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悍跳狼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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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局。審訊室。

  兩名警查叔叔,坐在審訊桌前。

  而對面,則是逮著銀鐲子的穿越者。

  「姓名!」

  趙隊長語氣冰冷,威嚴審問道。

  「林……林元。」

  穿越者頓了頓,才說出「自己」的名字。

  「年齡!」

  「2……22!」

  穿越者又頓了頓,說出自己的年齡。

  「說吧,你為什麼要非法使用計算機,入侵『華悅電子科技公司』的伺服器,並盜取客戶資料?」

  「我沒有!」

  穿越者似乎順暢了許多,連忙否認:「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不知道?」

  趙隊長打開身前文件,扔到嫌犯面前:「看看這份資料。」

  穿越者低頭一看。

  好傢夥,資料上顯示著「自己」使用非法黑客軟體,登錄『商業公司』的網絡伺服器,並下載了數十萬份客戶信息資料。

  看到這份記錄,穿越者繼續喊冤:「冤枉啊,我比竇娥還冤啊!」

  嘭!

  趙隊長重重地一拍桌子,桌上文件蹦起半寸之高。

  「給我老實點!都進了局子,還想裝無辜?」

  「……」

  穿越者無語了。

  自己冤枉嗎?

  很冤、非常冤。

  因為這屁事完全不是自己乾的,而是原身乾的。

  自己剛剛穿越就被抓,這能不冤嗎?

  然而,穿越這事能說出來嗎?

  不能!!!

  所以……

  「根據東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從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依照上述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要見律師!」

  趙隊長:「???」

  這傢伙居然還懂法律?

  你說你這麼聰明,為什麼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犯罪呢?

  「答應他!」

  耳麥里傳來局長的指示。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無論嫌犯怎麼拖延時間,都是白費功夫。

  「林元!」

  聽到指示,趙隊長嚴肅開口:「根據相關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如果你沒錢請律師,我方可以為你聯繫免費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請!」

  「來人,給他一部手機,讓他聯繫律師!」

  ……

  半個小時後。

  一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驅車來到警局。隨後在工作人員的引領下,進入審訊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師事務所的鄭文杰律師。受你本人的委託,我將作為你的代理律師,全程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謝謝!」

  林元點點頭。

  鄭律師在一旁坐下。

  審問重新開始。

  「姓名?」

  「林元。」

  穿越者立即答覆道,言語精準,速度極快。

  似乎,從這一刻開始,他已經真真正正地變為「林元」。

  「年齡?」

  「22!」

  「根據網監局的證據顯示,這一年來,你一直在使用VPN軟體,非法連結網際網路,是不是?」

  林元轉頭看看律師。

  律師沉默不語,現在證據確鑿,自己幫不了。

  林元無從狡辯,只能點頭:「是!」

  「上星期,你利用黑客程序,入侵『華悅電子公司』網絡,並下載數十萬份客戶資料,是不是?」

  林元再次點頭:「是!」

  「隨後,你又將獲得的客戶資料打包,發向了外網。是不是?」

  此問一出,林元沉默了。

  這坑爹的原身,根本沒得辯啊。

  「林元,你可以保持沉默,但警方已經掌握了完整的證據鏈條。哪怕你不說話,也無濟於事。」

  趙隊長嚴肅說道。

  聞言,林元終究還是老實點頭了:「是!」

  「還有沒有其他人員參與此事?你的上下線是誰?老實交代問題,後面上了法庭,警方可以幫你求情,爭取輕判。」

  林元搖搖頭:「沒有,這都是我一人所為。」

  聞言,趙隊長皺了皺眉,但並沒有直接反駁嫌犯。

  而是喝了口水,繼續往下審問。

  「林元,下面說說你的動機吧:你為什麼要盜取商業公司資料?好好想清楚了,再回答。」

  輕輕的一句話,從趙隊長口中說出,卻給人一種極強的壓迫感。

  此時,單向玻璃後方。

  局長與多名幹警,也在旁聽。

  這是一起大案,涉及金額高達數百萬元。

  如果能根據這條線索,挖出這傢伙的犯罪團伙,亦或是幕後買家……

  那本局可就立大功了。

  ……

  審訊室。

  「我,我……」

  林元有些支支吾吾。

  趙隊長:「說!如實交代問題!」

  「我……如果我說,這一切都不是我乾的。警查叔叔,你們會信嗎?」

  林元的聲音很輕,言語似乎顯得有些不太自信。

  聞言,趙隊長與記錄員雙雙笑了,冷冷地笑了。

  「你說呢?」

  「林先生,你覺得我們信不信?」

  林元:「……」

  「林先生,我最後提醒你:到了這一步,狡辯是沒有用的。想想你是怎麼進來的?你是我們警方出示《拘捕令》後,被抓進來的。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警方會抓你嗎?」

  「坦白從寬,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明白沒?」

  趙隊長嚴肅說道。

  聽到這話,林元轉頭再次看了看律師。

  鄭律師繼續保持沉默。

  警方的審問沒有違規,自己什麼也做不了。

  「好吧,我如實交代。」

  在確鑿證據下,林元終於開口說出了自己的動機:「我是為了賺錢。不僅這個案子,我還做了其他案子。比如,『藍河地產』、『心悅傳媒』、『彩虹科技公司』……以及,波士頓卡森軟體公司。」

  懵了!

  鄭律師當場懵逼了。

  當事人在幹嘛?

  自己從業二十多年,見過無數嫌犯當場狡辯,也見過無數嫌犯哭泣求饒,但卻從未見過主動自爆的。

  你以為你是「悍跳狼」嗎?

  然而,這還並沒有完。

  當事人還在繼續「自爆」。

  「我不僅盜取商業公司信息,我還盜用他人身份信息,用來註冊銀行帳戶。」

  「我在工行有一張銀行卡,餘額90萬;」

  「我在農行有一張銀行卡,餘額150萬;」

  「我在商行有三張銀行卡,餘額400萬;」

  「我在交行……」

  「我在光大銀行……」

  「我在花旗銀行……」

  「我在瑞士銀行還有一個匿名帳戶,存款500萬美金。」

  「沒錯!!!」「

  「它們,都是我非法獲得的資金。呵呵……」

  林元笑容滿面,輕飄飄地說出自己的「罪行」。

  轟!

  全體起立。

  趙隊長站了起來,臉色震驚。

  記錄員站了起來,一臉懵逼。

  鄭律師站了起來,目瞪口呆地望著自己的當事人。

  他,仿佛在看一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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