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四章 先把人弄出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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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姐!您接著說。」

  「我三叔就去沈家評理,偏偏沈家老三那天在家,那貨從小就不拉人屎,在他的眼裡可沒什麼尊老愛幼,蹬了我三叔一腳。三叔本身就是主著拐棍的人,哪裡能挨住一個二十啷噹青年的一腳,他就摔倒了,腦袋碰巧磕到了一塊磚頭上,把頭磕破了。」

  接下來的事情江宇可以想像了。

  大寶回家一看父親吃虧了,肯定是把沈老三揍了。

  「大寶本來樂呵呵的回來了,一看父親的頭在出血,先把我三叔送到了鄉醫院,讓他姐姐姐夫在醫院的守著,他回頭找到了沈老三,就把他揍醫院裡去了。」

  「對方死不了唄?」

  「大寶下手還是有分寸的,就是點兒皮外傷,真要想揍死他,就大寶那體格和身手,兩巴掌就能拍死他。」

  這個江宇非常的信。

  「沈家報了警,大寶就被帶到派出所去了。」

  「他被帶派出所去了多長時間?」

  「前天上午就被帶去了。」

  「大姐!您在這裡好好的給大寶看家,剩下的事情就交給我了,我先去把大寶帶出來。」

  江宇沒有在這裡停留,驅車回到了馬道口。

  現在時間是中午十二點,派出所處於下班時間,他現在去好像也沒什麼用。

  江宇找了個小飯館,要了一個菜一碗米飯,胡亂地填了一下肚子。

  就在他吃飯這功夫,就看到好幾個流里流氣的小混子在馬道口的大街上招搖過市。

  幾年前,尖山、紅島、沙塗鄉的大街上,也有不少這樣的青年在大街上逍遙。

  不過這幾年都沒有了,都忙活著在鳳窩堡的企業里掙錢了,沒人出來混了。

  現在在尖山和沙塗的大街上基本看不到一個這樣的人。

  到了鳳窩堡的企業里,再滿身是刺的人,刺也被拔光了,現在規規矩矩的,都是好人。

  有兩個混子仿佛沒見過轎車一樣,竟然圍著他的桑塔納打開了轉轉,還不時趴玻璃往車裡看。

  江宇結帳從飯店裡走出來,來到桑塔納前。

  「這車是你的?」

  那兩青年看著江宇掏出車鑰匙打開車門,驚訝地問。

  「有問題嗎?」

  「大哥!有錢人呀!我們兄弟倆還沒吃午飯呢,大哥你看能不能給我們幾塊錢...」

  「沒吃飯不回家去吃,在大街上溜達啥?要是溜達能溜達出飯來,那還用幹活幹什麼?」

  「大哥!我們家離這裡遠,走回去不划算。」

  江宇隨手給了他們五塊錢:「年紀輕輕的干點正事兒吧,一天到晚的啥事兒不干,瞎溜達有什麼出息。」

  江宇發動汽車,把車開到馬道口政府的院子外等時間。

  下午一點,政府的人陸陸續續的都上班了。

  江宇這才開車進了政府院子,下車進了鄉政府,在一層樓左拐來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里的警員們剛換好衣服。

  「你找誰?」

  「警察同志!我是來了解個案子的。」

  「小黃!你接待一下。」

  一個青年警員接待了江宇。

  「同志!你要了解哪個案子?」

  「就是鄭大寶打人那個案子!」

  「那你想了解什麼?」

  「我想了解一下被打的人現在傷情鑑定情況。」

  「你是鄭大寶的親屬嗎?」

  「不是!只是朋友。」

  「那這個問題我們現在不能告訴你!」

  「同志!你這叫什麼話?我是鄭大寶的朋友,在他的親屬沒有人來了解的情況下,我作為他的受委託人,我有權利了解一些情況。」

  「法醫鑑定部門兒還沒有鑑定出傷情結果。」

  江宇楞了一下。

  「法醫鑑定部門還沒有鑑定傷情結果?這個是真的嗎?」

  「你有什麼懷疑嗎?」

  「那我就想問一下,在法醫鑑定部門兒還沒有出傷情鑑定結果之前,你們好像沒有權利抓人吧?這又不是殺人案又沒有把人打成重傷致殘。我記得應該是在法律部門出示傷情鑑定結果後的三天內,你們才有資格抓人。」

  對方沒有回答。

  「那麼現在你們是不是應該把人先放出來。」

  對方還是沒有回答。

  「回答我的問題!」

  「這個我要請示一下上級。」

  「可以!」

  那青年顯然是去寢室所長去了。

  不一會兒,青年警員出來了,讓江宇見所長是去見所長。

  江宇就進了所長室,見到了馬道口派出所的張所長。

  張所長挺客氣,給江宇讓了個座。

  三十多歲能幹到所長這個位置,還是有過人之處的。

  他今天來的早,可是看見江宇開著一輛桑塔納進來的。

  這年頭能開起轎車的人,那肯定不是一般人。

  而且對方開的還是一輛新的桑塔納,一輛新桑塔納二十來萬,而且還掛著東河的牌照,這在當時的東河他也不知道誰能開的起。

  「小同志貴姓?」

  「免貴姓江!」

  「你和鄭大寶是什麼關係?」

  「同事和朋友關係。」

  「事情是這麼回事兒,鄭大寶把報案人沈西利打傷住院了,我們也是接到報案才抓人的。」

  「你們抓人是應該的,但在報案人的傷情沒有鑑定結果出來之前,你們不應該把鄭大寶關在這裡超過四十八小時,而是在筆錄做完之後就應該把他放出來,在法醫做好傷情鑑定之後,再做處理,所以我現在的要求是馬上把鄭大寶放出來,在傷情鑑定出來之後,你們可以依照法律再做處理。」

  江宇的要求是正當的,對於輕微傷的處理,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雖然法醫的傷情鑑定還沒出來,但江宇相信以鄭大寶的手段,肯定不會讓對方留下較重的傷勢,頂天一個輕微傷夠了。

  對於能把人打疼,又不留下傷勢他們可是有過專門訓練的。

  只要對方的鑑定結果不是輕傷以上,派出所只有問詢的資格,還沒有拘留的資格。

  鄭大寶現在已經算是拘留了,這顯然與律法不符。

  張所長倒是很痛快地把鄭大寶放出來了。

  開著桑塔納姓江的青年是誰,就算對方沒說他也猜到是誰了。

  當然放人未必是看對方的面子,派出所在這一點上確實有不是之處。

  從外表看,鄭大寶倒是沒受到什麼折磨,還很精神地從拘留室里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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