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5章 1154,我的媒體兄弟們!我們勝利了!!!
第1145章 1154,我的媒體兄弟們!我們勝利了!!!
終於到了12月19日這一天。
千代田霞關的法院門口意外的熱鬧了起來,一大群的記者們從早上開始就慢慢聚集在了附近,還有湊熱鬧的粉絲和不明真相的路人,都要形成擁堵了。
法院的法警不得不出來維持秩序,防止人群聚集可能出現的踩踏事件。
今天是永山直樹名譽侵權案,或者說「私生子事件」的公審時間,由於樹友發過說明,永山直樹不管結果如何,都會在門口召開一下記者會,所以各大媒體的記者們都過來了。
就連另一方的當事人《東京體育報》,也在門口布置了記者前幾天就連他們自己的報紙上也報導了私生子事件的進程,順便還對庭審結果發起了投票活動!
這種以身作則的「娛樂至死」態度,反而讓大眾感覺有一些敬佩了~
「都有點像是什麼重大活動,要走紅毯一樣」
有記者看著這一幕有些感慨,然後抬起相機把這個景象給拍了下來!
「什麼時候開始啊」
抬著攝像機要直播的記者問道,
「不管了,開機開機,我們先拍前期!」
即使寒風凜冽,也沒能阻擋著這群媒體工作者的熱情,現場的氛圍愈發熱鬧了起來~
就在這個時候,一輛豐田世紀緩緩駛向法院正門,然後穿了一件風衣的永山直樹和明菜一起從車子裡面走了出來
「永山直樹來了!!!」眼尖的記者激動地喊道。
「旁邊還有中森明菜!!!」
其他記者們開始狂按快門!
沒有說中森明菜也會一起啊?!
不過他們兩個畢竟是夫妻,丈夫參加庭審,妻子一起好像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但是對於現場的記者們來說,這就是意外之喜了!
「直樹桑、明菜桑看這裡!」
「還請說兩句吧!」
「請務必談談現在的心情!」
「」
可是無論其他人怎麼呼喚,永山夫婦還是腳步不停地朝著法院正門走去,很快消失在記者們的視線之中
「都說了明菜不用過來的」
永山直樹攬著明菜走進了法院正門,然後轉了一個彎將記者們的視線甩掉,
「被記者們惦記了吧等庭審出來之後會被圍堵的!」
「哈哈哈又不是沒有被記者圍堵過」明菜笑著說道,「而且直樹桑深陷官司,身為妻子怎麼能夠不出現鼓勵呢!」
「都說了這只是個過場」
「難道就沒有一點點概率會發生意外嗎?哪怕是一點點的一點點?!」明菜用黑白分明的眼神看著永山直樹
「有吧」結果畢竟沒出來
「那我就應該陪在直樹桑身邊」
明菜狡黠的笑了,身形輕鬆地挽住了自家丈夫的胳膊,
「走吧,我還沒有參加過庭審呢!」
「明菜你就是想要來湊熱鬧對吧?!」
「才沒有!」
兩人一邊說著一邊走進了公示好的審判庭~
這個審判庭就和電視劇上的沒什麼差別了,中心是法官席,兩邊是原告和被告,外面的座位是旁聽席
現場已經坐了許多前來旁聽的人,許多都是媒體人員,不過不允許帶照相機或者是錄音機。
「直樹桑明菜桑」
樹友的法務人員自然也已經到了,沼田高典站起來問好,他是今天的主辯還有石崎貴典、小山裕也、大塚裕哉等人,已經算是不小的律師團了。
在對面,《東京體育報》的代理律師也在,就連總編今村順一也坐在被告席上,正用帶著探究意味的目光看著永山直樹。
然而永山直樹一個眼神也沒有回過去只是和自家的律師們小聲溝通著庭審的話術。
稍微有些鬧的審判庭,終於在法官到來的時候安靜了下來。
眾人一起起立,歡迎法官和書記官的到來,同時也表明對於法律的尊重,然後庭審正式開始!
