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抓捕丁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在小縣城裡,醫生絕對屬於金字塔頂端的那部分人。

  慈雲縣的房價並不高,而丁山已經工作好幾年了,怎麼會住在這裡呢?這和他的身份並不匹配啊。

  想到這裡,蕭如瑟連忙問道:「這裡的房子是丁山買的還是租的?」

  林大剛立刻道:「我來問一問。」他打了一通電話後,繼續道:「租的。」

  蕭如瑟道:「丁山絕對有問題!慈雲的房產均價在6000元每平方,我了解過丁山的工資,月薪稅後能拿到8000元,更有2000多的住房公積金。以他的經濟能力,足以貸款在縣城最好的地帶買一套房子,為什麼要擠在這裡?」

  莊嚴道:「事出反常必有妖。丁山未婚,而且沒談女朋友,平時幾乎沒有太大的消費,他的錢哪裡去了?」

  蕭如瑟道:「走,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這時,後知後覺的高光才說道:「天哪,難道那小子是個守財奴?就喜歡枕著鈔票睡覺嗎?」

  丁山租的房子在頂樓,714室。

  筒子樓沒有電梯,四人爬到七樓時,都有些喘氣。

  大門緊閉,門框上和四周的牆上貼滿了各種小GG,開鎖的、疏通水管的……

  「敲門。」莊嚴道。

  「咚咚咚。」

  高光砸響了房門。

  「誰呀?」房內傳出一道粗獷的聲音:「大早上的,讓不讓人清靜?」

  隨後,「吱呀」一聲,房門被拉開了,露出一張凶神惡煞的臉,恰是丁山。

  難怪高光的第一個懷疑對象是丁山,此人確實長得可怖。

  丁山長了一張撾瓜臉,皮膚粗糙,布滿了坑坑窪窪的痘印;他身量雖高,但沒有脖子,外加上碩大的啤酒肚,遠遠看去好似一隻癩蛤蟆。

  「你們是誰呀?」丁山道:「吵什麼吵?」

  莊嚴出示了警官證,道:「警察,有些事情想要和你核實一下,可以進去坐坐嗎?」

  丁山接過證件,仔仔細細看了一遍,這才還給了莊嚴。他轉身回了房間,瓮聲瓮氣道:「進來吧。」

  室內可以用家徒四壁來形容,入目可及之處,皆是空空蕩蕩的,家裡唯一的電器恐怕只剩下白熾燈了。

  「抱歉啊。」丁山有些意興闌珊,道:「家裡沒有熱水壺,不能給幾位警官沏茶了。」

  莊嚴道:「不用客氣,我們問幾句話就走。」

  丁山道:「問吧。我聽說了王娟娟的事,你們是在懷疑我嗎?呵呵,我一褲襠的黃泥巴,也不在乎再多一樁事了。」

  莊嚴道:「5月18日零點,你在哪裡?有人為你作證嗎?」

  丁山思索片刻,道:「在家,無人作證。」

  莊嚴道:「你再好好想一想?」

  丁山無奈道:「確實在家。那天醫院沒什麼事,下班之後我就回家了。由於心情鬱悶,我喝了點啤酒,早早就上床睡覺了。」

  莊嚴道:「這裡住了幾個人?你父母呢?」

  「呵呵,」丁山道:「他們是我父母,我怎麼管得住?他們不住這兒。」

  莊嚴道:「根據我們查到的信息,你是丁家堡人,父母常年在老家嗎?」

  丁山嘴角輕輕揚起,有些急促道:「你總問我父母幹什麼?不是要查王娟娟的案子嗎?那天我在家裡,哪兒也沒去!」丁山想了想,又道:「對了,那天晚上半夜的時候,隔壁小夫妻『為愛鼓掌』來著,我聽得一清二楚。這樣可以作為證據嗎?」

  「為愛鼓掌?」莊嚴沒聽懂,疑惑地看了看丁山。

  高光「噗嗤」一聲笑道,湊到莊嚴耳邊解釋了一番。

  莊嚴的臉瞬間漲得通紅,他咳嗽一聲,道:「嚴肅點!你聽到隔壁夫妻的動靜,具體是在幾點?」

  丁山道:「沒留意時間,應該是在零點以後。」

  莊嚴道:「行,我們會核實的。」

  老房子隔音差,如果丁山能夠在案發時間內聽到隔壁的動靜,那便可以作為不在場證明。

  「大剛,你去隔壁問一問。」莊嚴道:「快去快回。」

  「我?」林大剛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道:「莊隊,我還沒結婚呢。讓高大哥去吧。」

  「讓你去就去。」莊嚴道:「你高大哥也沒結婚,連對象都沒影子。你是本地人,問這種話題比較合適。」

  「好吧。」林大剛心不甘情不願地敲起了隔壁的門。確實,詢問這種比較私密的問題,是件讓人頭疼的事情。

  在莊嚴詢問丁山時,蕭如瑟一直在觀察著整間套房。房間雖空,但打掃得還算乾淨,讓蕭如瑟起疑的是,客廳的地板上露出了幾處非常嶄新的區域,看其方位,原先應該是電視機櫃、茶几、沙發的位置。

  於是,蕭如瑟道:「丁先生,你的經濟狀況非常緊張嗎?」

  丁山嚇得一個哆嗦,道:「不緊張,我不懂你在說什麼。」

  蕭如瑟道:「不緊張的話,你為什麼要賣掉房東的家電、家具?看地上的挪動痕跡,應該是這幾天的事情吧。是在準備跑路的錢嗎?這麼說,你就是殺害王娟娟的兇手!」

  蕭如瑟當然知道丁山是王娟娟案兇手的可能性很低,她這麼說只是為了詐一詐他!

  「我……」丁山有些結巴道:「我不是!我沒有殺王娟娟。我租的這間房子本來就是毛坯,家具家電都是我自己配的,我賣自己的東西犯法了?」

  「不犯法!」蕭如瑟道:「但你處理東西的時機不對!而且,你說謊了,你昨天根本就沒有在家!你看看牆上的日曆,你有撕日曆的習慣,但此時顯示的依然是5月17日!也就是說,從5月17日開始,你就沒有住在這裡,直到今天凌晨,你才回到的出租屋!你看看你的鞋,誰會在家裡穿球鞋?而且是一雙沾滿了沙土的球鞋!」

  「我……」丁山語塞。

  莊嚴這才發現,他遺漏了這麼多的細節。

  「銬起來!」莊嚴喝道。

  高光立刻衝上前去,一把將丁山按住,反手銬了起來。

  「冤枉啊。」丁山道:「我沒有殺王娟娟。」

  莊嚴道:「有沒有殺人,帶回去審一審就知道了!」

  說完,三人押著丁山,便下了樓去。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