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5章 一萬倍
王小濤很快就寫好了,雙方約定的條款。
兩件東西一起,三萬塊整。
事後不得反悔,否則反悔的一方,需要賠償一萬倍。
攤主只以為,王小濤這是被他凶神惡煞的樣子給嚇怕了,害怕給完三萬塊錢後,又繼續多要,這才會在上面,寫下這麼一個條款。
怎麼可能!
加在一起總價值不過二百塊的東西,訛詐出去了三萬塊錢,腦子有包才會反悔!
合同簽訂完成,雙方簽字畫押。
人手一份。
王小濤滿意的收起合同,將金蟾直接摔了個稀巴爛,只留下口中的銅錢。
接著,將從攤主那裡買來的掛件也給摔了個稀巴爛,然後將掛著掛件的一串珠子拆開,只留下其中一顆黃色石頭一樣的東西。
「這是什麼意思?」
「你剛才是故意把東西摔爛的,目地就是為了讓我訛詐你,然後你好趁機把銅錢和這塊黃色的東西搞到手?」
「這兩樣東西,是寶貝,值錢的古董!」
攤主又不是傻子,看到現在哪裡還不明白真正的情況。
什麼被他凶神惡煞的樣子給嚇到,一切都是眼前這個年輕人故意裝出來的罷了,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得到用這樣的方法,得到他那三足金蟾口中的銅錢,還與掛件串上的這顆黃色石頭一樣的東西。
「沒錯。」
王小濤肯定的點了點頭。
「這兩件東西,到底什麼來歷?」
「銅錢為咸豐通寶,背面寶泉當五百,然後這顆你眼中的黃色石頭,則是一顆黃水晶,而且還是品相最好的那種。」
「你就直接告訴我,價值多少錢?」
攤主著急的問起了價錢。
「六年前拍賣過一枚相同的銅錢,當時的成交價突破了五百萬,然後這塊黃水晶的話,粗略估計,賣個三百萬沒有任何問題。」
王小濤直截了當的回道。
「五百萬,三百萬,加在一起就是八百萬。老天爺,你居然只用三萬,買走了我價值八百萬的東西,不行,我不賣了!」
攤主立馬就要反悔。
不僅如此,更是還惡人先告狀,大喊大叫了起來。
「大傢伙都過來瞧一瞧,這傢伙強買我的東西,我這兩件寶貝,加在一起那可是價值將近千萬的古董,他只給我三萬,就要拿走。」
「我不同意,他就強買,然後還威脅我說,他是有關係的,家裡有做大官的,有做大老闆的,弄死我一個在潘家園擺地攤的,就像捏死一隻螞蟻那麼簡單!」
不得不說,這位攤主還是個語言人才。
知道怎麼裝可憐,才能引起人們的共鳴。
這一番話不要緊,立馬就把附近那些聞聲的擺攤人,情緒全部都調動了起來。
「操,潘家園擺攤怎麼了,我們這也是靠勞動吃飯。」
「看不起我們這些擺地攤的,你有什麼了不起的,不就是有幾個臭錢嗎!」
「還家裡有當大官的,有做大老闆的,那又怎樣,這是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是你有權有錢說的就算!」
紛紛響起的憤怒聲中,附近的攤主更是有不少人,向前湊近。
不僅如此,就連一些前來潘家園玩的人群中,也有人向前湊近了過去,這部分人一邊氣沖沖的贏上去,一邊還怒不可遏的指責個不停。
「我雖然不是在潘家園擺攤,但也是擺攤的!」
「天底下的擺攤人,多了去了,賣什麼的都有!」
「有權有錢了不起啊,如果沒有我們這些擺攤的,何來如今一片天下繁榮的景象!」
「國家層面也說過,地攤經濟,那就是社會的活力,要大力發展地攤經濟!」
這個時候,攤主繼續添油加醋:「大傢伙,你們就別摻和我的事情了,這為官二代還是富二代的,說的卻是沒錯。咱們這些普通人啊,在他們這些權貴面前,屁都不是,什麼是法律,就是專門幫助他們這些權貴,管理我們這些普通人的!」
「夥計,不用怕,現在網絡多發達,是輿論社會,權貴又如何,甭管他是官二代還是富二代,都休想隻手遮天。」
「咱們大家,一起把這件事情,發到網絡上曝光,肯定能夠達到熱度,到時候就不愁相關部門,不介入調查。」
「對,必須要曝光這個傢伙,好讓政府好好查一查這傢伙的背景,還家裡有當大官的,有做大生意的,小的就這麼張揚跋扈,大的鐵定也每一個好東西。」
