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欺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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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飛徹底的腳軟了,現在是人贓俱獲,他鐵定要完犢子了。

  而這件事的始作俑者,就是他曾經最看不起的大學同學,林北。

  他著實想不通,自己為什麼那天會跟其他人炫耀這些?

  而且,還偏偏被林北給全都聽到了耳朵眼裡。

  今天林北過來,難道說就是為了要曝光他作假?

  行,林北。

  我吳飛記住你了。

  這輩子都記住你了!

  等我從監獄裡出來,我第一個要弄死的,就是你林北!

  「我賣的車,屬於事故翻新車,而且就這一輛。」

  「除了這一輛,就再也沒有其他的。」

  「你要是不信,你可以去查!」

  吳飛現在是一口咬定,自己只賣了這一輛。

  反正他賣的那些車子,客戶反饋都很良好。

  查起來的話,肯定會麻煩很多。

  又是傳喚證人,又是取證調查什麼的。

  只要他們不怕麻煩,隨便查。

  而且錢賠不完的話,自己出來還能夠東山再起!

  「查我們是肯定要查的。」

  「現在需要調解的問題是,林北購買了這輛車,並且還有購車合同,既然你是老闆,那麼你就得有個交待。」穆晴把目光放在了文昌盛的身上。

  怎麼查,那就交給工商局了,畢竟各司所職罷了。

  但假一賠三這事兒,還在她的管轄範圍之內,加上林北是昨晚以及今天的表現,她就得幫一把。

  「這位警官,這事兒你可不能找我們。」

  「事故翻新車那是他吳飛做的,錢也是他收的,要賠償,就得他吳飛來賠償!」

  「這錢,我們是一分都不可能往外出的!」

  文昌盛還未說話,他那年輕的媳婦兒又率先開口了。

  「是的,所有的損失,去找吳飛,就好比他殺的人,你就得抓他!」他那年輕的媳婦兒一開口,文昌盛趕緊點頭表示贊同。「想要退車,也不是不可以,當然,要收取百分之三十的手續費。」

  笑話,想要讓他們掏錢,這是完全不可能的!

  不僅不掏錢,他們還得再賺點錢!

  「啥玩意兒?」

  「百分之三十的手續費?」

  林北在聽到百分之三十的手續費時,懵了。

  特麼等於說,他拿出去二十多萬,等收回來的時候,就得少七萬多塊錢!

  這個老闆的做派,跟特麼吳飛簡直可以說就是一條路上的,說是一丘之貉都不為過!

  怪不得吳飛在他這裡可以如魚得水,掛羊頭賣狗肉。

  「你是不是沒有正兒八經的看過購車合同?」

  「我們這裡的購車合同上就有這一條,不管出於任何理由,顧客退車的,將會被收取該車價值百分之三十的手續費!」

  「並且,還有一條你沒有看吧,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

  「怎麼樣,還退錢不,退錢的話,我們只能退給你十七萬多。」

  文昌盛的小媳婦兒這個時候走到林北跟前,目光之中湧現出一抹得意之色說道。

  林北眉頭一皺,當時那購車合同條條框框很多,自己哪兒會那麼認真的去看?

  再加上他本能的以為,吳飛是他的大學同學,優惠給不給無所謂,車子合同什麼的絕對不會有問題,所以也就沒有細看。

  沒想到,這裡還有貓膩。

  這特麼不是嚴重的欺詐行為麼?

  還好,直播間的觀眾都看到了。

  ---我特麼的,車子就是在他們這裡買的,我剛剛看了看我的購車合同,還真是!

  ---沒事,他們徹底完犢子了,北哥在直播,這次曝光的這個事情,真是大快人心!

  ---我覺得,既然合同當中存在著欺詐,那麼警方不可能不管,但是那些已經購買了車子的,只要車子不出問題,就不用過於追究了。

  ---我同意樓上的說法,有問題的可以去追究,車子沒問題的,就當是避雷吧,往後不要去這家店買了,並且誰再買車的時候注意看一下合同。

  本來只是曝光一個車子有問題,但是他們沒想到合同也有問題。

  這就讓他們不得不重視這購車合同,說起來也算是給了他們一個警示,往後不管是買車還是買房之類的,一定要好好的看看合同,是不是跟這個類型一樣,屬於欺詐合同。

  其實這樣的事兒說起來並不少,許多人在跟人簽訂合同的時候,都會被合同當中存在欺詐的行為所欺騙。

  而且,最重要的一條是,最終所有的解釋權歸本店所有。

  單單是這一條,到最後人家怎麼解釋,都是對的!

  這件事看似沒有解決的辦法,但是對林北來說,怎麼可能沒有解決的辦法?

  「吳飛,你怎麼說,退錢不。」

  「全額退款,這事兒對我來說,就算是過去了。」

  林北把目光轉向吳飛,想要看看這個吳飛是否還是要繼續堅持。

  如果繼續堅持一分錢不往外拿,那就別怪他林北當著這麼多人的面繼續爆雷了。

  「過去了?」

  「這事兒永遠也過不去!」

  「錢,沒有,一分不退!」

  吳飛哪怕知道到時候這錢就算他不退,那麼法院也會把他的資產凍結,到時候對林北進行賠付。

  但別想現在就對他進行退錢!

  「嗯。」

  「明白了。」林北臉色平靜的點點頭,最後目光轉向穆晴,「穆警官,我覺得你把吳飛拉走之後,應該給他抽個血,進一步做個檢查。」

  這車子的錢,到時候肯定會賠給他,而且還得是原價,至於那個假一賠三,他就當作是笑話看看就行了。

  他現在要的,就是吳飛的一個態度。

  吳飛如果態度誠懇,直接還錢,那麼就讓警方把他帶走,就算是不抽血,到時候只要吳飛出現了藥物洗腦的特徵,那麼警方一查就能查出來。

  但是現在,他不只是要曝光這條問題。

  更要曝光,關於吳飛明知道身上有HIV的情況下,還對別人瘋狂輸出,導致多人同樣的感染了HIV。

  對於這兩條,林北一開始還有些糾結。

  因為吳飛說起來既是一個藥物患者,又是一個HIV患者,如果曝光的話,多少也算是侵犯了他的個人隱私。

  但就吳飛這個態度,他必須曝光!

  這會兒還管他什麼隱私不隱私的,光是他傳播HIV這一條,他也必須要爆出來!

  當今世界,是一個物質的世界。

  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

  但是大多數人,都是沒錢的普通百姓。

  吳飛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與多個愛慕物質的妹子也好,少婦也罷,進行一些大汗淋漓的體力活。

  可問題是,他有病啊!

  關鍵特麼還傳染啊這個病!

  就這麼傳下去,不知道多少男男女女要遭殃。

  並不是說非要大汗淋漓才能傳染,萬一誰要是報復社會,將自己的血給抽出來一點,再利用其他的方式傳播的話。

  這得有多少無辜之人慘遭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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