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撩個溫茜姐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燕京是一個什麼城市?

  都說是燕海羊深,四大一線城市!

  可在林誠的眼中,燕海是一檔,羊深是另一檔。

  在某種意義上,國內真正的一線城市只有兩個,一個是天海,另一個就是燕京。

  燕京的地位是極為特殊的, 在房價上的表現甚至要超過被譽為經濟心臟的天海。

  比如在如今2010年的年末,燕京的平均房價已經超過了兩萬多,而在林誠所在的定海區,均價更是超過了三萬,都快要到三萬五的地步了。

  這還是均價,貴的小區上到四萬很正常。

  要是再往裡面進去點, 到了二環那地段……

  嘖嘖,就算是天海的張家嘴, 那座號稱「亞洲第一豪宅」的湯臣一品,那都是弟弟,得往後稍稍。

  「實在是對不起啊,我沒想到昨天晚上,居然發生了這種事情!」

  溫茜滿臉愧疚的模樣,哪怕道歉了一次又一次,仍舊非常的抱歉。

  人家咖位高出自己好幾個檔次的小林總,又是親自開車送自己回家,又是扶自己上樓,還被自己吐了一身,完了還得守著自己過夜,生怕她半夜被自己的嘔吐物噎住氣管。

  累死累活的耗到快天亮才睡著,結果第二天還被她給誤會了,挨了一頓臭罵。

  這簡直就是九台壓路機丟了一台——八個壓路!

  不過……

  他居然什麼都沒做!

  一想到這點,溫茜的心情就頗為複雜,不知道該慶幸,還是該失落。

  一方面,緋聞滿天飛的林誠,實際上比她想像中的, 要正人君子多了,妥妥的當代柳下揮,坐懷不亂啊!

  可在另一方面,他居然什麼都沒做?

  好歹我也是美女好吧!

  溫茜撇撇嘴,多少有點不甘心。

  「昨天我送你回家,今天你幫我介紹房源,也算是扯平了!」

  「當然,該賠的錢,還是要賠的。」

  林誠換上了另一身衣服,是他臨時打電話,讓瑞吉酒店的工作人員,專程把衣服送過來的。

  至於被溫茜「玷污」的那套衣服,他本想直接扔了,卻拗不過溫茜的意思,非要親手洗乾淨,三洗三曬,整得乾乾淨淨的再換給他。

  「嘿嘿嘿,那個……能不能打個折啊?」

  「你看我房子剛買, 還是貸款的。300萬的房子,我都首付一半了, 每個月還得還一萬塊錢,得還上整整20年呢!」

  「唉,您就同情同情我這可憐的勞動人民吧!」

  溫茜抱著他的手,眨了下眼睛,「好不好嘛,哥哥?」

  「停停停,姐姐,你可大我十歲呢!」林誠連忙打住,都有點無力招架了。

  28歲的溫茜,看似年紀大了點,可她並不是那種越年輕越好的女人。

  反而像白酒,需要長時間的高度發酵,年份越久,韻味越足。

  前世的林誠,第一次在電視上喜歡上這個女人的時候,她已經是35的「高齡」了。

  不過,那一顰一笑,著實勾人,就特別有味道!

  「啊?你八歲就長這麼大了?」

  「這特麼是八歲?」

  溫茜瞪大眼睛,驚訝的看著他。

  「對對對,我三歲就跟我媽一樣高,五歲就跟我爸一樣高,八歲就長這樣了!」林誠無奈的認慫。

  「哈哈哈哈……弟弟,你說話可真有趣!要不是姐姐有男朋友了,我都想考慮考慮你了。」溫茜笑得花枝亂顫。

  「我這不是跟你對台詞嘛!」林誠說道。

  「對台詞?什麼台詞?」溫茜沒聽懂。

  「讓子……咳咳,沒什麼,還是看看遠處的清江吧!」

  林誠突然想起來《讓子彈飛》得到下個月才上映。

  剛才的溫茜並不是在跟他玩梗,只是單純的撞上了那個梗。

  岔開話題後,林誠走到陽台,從8樓的高度眺望出去,隱約能看到一條小河。

  「怎麼樣?我家這風景還算不錯吧!」

  溫茜跟了上來,微風吹著髮絲,略顯凌亂的飄在臉上,卻更添幾分成熟的風韻。

  她,的確是一個很有魅力的女人。

  特別在不說話的時候!

