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與狗奪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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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之期,你不是他的對手,屆時,你與他的婚約定會解除。」

  聞言,慕容明月沉默許久道:

  「這便不勞你操心了,我自有辦法,讓他在天劍宗之上,與我成親入洞房。」

  說到入洞房時,明月一般仙氣潔瑕的臉龐之上,淡淡升起一抹紅暈。

  脖頸自上而下,粉紅粉紅的。

  好在,她背對李香雪,並未讓其察覺到異常。

  「我不知你潛伏在他身邊,圖謀什麼,但我警告你,若敢傷害他,我慕容明月即便拼了性命,也定會拉你陪葬。」

  雖無任何冷意,卻不難聽出其中堅決。

  「這點你大可放心,這一世,我定不會再傷害於他。」

  李香雪冷哼一聲,轉身離去。

  走了兩步,卻突然停下腳步,問道:

  「前世,是你親手葬的他,你可知道,我們和他,為何會穿越?」

  慕容明月怔住,喃喃道:

  「他的屍體,最終被詭異帶走了。」

  「你!」李香雪氣得險些拔劍。

  在其腳下,方圓百米,瞬間凝結成冰。

  靈池表面之上,一條雷魚被凝結凍住。

  「百年之劫即將到來,希望你我這一世,都能助他一臂之力。

  如此,或許還能再次挽回他的心。

  我想,他大概也正為此著急,所以才沒像上一世那般四處留情。」

  說罷,李香雪突然帶著幾分挑釁之意嘲諷道:

  「忘了告訴你,獸潮再次來襲之日,他與令狐鳳那隻狐狸,一同消失三日方歸。

  我看得出來,她已不再是完璧之身。

  即便你有手段,讓他與你在天劍宗之上完婚,入洞房。

  可你,終究不是第一人。」

  想像中的暴怒,或者情緒失控,並未來臨。

  慕容明月只是摸了摸耳邊吊墜,平淡道:

  「像他那般優秀之人,身邊自然少不了女人。

  這一點,你我前世便已知曉。

  不過,我也給你句奉勸,堂堂聖女大人,若你介意,重活一世,其實你完全有機會換個人,換種活法。」

  二人背對而立,皆沉默許久。

  地面慢慢解凍。

  「那你為何不換?」

  聲音飄渺,人已遠去。

  人遠去後,慕容明月微微抬起右手,在其掌心,雷電交加。

  「令狐鳳!」

  握拳。

  雷電爆炸。

  靈池之中,如雷神降世,漫天皆是雷電光柱,極為駭人。

  百米之外,丫鬟瑟瑟發抖,這是她貼身陪伴這麼多年以來,第一次見自家小姐發如此大的怒火。

  「小姐……」

  「何事!」

  回眸。

  雙瞳之中,一道雷霆劍意射出,丫鬟身後石台,瞬間炸裂開來。

  丫鬟身體止不住微微顫抖,後背早已被汗水浸透。

  「老爺來了,現正在大廳,怒氣沖沖,好像是問罪而來。」

  問罪?

  慕容明月一頭霧水。

  父親這時候上天劍宗,為何而來。

  怒氣沖沖?

  自從她拜師天劍宗之後,一直是家族掌上明珠,無人敢得罪自己。

  今日這是怎麼了?

  竟跑上天劍宗前來問罪。

  忽然,她好似明白了什麼,臉色頓時黑了下來。

  「我知道了,這就過去,你先退下吧。」

  「是!」

  丫鬟不敢再做停留,恭恭敬敬退下。

  走遠後,伸手摸了一把後背,滿是汗水。

  手心之中,細密汗珠,已連接成片。

  整理好情緒,慕容明月來到大廳。

  大廳之中,一個黝黑漢子,五大三粗,大馬金刀坐在椅子上。

  見自己寶貝女兒到來,當即怒目而瞪道:

  「聽說,你去李家退婚,李家不同意,你便定下個三年之期,三十招之約?」

  慕容明月啞然,果真與自己所猜想的一模一樣。

  父親是為此事而來。

  「李家小子當年一人一劍守城,毀了丹田,即便丹田恢復,三年之後,又如何是你的對手。

  三十招?

  若你全力出手,只怕他接不住十招。

  當年,若不是李劍義父救我一命,又哪還有你!

  這樁婚約,不可退!

  若你執意如此,從今往後,我再沒有你這個女兒!」

  她還一句話沒說,便要被逐出家門。

  當真冤枉。

  但轉念一想,這倒是可以利用一下。

  於是,當即將事實真相,一一說與父親聽。

  轟!

  元嬰九層的高手氣勢,盡數爆發。

  至剛至陽的霸道武功,一掌之下,桌面頓時四分五裂。

  「好小子,竟敢休我慕容金剛的女兒,看老夫如何收拾他!」

  當下,怒氣沖沖離去。

  率領五萬大軍,直接往天元城而去。

  看著離開的父親,慕容明月微微一笑。

  三年之期,即便自己輸了,這婚,也必須成。

  洞房,必須入!

  李劍,你等著看!

  .

  .

  月光之下,篝火燃得正旺,偶爾炸裂些許火星。

  遠處,黑暗之中,幾雙悠悠眼光,一直圍繞在周圍,始終不願離去。

  篝火旁,李劍烤著紅薯,吃著紅薯。

  還有蜂蜜。

  靠著樹幹,手中木棍,偶爾輕輕敲動兩下火堆。

  離開天元城,已有十日。

  一人出門在外,倒沒顯得孤獨。

  重活三世,什麼樣的世面沒見過。

  不過,卻第一次見這麼慘的乞丐。

  篝火旁,一個小乞丐正呼呼大睡。

  在其手中,始終緊緊握著半截紅薯。

  一個紅薯,吃一半,留一半。

  這是他半路救下的乞丐。

  路過一破敗村落,方圓百里,荒無人煙。

  好似被瘟疫席捲,無一活口。

  李劍正準備離去,卻見一人在村口處,與狗奪食。

  半個饅頭,乞丐與野狗,兩相爭奪。

  野狗咬在乞丐腿上,鮮血淋漓,不願鬆口。

  遠遠注視著這一切,李劍正要出手,卻見那乞丐,不知從何處突然冒出一股狠勁兒,狠狠咬在野狗脖子上。

  彼此一嘴毛。

  本以為,乞丐只是情急之下作出反擊,不曾想,咬住野狗脖子後,死死不鬆口。

  喉嚨處,不斷鼓動著。

  竟是在吞咽野狗的鮮血。

  最終,那半個饅頭落入乞丐之手。

  外加一條狗。

  不過,那狗有毒。

  沒多久,乞丐也昏厥在地。

  李劍緩緩走出,提著乞丐,御劍而去。

  給他服下解毒丹後,便扔在草叢之中。

  意料之中,乞丐睜眼剎那,抱住他的腿,狠狠一口就咬了下去。

  李劍也不客氣,果斷一腳將其踹飛。

  牙齒掉了兩顆。

  那之後,他帶著乞丐,相伴而行,走了十日。

  看著抱著半截紅薯入睡的乞丐,李劍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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