「本次庭審,正式審理永山直樹先生控告《東京體育報》侵犯其隱私權、名譽權一案」
法官朗讀了起訴狀,告知被告的案情之後,開始讓雙方就提交的證據和訴訟點開始辯論。
「下面請原告方陳述」
「法官大人。」
沼田高典語氣鄭重,舉起了一份報紙,
「在12月初,《東京體育報》頭版頭條刊登了一片文章,以一張偷拍的圖片,污衊我方當事人永山直樹先生有『私生子』,該事件傳播廣泛,對我方回事人的名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響」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還請法官大人判決被告方侵權成立」
「法官大人,我方報導是基於照片的事實真相所做的合理推測!」
「什麼真相?!」
「真相就是永山直樹在當天、當時、當場,出現在了醫院的產房外,產房外只有一位男性理所當然地讓人聯想到裡面是他的孩子!」
「邏輯不成立!」沼田高典大聲反駁,「永山直樹出現在產房外,可能是看望親友、可能是偶然出現怎麼能夠首先聯想到有『私生子』?這是惡意的揣測!」
「事實上,我方當事人出現在醫院產房,是因為他的堂哥永山楓家裡的孕婦分娩,他是去探望的!只不過拍攝照片的瞬間,堂哥不在鏡頭裡而已」
「被告方,罔顧事實,惡意揣測,發布不實報導,才讓假新聞傳播這是對我方當事人名譽權的侵犯!」
「另外,未經允許偷拍照片,這是對隱私權的侵犯!」
「」
就著永山直樹出現在產房的事實,被告律師請出了拍攝照片的記者,來說明相關的邏輯,試圖證明永山直樹出現在那個現場讓人懷疑有私生子是很合理的。
而且在報導中用了「或許」「可能」等等不確定的詞語,表明自家只是推測,並沒有確定等等
雙方的代理律師開始就著之前已經提交過的訴爭點開始激情辯論了起來,現場確實有了一些律政先鋒式的風範!
永山直樹這位當事人看得十分開心,甚至還有些興奮,偷偷和自家妻子說道:
「明菜,你覺得像不像律政劇?」
「嗯嗯,很像」明菜也像是看戲一樣,看著雙方律師的辯論,「對了,這個時候不是應該有突破性的證人了嗎?!」
明菜的話音剛剛落下,就見到對方的律師川崎弘人對著法官說道:
「法官大人,我方請求傳喚證人醫院的護士」
「可以。」
一位東京女士醫院的護士走了出來,坐在了證人席上在一番介紹之後,大家都確定了她的身份。
「請問當天的VIP產房預約檔案上,寫的是永山直樹的名字,對嗎?」
「是的」
川崎弘人臉上露出了笑容,直接看向了永山直樹,
「眾所周知,產房預定人就是產婦的丈夫,永山直樹先生,請問關於這點你有什麼異議嗎?」
居然是醫院的護士?!
永山直樹有些意外這個護士難道不知道透漏了病人信息之後,醫院不可能繼續僱傭她了嗎?!
哦哦,肯定是對方給了一大筆錢!讓她剛好可以不工作回家去做家庭主婦?
「反對!對方律師不能質問我方當事人!」
「反對有效原告不必回答!」
川崎弘人繼續說道:「產房預定的人是永山直樹,我方依據常理推測,孩子的父親是永山直樹,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對此,永山直樹先生難道不認可嗎?」
沼田高典正想要替永山直樹繼續推掉,不過永山直樹卻搖了搖頭,示意自己可以說話。
好不容易來法庭一次,如果自己一句話不說,不是太無趣了嗎?!
「川崎律師我可以回答你的問題!我不認可!」
在眾多的目光下,永山直樹感覺自己又有些人來瘋了,
「川崎律師,你的常識是錯誤的!眾所周知產房預定人的名字,是給醫院付錢的人!而不是丈夫!!」
「眾多的單親媽媽、無配偶產婦她們產房預訂人的名字,可以是自己、是朋友、是親人甚至是福利機構的人」
「總之,是付錢的人!」
「」川崎弘人頓了一下,「那為什麼永山直樹先生要付錢?!」
「因為我有折扣!!!」
永山直樹說得理直氣壯!!
此話一出,讓在場的人都愣住了,就連法官也露出了詫異的目光!
