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第165章 誰主張,誰舉證,懂裝不懂是吧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165章 誰主張,誰舉證,懂裝不懂是吧?!

  庭審場上。

  李雪珍小臉驕傲,像是一隻贏了的小孔雀。

  蘇白:…

  提醒了一句:「暫時先別瞪了…準備一下後續需要用到的訴訟材料。」

  「奧。」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認真的點了點頭。

  原告席位上,陳美霞老臉有些掛不住,她活了那麼多年了,這還是第一次和小年輕人對視,沒有贏。

  心裏面越想越氣,但後還是什麼都沒有說,安靜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李壯,李軍兩個人也都沒有說話,默默的坐了下去。

  原被告雙方都坐在了各自的席位上。

  書記員開始宣讀庭審紀律:

  「一:……」

  「二:……」

  「三:……」

  「四:……」

  ……

  宣讀完畢,伴隨著一句:「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場。」

  唰唰唰。

  庭審場上,訴訟相關人員全體起立。

  三位合議庭成員走上庭審台,站在庭審台上。

  書記員:「審判長,人員都已到場,可以開庭。」

  咚咚!

  錢偉敲響法槌:「開庭!」

  「請坐下。」

  唰唰唰,庭審現場的眾人紛紛落座。

  審判台席位上,錢偉環視了一圈,目光稍稍停留在陳美霞身上一瞬間便挪移開了。

  隨後,低頭看了眼訴訟材料。

  關於這個扶人案,錢偉對於這個案子的大致過程了解過。

  因為先前有好友已經跟他打過招呼了,所以他特意對這個案子稍微上了一點心。

  這個案子怎麼說呢…

  在他看來,怎麼判都可以。

  並且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對於判決。

  錢偉在心裏面也已經有了想法。

  這種證據不充分的民訴案件,他作為審判長的時候判定的不少。

  甚至於關於這個案子的訴訟變數,他都已經大致的猜到了。

  在他心裏面,總體來說,問題不大。

  在翻閱訴訟材料,理清思路以後,錢偉看了一眼原告席位,開口:

  「好了,現在已經開庭。」

  錢偉翻了翻訴訟材料:

  「原被告雙方開始陳述信息身份和代理權限,進行核對。」

  「原告,請你方開始陳述出庭人員身份信息,還有訴訟代理權限。」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了點頭。

  這個案子對他來說,不算是什麼大案子。

  雖然說蕭峰只是南都一家一流律所中等水平的民事訴訟律師。

  但在一般的民事訴訟中。

  主要依靠的是訴訟的方式和爭辯的角度,判決的傾向性在於合議庭與審判長。

  民事訴訟中,所依據的是證據方面的內容。

  只需要根據證據來就好了。

  對於這個案子蕭峰其實並不看好,但既然已經承接了,那麼還是要做好自己,身為律師的責任。

  蕭峰繼續開口:

  「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百川律師事務所律師蕭峰,出庭當事人陳美霞,李壯,李軍,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特別代理也稱為全權代理。

  律師有權代為和解,撤訴。

  咚咚咚!

  「原告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陳述出庭人員身份和訴訟代理權限。」

  錢偉將目光轉向了被告席位。

  「審判長,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白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蘇白,助理律師李雪珍,當事人張大虎,代理權限為特別權限。」

  咚咚!

  核實完身份信息和代理權限,審判長錢偉繼續開口:

  「本案由南都DC區法院代為審理,由審判成員錢偉擔任審判長,和審判員謝明艷,祝遠方組成合議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

  「原告和被告若是對於本案的出庭審判員有異議,可申請迴避…」

  「原被告有無異議?是否申請迴避?」

  蕭峰:「無異議,不申請迴避。」

  蘇白:「無異議,不申請迴避。」

  聽到雙方的回答,錢偉開始宣讀案由:

  「本案案由,原告方陳美霞控告被告方張大虎於5月16日在溪水街道撞到陳美霞,導致其倒地昏迷,住院,產生了巨額醫療費用」

  「現陳美霞向張大虎提起訴訟,進行追賠醫療費用,以及後續的補償,精神損失費用,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案由屬實。」

  咚咚!

