峰,剛才婷婷打電話來,她說,天馬國際服裝城的那個老闆,要把咱們的檔口收回去,不租給咱們了……」

  「天馬國際服裝城的老闆要把檔口收回去?不租給咱們了?……怎麼會這樣?」

  「我也不知道,怎麼會突然這樣,天馬的那個老闆,我感覺人挺好的,特別的和氣,而且特別的好說話,平時租金延宕過幾天,或者是少一點,他都不會說什麼。」

  「……表面功夫而已,他如果真的有這麼好,怎麼會突然要把咱們的檔口收回去呢?」

  「……」

  「老婆,你在租他的檔口的時候,應該跟他簽了合同吧?」

  「簽了合同的。」

  「合同在什麼地方?你趕緊拿給我,我看一下。」

  作為一個真實年齡40出頭的重生者,楊峰知道,別說是租這種一個月月租幾萬塊錢的檔口。

  哪怕是在租個房子,都會簽署一份合同。

  谷邞/span 然後,房租的老闆,也不會平白無故的將自己的租戶趕走。

  所以天馬國際服裝城的老闆,怎麼會突然要把檔口收回去?

  再說,自己和細妹,從來沒有跟他有過不愉快啊。

  怎麼會這樣呢?

  楊峰感到很費解。

  想著想著,他突然想到一個人來。

  難道是他?

  龍嘯雲?

  沒錯,一定是他搞的鬼。

  否則,怎麼會突然出現這種事情呢?

  沒想到,這個龍嘯雲,搞自己,會先從檔口下手。

  看來,自己這個重生者,有點低估了這個老狐狸的手段啊。

  ……

  七八分鐘之後。

  曹細妹將她去年、不對,應該是前年,在天馬國際服裝城租檔口的時候,跟天馬國際服裝城的管理處簽署的那份合同,拿了過來。

  「楊峰,就是這份合同。」

  「快給我看看。」

  楊峰趕緊拿起合同。

  然後,認認真真的從頭到尾看了個遍。

  每一個字,甚至是每一個標點符號,都不放過。

  合同的內容如下。

  天馬鋪面租賃合同書

  甲方:天馬國際服裝城管理部總經理陳慶生。

  乙方:瓔珞服裝曹細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就租賃鋪面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天馬國際服裝城219號鋪面,共一間,租給乙方使用。

  總面積約為40平方米。

  租期為三年。

  從2007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1日止。

  第二條:該鋪租金為每月40000元,乙方先交款後使用鋪面,在第一個月底交清一年租金,即第一次乙方先交一年租金480000元給甲方,年底再交第二年租金,按浮動10%,其餘依次類推。

  第三條:乙方從租用甲方鋪面之日起,如乙方租不滿合同期的,此租金不退。如甲方有急需時,甲方有權收回鋪面。

  第四條:乙方使用水電費採用月清月結,單價暫定,水元/度(按自來水公司而定),電元/度(按供電部門而定),如受國家有關部門及政策影響,相應調整。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搬去,甲方不退房租和押金,甲方隨時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鋪面。

  第六條:乙方租甲方鋪面裝修必須經甲方許可,方可裝修,任何情況不得拆除、搬走。乙方應注意保護室內設施,不得隨意損壞,隨意變更。如有損壞、照價賠償。甲方應提前配合提供所需資金給乙方辦理搬遷報批手續,並同意提前一個月交給乙方裝修。

  第七條:國家徵用到乙方租用的鋪面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其它一切損失與甲方無關,國家賠償所有費用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合同期滿,在乙方與人租用該鋪面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用權。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鋪面內的所有一切設施(包括卷閘門、門窗、衛生間、排污、鎖、水、電、設施、便盆等)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完整。

  第十條:在租用期間,乙方應該遵守衙門法律法規,不得從事經營吸販毒、賭博、嫖娼賣淫等違法活動。如有違法行為及債務糾紛,違法經營,自負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在合同期滿,甲方如因使用需要收回鋪面時,應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如需停止承租,亦需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如不按時交納租金、水電費,或有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租金及水電費,甲方單方有權立即收回鋪面另租。

  第十三條: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無故中途退鋪面,不得私自將鋪面轉讓,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鋪面。如特殊緣故需中途退租或轉讓,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未正式辦理轉讓手續前,乙方仍需向甲方交納租金及有關費用,待乙方結清應付甲方債務後,乙方仍需向甲方交納租金及有關費用,待乙方結清應付甲方債務後,甲方則給予辦理轉讓手續。

  十四條:方先交40000元給甲方作為決定租賃保證金,若第二年7月1日不辦理正式租賃合同,視作自願放棄,甲方不再退回40000元保證金,可另行租賃。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手印之日起生效,期滿自動失效。

  甲方:天馬國際服裝城管理部。

  乙方:瓔珞服裝。

  甲方代表:陳慶生。

  乙方代表:曹細妹。

  2007年7月1日。

  整個合同,一共15條。

  認真而又仔細的看完之後。

  楊峰發現,這份合同書的第5條,最後兩句有問題。

  第5條的最後兩句是:甲方隨時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鋪面。

  我靠。

  就這兩句,貓膩特別大。

  哪怕到大理院裡去打官司,都打不過人家。

  因為這上面白紙黑字的,寫得清清楚楚「甲方隨時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鋪面」。

  不過,當楊峰冷靜下來的時候。

  他仔細一想,又覺得有點不對勁。

  因為,在重生前,他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

  當時,開早餐店。

  那個狗日的房東老闆,見自己的早餐店的生意很不錯,要把店收回去,然後租給他的一個親戚。

  因為這件事,楊峰花了2000多塊錢,在一個律所的律師那裡,做了一次法律諮詢。

  那個律師最後告訴他。

  只要自己交了租金。

  那麼,在租金到期之內,甲方是無權將鋪面收回去的。

  如果合同上有這種規定的話,那麼,這份合同也是違法的。

  因此,天馬國際服裝城跟租戶簽的這種合同,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是不合法的。

  問題是,天馬國際服裝城的老闆,應該明白這一點。

  可他為什麼還是要將檔口收回去呢?

  想到這裡,楊峰決定先問一下曹細妹。

  等將事情的來龍去脈,都弄清楚之後,再做定奪。

  想到這裡。

  於是,楊峰趕緊問曹細妹。

  「老婆,你前年在簽這份合同的時候,這上面的內容,你都認真看了沒有?」

  ……

  ……

  (那些在qq書城訂閱的讀者兄弟們,請到起點來訂閱,反正都是訂閱。

  但是,你們在qq書城訂閱,和在起點訂閱,對於本庸才來說,意義完全不一樣。

  因為,只有起點的數據,才對作者有用。

  所以,拜託您們了,請到起點來訂閱,不要再在qq書城訂閱了。

  還有,那些在看盜版的兄弟們,也請幫一下忙。

  到起點來支持一下,反正,也就是一包「紅雙喜」的煙錢而已。

  拜託了,拜託了,抱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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