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四章 蔡曉麗的懊悔,絕不做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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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絕對是一個高薪工種。

  蔡曉麗沒吃過豬肉,還是見過豬跑的。

  當初在鄉下做知青時,就有知青朝著市的報紙投稿。

  普通的一篇幾百字社訊,就有五毛到一塊的稿費。

  這本《血色浪漫》火爆異常,作為作者,稿費至少幾百塊吧?

  蔡曉麗一想到這,心先是驚訝,然後震驚,最後慢慢化作了委屈,甚至憤怒。

  為什這個消息要自己到現在才知道呢?

  如果自己早一步知道這個消息的話,就算是被萬人唾棄,自己也會厚著臉皮,去爭去搶,把蘇明哲弄到手的。

  可惜,蘇明哲和韓春燕的結婚請柬,都已經發了出來。

  現在再說什都晚了!

  看著蔡曉麗的表情變化,蘇明哲還以為這丫頭在嫉妒自己的才華,所以,只能努力露出一副『戚戚然"的表情,低聲道:

  「其實,這本書是我在咱們做知青時寫的,當初做知青時寫這本書,還怕被人發現舉報……幸好,大家夥相處的不錯……」

  聽了男人的話,蔡曉麗想起蘇明哲原主在鄉下做知青時的樣子,心頭更是增添了幾分鬱悶。

  當初蘇明哲原主做知青時,一直都是『文質彬彬"的樣子,加上身份成分問題,別人見了,都喜歡調侃,甚至調笑兩句,根本就沒幾個人對他看得上眼。

  這也是後來原主回京後,願意去做廚子的原因。

  畢竟,『廚師"這個職業,在新社會中,屬於八大工種之一,屬於受歡迎的那一類人。

  如果當初她稍微和蘇明哲走得近一些,說些關心的話,或許現在兩人的關係肯定大不相同吧?

  可惜,這一切假設,都是『如果"而已。

  蘇明哲編了幾句瞎話,把蔡曉麗糊弄了過去,見她情緒略微穩定了一些,這才繼續講道:

  「現在雜誌才連載了一半,剩下的還要四五期才能連載完!」

  「所以,這本書暫時還不能傳到外面去……」

  蔡曉麗見男人對自己如此『見外",心房更是如同推倒了廚房架子,酸辣苦咸,一窩蜂地衝到了心頭。

  蔡曉麗原本壓抑著的感情,在這頃刻間,隱隱有種爆發出來,撲到男人身上,把生米煮成熟飯的衝動。

  幸好,蔡曉麗還是有理智的,雖然心怨念叢生,眼睛開始冒起了綠光,但是,也只是僅此而已。

  兩人又閒聊了兩句,蔡曉麗就只能悻悻然地告辭離開了。

  送走了蔡曉麗,蘇明哲也不敢繼續待在家。

  把行李收拾完,就來到老韓家。

  蘇明哲和韓春燕已經登過記了,只是還沒辦婚禮而已。

  所以,蘇明哲來到老韓家,見到韓母後,就喊了一聲『媽"。

  韓母也是笑地應了:

  「明哲來了,春燕在屋呢。」

  雖然在七十年代,結婚開始流行三轉一響了,但是真正能操辦得起來的家庭,還是屬於少數。

  更何況,蘇明哲還給了兩百塊做彩禮。

  有了這重的彩禮,韓母面對這個二女婿時,很難不笑臉相迎。

  蘇明哲進了屋,就見自己媳婦正坐在床頭織著新毛衣。

  在這個時代,男女結婚,男方要出彩禮,女方也要有對稱的嫁妝。

  不可能讓女方變成吞金獸,只進不出。

  韓家就準備了四床被褥,四套新衣服,兩套毛衣毛褲。

  蘇明哲伸手摸了摸毛衣,還挺滑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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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著活呢!」

  韓春燕早就聽到男人進門的聲音了,只是因為羞澀才沒抬頭打招呼,結果男人進了屋就不老實,害得她紮了一下自己。

  幸好這是毛衣針,不怕紮出血來。

  「疼嗎?我來給你揉揉……」

  蘇明哲見女人皺起了眉頭,立刻心疼地把女人小手放在懷。

  韓春燕正要開口拒絕,誰知道,男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片刻間,男人就順著手臂,把女人的高地給占領了。

  半個小時後,兩人匆匆結束了戰鬥。

  收拾清洗好,兩人這才靠在一起說著閒話。

  按理說,兩人在韓家辦事,多少有點不守規矩。

  不過,月初時,兩人去登記結婚那天。

  蘇明哲已經拉著韓春燕,去旅館過了一夜。

  如今之所以在韓家辦事,完全是因為韓春燕不捨得男人浪費那個房錢罷了。

  小兩口說說笑笑,不知不覺中,就到了下午四點多鍾。

  蘇明哲下了床,準備去上班。

  出門時,正好碰到回來的韓母,打過招呼正要走。

  韓母攔住女婿,滿臉堆笑問道:

  「明哲啊,你和春燕準備在正陽飯店,辦多少桌來著?」

  「媽,我們定了八桌酒席!」

  蘇明哲這邊沒什親朋好友,請柬也只發給了幾個要好的知青,幾名同事,還有蘇萌一家。

  就算有些人拖家帶口,算上三桌也足夠了。

  剩下的五桌,都是韓家這邊的街坊鄰居和親戚。

  「是這樣的。」

  韓母有些不好意思的開口道:

  「春燕她姨,聽說了她要結婚的消息,也要過來參加婚禮,好幾家人,可能是拖家帶口都過來,你看能不能再加兩桌?」

  「媽,兩桌夠嗎?不夠的話,多訂幾桌也沒關係的!」

  蘇明哲看過電視劇,知道韓家那幾個姨表親什樣子。

  他是真怕兩桌不夠坐的。

  「夠,夠了。」

  韓母見女婿答應,先是高興,隨即卻又嘆了一口氣道:

  「明哲,春燕她姨家的事,你還不清楚。都是農村的,距離這邊遠,來回一趟特別不容易。每次過來啊,我們家都要捯飭出來一些舊衣服,給他們帶回去,農村人嘛,手也沒什閒錢,路費也都是我們家給出的……」

  蘇明哲聽到這,有點想翻白眼。

  他算是看出來了,這老太太真是敢想。

  這話話外的意思,分明是想讓自己跟著她一起,救濟她的這些娘家親戚。

  甚至,這老太太還準備,讓自己把這些親戚來參加婚禮的車費報銷了呢!

  當然了,這車費也不多。

  按照老太太的說法,加兩桌,也就是不到二十人。

  電視劇中,老太太說過,三個人的來迴路費也就是三塊多錢。

  這不到二十人的路費,頂多也就是二十塊。

  為了結婚,自己都花了小一千塊了,再多花這二十塊也沒什。

  問題是,自己若是答應出了二十塊,婚禮就能順順利利進行嗎?

  並且結婚過日子,那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這一次結婚,他們過來走親戚,自己報銷了路費,以後這些親戚繼續來城竄門呢?

  畢竟,都能報銷路費了,走的時候還能弄些舊衣服回去,這些親戚怕不是會經常來往啊!

  蘇明哲自然也不怕被打秋風。

  只是在這個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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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能露富。

  否則身上背個『冤大頭"的名聲,這輩子就毀了。

  所以,面對韓母的唉聲嘆氣,蘇明哲只能溫言勸說,全然不作理會。

  韓母眼見蘇明哲不搭腔,也不好意思把話戳破,鬧得大家都不開心,只能怏怏不快地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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