「之前我家妻子也是在該院生育,由於一些原因,我和院長有了交情,給我的費用可以打7折」
「所以這次介紹堂哥去這家醫院,直接由我來預定,費用可以減免很多我簽字也是很合理的對吧?!」
「」
眾所周知永山直樹是有錢人,很有錢很有錢的那種這樣的人怎麼能因為有折扣這種事
被告的代理律師一時說不出話來,這個原因雖然有些離譜,但是確實很合理~
沼田高典先一步反應過來了:
「由此可知,被告方的邏輯錯誤而基於錯誤邏輯的報導,嚴重違背事實,侵害了我方當事人的名譽權!」
「」
即使對方律師繼續掏出了一些觀點,但是關於事實個訴爭點毫無疑問的是永山直樹這方拿下了,侵犯名譽權也跑不掉~
接下來,則是「藝人對於媒體侵犯隱私的容忍義務」
「法官大人!」
被告方的代理律師川崎弘人一下子就提出了一個讓人驚訝的觀點,
「我方認為,藝人是公眾人物,對於隱私權的判斷標準應該更加靈活永山直樹先生是在公眾場合拍拍攝」
「反對!」沼田高典大聲說道。
「??」對方律師無語,「沼田律師,我還沒有陳述完觀點,也沒有提出問題」
「我該反對還是要反對的!」沼田高典依舊反對。
「咳咳」法官不得不開口,「沼田律師,你反對什麼?」
「被告律師基本事實錯誤,我方原告永山直樹先生並不是藝人!!!」
「???」
眾人的目光再次看向了永山直樹而永山直樹也露出了羞澀的笑容咱不是藝人哦~
「沼田律師,你是在開玩笑嗎?!」
「當然不是!」沼田高典信心滿滿,「所謂藝人,是指和經紀公司簽訂合同,開展經紀業務,從事演藝表演的職業人員」
「我方當事人從未簽訂經紀合同、也沒有通過演藝表演獲得報酬」
「反對!」《東京體育報》的總編一下子激動了起來,「我反對!!!」
法官無奈地拍了拍腦袋:
「今村順一總編,你不是律師,不能喊反對!」
「可是我有事情要說!」
今村順一著急了,
「永山直樹明明上過通告,最早是和松田聖子,然後是和在坐的中森明菜也一起上過《夜hit》!!!」
作為娛樂報紙的總編,今村順一還是有一把刷子的,四五年前的事他都記得!
「啊」
永山直樹看了一眼明菜,也回憶起來了,他剛剛進入藝能界的時候確實參加過節目來著。
不過永山直樹笑道:
「我是被邀請去做嘉賓的費用是『車馬費』從來不是出場費哦!」
「」
雖然給錢,但是由於永山直樹確實沒有簽過經紀合同,所以都是以類似車馬費的形式打款的
這在業內是常例,有些節目會請只出場一次的專業顧問之類的,他們又沒有事務所,都用這種形式打款。
其實和藝人的出場費是一個類型,但是在法律上卻是完全不一樣~
「這這不是一樣的嘛!」
「在法律上不一樣哦!」
「」
今村順一無奈地坐了下來~
法官感覺今天的庭審太亂了,連忙維持秩序:
「請被告律師繼續陳述,其他人不得打斷!」
「嗨」
川崎弘人稍微緩了一下,
「即使不是藝人,但是永山直樹先生作為公眾人物,對媒體應有一些容忍永山直樹先生在之前也經常被拍到照片,也上過頭條從未追究」
說了很多,意思就是永山直樹在以前也經常被報導,應該已經習慣了,這次也只不過是又一次報導而已,沒必要抓著不放。
「以前經常被拍到,從未追究,但是並不代表侵犯隱私權、侵犯名譽權的事實不存在!」
等川崎弘人一說完,沼田高典就站起來大聲反駁,
「追不追究是永山直樹的選擇,法庭應支持我方當事人對自身權利的維護!」
「按照慣例媒體拍攝公眾人物從來都是可以的!」
「我才不管慣例不慣例的從來都可以,那就是對的嗎?!」
有些事就是不上稱沒有四兩重,上稱一千斤打不住以前不追究,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我現在追究了!
我沒有授予你拍攝我形象的權力,你就是侵犯我的肖像權和隱私權了!!
沼田高典這個時候覺得自己就是正義、法律的化身!!!
不過對方的辯護律師川崎弘人依舊在拿過去的判罰案例、媒體的特殊性、民眾的知情權說話~
畢竟霓虹是歐洲法律體系,講求習慣法,法官對於判例十分看重。
在一個多小時的唇槍舌戰之後,沼田高典做總結陳述:
「法官大人,本案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社會關注度高是媒體『第四權』,即監督權對於個人權利侵犯的一次典型案件」
「但是媒體的『公權力』也需要受到限制和監督,法律是限制媒體無限權力的準繩」
「對於此案的判決很可能會影響到後續相關案件的判斷標準!」
「希望法官慎重考量,給予我方當事人以正當的判決!補償我方當事人的名譽損失、精神損傷」
「」
法官沢田秋智聽著這些話十分無語從前幾天開始,各個法律界的電話就打給他了,雙方都在用各種手段想要影響到法官的判罰~
不過這也沒有辦法,西方法律體系就是這樣的!