「說的沒錯,當官的是貪官,做生意的是奸商!」
老百姓的情緒就是這樣,最容易被調動,因此也京城成為一些有心之人,利用的對象。
眾人激動的情緒愈發高漲,一個個心頭的怒火,也隨之飆升到了一個新高度。
憤怒的言語聲中,一個個更是拿出手機,紛紛就要拍照錄像。
這是真把王小濤,當成仗勢欺人的官二代富二代,要全網曝光,討要說法。
「諸位別激動,我們之間的交易,可沒有強買,是簽訂了合同的。」
王小濤說著,拿出合同,展示給眾人看。
合同內容上,清清楚楚的寫著,雙方約定的了兩件東西,以三萬的價格達成交易,然後還有買賣雙方的簽字畫押。
「真的有合同。」
「搞了半天,是咱們誤會了。」
「你說你這人,是怎麼回事,明明簽訂的有合同,怎麼能說人家強買呢?」
「還有,你說人家威脅你,如果不賣的話,就整死你個擺攤的,這話又從何說起?」
「我們知道了,一定是東西賣虧了,你又想反悔,對不對?」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敞開門做生意的,只要價格談攏,吃虧占便宜都不能再去反悔。占到便宜了,那是你運氣好,吃虧了怪自己運氣不行,門牙打落肚裡吞!」
情緒激動的眾人,只是先入為主的站在弱者的立場,再加上一部分人,本身就是弱者,才會在聽到攤販一番話後,表現的那麼激動。
不過這些人的情緒,表現得越激動,就說明內心越善良,弄清楚情況後,一個個立馬就開始把矛頭,轉向了攤販,紛紛指責道。
「我……」
攤主著急的想要說些什麼做辯解,可越是著急,越是不知道該怎麼詭辯。
「諸位,其實事情的真相,是我不小心摔壞了他的東西,然後被他訛詐。」
「被他訛詐的時候,我早就算到,等到他知道東西真正的價值後,肯定會反悔,所以就在合同上,提前約定了一條。
王小指著上面白紙黑字的條款,一字一頓道:「看清楚了,如果某一方反悔,賠償約定價格的一萬倍。」
「三萬塊錢的一萬倍,那就是三個億,不賣可以,只要你把三個億拿來,這兩樣東西,立馬還你。」
兩件東西一起,三萬塊整。
事後不得反悔,否則反悔的一方,需要賠償一萬倍。
攤主只以為,王小濤這是被他凶神惡煞的樣子給嚇怕了,害怕給完三萬塊錢後,又繼續多要,這才會在上面,寫下這麼一個條款。
怎麼可能!
加在一起總價值不過二百塊的東西,訛詐出去了三萬塊錢,腦子有包才會反悔!
合同簽訂完成,雙方簽字畫押。
人手一份。
王小濤滿意的收起合同,將金蟾直接摔了個稀巴爛,只留下口中的銅錢。
接著,將從攤主那裡買來的掛件也給摔了個稀巴爛,然後將掛著掛件的一串珠子拆開,只留下其中一顆黃色石頭一樣的東西。
「這是什麼意思?」
「你剛才是故意把東西摔爛的,目地就是為了讓我訛詐你,然後你好趁機把銅錢和這塊黃色的東西搞到手?」
「這兩樣東西,是寶貝,值錢的古董!」
攤主又不是傻子,看到現在哪裡還不明白真正的情況。
什麼被他凶神惡煞的樣子給嚇到,一切都是眼前這個年輕人故意裝出來的罷了,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得到用這樣的方法,得到他那三足金蟾口中的銅錢,還與掛件串上的這顆黃色石頭一樣的東西。
「沒錯。」
王小濤肯定的點了點頭。
「這兩件東西,到底什麼來歷?」
「銅錢為咸豐通寶,背面寶泉當五百,然後這顆你眼中的黃色石頭,則是一顆黃水晶,而且還是品相最好的那種。」
「你就直接告訴我,價值多少錢?」
攤主著急的問起了價錢。
「六年前拍賣過一枚相同的銅錢,當時的成交價突破了五百萬,然後這塊黃水晶的話,粗略估計,賣個三百萬沒有任何問題。」
王小濤直截了當的回道。
「五百萬,三百萬,加在一起就是八百萬。老天爺,你居然只用三萬,買走了我價值八百萬的東西,不行,我不賣了!」
攤主立馬就要反悔。
不僅如此,更是還惡人先告狀,大喊大叫了起來。
「大傢伙都過來瞧一瞧,這傢伙強買我的東西,我這兩件寶貝,加在一起那可是價值將近千萬的古董,他只給我三萬,就要拿走。」
