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請第二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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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司主,確實有點本事。

  以花魁的能力,按說周圍有人出現,根本就不可能瞞不過她的眼睛。

  可她硬是沒看到,司主從哪裡冒出來的。

  難道,這個司主,也擁有類似「咫尺」一樣的能力?

  不應該啊。

  咫尺雖然強大,卻還是有徵兆的。

  使用的時候,有輕微的空間波動。

  就像是水波蕩漾一般,現身的區域,空間會輕微抖動一下。

  ……

  早在花魁來的時候,楊雄和大掌柜,便總結了一些說詞,讓她記住,用來應付各種情況。

  特別是面對司主的時候。

  便點點頭,回應:「是。我回來了。」

  司主的聲音,依舊很是空蕩,也看不清黑袍之下的面容:「如何?」

  「事情調查到一半,受到了阻礙,不過,順路解決了桃花煞。」

  這是楊雄和大掌柜合計之後,擬定的說詞。

  從之前,天目夜使調查的事情來看,她調查的,分明是桃花鎮的事情。

  而桃花鎮,是福壽煞的事情,和桃花煞——也就是敲門煞,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福壽煞的事情,並未在城市擴散開,而且福壽煞,能夠在西平城,堂而皇之的以「流水席」殺人,證明這件事情,本身就有問題。

  甚至和西平城的權貴,達成某種勾結,才可以做到。

  所以便讓花魁回答得模稜兩可一些。

  至於桃花煞,本來就被楊雄解決了,順口一說,問題不大。

  「受到了阻礙麼,也對。」

  果然。

  司主並未糾結這事情,而是把目光,落到花魁身上:「你的狀態,不太對。大概還能撐多久?」

  還能撐多久?

  這個問題,有些偏離了花魁知道的答案。

  她並沒有回答。

  見狀,楊雄心念微動:煞術——影身。

  他的眼前,微微一黑。

  下一刻,他變成了花魁。

  「大概一個月。」

  楊雄開口答。

  聲音不急不緩。

  他琢磨了一下,說了個數。

  司主問的,應該是「天目夜使」,被邪祟取代的時間。

  畢竟現在的花魁,就是邪祟,氣質和活人,是有明顯區別的。

  而每一個夜使,在過多使用煞力後,都免不了,被身上養的煞,取而代之的下場。

  「看來,和桃花煞的戰鬥,讓你過多,使用了煞力,使得你,要提前化煞了。」

  司主說著,身影晃動:「既然如此,這一個月內,你儘量不要出任務了,留在巡夜司吧。另外,在解決桃花煞之後,你累計的功勳,已經足夠讓你,請第二隻煞上身。等你實在撐不住的時候,便可以嘗試了。」

  說完這話,司主的身軀,便消失不見。

  和來的時候一樣神秘。

  來無影,去無蹤。

  但楊雄,卻從他的口中,得到了一個驚人的消息!

  巡夜司的夜使,隨著使用煞力的次數增多,果然會化煞!

  而且,在實在撐不住、將要化煞的時候,居然可以選擇,養第二隻煞!

  似乎,請第二煞,是需要功勳。

  功勳,很明顯,就是解決那些邪物後,得到的獎勵。

  顯然,這個辦法,應該十分兇險,成功率很低。

  要不然,司主也不會叮囑她,不到萬不得已,才去使用。

  兩隻煞肯定比一隻煞強,沒有危險的話,楊雄遇到的那些夜使,也不可能都只有一隻煞,而不是兩隻。

  當然,如果從能力來看,現在的花魁,身上至少也相當於擁有兩隻煞的能力。

  ……

  見司主離開,楊雄鬆了口氣。

  這一關,算是過了。

  這樣一來,花魁的身份,便能做實。

  從此以後,巡夜司里,他便打入了一枚棋子。

  算是好事。

  接下來,楊雄繼續翻看卷宗。

  奇異的是。

  翻遍最近的卷宗,楊雄都未見到,有關子母煞的記載。

  不但沒有子母煞的記載,也沒見到關於福壽煞的記載。

  除了這兩個煞之外,卷宗里,連產煞,都有記載。

  這巡夜司里的卷宗,倒是讓楊雄,著實震驚了一下:細細算來,整個西平城裡,出現的邪祟,一個月內,起碼有十起!

  只不過,有其中有一半的邪祟,並未害人,也就只是記錄,上面批註了兩個字:「可控」。

  只有確實殺人如麻,威脅到了城市的安全,這才會特批,讓夜使們全力追捕。

  楊雄隱約明白過來,為什麼巡夜司,不動福壽煞了。

  相比起來,福壽煞這種利用「流水席」殺人,一個月才殺幾個人,屬於「可控」範圍。

  所以巡夜司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去理會他。

  ……

  整整一天的時間,楊雄都在利用花魁的眼睛,觀察這巡夜司里的卷宗。

  並未找到子煞的記載。

  難道這子煞,跑路離開西平城了?

  楊雄想著,操控花魁,出了巡夜司,來到辦公區。

  所謂的辦公區,其實也就是夜使們,吃喝玩樂的地方。

  巡夜塔的外面,有一片廣場。

  廣場上,有一群女子,正載歌載舞,跳得歡樂。

  旁邊,有上等的酒,烤好的肉,水果,等等。

  好傢夥,擱這兒開趴體呢。

  路過之時,便見到幾個夜使,正摟摟抱抱的,靠著幾個衣衫不整的美女,在那裡飲酒吃肉,開懷大笑。

  甚至還有一個比較獨特的夜使,抱著兩個俊俏的少年,左親一口,右親一口。

  看得楊雄好不噁心。

  他也終於明白,為啥知行夜使,會有那種喜好了。

  這些夜使,也不知是不是養煞的原因,感覺沒一個正常的。

  「天目夜使!」

  有人見到「她」,招了招手:「新進了一批俊哥兒,你有興趣麼?」

  楊雄沒有搭理他,走過去,指了一個坐在一邊、看起來嬌柔可憐的少女,說:「跟我走。」

  「喲,天目夜使這齣去一趟,口味變了啊。」

  那少女聽到楊雄的話,戰戰兢兢的站了起來。

  「跟我回房間。」

  「是,夜使大人!」

  「你往前。」

  「是!」

  楊雄倒不是想要女人——花魁一個女人的皮囊,他總不能用這個身軀,。

  他只是想要找個人,給他帶路,找到天目夜使的住處,僅此而已。

  ……

  天目夜使的住處很大,一棟緊靠著圍牆的別院。

  單論大小,和楊雄的皮影鋪差不多,一個前屋,幾個偏屋,一個後屋,一個院子。

  地方很大。

  但裡面並未有僕人居住。

  這一點,大掌柜跟他講過。

  也不知什麼規定,說是夜使在巡夜司里,是不允許使用僕人的,也不允許攜帶家眷,只有出了巡夜司,搬到外面住,才可以有家人、僕人。

  這也正是為什麼巡夜司地方這麼大,條件這麼好,可大多數的夜使,都不住在巡夜司的原因。

  跟隨楊雄,進入屋子後,那個少女,看了看楊雄,忽然主動的脫掉衣服。

  幾下就啥也不剩,然後走上來:「夜使大人,我服侍你吧。」

  啊這!

  這可不興啊!

  不過。

  楊雄掃了一眼。

  這妞的身材,還可以。

  單薄的衣衫下,居然如此浮誇。

  而且,人都叫來了,要是不做點什麼,勢必會漏出馬腳。

  當即給花魁,留下命令:「你,彈她的腳板心,200下。對了,每隻腳,200下。彈完以後,讓她走吧。」

  隨後便從花魁的身上,退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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