  「確認案由屬實,請原告方開始陳述訴訟請求和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頭開口。

  「我方訴訟申請陳述只有兩點:」

  「一:我方要求對方賠償我方醫療費用,精神損失費用,後續醫療費用,合計四十萬元整。」

  「二:我方要求對方承擔本次庭審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咚咚!

  在蕭峰陳述完,錢偉翻了一頁訴訟材料,敲響法槌:「請被告方開始陳述吧。」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

  這還是他到這裡以後,第一場民訴被告方。

  身為被告…

  還有一點兒不太習慣。

  不過蘇白也只是有一瞬間有這種感覺。

  很快,蘇白就調整完狀態,看向庭審台席位。

  「審判長,我方認為原告的索賠不合理。」

  「我方申請駁回對方的訴訟申請。」

  「我方的訴訟申請陳述如下:」

  「一:對方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張大虎撞倒了陳美霞,控告不成立。

  因此我方對於陳美霞倒地不負有任何的責任,不應當承擔相關的醫療費用。」

  「二:張大虎扶起陳美霞,並好心將其送到醫院以後,出於善心墊付了一定的醫療費用,這一部分醫療費用相當於是張大虎借給陳美霞的。

  但是陳美霞一直沒有歸還張大虎的這個墊付的醫療費用,並且認定這是張大虎的賠償醫療費用。

  可是我方根本沒有撞倒陳美霞,不需要承擔賠償的醫療費用。

  在這裡,我方申請陳美霞需要歸還陳大虎墊付的醫療費用。」

  「三:張大虎將昏迷的陳美霞送往醫院,並主動墊付醫療費用,見義勇為,樂於助人的行為。

  被原告當事人惡意曲解,對我方的名譽損失造成了巨大的影響,我方請求對方向我方進行公開的道歉。」

  「四:我方申請,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這訴訟申請…

  原告方面完全接受不了。

  聽完蘇白的法庭陳訴,庭審席位上的錢偉眉頭緊皺,朝著被告席位看了一眼。

  而原告席位上的陳美霞老太太更是怒氣不打一處來,壓根不能接受蘇白的條件。

  這條件是什麼鬼?

  我把你告上法庭,就是想讓你賠我錢,現在倒好了!

  伱還找我要錢?!

  你還要我還什麼墊付的醫療費用,你都已經掏出錢了,還讓我還你錢?

  想什麼呢?

  想的怎麼那麼美!

  只有三個字:不可能。

  我今天是來要錢來了,而不是賠錢來了。

  陳美霞的心裏面很堅定:絕對不可能。

  …

  蘇白:????

  要錢咋了?

  又不是讓你掏錢,而是讓你把張大虎墊付的醫療費還了,有什麼問題嗎?

  你把人家好心人墊付的醫療費給還了,沒有問題吧?

  要不是沒有證據證明你敲詐勒索,我還反手就把你送進去呢,那麼老了還出來訛詐。

  人家當初好心墊付的醫療費用要回來,不應該嗎?

  原告席位上。

  陳美霞拉了拉蕭峰的衣服:

  「蕭律師,對方這訴訟申請真不要臉,咱們這場訴訟可一定要贏啊…」

  「要不然我這個無依無靠的老太太真的是沒有任何辦法了。」

  陳美霞和蕭峰說著悄悄話,嘀咕嘀咕的,賣起了慘。

  不過…

  蕭峰作為一名在一流律所呆了那麼久的律師,什麼情況沒見到過?

  點了點頭,應付著開口說:「放心吧…訴訟的話,肯定能夠保證你的法律權利的。」

  法律權利?

  這意思就是不能保證能贏?