「砰砰砰!」
法官用小錘子敲了幾下,
「休庭半小時合議庭將綜合意見,進行討論,再次開庭時宣布結果!」
「雙方代理律師來一趟法官室!」
隨著法官等人離場,審判庭里的氛圍變得輕鬆了起來,眾人也可以小聲說話聊天了。
而有些旁聽席上的媒體人員,有些是奮筆疾書,有些則是趕緊跑了出去,和自己的同事溝通庭審的過程
永山直樹正在和明菜說著要不要試試看以後拍攝一些關於庭審的律政劇呢,沼田高典走了過來:
「直樹桑已經在法官室溝通過了,法官再次提起了和解,我按照你的意見給回絕了!」
「果然又提和解了嗎?!」
霓虹的法庭就是這樣的,這算是法官主持的最後一次和解了,如果能夠達成和解,那麼宣判就沒有必要繼續下去了。
「看法官的語氣,我們勝訴是肯定的了,不過賠償方面,很可能只有象徵性的一點點」
畢竟事實清楚,證據也確鑿,判定侵權是肯定的,不然法律的威嚴何在?法官的名譽也會敗壞的!以後幹不了!
不過,媒體拍攝公眾人物已經是霓虹事實上的慣例了,如果判決賠償額巨大的話,媒體以後還怎麼工作?怎麼報導?
法官也不想開這個先例說不定會激起媒體行業集體反抗的!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判決侵權成立,但是由於永山直樹是公眾人物,對於媒體應有適當的容忍,所以賠償金額應該只是象徵性的一點點,至於道歉的話,當面就行,不用在報紙頭條上
「嘛我也知道大概會這樣」
永山直樹點點頭,不過他又不是為了錢!
「不過,有了判決就行!」
半個小時後,法官回到了審判庭。
「全體起立,現在開始宣判判決結果!」
法官沢田秋智站了起來,開始宣讀手上的判決書
「經過合議庭決議,本庭判決如下:
《東方體育報》侵犯永山直樹個人隱私權、名譽權的行為成立!
」
法院外面的記者們,早早就開始排成了幾排,還把照相機、錄音筒等器材也全部架好,就等著永山直樹走出來了!
在寒風中等待了七八分鐘,眾位記者終於看到了一群人從法院門口走了出來,其中穿著風衣的身影更是鶴立雞群,十分顯眼!
永山直樹鬆開了明菜的手,示意她不用接受這場採訪,和其他人先上車,然後大踏步走到了眾多的鏡頭之前。
只見他站定在眾位記者之前,然後從口袋裡面掏出了判決書,展現在鏡頭前面
永山直樹臉上露出了爽朗的笑容,言語清晰,一字一句地說道:
「我的媒體兄弟們!我們勝利了!!!」
「???!!!」「OOO」「哈?」「我去」「」
不是這個案件不是永山直樹起訴媒體侵權的嗎?!!!
誰TM是你的兄弟?!
在場的記者們都有一種荒謬的感覺,仿佛有人在倒反天罡,顛倒黑白
而此時的永山直樹還在大發厥詞:
「我的媒體兄弟們,經過我們的不屑努力,我們終於打敗了邪惡的《東方體育報》!
取得勝訴的結果!」
「從今天開始,我們要讓所有被媒體欺壓的人知道
法律是公正的!正義永遠不會遲到!!!」
在審判庭當場向永山直樹道歉的村順一,本來想著從旁邊悄咪咪經過不發表什麼看法的,不過在路過發布會的時候卻聽到了永山直樹的話
這讓他差點摔倒,經歷過不少大風大雨的總編都一下子沒有經受住如此的「逆言」!
在媒體前說被媒體欺壓?然後還和媒體記者們稱兄道弟?
雖然這幾年霓虹的各種新潮思想確實讓人感到無語,但是什麼時候變得讓人完全認不出來了呢?!
這個世界,居然已經癲到了這個程度嗎?!!
