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我也要成為大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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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上宋雪發來信息,說她守住了自己的擂台,沒有被奇襲。

  《歌手-黃金之年》的遊戲規則,就是首發歌手演唱完,三位奇襲歌手可以按鈴來奇襲他們。

  宋雪在舞台上唱完,沒有人奇襲她,那說明她這一次演唱的現場很炸,讓奇襲歌手不敢動手。

  而宋雪唱的歌,就是李楓給她選的。

  這首歌就是蘇天衣首發的《普通disco》。

  不要以為這是一首二次元的歌曲其它的場合就不能唱,其實這歌也很適合各種舞台上演唱,歌曲的電音和律動感非常強,旋律聽起來很帶勁。

  尤其在舞台上演唱,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更何況這首歌是新歌,電視機前很多人都沒聽過。

  宋雪在舞台現場開嗓一唱,比在手機和電腦上聽起來要更震撼很多。

  歌曲和旋律又那麼魔性,那些奇襲歌手又不傻,他們雖然知道宋雪在七人中唱歌實力並不是太突出,但這一次宋雪的舞台效果奇好,奇襲歌手們也很無奈。

  上次宋雪來北城,李楓在這首歌上又給了她在這首歌上做了一番指導。

  她能守住自己的位置,可以說也有一部分李楓的功勞。

  李楓看了宋雪發來的信息,回道:恭喜守住擂台。

  宋雪回道:還得感謝你,你這首歌可是在排位賽上得票最高。

  李楓回道:那是你唱得好。

  誇人就要夸到底,夸一半算啥。

  宋雪回道:笑臉,這一期還沒播放,你別外傳呀,要不我可就挨罵了。

  李楓回道:放心吧,我誰也不告訴,還有啊,你下首歌準備好了嗎?

  宋雪回道:正在準備,你可以幫我選一首適合我唱的歌曲?

  李楓回道:你想唱的話,我晚上可以給你選一首。

  宋雪回道:想唱啊,晚上等你喲。

  李楓結束和宋雪的聊天,打電話讓謝霜和蘇天衣來辦公室。

  兩人正在舞蹈房練舞,接到李楓的電話,三分鐘就來到了李楓的面前。

  「你們也知道了,半個月後我們將參加抖抖平台舉辦的七夕情人節活動,袁導演的意思,是讓我寫一首原創歌曲,和七夕內容有關的,然後在現場演唱。」

  「聽到袁導演的話,我當時就不高興了,為什麼寫一首,我要寫三首。」

  「咱們三人去就得一人唱一首,袁導演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我的要求。」

  「所以喊你們來主要就是這事。」

  李楓拿起桌子上的兩頁歌詞,一頁遞給謝霜,一頁遞給蘇天衣。

  「下午開始你們就抽空記歌詞,今天最好把歌詞記住,明天我們就練,離活動還有半個月時間,也不用急,但是一定要練熟。」

  「好的,師父。」

  「好的,老闆。」

  兩人領了歌詞,很高興的離開了。

  因為她們知道,木風出品,必屬精品。

  師父(老闆)好像還從沒寫過很垃圾的歌曲呢。

  --------

  下午,李楓看到李悅坐在公司前台的一張圓桌前,雙手托著下巴,看上去有點愁眉不展。

  一個十五歲的孩子,怎麼有這麼多愁。

  李楓走過去,問道:「悅悅,你在這裡幹啥呢,看你好像不高興?」

  聽到是李楓的聲音,李悅也沒抬頭,有氣無力的說道:「哥,你說天衣姐姐和霜霜姐姐都這麼厲害,唱歌好跳舞也好,為啥我就不行。」

  「我還以為啥事呢,你要知道,一個人只有努力拼搏了,才能獲得和她匹配的實力。」

  李悅說道:「那你的意思是,我只要努力去練,我也一定和她們一樣厲害嗎?」

  「肯定能,你要是天天在這裡唉聲嘆氣,而別人卻在努力變得更優秀,那你永遠也攆不上別人的腳步。」

  「可是天衣姐姐她們太厲害了,我跟不上她們的腳步。」

  「你看看你多大呀,她們多大呀,你只要好好學習,等你到二十歲的時候比她們還要厲害。」

  「真的嗎?」

  李楓鄭重的點了一下頭,說道:「真的,你哥從來不說假話,你只要天天跟著天衣她們唱歌跳舞,一天進步一點,早晚會超越她們的。」

  像老師給馬上要考試的學生打氣一樣,李楓鼓勵著李悅。

  「哥,我一定努力,我也要成為大網紅。」

  說完李悅堅定的向舞蹈房跑去。

  李楓在後面喊道:「加油,你行的。」

  看到李悅走遠了,李楓說道:要是努力就能成功的話,那世界上這麼多天才,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

  白天思考了一下,李楓又聽了一遍宋雪所有的歌曲。

  晚上回到家裡,他拿出紙筆,刷刷刷在紙上寫下了一首歌,寫完之後他拍照發給宋雪,並回信息道:

  「等會我先弄個電子伴奏,然後我唱遍發給你聽聽,可以的話,我明天再重新錄製一遍精緻的伴奏給你。」

  「好呀。」宋雪回道。

  李楓打開某編曲軟體,開始熟練的編曲,這是李楓前一段時間在網上買的正版編曲軟體。

  做為一個只支持正版的普通人,他從來不用盜版。

  以前李楓看小說的時候,就一直看正版,他知道,只有支持正版,作者才會更加努力的去寫書。

  伴奏完成之後,他精修了幾遍,然後拿著歌詞,他唱了一遍,覺得還行,於是把伴奏和自己試唱的小樣發給了宋雪。

  「你先聽一遍,看看適不適合你。」

  ------

  美族,會議室。

  今天是兩個月的例會,各大董事都到場。

  余總監先匯報了近兩個月的說道:「這個月新款手機20X銷量高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吃了網紅的紅利。」

  「GG費一共花了不超一千萬,這個月的銷售突破了七十億,遠超上個月四十億,雖然手機的利潤比較薄,盈利不到七億,但這已經是我們前三個月的利潤總和了。」

  美族去年銷售總額350億,利潤只有30億。

  這一次一個月的淨利潤達到七億,算是很客觀了。

  「所以,我今天提議:簽約桔子天空旗下謝霜為美族形象代言人。」

  聽到余總監的話,有董事說道:「簽約一個網紅為形象代言人是不是不合適。」

  其它品牌的手機請的形象代言人都是超一線明星,而美族請個網紅,這太掉價了吧。

  余總監說道:「林董說的有道理,不過我們請謝霜擔任形象代言人,一是謝霜在網上的粉絲眾多,同時直播在線人數全網第一,二是他的師父木風絕非凡人,謝霜還會更進一步,三是桔子天空旗下的網紅絕不是以網紅來定義,以後必然會走藝人之路。我們提前鎖定人氣最旺的謝霜為代言人,未來的幾年一定能為美族帶來品牌效應和銷量。」

  現在網紅的力量,很多傳統企業都能看到,美族的董事也有所了解。

  「余總監,你再考察幾天看看,如果可行的話,簽約網紅也不是不可以。」

  (本章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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