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9章 這個世界,就是一個「搶」
第1139章 這個世界,就是一個「搶」
打壞了玻璃照價賠償,老馮的大外甥好像還挺講理的,但李忠發卻淡淡的道:「老馮,這件事我幫不了你,你還是讓孩子自首去吧!」
「李老哥,我這就帶孩子去自首,希望您看在孩子還是初犯的份上,高抬貴手」
老馮滿臉苦澀的答應了李忠發的建議,在他看來,今天自己能夠仗著一張老臉進了李忠發的門,就證明李忠發還念著當初的一絲情分,
就算原則上的事情不能違背,但是等到判罰的時候,上限和下限之間未必不能操作一下。
但是老馮的大外甥卻不懂的這些道道,聽到要讓自己去自首,蹭的一下就崩了起來。
「二舅你看看,我早就說過不要來求他們,現在你的李老哥早就不是當初一起啃窩頭的兄弟了,人家現在已經是富貴人家,怎麼還會念著你們的那點舊情?
咱們窮人就有窮人的活法,當初他李忠發窮的時候出去跟了部隊,就沒搶過別人的東西?地主老財是怎麼死的?
再說這一次我們又沒搶東西,就算被抓進去也蹲不了幾天,咱們這麼低三下四的求人,還有點窮人的骨氣嗎.」
「.」
老馮聽了大外甥的驚人之語,心裡那是拔涼拔涼的。
什麼叫沒搶什麼東西,最多也蹲不了幾天?
縣裡出動了那麼多人,害的幾位縣裡的大佬都過不好年,這麼多人折騰一回就為了關你幾天?
【我的親外甥欸,你少看點港台江湖片吧!你這是把自己往死里折騰啊!】
八九十年代,正是內地江湖習氣最嚴重的時期,很多孩子受到港台江湖片的影響,甚至覺得坐幾天牢出來之後就有了江湖地位,就可以大殺四方似的。
看看這個時期許多出名的江湖好漢,到了幾十年後還被某些人頂禮膜拜,就可以想像此時此刻這些孩子心中的世界觀,跟後世有多麼大的不同。
可老馮是從特殊年代過來的人,對這個社會的理解比外甥可深刻多了,於是他只能一邊告辭,一邊試圖挽回,
哪怕能挽回一點也好啊!
「李老哥,孩子小不懂事,都是聽了那些壞孩子胡說八道.我這就帶他自首去,您大人有大量,千萬別往心裡去.」
可是老馮話音剛落,他的外甥就扭回頭來倔強的道:「我哪裡胡說八道了?他們的方便麵一包賣一塊多,加上一個塑料碗就賣三四塊,他這不也是搶錢嗎?
說到底大家都是搶,只不過我們搶的小錢,他們搶的卻是大錢.」
李野驚訝了。
因為老馮外甥說的這番話,讓他有些似曾相識。
就在幾年之後,某個悍匪在港島做下一樁大案,把包稅人老李的兒子給綁架了,等到錢人兩清的時候,悍匪就說過一句類似的話。
「你好李先生,大家都是搶,只是方式不一樣而已」
就這句話,後來影響了好多社會人,甚至在某段時間之內,也被李野奉為人生信條。
生而為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每時每刻好像都要跟別人搶。
蝌蚪形態的時候,自己要搶過其他上億的同類,才能睜眼看看這個世界。
當小學生的時候,自己要努力學習爭取第一,才能在社會分流之中占據更有利的謀生職位,
等長大了進入社會,又要跟同事搶晉升的機會,跟情敵搶漂亮的姑娘,連上班擠地鐵都要跟人搶,每時每刻都躲不過一個「搶」。
這個社會的本質,好像就是一個大大的「搶」字,大家都在遵循著某種特殊的規則,給自己爭搶更多的利益。
只是後來,李野逐漸對這個「搶」字理解的更深了一層。
也就是說,你能搶的目標,只能是你的同類。
有本事你搶你老闆試試唄?你再晉升,還能坐他的老闆椅嗎?