今村順一抬頭看向天空,第一次覺得自己老了
一陣寒風吹來,本就有些缺氧的他只感覺整個意識飄飄蕩蕩感覺不到地面了,只是貌似有人在喊
「《東京體育報》的今村總編暈倒了!!!」
「判決出來後,連法院都走不出去了嗎?!」
「居然承受不了打擊嗎?!」
「果然,正義不會遲到嗎?!!」
終於到了12月19日這一天。
千代田霞關的法院門口意外的熱鬧了起來,一大群的記者們從早上開始就慢慢聚集在了附近,還有湊熱鬧的粉絲和不明真相的路人,都要形成擁堵了。
法院的法警不得不出來維持秩序,防止人群聚集可能出現的踩踏事件。
今天是永山直樹名譽侵權案,或者說「私生子事件」的公審時間,由於樹友發過說明,永山直樹不管結果如何,都會在門口召開一下記者會,所以各大媒體的記者們都過來了。
就連另一方的當事人《東京體育報》,也在門口布置了記者前幾天就連他們自己的報紙上也報導了私生子事件的進程,順便還對庭審結果發起了投票活動!
這種以身作則的「娛樂至死」態度,反而讓大眾感覺有一些敬佩了~
「都有點像是什麼重大活動,要走紅毯一樣」
有記者看著這一幕有些感慨,然後抬起相機把這個景象給拍了下來!
「什麼時候開始啊」
抬著攝像機要直播的記者問道,
「不管了,開機開機,我們先拍前期!」
即使寒風凜冽,也沒能阻擋著這群媒體工作者的熱情,現場的氛圍愈發熱鬧了起來~
就在這個時候,一輛豐田世紀緩緩駛向法院正門,然後穿了一件風衣的永山直樹和明菜一起從車子裡面走了出來
「永山直樹來了!!!」眼尖的記者激動地喊道。
「旁邊還有中森明菜!!!」
其他記者們開始狂按快門!
沒有說中森明菜也會一起啊?!
不過他們兩個畢竟是夫妻,丈夫參加庭審,妻子一起好像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但是對於現場的記者們來說,這就是意外之喜了!
「直樹桑、明菜桑看這裡!」
「還請說兩句吧!」
「請務必談談現在的心情!」
「」
可是無論其他人怎麼呼喚,永山夫婦還是腳步不停地朝著法院正門走去,很快消失在記者們的視線之中
「都說了明菜不用過來的」
永山直樹攬著明菜走進了法院正門,然後轉了一個彎將記者們的視線甩掉,
「被記者們惦記了吧等庭審出來之後會被圍堵的!」
「哈哈哈又不是沒有被記者圍堵過」明菜笑著說道,「而且直樹桑深陷官司,身為妻子怎麼能夠不出現鼓勵呢!」
「都說了這只是個過場」
「難道就沒有一點點概率會發生意外嗎?哪怕是一點點的一點點?!」明菜用黑白分明的眼神看著永山直樹
「有吧」結果畢竟沒出來
「那我就應該陪在直樹桑身邊」
明菜狡黠的笑了,身形輕鬆地挽住了自家丈夫的胳膊,
「走吧,我還沒有參加過庭審呢!」
「明菜你就是想要來湊熱鬧對吧?!」
「才沒有!」
兩人一邊說著一邊走進了公示好的審判庭~
這個審判庭就和電視劇上的沒什麼差別了,中心是法官席,兩邊是原告和被告,外面的座位是旁聽席
現場已經坐了許多前來旁聽的人,許多都是媒體人員,不過不允許帶照相機或者是錄音機。
「直樹桑明菜桑」
樹友的法務人員自然也已經到了,沼田高典站起來問好,他是今天的主辯還有石崎貴典、小山裕也、大塚裕哉等人,已經算是不小的律師團了。
在對面,《東京體育報》的代理律師也在,就連總編今村順一也坐在被告席上,正用帶著探究意味的目光看著永山直樹。
然而永山直樹一個眼神也沒有回過去只是和自家的律師們小聲溝通著庭審的話術。
稍微有些鬧的審判庭,終於在法官到來的時候安靜了下來。
眾人一起起立,歡迎法官和書記官的到來,同時也表明對於法律的尊重,然後庭審正式開始!