  「嗯,確實還行,價格也算便宜!」

  林誠點點頭。

  在燕京買套房,是林誠這次燕京之行的目的之一。

  畢竟,這裡是天下心臟,首善之地。

  投資的盡頭是買房收租,買房自然要買在最一線的超級城市。

  天海,燕京!

  這,就是王道!

  剛好,擇日不如撞日。

  由於半年前在這裡買房的關係,溫茜認識幾個中介,了解一些房源,就給林誠介紹了幾套房子。

  「便宜?三萬一平米耶,這也能叫便宜啊?」

  「為了在這裡買套房子,我可是把幾年前的積蓄全都砸進去了。現在啊,就怕房價下跌,只要跌一點,我就虧大了!」

  一想起自己的房貸,溫茜就心疼不已。

  別看她又是演員,又是歌手,好像很賺錢的樣子。

  可演藝圈向來是兩極分化,貧富差距極其懸殊的行業。

  就說演戲吧,高一檔的電影不去談它,就像溫茜這種演電視劇的,一集的片酬才兩萬塊錢。而這部《赤婚時代》一共才30集,而她出場的集數,連一半都不到,撐死了也就賺個二三十萬,就這還得扣稅呢!

  但是,文華就不同了。

  自從上一部電視劇《雪狼》爆火,一炮而紅之後,他在電視劇圈子裡的身價,就蹭蹭蹭的往上漲,從原來的五六萬一集,直接翻倍,一集漲到了十幾萬,據說起碼是12萬到15萬一集的價格。

  如果這部《赤婚時代》還能再火一次的話,他的片酬那還得接著往上漲,以後指不定一集得漲到20萬的天價。

  同樣一部電視劇拍下來,溫茜撐死了賺到三十萬,而文華卻至少能賺到三百萬。

  十倍差距!

  「沒辦法,誰叫姐姐不紅呢!」

  林誠搖搖頭,嘆息道。

  娛樂圈就是這樣,人要是不紅,再怎麼努力都沒用。

  人要是紅了,躺著都能大把大把的撈錢!

  所以,很多明星為了紅,為了出名,為了上位,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完全可以說是無底線無下限。

  反正在這圈子裡,紅就是王道,沒別的!

  「哎!」

  溫茜撐在護欄上,一手托腮,抬頭看著林誠,「你上次說,可以給我寫首歌,保證能紅的那種,真的假的?」

  「真的!」林誠淡淡說道。

  「真的?」

  溫茜眉毛一挑,再次問道。

  「真的!」

  林誠點點頭。

  「要不你先唱兩句給我聽聽,姐姐喜歡的話,說不定明天就跳槽去你那兒了!」溫茜半開玩笑半認真的說道。

  「該怎麼去形容你最貼切?

  拿什麼跟伱作比較才算特別?

  對你的感覺,強烈!

  卻又不太了解,只憑直覺。

  你像窩在被子裡的舒服,

  卻又像風,捉摸不住!」

  林誠唱著,抬起她的手腕,輕輕一嗅,「像手腕上散發的香水味。」

  隨即又蹲下身子,抬起了溫茜腳上的高跟鞋,「像愛不釋手的,紅色高跟鞋!」

  「你……」

  溫茜懵了!

  不知道該怎麼形容我,卻又對我的感覺強烈?

  對我不太了解,全憑直接?

  覺得我像窩在被子裡的舒服,又像捉摸不定的風。

  喜歡我手腕散發的香水味,對我穿的紅色高跟鞋愛不釋手?

  這……

  每一句歌詞,都能對得上,明顯就是一首情歌!

  他是在向我表白嗎?

  可是我們才認識三天啊?

  但是……

  天才!

  他真的是一個天才!

  三國時期的曹植,能七步成詩。

  而此時站在自己眼前的林誠,居然能七秒成歌!

  自己只是隨口一說,而他卻當場唱了出來,唱的偏偏全是對自己的表白。

  一瞬間,自詡「大姐姐」的溫茜,如硬糖融化,臉紅到了耳朵根,就連白皙的鎖骨都泛起了一層紅暈。

  「你這首歌……叫什麼名字?」溫茜小聲問道,如少女羞澀。

  林誠:「溫茜!」

  溫茜:「啊?」

  林誠:「that's a secret!對外的話,要不就叫《紅色高跟鞋》吧!」

  「紅色高跟鞋嗎?」

  溫茜低頭,看著腳上的那雙高跟鞋。

  剛好就是紅色!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