反過來說,老闆隨便制定一個政策,就能合理合法的搶你,你要是不服氣,那就自己做老闆。
而老李那種商業巨賈,面對普通人可以大搶特搶,面對同類也可以運用資本、法律、眼光、才智等等能力,在商言商的互相較量。
但是如果你出了圈去搶另一個層次的人.那麼這個「搶」的規則就會被打破。
江湖人好勇鬥狠,誰的拳頭硬,誰更不要命,那誰就拿地盤做老大,但你要真搶了不該搶的人,拳頭硬算個屁啊?
悍匪搶了老李,最後還不是丟了性命?
老李跟同類在商言商唯利是圖了一輩子沒事,但等你的「利益」侵犯到更高層次的「利益」之後,你還好意思說「一點商業常識都不懂」嗎?
既然你跟別人談在商言商,談利益至上,那麼人家也就要跟你談利益至上了。
更高層次的國家其實也信奉「利益至上」的,而且他們也搶,
【戰場上拿不到的東西,談判桌上你也拿不到,】
這是不是搶?
【戰場上能拿到的東西,我還需要跟你講道理嗎?我張張嘴,你是不是應該乖乖的給我送過來?】
這是不是搶?
所以有些規矩和常識,跨界之後根本就不好使。
你一個商人跟悍匪張講契約講法律,他聽嗎?
你一個商人跟國家講「在商言商」,祂會不會一臉懵圈?
所以現在老馮外甥的驚人之語,李野也能理解,
小伙子年紀輕輕就跟著一幫兄弟橫行鄉里,幾年下來積累了足夠的信心,卻不知外面的天地有多大,頭頂的大山有幾重,
也許等到他三十多歲以後,回頭望一眼曾經的自己,才知道當初的毛頭小子有多麼犯渾。
等到老馮走了之後,李忠發忽然對李野道:「你馬上把小若和小瑩喊回來,咱們今天晚上就回京城,再晚了這門檻都要被人踏破了。」
「欸,我這就喊她們回來。」
李野答應了李忠發,開始給傅依若打電話。
爺倆現在都清楚,老馮不是第一個上門的說客,小縣城裡就那麼大,關係網上誰不知道誰啊?老馮外甥那伙小子橫行這麼久都沒有伏法,說不定就能人托人搭到這張網上。
「喂,小若你們談的怎麼樣了?趕緊回來吧!爺爺喊你們呢?」
「哥,我們正跟桑小玲談著呢!能再給我們一個小時嗎?」
傅依若和李瑩去桑小玲家裡「考察」去了,桑小玲作為李瑩手下的得力幹將,這次做大做強的機會肯定想帶她一下,
但傅依若可沒有輕鬆答應,畢竟奢侈品不是普通服裝,各方面的要求要高得多,所以她跟著來清水縣,也想看看桑小玲合不合自己的眼緣。
現在看來,她們三個談的還算投機。
不過李野卻道:「別一個小時了,過了年邀請桑小玲去京城玩一趟,你們再好好談一談。」
「那也行,我們這就回去。」
李野打完了電話,就看到爺爺也給自己的司機打了傳呼,然後就等待著對方給她回電話。
奶奶今晚也不在家,是爺爺的司機帶她出去的。
李野沒問奶奶去哪兒了,但猜也能猜到一個大概。
童明月。
曾經的大姑自從改姓歸宗,改名叫童明月之後,幾乎就跟老李家斷了關係,只有每到過年的時候,奶奶才會過去走一趟。
畢竟是曾經戰友的孩子,又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成人,就算讓人恨的牙痒痒,但吳菊英的心裡,有些地方還是軟的。
「叮鈴鈴~」
李忠發的電話響了。
「喂,催一催你嬸子,讓她儘快回來,就說有點急事。」
「誒誒,我這就去。」
不過一會兒之後,司機又打了電話回來,很難為的道:「老局長,我進去催了,但是那娘倆抱著嬸子的腿不撒手,哭的嗷嗷的.」
「.」
李忠發沉吟片刻,說道:「那你在門口守著吧!我待會兒親自過去。」
李野想了想,試探著道:「爺爺,你去的話可能不好拒絕,要不還是我去吧!」