「本次庭審,正式審理永山直樹先生控告《東京體育報》侵犯其隱私權、名譽權一案」
法官朗讀了起訴狀,告知被告的案情之後,開始讓雙方就提交的證據和訴訟點開始辯論。
「下面請原告方陳述」
「法官大人。」
沼田高典語氣鄭重,舉起了一份報紙,
「在12月初,《東京體育報》頭版頭條刊登了一片文章,以一張偷拍的圖片,污衊我方當事人永山直樹先生有『私生子』,該事件傳播廣泛,對我方回事人的名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響」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還請法官大人判決被告方侵權成立」
「法官大人,我方報導是基於照片的事實真相所做的合理推測!」
「什麼真相?!」
「真相就是永山直樹在當天、當時、當場,出現在了醫院的產房外,產房外只有一位男性理所當然地讓人聯想到裡面是他的孩子!」
「邏輯不成立!」沼田高典大聲反駁,「永山直樹出現在產房外,可能是看望親友、可能是偶然出現怎麼能夠首先聯想到有『私生子』?這是惡意的揣測!」
「事實上,我方當事人出現在醫院產房,是因為他的堂哥永山楓家裡的孕婦分娩,他是去探望的!只不過拍攝照片的瞬間,堂哥不在鏡頭裡而已」
「被告方,罔顧事實,惡意揣測,發布不實報導,才讓假新聞傳播這是對我方當事人名譽權的侵犯!」
「另外,未經允許偷拍照片,這是對隱私權的侵犯!」
「」
就著永山直樹出現在產房的事實,被告律師請出了拍攝照片的記者,來說明相關的邏輯,試圖證明永山直樹出現在那個現場讓人懷疑有私生子是很合理的。
而且在報導中用了「或許」「可能」等等不確定的詞語,表明自家只是推測,並沒有確定等等
雙方的代理律師開始就著之前已經提交過的訴爭點開始激情辯論了起來,現場確實有了一些律政先鋒式的風範!
永山直樹這位當事人看得十分開心,甚至還有些興奮,偷偷和自家妻子說道:
「明菜,你覺得像不像律政劇?」
「嗯嗯,很像」明菜也像是看戲一樣,看著雙方律師的辯論,「對了,這個時候不是應該有突破性的證人了嗎?!」
明菜的話音剛剛落下,就見到對方的律師川崎弘人對著法官說道:
「法官大人,我方請求傳喚證人醫院的護士」
「可以。」
一位東京女士醫院的護士走了出來,坐在了證人席上在一番介紹之後,大家都確定了她的身份。
「請問當天的VIP產房預約檔案上,寫的是永山直樹的名字,對嗎?」
「是的」
川崎弘人臉上露出了笑容,直接看向了永山直樹,
「眾所周知,產房預定人就是產婦的丈夫,永山直樹先生,請問關於這點你有什麼異議嗎?」
居然是醫院的護士?!
永山直樹有些意外這個護士難道不知道透漏了病人信息之後,醫院不可能繼續僱傭她了嗎?!
哦哦,肯定是對方給了一大筆錢!讓她剛好可以不工作回家去做家庭主婦?
「反對!對方律師不能質問我方當事人!」
「反對有效原告不必回答!」
川崎弘人繼續說道:「產房預定的人是永山直樹,我方依據常理推測,孩子的父親是永山直樹,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對此,永山直樹先生難道不認可嗎?」
沼田高典正想要替永山直樹繼續推掉,不過永山直樹卻搖了搖頭,示意自己可以說話。
好不容易來法庭一次,如果自己一句話不說,不是太無趣了嗎?!
「川崎律師我可以回答你的問題!我不認可!」
在眾多的目光下,永山直樹感覺自己又有些人來瘋了,
「川崎律師,你的常識是錯誤的!眾所周知產房預定人的名字,是給醫院付錢的人!而不是丈夫!!」
「眾多的單親媽媽、無配偶產婦她們產房預訂人的名字,可以是自己、是朋友、是親人甚至是福利機構的人」
「總之,是付錢的人!」
「」川崎弘人頓了一下,「那為什麼永山直樹先生要付錢?!」
「因為我有折扣!!!」
永山直樹說得理直氣壯!!
此話一出,讓在場的人都愣住了,就連法官也露出了詫異的目光!
