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這不是狗,這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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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於書言倒真沒讓胡秀等太久,第三天就來找她了,在院子裡先看見了胡秀,還詫異著難不成是老二還是老三的相好?

  「你找誰?」胡秀眼睛一亮,這兩天磨著胡蔓將於書言的事說了個透,最標誌的,就是一身青衣。

  要說這農村也不是沒有穿這顏色的,可穿出來氣質,衣服材質絕對是不一樣的,胡秀到底心思機靈,一下就猜到這個人八成就是於書言了。

  「胡蔓在不在?」

  「找我妹妹啊?她跟武大哥出去了,你等會吧!」胡秀進去搬出來個凳子。

  於書言本來就有事找她,也就不推辭,坐下等著,胡秀打量了他幾眼,果然清雅俊秀,給他斟了茶:「是於公子吧?」

  於書言把茶杯拿在手中卻沒喝:「姑娘知道我?」

  「嗯,經常聽妹妹說起。」

  於書言這才聚起神:「哦?那丫頭怎麼說我?該不會背後罵我來著吧?」

  於書言說起胡蔓的神態有些奇怪,胡秀僅疑惑了下也沒多想:「怎麼會呢!她說於公子聰明能幹,風度翩翩,還宅心仁厚。」

  這話一出口,於書言就知道是假的……

  不由一笑:「胡姑娘不必替她遮掩,她不損我就不錯了。」

  胡秀終於確定,這於書言和妹妹的關係好像也沒那麼簡單啊!彼此說起對方都這麼隨意,互相埋汰好像也全不在意似得。

  胡秀低頭整了整衣服,這可是她最好看的一件衣服了,今天必須讓於書言能記住自己。

  「於公子說笑了,妹妹真的是對你讚不絕口的,也難怪,山溝里還沒有像於公子這麼出眾的人呢!」

  於書言是八面玲瓏,做的就是生意,打交道的就是客人,嘴上功夫自然了得:「胡姑娘謬讚了,在我看來,胡姑娘才是咱們十里八村難得一見的佳人。」

  說著又想起了什麼,忍不住調侃似的一笑:「這兩個最…可都是出自胡家,倒也有趣。」

  胡秀一時沒聽懂,只聽胡蔓清脆的聲音飄過來:「於老闆,背後說人可不地道。」

  聽到這聲音,於書言忙站起來,只看胡蔓手裡抱著一隻小奶狗,嘴角翹著,一副心情不錯的樣子。

  於書言也不自覺就笑了起來:「你倒是愜意,我可是為了你的地皮忙活了兩天!」

  「不會白讓你忙的。」胡蔓將小狗放下:「這麼快就找到了?」

  「算你運氣好,好地段本來是沒什麼閒置地方的,是這家人要隨兒子進京,急著賣掉,原來是座茶樓,稍微裝修一下就行。」

  不用重新蓋是好事,不過:「價錢呢?」

  於書言伸出三個手指頭:「這是我跟人家談過的最低價,因為急著脫手才能壓這麼低,按正常價,少於四十五兩是不可能賣的。」

  胡蔓腦子裡換算了一下,若是按原先的打算,二十兩買了地皮,蓋起來也得三四十兩,還費時間,沒有什麼猶豫就點了頭:「那行,明天咱們一起去看看,沒什麼問題就買下來!」

  胡秀站在旁邊,發現自己完全沒辦法插進去話,等胡蔓說完了才忙問:「蔓蔓,你要買什麼?」

  「買地啊!」胡蔓進屋拿了個碗泡了點饅頭,抱著小狗餵它,雖然有點奢侈,可它實在太小了,餵別的不好消化。

  這小狗通體雪白,看外表有點像西高地,她是在後面樹林撿到的,看它可憐就抱了回來。

  「怎麼?要我留你吃飯啊?」胡蔓抬頭看於書言還沒走。

  於書言一挑眉,對於她的個性又佩服又無奈,起身拍拍衣服:「還是不了,回去有點事,明天一早來接你。」

  胡蔓點頭,終於不用走著去了!要是以後得經常往來兩地,她考慮是不是也買一輛比較好?

  看著於書言走了,胡秀才著急的質問:「你怎麼就讓他走了?不是說好幫我們牽線的嗎?」

  胡蔓對這小東西愛不釋手,頭也沒抬:「你不是跟他說過話了嗎?就算認識了啊。要是他對你有意思,自然會來找你的!女孩子嘛,那麼主動不好。」

  胡秀一想也是:「那你們明天去縣城得帶著我!」

  胡蔓還沒說話,武戰回來了,他們本來是一起出去的,不過武戰半路被人叫走幫了個忙,現在才回來。

  一眼看見胡蔓腳邊的小狗:「哪兒來的?」

  「撿的!」胡蔓獻寶似得抱起來給他看:「你看看,多好看啊!一看就又高貴又冷艷!」

  一看清它的模樣,武戰一下變了臉色,將小狗接過去仔細看它的眼睛,半晌才輕聲道:「蔓蔓,這不是狗,這是只白狼!」

  「啊?」胡蔓下意識的嚇了一跳,不過隨即想起它還沒有牙呢,又抱過來打量個不停:「真的嗎?可我看它就是個小狗啊!」

  武戰是做什麼的?他可是獵人,成天跟這些動物猛獸打交道,怎麼可能連狗和狼都分不清!