童明月喊了李忠發四十多年的「爹」,所以兩人之間也很難掰扯的清,反倒是李野跟童明月一直不睦,可以狠下心硬生生的拒絕。
但是李忠發卻搖搖頭道:「愛國上個月放出來了,然後就離婚了,這會兒應該是心裡委屈,要是看見你,就更委屈了」
李野驚訝的道:「什麼?崔愛國放出來了,而且還離婚了?什麼時候的事情?而且為什麼看到我反而更委屈了?」
李忠發嘆聲說道:「都是上個月的事,他們娘倆盼啊盼的,沒想到最後卻是這個結果.現在看看你的樣子,你說他委屈不委屈?」
「.」
「看到我,就更委屈了嗎?」
李野忍不住搖搖頭,也是自嘲的笑了。
人比人得死這句話,在崔愛國和李野身上可以說是個迴旋鏢式的輪迴。
當初的李野學習不好,還經常跟人「切磋武藝」,跟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崔愛國簡直就是鮮明的對比。
每次過年過節,童明月就會帶著崔愛國過來跟李野對比,把李開建都臊的滿臉通紅沒脾氣。
誰讓人家崔愛國學習好呢?誰讓李野不成器呢?
而且當李野被陸景瑤退婚之後,這個對比就更強烈了。
但世事好輪迴,蒼天饒過誰,現在崔愛國前途沒了,還被夏月給離婚了,反觀李野卻成了「最有出息的年輕人」,這種反差感刺在心裡,能不委屈?
不過李野想想,這個委屈跟自己有什麼關係?
怎麼不怪夏月呢?
當初崔愛國和夏月被李忠發「大義滅親」,親自從京城抓了回來,崔愛國因為夏月懷了孩子,才一狠心背了所有的罪名,家裡面又活動了一切能活動的關係,讓夏月置身事外。
可現在夏月直到崔愛國出獄,才提了離婚,不得不說算計到了極點。
世事無常,這人,怎麼就變成了這樣?
(本章完)
打壞了玻璃照價賠償,老馮的大外甥好像還挺講理的,但李忠發卻淡淡的道:「老馮,這件事我幫不了你,你還是讓孩子自首去吧!」
「李老哥,我這就帶孩子去自首,希望您看在孩子還是初犯的份上,高抬貴手」
老馮滿臉苦澀的答應了李忠發的建議,在他看來,今天自己能夠仗著一張老臉進了李忠發的門,就證明李忠發還念著當初的一絲情分,
就算原則上的事情不能違背,但是等到判罰的時候,上限和下限之間未必不能操作一下。
但是老馮的大外甥卻不懂的這些道道,聽到要讓自己去自首,蹭的一下就崩了起來。
「二舅你看看,我早就說過不要來求他們,現在你的李老哥早就不是當初一起啃窩頭的兄弟了,人家現在已經是富貴人家,怎麼還會念著你們的那點舊情?
咱們窮人就有窮人的活法,當初他李忠發窮的時候出去跟了部隊,就沒搶過別人的東西?地主老財是怎麼死的?
再說這一次我們又沒搶東西,就算被抓進去也蹲不了幾天,咱們這麼低三下四的求人,還有點窮人的骨氣嗎.」
「.」
老馮聽了大外甥的驚人之語,心裡那是拔涼拔涼的。
什麼叫沒搶什麼東西,最多也蹲不了幾天?
縣裡出動了那麼多人,害的幾位縣裡的大佬都過不好年,這麼多人折騰一回就為了關你幾天?
【我的親外甥欸,你少看點港台江湖片吧!你這是把自己往死里折騰啊!】
八九十年代,正是內地江湖習氣最嚴重的時期,很多孩子受到港台江湖片的影響,甚至覺得坐幾天牢出來之後就有了江湖地位,就可以大殺四方似的。
看看這個時期許多出名的江湖好漢,到了幾十年後還被某些人頂禮膜拜,就可以想像此時此刻這些孩子心中的世界觀,跟後世有多麼大的不同。
可老馮是從特殊年代過來的人,對這個社會的理解比外甥可深刻多了,於是他只能一邊告辭,一邊試圖挽回,
哪怕能挽回一點也好啊!
