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兩敗俱傷還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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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的陳家,面臨著極大的困境。

  父親在外地出事,人財兩空不說,還留下了幾十萬的債務。

  有私人的,也有銀行的。

  為了還債!

  母親李英把家裡貨物和值錢的東西都賣了,還四處借債,拆東牆補西牆。

  即便如此,還是有一筆十萬塊的窟窿。

  眼瞅著貸款就要逾期了。

  他們實在是拿不出錢了。

  家裡還有一套房,倒是還值點錢,賣了的話足以還上貸款。

  但房子是他們唯一的落腳點,一旦賣了那就無家可歸了。

  陳陽仔細想了想。

  房子必須要保住,那是他們的家。

  如果時間寬裕的話,他倒是可以去搞點錢,但留給他們的時間真的不多,眼瞅著期限馬上就到了,現搞錢也來不及了。

  思來想去,只有一個辦法。

  陳陽馬上去了銀行,找到了當時給父親辦貸款的趙經理。

  「陳陽啊,你父親的事情我也很遺憾。但是呢,違約已經成為了客觀事實,我們也只能按流程辦事。」

  對於陳陽的到來,趙經理似乎早有心理準備。

  趙經理!

  陳陽低聲道:「違約事出有因的,非人力所能抗拒,其實我們也不想這樣的。只是希望銀行能多給點時間,容我們緩緩。」

  對不住了!

  趙經理搖了搖頭,道:「這個我真幫不了什麼忙。」

  銀行也調查過,知道陳家已經沒有償還能力了。

  拖得越長,銀行的損失越大。

  「沒得商量?」

  陳陽追問了一句。

  「不好意思,這件事已經提交到了法務部,已經不歸我管了。」

  趙經理愛莫能助。

  為了避免損失擴大,他們這邊已經準備好了材料,正要向法院遞交呢。

  「不過……你們也不是完全沒辦法,至少你們家的房子還是挺值錢的。」

  趙經理話鋒一轉,委婉的提點了一句。

  他知道陳陽家裡還有套房,就在藥材街上,賣的話還能賣個十五六萬,還上貸款也是綽綽有餘。

  好吧!

  陳陽點了點頭,道:「既然你說到了房子,那我也說說這個房子。房子是我爸媽的共同財產,應該有我媽的一半,對不對?」

  按理說是這樣!

  趙經理點了點頭。

  「既然有我媽的一半,那這房子你們就拿不走了。就算是拿,也只能拿一半?」

  趙經理笑了笑:「按照法律來講,欠債人死亡,配偶也有償還共同債務的義務。」

  他也處理過很多類似的事情,對此也是遊刃有餘。

  「我爸是出了意外,無力償還貸款,並不是有意拖欠,不能以簡單的欠債不還來定性吧?」

  「如何定性是法院的問題,跟我們沒有關係。」

  趙經理聳聳肩。

  「我看過你們的合同,上面只有我爸的簽名。所以你們銀行的貸款只是我爸的個人借款,不屬於夫妻共同的債務。所以,我媽沒有義務去償還我爸欠下的債務。」

  「另外,這房子是我們家唯一的住所,也是唯一的收入保障,你覺得法院會完全判給你們銀行嗎?」

  陳陽接二連三的發問。

  趙經理笑容漸漸收斂,心中對眼前這個年輕人也重視了起來。

  這年輕人不簡單啊,說的句句都在點子上。

  合同的確有漏洞,那就是沒有女方的簽名,可能是當時辦理的匆忙給疏忽了。

  畢竟這個年代的貸款流程也有很多不規範的地方。

  不過這也不是難題,只要能證明借款是用於經營的,那就算是共同債務了。

  雖然取證有些麻煩,但也不是不能解決。

  但最後一條還真把趙經理問住了。

  如果這房子真的是他們唯一住所而且是生活保障的話,法院還真不太可能全部判給銀行。

  畢竟陳川是出了意外而非老賴,性質不同,法院方面也要考慮家屬的基本生活需求。

  「年輕人,這只是你的一廂情願而已?」

  趙經理雖然這麼說,但心中還是有些不踏實。

  陳陽提的這幾條都是客觀事實,銀行想要完全勝訴還真有些麻煩。

  趙經理!