「我不同意,他就強買,然後還威脅我說,他是有關係的,家裡有做大官的,有做大老闆的,弄死我一個在潘家園擺地攤的,就像捏死一隻螞蟻那麼簡單!」
不得不說,這位攤主還是個語言人才。
知道怎麼裝可憐,才能引起人們的共鳴。
這一番話不要緊,立馬就把附近那些聞聲的擺攤人,情緒全部都調動了起來。
「操,潘家園擺攤怎麼了,我們這也是靠勞動吃飯。」
「看不起我們這些擺地攤的,你有什麼了不起的,不就是有幾個臭錢嗎!」
「還家裡有當大官的,有做大老闆的,那又怎樣,這是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是你有權有錢說的就算!」
紛紛響起的憤怒聲中,附近的攤主更是有不少人,向前湊近。
不僅如此,就連一些前來潘家園玩的人群中,也有人向前湊近了過去,這部分人一邊氣沖沖的贏上去,一邊還怒不可遏的指責個不停。
「我雖然不是在潘家園擺攤,但也是擺攤的!」
「天底下的擺攤人,多了去了,賣什麼的都有!」
「有權有錢了不起啊,如果沒有我們這些擺攤的,何來如今一片天下繁榮的景象!」
「國家層面也說過,地攤經濟,那就是社會的活力,要大力發展地攤經濟!」
這個時候,攤主繼續添油加醋:「大傢伙,你們就別摻和我的事情了,這為官二代還是富二代的,說的卻是沒錯。咱們這些普通人啊,在他們這些權貴面前,屁都不是,什麼是法律,就是專門幫助他們這些權貴,管理我們這些普通人的!」
「夥計,不用怕,現在網絡多發達,是輿論社會,權貴又如何,甭管他是官二代還是富二代,都休想隻手遮天。」
「咱們大家,一起把這件事情,發到網絡上曝光,肯定能夠達到熱度,到時候就不愁相關部門,不介入調查。」
「對,必須要曝光這個傢伙,好讓政府好好查一查這傢伙的背景,還家裡有當大官的,有做大生意的,小的就這麼張揚跋扈,大的鐵定也每一個好東西。」
「說的沒錯,當官的是貪官,做生意的是奸商!」
老百姓的情緒就是這樣,最容易被調動,因此也京城成為一些有心之人,利用的對象。
眾人激動的情緒愈發高漲,一個個心頭的怒火,也隨之飆升到了一個新高度。
憤怒的言語聲中,一個個更是拿出手機,紛紛就要拍照錄像。
這是真把王小濤,當成仗勢欺人的官二代富二代,要全網曝光,討要說法。
「諸位別激動,我們之間的交易,可沒有強買,是簽訂了合同的。」
王小濤說著,拿出合同,展示給眾人看。
合同內容上,清清楚楚的寫著,雙方約定的了兩件東西,以三萬的價格達成交易,然後還有買賣雙方的簽字畫押。
「真的有合同。」
「搞了半天,是咱們誤會了。」
「你說你這人,是怎麼回事,明明簽訂的有合同,怎麼能說人家強買呢?」
「還有,你說人家威脅你,如果不賣的話,就整死你個擺攤的,這話又從何說起?」
「我們知道了,一定是東西賣虧了,你又想反悔,對不對?」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敞開門做生意的,只要價格談攏,吃虧占便宜都不能再去反悔。占到便宜了,那是你運氣好,吃虧了怪自己運氣不行,門牙打落肚裡吞!」
情緒激動的眾人,只是先入為主的站在弱者的立場,再加上一部分人,本身就是弱者,才會在聽到攤販一番話後,表現的那麼激動。
不過這些人的情緒,表現得越激動,就說明內心越善良,弄清楚情況後,一個個立馬就開始把矛頭,轉向了攤販,紛紛指責道。
「我……」
攤主著急的想要說些什麼做辯解,可越是著急,越是不知道該怎麼詭辯。
「諸位,其實事情的真相,是我不小心摔壞了他的東西,然後被他訛詐。」
「被他訛詐的時候,我早就算到,等到他知道東西真正的價值後,肯定會反悔,所以就在合同上,提前約定了一條。
王小指著上面白紙黑字的條款,一字一頓道:「看清楚了,如果某一方反悔,賠償約定價格的一萬倍。」
「三萬塊錢的一萬倍,那就是三個億,不賣可以,只要你把三個億拿來,這兩樣東西,立馬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