「李老哥,孩子小不懂事,都是聽了那些壞孩子胡說八道.我這就帶他自首去,您大人有大量,千萬別往心裡去.」
可是老馮話音剛落,他的外甥就扭回頭來倔強的道:「我哪裡胡說八道了?他們的方便麵一包賣一塊多,加上一個塑料碗就賣三四塊,他這不也是搶錢嗎?
說到底大家都是搶,只不過我們搶的小錢,他們搶的卻是大錢.」
李野驚訝了。
因為老馮外甥說的這番話,讓他有些似曾相識。
就在幾年之後,某個悍匪在港島做下一樁大案,把包稅人老李的兒子給綁架了,等到錢人兩清的時候,悍匪就說過一句類似的話。
「你好李先生,大家都是搶,只是方式不一樣而已」
就這句話,後來影響了好多社會人,甚至在某段時間之內,也被李野奉為人生信條。
生而為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每時每刻好像都要跟別人搶。
蝌蚪形態的時候,自己要搶過其他上億的同類,才能睜眼看看這個世界。
當小學生的時候,自己要努力學習爭取第一,才能在社會分流之中占據更有利的謀生職位,
等長大了進入社會,又要跟同事搶晉升的機會,跟情敵搶漂亮的姑娘,連上班擠地鐵都要跟人搶,每時每刻都躲不過一個「搶」。
這個社會的本質,好像就是一個大大的「搶」字,大家都在遵循著某種特殊的規則,給自己爭搶更多的利益。
只是後來,李野逐漸對這個「搶」字理解的更深了一層。
也就是說,你能搶的目標,只能是你的同類。
有本事你搶你老闆試試唄?你再晉升,還能坐他的老闆椅嗎?
反過來說,老闆隨便制定一個政策,就能合理合法的搶你,你要是不服氣,那就自己做老闆。
而老李那種商業巨賈,面對普通人可以大搶特搶,面對同類也可以運用資本、法律、眼光、才智等等能力,在商言商的互相較量。
但是如果你出了圈去搶另一個層次的人.那麼這個「搶」的規則就會被打破。
江湖人好勇鬥狠,誰的拳頭硬,誰更不要命,那誰就拿地盤做老大,但你要真搶了不該搶的人,拳頭硬算個屁啊?
悍匪搶了老李,最後還不是丟了性命?
老李跟同類在商言商唯利是圖了一輩子沒事,但等你的「利益」侵犯到更高層次的「利益」之後,你還好意思說「一點商業常識都不懂」嗎?
既然你跟別人談在商言商,談利益至上,那麼人家也就要跟你談利益至上了。
更高層次的國家其實也信奉「利益至上」的,而且他們也搶,
【戰場上拿不到的東西,談判桌上你也拿不到,】
這是不是搶?
【戰場上能拿到的東西,我還需要跟你講道理嗎?我張張嘴,你是不是應該乖乖的給我送過來?】
這是不是搶?
所以有些規矩和常識,跨界之後根本就不好使。
你一個商人跟悍匪張講契約講法律,他聽嗎?
你一個商人跟國家講「在商言商」,祂會不會一臉懵圈?