  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陳美霞笑了笑,沒有多說什麼。

  臉色顯然有些不太好看,把目光放在了庭審台席位上。

  咚咚!

  錢偉敲響法槌:「原被告雙方訴訟申請都已經陳述完畢。」

  「下面開始提交事實依據或者是法律依據。」

  「原告方,請你方開始陳述事實依據或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了點頭,看向了陳美霞:

  「審判長,我方申請讓我方當事人,陳述當時的過程經過。」

  「申請通過,當事人可以將當時的經過詳細的進行陳述。」

  「開始吧。」

  見機會來了,陳美霞當即站了起來,將目光看向了審判台席位上的審判長錢偉。

  聲音中帶著絲顫顫巍巍。

  「具體的我也記不清了,但是我記得是這樣的。」

  「…當時我正在路上,走著走著,就突然感覺到身後好像被一塊大石頭給撞了一下。」

  「然後我就失去意識了…不過,在失去意識前,我看到了張大虎的臉。」

  「對對對,就是坐在被告席上那個的臉。」

  「張大虎的表情很驚訝,哦對了,他當時手裡面還拿著手機。」

  「然後我什麼都不知道了…」

  「審判長…你可一定為我們這些老人家,為我們這些弱勢群體做主啊。」

  「還有…」

  陳美霞將目光從審判台席位上轉移到了被告方席位上,手指顫抖著,指著張大虎,語氣和剛才相比完全變了。

  整個就是一副尖酸刻薄的嘴臉。

  「審判長…就是他,就是對面這個男的撞的我!」

  「他就是欺負人,覺得沒有監控了就可以逃得掉…雖然說是把我送進了醫院,墊了醫藥費…可是是他把我撞倒了,這些都是他應該付的!」

  「他憑什麼不付,憑什麼讓我還他的醫藥費啊?!」

  「現在知道沒有監控可以證明是他撞的了,就說不是他撞的,還讓我退還醫藥費,還要讓我向他道歉。」

  「憑什麼啊?」

  「對面這不是赤裸裸的欺負我這個老人家嗎?看我年紀大想使勁的欺負。」

  「我告訴你,誰也欺負不了我,法律會還我一個公道的!」

  「審判長…我一個70多歲的老人了,我還能訛他不成?」

  「他明明把我撞倒了,現在知道沒有監控證明了,又說沒有撞到我,讓我怎麼辦…?」

  「我拿不出來證據,但是我知道是他撞的我,我都明明看到他撞我了…」

  「……」

  陳美霞一直揪著這個話題不放,在進行陳述。

  這個時候蘇白舉手提問:「審判長,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原告當事人70多歲了,先不說有沒有故意訛詐的想法,在張大虎的口述當中,當時陳美霞已經倒在地上…處於半昏迷狀態。」

  「陳美霞在第一時間接受執法部門的審查,調查的時候也說自己有些記不太清楚了…可是到了現在,怎麼就說明明是看到張大虎撞的呢?」

  「還記得張大虎是怎麼撞的,記得那麼清楚。」

  「況且,對方說張大虎是從後面撞的,那是怎麼看清楚張大虎的臉的?」

  「陳美霞的陳述完全違背了執法部門當時的審查調查…和陳美霞自己當時的口供。」

  「並且和事實以及客觀的因素都不相符。」

  「請問原告當事人,你當時到底記沒記清楚,是不是張大虎撞的?」

  陳美霞愣了一下,沒有想到蘇白竟然會來這一出。

  有些尷尬的沉默了數秒,然後脫口而出:

  「我年紀大了,當時被撞以後記不太清楚了,現在想起來了,就是張大虎撞的!」

  「那你的意思是當時的口供是不準確的是嗎?」

  「我…」

  陳美霞猶豫了幾秒,吞吞吐吐還沒有說出口。

  審判台席位上。

  咚咚!