  陳陽平靜道:「我只是想告訴你,如果你們真的走了法律程序,能不能拿走房子還兩說。就算是能拿走,那也只能拿走一部分,不完整的房子誰會買?就算有人買,那也不值錢。你們的這筆帳是賺還是虧?」

  「你的意思是不打算還了?」

  趙經理的聲音開始變冷。

  既然說不通,那就打官司吧,銀行的法務也不是吃乾飯的。

  不!

  陳陽搖頭,道:「我今天來就是想解決這個問題的。走司法程序的話,有很多扯皮的地方。就算最後你們拿走一部分,還是會有虧空的。這麼做根本就得不償失。我倒有個建議,保證你們沒有損失,而且還能賺點利息。你們可以把我爸的欠款轉到我身上,我來還。」

  你來還?

  趙經理吃驚的看著陳陽,一時間有些無語。

  這不是開玩笑嗎?

  之前他早就調查清楚了。

  一家人就靠著陳川一個人養活著呢?

  哪裡還有還款能力?

  「小伙子,不是我小看你。你家都這樣了,你拿什麼來保證啊?」

  趙經理不解的問道。

  房子!

  陳陽道:「我拿房子還。」

  啥玩意?

  趙經理腦袋一時間沒有轉過彎來?

  怎麼繞來繞去又回到了原點。

  「是這樣的,趙經理。」陳陽解釋道:「如果你們肯把債務轉到我身上,我就拿我家這套房子做抵押。十五六萬的房子,至少可以貸出十一二萬,我爸的債務可以還上。接下來我分期還款,壓力也小。如果還不上的話,你們直接可以把房子拿走。」

  這也是目前他能想到唯一能夠保住房子的辦法了。

  借新債,還舊債?

  商業貸款變分期還款業務。

  死帳變活帳。

  趙經理心中一動,仔細琢磨了這個法子,發現還真有可行性。

  誠如陳陽之前說的,雙方真的走法律程序的話,他們還真不一定能夠拿到全部。

  畢竟扯皮的地方很麻煩。

  就算能拿到一部分又有什麼意義?

  其實走法律程序只是最後的手段。

  不到最後一刻,銀行也不打算這麼幹。

  其實他們希望陳陽一家自己主動把房子買了,把貸款還上。

  大家兩便。

  不過陳陽又提供了一條思路。

  要是按照這條思路,這兩件事都能迎刃而解。

  首先,債務能還上了,不會留下壞帳。

  其次,陳陽主動拿房子做抵押的話也不會產生什麼產權的糾紛,銀行還能賺點利息。就算他還不上,銀行隨時可以拿走房子,也不會虧。

  權衡了利弊之後,趙經理頓時有了計較。

  他敲了敲桌子,認真問道:「這房子,你能做主嗎?」

  能!

  陳陽點了點頭,道:「到時候,我和我媽都會簽字。我貸款,她擔保,這下你們該放心了吧。」

  好!

  趙經理一拍桌子,笑道:「我馬上去跟領導匯報一下。不過應該沒什麼問題。你們下午都過來吧,咱們也儘早解決這個問題。」

  這件事對趙經理也有好處。

  壞帳變好帳,一個業務變成兩個業務,還穩賺不賠。

  多謝趙經理!

  陳陽臉上露出了微笑。

  他之所以扯那麼多就是想告訴銀行,如果銀行真的走法律程序,那將是一個兩敗俱傷的結局。

  如果他們考慮自己的方案,那將會雙贏的。

  很明顯趙經理是個聰明人,知道該怎麼取捨。

  這事,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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