所以現在老馮外甥的驚人之語,李野也能理解,
小伙子年紀輕輕就跟著一幫兄弟橫行鄉里,幾年下來積累了足夠的信心,卻不知外面的天地有多大,頭頂的大山有幾重,
也許等到他三十多歲以後,回頭望一眼曾經的自己,才知道當初的毛頭小子有多麼犯渾。
等到老馮走了之後,李忠發忽然對李野道:「你馬上把小若和小瑩喊回來,咱們今天晚上就回京城,再晚了這門檻都要被人踏破了。」
「欸,我這就喊她們回來。」
李野答應了李忠發,開始給傅依若打電話。
爺倆現在都清楚,老馮不是第一個上門的說客,小縣城裡就那麼大,關係網上誰不知道誰啊?老馮外甥那伙小子橫行這麼久都沒有伏法,說不定就能人托人搭到這張網上。
「喂,小若你們談的怎麼樣了?趕緊回來吧!爺爺喊你們呢?」
「哥,我們正跟桑小玲談著呢!能再給我們一個小時嗎?」
傅依若和李瑩去桑小玲家裡「考察」去了,桑小玲作為李瑩手下的得力幹將,這次做大做強的機會肯定想帶她一下,
但傅依若可沒有輕鬆答應,畢竟奢侈品不是普通服裝,各方面的要求要高得多,所以她跟著來清水縣,也想看看桑小玲合不合自己的眼緣。
現在看來,她們三個談的還算投機。
不過李野卻道:「別一個小時了,過了年邀請桑小玲去京城玩一趟,你們再好好談一談。」
「那也行,我們這就回去。」
李野打完了電話,就看到爺爺也給自己的司機打了傳呼,然後就等待著對方給她回電話。
奶奶今晚也不在家,是爺爺的司機帶她出去的。
李野沒問奶奶去哪兒了,但猜也能猜到一個大概。
童明月。
曾經的大姑自從改姓歸宗,改名叫童明月之後,幾乎就跟老李家斷了關係,只有每到過年的時候,奶奶才會過去走一趟。
畢竟是曾經戰友的孩子,又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成人,就算讓人恨的牙痒痒,但吳菊英的心裡,有些地方還是軟的。
「叮鈴鈴~」
李忠發的電話響了。
「喂,催一催你嬸子,讓她儘快回來,就說有點急事。」
「誒誒,我這就去。」
不過一會兒之後,司機又打了電話回來,很難為的道:「老局長,我進去催了,但是那娘倆抱著嬸子的腿不撒手,哭的嗷嗷的.」
「.」
李忠發沉吟片刻,說道:「那你在門口守著吧!我待會兒親自過去。」
李野想了想,試探著道:「爺爺,你去的話可能不好拒絕,要不還是我去吧!」
童明月喊了李忠發四十多年的「爹」,所以兩人之間也很難掰扯的清,反倒是李野跟童明月一直不睦,可以狠下心硬生生的拒絕。
但是李忠發卻搖搖頭道:「愛國上個月放出來了,然後就離婚了,這會兒應該是心裡委屈,要是看見你,就更委屈了」
李野驚訝的道:「什麼?崔愛國放出來了,而且還離婚了?什麼時候的事情?而且為什麼看到我反而更委屈了?」
李忠發嘆聲說道:「都是上個月的事,他們娘倆盼啊盼的,沒想到最後卻是這個結果.現在看看你的樣子,你說他委屈不委屈?」
「.」
「看到我,就更委屈了嗎?」
李野忍不住搖搖頭,也是自嘲的笑了。
人比人得死這句話,在崔愛國和李野身上可以說是個迴旋鏢式的輪迴。
當初的李野學習不好,還經常跟人「切磋武藝」,跟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崔愛國簡直就是鮮明的對比。
每次過年過節,童明月就會帶著崔愛國過來跟李野對比,把李開建都臊的滿臉通紅沒脾氣。
誰讓人家崔愛國學習好呢?誰讓李野不成器呢?
而且當李野被陸景瑤退婚之後,這個對比就更強烈了。
但世事好輪迴,蒼天饒過誰,現在崔愛國前途沒了,還被夏月給離婚了,反觀李野卻成了「最有出息的年輕人」,這種反差感刺在心裡,能不委屈?
不過李野想想,這個委屈跟自己有什麼關係?
怎麼不怪夏月呢?
當初崔愛國和夏月被李忠發「大義滅親」,親自從京城抓了回來,崔愛國因為夏月懷了孩子,才一狠心背了所有的罪名,家裡面又活動了一切能活動的關係,讓夏月置身事外。
可現在夏月直到崔愛國出獄,才提了離婚,不得不說算計到了極點。
世事無常,這人,怎麼就變成了這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