  錢偉用力敲響了法槌,震耳的聲音在庭審場上響起。

  「被告方不得打斷原告方的陳述!」

  「現在警告一次!」

  聽到錢偉的警告,蘇白微微皺了皺眉…

  剛才他已經舉手示意了,如果說警告的話,為什麼不在他第一次詢問的時候警告?

  而在這種關鍵的問題上,打斷了他進行警告?

  蘇白看著庭審台席位。

  注意到了錢偉臉上的表情有些不太自然…

  眉頭緊鎖。

  心裡疑惑,這場庭審該不會不是單純的民事訴訟吧?

  蘇白心裡隱隱有了一絲的期待,開口:「好的審判長。」

  錢偉敲響法槌,打斷了蘇白的詢問,讓陳美霞稍微的鬆了口氣。

  緊接著。

  錢偉開口:「根據相關執法人員提供的證據,我現在進行大致的梳理。」

  「執法人員提供的證據,是來自於陳美霞和張大虎的口供。」

  「雙方的口供不一致。」

  「並且執法人員提供的證據有著走訪調查的證據。」

  「根據走訪調查的證據顯示,張大虎的確有扶陳美霞這件事情,將其送到了醫院這件事情也是事實。」

  「但是沒有人真正的看到了陳美霞是不是被張大虎撞倒的,對於以上的證據和事情的經過,原被告方有沒有異議?」

  蘇白:「沒有異議。」

  蕭峰:「沒有異議。」

  咚咚!

  「既然雙方沒有異議的話,那麼根據這個點開始進行雙方的辯訴吧。」

  「原告先進行陳述。」

  「好的審判長,我方認為,在這個案件當中,沒有人看到我方當事人陳美霞是不是張大虎撞的,但有人看到了張大虎將人扶起來。」

  「那麼好…」

  「再根據我方當事人陳美霞的說法,她是被張大虎撞的。」

  「根據我方當事人的口供來講的話…陳美霞沒有說謊的主觀必要。」

  「所以我方認為我方的要求合理…判處張大虎撞人賠償是申請主張我方的法律權利。」

  怎麼就叫做判處張大虎撞人賠償是申請法律的權利了?

  蕭峰在將話講完以後,蘇白立刻拋出來了一個觀點。

  「什麼叫做陳美霞沒有說謊的主觀必要?」

  「陳美霞的表現已經非常的明顯了,就是想要錢。」

  「她的主觀必要就是找一個人承擔她的醫療費用和後續的治療費用,並且以精神上的損失作為訛詐。」

  「說白了…對方的這種行為就是一種詐騙行為。」

  「再說了…」

  「無論是原告當事人還是我方的被告當事人,雙方都沒有證據能夠表明張大虎是否撞人了。」

  「你方當事人…一口咬定張大虎撞人了,那麼有證據嗎?」

  「沒有證據吧?」

  面對蘇白的質問,蕭峰反駁道:

  「可是你方也沒有證據能夠表明他沒有撞人,但是有人看到了張大虎將陳美霞扶起來了。」

  「通過這一點,可以進行推斷,是張大虎把陳美霞撞倒的。」

  「你方有證據能夠表明,你方沒有撞人嗎?同樣沒有證據!」

  「即,被告方不能夠證明自己是否撞人。」

  對面這完全都是胡攪蠻纏了…

  被告方不能證明自己是否撞人,意思就是被告方撞人了?

  這是什麼說法?

  身為一名民訴律師,誰不知道誰主張誰舉證啊?

  你告我,你就得拿出事實依據來啊,你拿不出事實依據來,你在這猜測什麼?

  可是對方偏偏不提出來,非要扯到其他方面,提出你沒證據,就是你撞的。

  蘇白:???

  雙方都沒有證據,你告的我,這件事情又不是主觀性的案子,而是講究實際性證據的案子。

  你擱這扯什麼呢?

  ……

  PS:求月票~

  正好斷在這了…再寫下去就是一個名場面斷了…

  明天更新會晚一點兒,主要是為了不斷章~

  可能會到晚上七八點鐘左右。

  (本章完)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