「之前我家妻子也是在該院生育,由於一些原因,我和院長有了交情,給我的費用可以打7折」
「所以這次介紹堂哥去這家醫院,直接由我來預定,費用可以減免很多我簽字也是很合理的對吧?!」
「」
眾所周知永山直樹是有錢人,很有錢很有錢的那種這樣的人怎麼能因為有折扣這種事
被告的代理律師一時說不出話來,這個原因雖然有些離譜,但是確實很合理~
沼田高典先一步反應過來了:
「由此可知,被告方的邏輯錯誤而基於錯誤邏輯的報導,嚴重違背事實,侵害了我方當事人的名譽權!」
「」
即使對方律師繼續掏出了一些觀點,但是關於事實個訴爭點毫無疑問的是永山直樹這方拿下了,侵犯名譽權也跑不掉~
接下來,則是「藝人對於媒體侵犯隱私的容忍義務」
「法官大人!」
被告方的代理律師川崎弘人一下子就提出了一個讓人驚訝的觀點,
「我方認為,藝人是公眾人物,對於隱私權的判斷標準應該更加靈活永山直樹先生是在公眾場合拍拍攝」
「反對!」沼田高典大聲說道。
「??」對方律師無語,「沼田律師,我還沒有陳述完觀點,也沒有提出問題」
「我該反對還是要反對的!」沼田高典依舊反對。
「咳咳」法官不得不開口,「沼田律師,你反對什麼?」
「被告律師基本事實錯誤,我方原告永山直樹先生並不是藝人!!!」
「???」
眾人的目光再次看向了永山直樹而永山直樹也露出了羞澀的笑容咱不是藝人哦~
「沼田律師,你是在開玩笑嗎?!」
「當然不是!」沼田高典信心滿滿,「所謂藝人,是指和經紀公司簽訂合同,開展經紀業務,從事演藝表演的職業人員」
「我方當事人從未簽訂經紀合同、也沒有通過演藝表演獲得報酬」
「反對!」《東京體育報》的總編一下子激動了起來,「我反對!!!」
法官無奈地拍了拍腦袋:
「今村順一總編,你不是律師,不能喊反對!」
「可是我有事情要說!」
今村順一著急了,
「永山直樹明明上過通告,最早是和松田聖子,然後是和在坐的中森明菜也一起上過《夜hit》!!!」
作為娛樂報紙的總編,今村順一還是有一把刷子的,四五年前的事他都記得!
「啊」
永山直樹看了一眼明菜,也回憶起來了,他剛剛進入藝能界的時候確實參加過節目來著。
不過永山直樹笑道:
「我是被邀請去做嘉賓的費用是『車馬費』從來不是出場費哦!」
「」
雖然給錢,但是由於永山直樹確實沒有簽過經紀合同,所以都是以類似車馬費的形式打款的
這在業內是常例,有些節目會請只出場一次的專業顧問之類的,他們又沒有事務所,都用這種形式打款。
其實和藝人的出場費是一個類型,但是在法律上卻是完全不一樣~
「這這不是一樣的嘛!」
「在法律上不一樣哦!」
「」
今村順一無奈地坐了下來~
法官感覺今天的庭審太亂了,連忙維持秩序:
「請被告律師繼續陳述,其他人不得打斷!」
「嗨」
川崎弘人稍微緩了一下,
「即使不是藝人,但是永山直樹先生作為公眾人物,對媒體應有一些容忍永山直樹先生在之前也經常被拍到照片,也上過頭條從未追究」
說了很多,意思就是永山直樹在以前也經常被報導,應該已經習慣了,這次也只不過是又一次報導而已,沒必要抓著不放。
「以前經常被拍到,從未追究,但是並不代表侵犯隱私權、侵犯名譽權的事實不存在!」
等川崎弘人一說完,沼田高典就站起來大聲反駁,
「追不追究是永山直樹的選擇,法庭應支持我方當事人對自身權利的維護!」
「按照慣例媒體拍攝公眾人物從來都是可以的!」
「我才不管慣例不慣例的從來都可以,那就是對的嗎?!」
有些事就是不上稱沒有四兩重,上稱一千斤打不住以前不追究,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我現在追究了!
我沒有授予你拍攝我形象的權力,你就是侵犯我的肖像權和隱私權了!!
沼田高典這個時候覺得自己就是正義、法律的化身!!!
不過對方的辯護律師川崎弘人依舊在拿過去的判罰案例、媒體的特殊性、民眾的知情權說話~
畢竟霓虹是歐洲法律體系,講求習慣法,法官對於判例十分看重。
在一個多小時的唇槍舌戰之後,沼田高典做總結陳述:
「法官大人,本案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社會關注度高是媒體『第四權』,即監督權對於個人權利侵犯的一次典型案件」
「但是媒體的『公權力』也需要受到限制和監督,法律是限制媒體無限權力的準繩」
「對於此案的判決很可能會影響到後續相關案件的判斷標準!」
「希望法官慎重考量,給予我方當事人以正當的判決!補償我方當事人的名譽損失、精神損傷」
「」
法官沢田秋智聽著這些話十分無語從前幾天開始,各個法律界的電話就打給他了,雙方都在用各種手段想要影響到法官的判罰~
不過這也沒有辦法,西方法律體系就是這樣的!