  聽胡蔓說是從後面的樹林裡撿到的,就更加確信了,後面的樹林就通往北山的路,那裡是真的有狼群的,所以武戰從不去北山,畢竟再厲害,也敵不過群體活動的狼!

  「應該是和狼群走丟了。」武戰看著這眼神無辜的小東西,雖然它現在毫無攻擊力,可它畢竟還是狼,不能留下。

  胡蔓畢竟是個女人,早就被萌的不行了,而且總覺得它看向自己的眼神充滿了祈求,不由央求:「它還小,如果從小跟人類長大,是不會傷人的!」現代很多這樣的例子,雖然天性重要,但後天環境更重要,有些被人類飼養的猛獸都不會傷人。

  「不行!」武戰態度很堅決:「狼的天性就是嗜血,這種東西是養不熟的!萬一傷人怎麼辦?」

  胡蔓咬咬唇,戀戀不捨的看著剛得來的萌寵,雖然真的很想養著,可也知道武戰的顧慮有道理,嘆口氣:「小東西,我不能留著你了,我把你送回樹林,你看看能不能找到你的家人好不好?」

  武戰從她懷裡抱過來:「我去吧,萬一危險怎麼辦。」

  於是胡蔓只能目送它走遠,多萌啊!怎麼就是只狼呢!

  回了屋發現胡秀正收拾東西呢!胡蔓眨眨眼:「你準備走了?」

  胡秀撇嘴:「走什麼走?明天不是要去縣城嗎?買地的事一天辦不完,肯定要住夜的啊!」

  得!她倒是想的周到,比自己還積極呢!

  胡秀邊收拾東西邊問:「你們買房子是要往縣城裡住嗎?是不是一家子都搬去?」

  胡蔓也不怕告訴她,反正也瞞不住:「我們要開個酒樓。」

  「酒樓?!」胡秀詫異的捂嘴,別說酒樓了,在山裡人看來,在縣城開個小鋪子都了不得,而她居然要開酒樓?

  「三十兩就能開個酒樓嗎?」胡秀脫口而出問道。

  胡蔓柳眉一挑,似笑非笑的看著她:「哦?你怎麼知道是三十兩?」

  胡秀這才驚覺自己居然說了出來,一下捂住嘴,嘟嘟囔囔的:「我,我猜的。」

  胡蔓嗤笑一聲,反正錢被武戰收起來了,不過這種行徑,也真是夠不光彩的。

  胡蔓不再理她,總之她以後去了縣裡,離的遠了,也就沒什麼牽扯了。

  晚上吃了飯,胡蔓與武戰商量了一下,畢竟現在已經走到這步了,再不跟家裡說一聲也說不過去,武戰就把家裡人都叫到一起,把三十兩銀子拿出來,嘩啦啦散開在炕上。

  這沒頭沒尾的,一下冒出來這麼多錢,一家人都傻眼了,愣愣的盯著白花花的銀子看。

  還是武林川鎮定些:「這,這錢哪兒來的?」

  武戰坐在胡蔓旁邊:「上次進縣城的時候,蔓蔓給一個有錢人治了病,掙的酬勞。」

  王芳拿起咬了咬,才用衣服擦乾淨:「真的?看個病就能掙這麼多錢?要是這樣,那大夫們不都發財了嗎?」

  胡蔓解釋:「人家有錢,不在乎這幾個,這人不但是最大的布莊老闆,還是縣太爺的老丈人呢!」

  這……

  王芳欣喜的看著這些銀子:「這可是三十兩啊!這下咱們家豈不是能像於家一樣蓋新房子了?」

  武戰一蹙眉,沉聲道:「娘!這錢是蔓蔓掙得,不是咱家的!」

  王芳渾不在意:「她還不是我們家的人嗎?」

  胡蔓哭笑不得,也不知她是本來就這麼認為,還是為了錢這麼痛快的承認。

  總之,王芳的心愿肯定是達不成了,胡蔓將自己打算在縣城開酒樓的打算說了,也不是跟他們商量,就是通知一聲。

  王芳卻有些不贊同:「這酒樓哪是那麼好開的?萬一賠了呢?再說了,你一個女人家,怎麼能拋頭露面去做生意,不讓人家笑話我們啊!」

  胡蔓就知道,不由更慶幸沒與武戰成親:「王大娘,我又不是武家的媳婦兒,別人笑話你們做什麼?你要是嫌我丟人,我可以自己去干,絕對不連累你們武家的名聲。」

  這次武戰倒不生氣了,知道她是在將王芳的軍。

  果然王芳一下住了口,她就是不長記性,總是想管著她!現在恍然發現,胡蔓現在真的完全可以離開武家而不怕無處可去,可她走了,這錢也就一分沒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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