「砰砰砰!」
法官用小錘子敲了幾下,
「休庭半小時合議庭將綜合意見,進行討論,再次開庭時宣布結果!」
「雙方代理律師來一趟法官室!」
隨著法官等人離場,審判庭里的氛圍變得輕鬆了起來,眾人也可以小聲說話聊天了。
而有些旁聽席上的媒體人員,有些是奮筆疾書,有些則是趕緊跑了出去,和自己的同事溝通庭審的過程
永山直樹正在和明菜說著要不要試試看以後拍攝一些關於庭審的律政劇呢,沼田高典走了過來:
「直樹桑已經在法官室溝通過了,法官再次提起了和解,我按照你的意見給回絕了!」
「果然又提和解了嗎?!」
霓虹的法庭就是這樣的,這算是法官主持的最後一次和解了,如果能夠達成和解,那麼宣判就沒有必要繼續下去了。
「看法官的語氣,我們勝訴是肯定的了,不過賠償方面,很可能只有象徵性的一點點」
畢竟事實清楚,證據也確鑿,判定侵權是肯定的,不然法律的威嚴何在?法官的名譽也會敗壞的!以後幹不了!
不過,媒體拍攝公眾人物已經是霓虹事實上的慣例了,如果判決賠償額巨大的話,媒體以後還怎麼工作?怎麼報導?
法官也不想開這個先例說不定會激起媒體行業集體反抗的!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判決侵權成立,但是由於永山直樹是公眾人物,對於媒體應有適當的容忍,所以賠償金額應該只是象徵性的一點點,至於道歉的話,當面就行,不用在報紙頭條上
「嘛我也知道大概會這樣」
永山直樹點點頭,不過他又不是為了錢!
「不過,有了判決就行!」
半個小時後,法官回到了審判庭。
「全體起立,現在開始宣判判決結果!」
法官沢田秋智站了起來,開始宣讀手上的判決書
「經過合議庭決議,本庭判決如下:
《東方體育報》侵犯永山直樹個人隱私權、名譽權的行為成立!
」
法院外面的記者們,早早就開始排成了幾排,還把照相機、錄音筒等器材也全部架好,就等著永山直樹走出來了!
在寒風中等待了七八分鐘,眾位記者終於看到了一群人從法院門口走了出來,其中穿著風衣的身影更是鶴立雞群,十分顯眼!
永山直樹鬆開了明菜的手,示意她不用接受這場採訪,和其他人先上車,然後大踏步走到了眾多的鏡頭之前。
只見他站定在眾位記者之前,然後從口袋裡面掏出了判決書,展現在鏡頭前面
永山直樹臉上露出了爽朗的笑容,言語清晰,一字一句地說道:
「我的媒體兄弟們!我們勝利了!!!」
「???!!!」「OOO」「哈?」「我去」「」
不是這個案件不是永山直樹起訴媒體侵權的嗎?!!!
誰TM是你的兄弟?!
在場的記者們都有一種荒謬的感覺,仿佛有人在倒反天罡,顛倒黑白
而此時的永山直樹還在大發厥詞:
「我的媒體兄弟們,經過我們的不屑努力,我們終於打敗了邪惡的《東方體育報》!
取得勝訴的結果!」
「從今天開始,我們要讓所有被媒體欺壓的人知道
法律是公正的!正義永遠不會遲到!!!」
在審判庭當場向永山直樹道歉的村順一,本來想著從旁邊悄咪咪經過不發表什麼看法的,不過在路過發布會的時候卻聽到了永山直樹的話
這讓他差點摔倒,經歷過不少大風大雨的總編都一下子沒有經受住如此的「逆言」!
在媒體前說被媒體欺壓?然後還和媒體記者們稱兄道弟?
雖然這幾年霓虹的各種新潮思想確實讓人感到無語,但是什麼時候變得讓人完全認不出來了呢?!
這個世界,居然已經癲到了這個程度嗎?!!
今村順一抬頭看向天空,第一次覺得自己老了
一陣寒風吹來,本就有些缺氧的他只感覺整個意識飄飄蕩蕩感覺不到地面了,只是貌似有人在喊
「《東京體育報》的今村總編暈倒了!!!」
「判決出來後,連法院都走不出去了嗎?!」
「居然承受不了打擊嗎?!」
「果然,正義不會遲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