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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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綜合理工大學,隸屬於法國國防部,是法國最頂尖且最富盛名的工程師大學,在法國各類院校中常年排名第一,她的名字通常意味著嚴格的選拔和傑出的學術,被譽為法國精英教育模式的巔峰。

  喬眠考上的,正是這所學校。

  所以當她拿著offer給譚時看時,譚時愣住了,他以為她是一隻被圈養的金絲雀,沒想到,她是一隻可以自己登上枝頭的鳳凰。

  拿開隔在兩個人之間的offer,譚時狠狠地吻了她。

  真是個寶貝。

  譚時不知道怎麼形容自己的心情,但總歸是高興的,忽然就想把天上的星星摘下來送給她,只要她高興,他什麼都願意送到她面前。

  那一天,他帶她去最昂貴的餐廳吃飯,帶她去郊外散步,帶她去遊樂場玩旋轉木馬,帶她去一切她想去的地方,沒有拍攝沒有利益,只是單純陪她玩滿足她。

  有一瞬間,喬眠覺得自己回到了沈雲黎身邊。

  或許眼前的這個男人真的可以讓她開始新的生活。

  愛上另一個人,忘記沈雲黎。

  直到兩個人玩了一天回來,譚時拿著一張黑卡遞到她面前。

  玄關處,兩個人相對站著,喬眠沒有伸手:「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譚時嘴角勾起一抹弧度,輕輕揉著她的頭髮:「因為我喜歡你。」

  喜歡?

  喬眠望著他濃深的雙眸,上前一步靠在他的胸膛:「吻我。」

  男人的襯衣沾染了夜色,有點墨色的涼,譚時滿眼寵溺地望著眼前的女孩,她輕抬下顎的樣子,不像索吻倒像是在要糖。

  譚時低頭,在她額頭輕輕落下一吻。

  在男人看不見的角度,喬眠勾起一絲冷笑。

  「唇。」

  忽略她的不滿,譚時依舊揉著她的頭髮,像是在安慰一隻纏人的貓咪:「乖。」

  「不是喜歡我嗎?」喬眠抱著他的腰,輕輕靠在他懷裡,目光落在他左耳那枚和夜色融為一體的耳釘。

  「嗯,喜歡你。」譚時玩著她柔軟的耳垂,「陪你做什麼我都願意。」

  「陪我睡?」

  喬眠眉眼微揚,被夜色描摹得極具風情,她靠的近了些,溫熱的呼吸全灑在男人稜角分明的下巴。

  昏暗的光線里,譚時的呼吸重了些,他輕輕推開黏在他身上的女孩:「乖,我今天有事得回國。」

  喬眠看了下時間:「都這麼晚了。」

  譚時說:「凌晨的機票。」

  往後靠在牆上,喬眠點了支煙,火星在曖昧的光線里映著繚繞的煙霧:「什麼時候回來。」

  緩緩上前一步,譚時將她手裡夾得煙掐滅:「很快。」

  沒有挽留也沒有溫情告別,喬眠不冷不淡地應了聲:「嗯。」

  夜色更濃了,譚時低頭又吻在她的額頭:「睡吧,晚安。」

  男人的吻就和他離開的身影一樣薄涼,房間只剩下她一個人,喬眠靠著牆將他剛剛掐滅的煙重新點燃,其實她始終都很討厭煙的味道,但討厭和抽之間並不存在絕對的關係,她想借著這種厭惡的東西讓自己清醒一點。

  他喜歡自己嗎?

  無疑是喜歡的。

  但他的喜歡,是一個攝影師對模特的喜歡,或許比這層關係深一點,多了些曖昧。更確切的,像一個匆匆路過的人,對路邊盛開花朵的喜歡,因為那朵花比周圍的要鮮艷好看。這種暗裡著迷的欣賞,和入骨偏執的愛情占有,差了千里萬里。

  每當喬眠覺得他是喜歡自己的,可以和這個男人再進一步的時候,他就不見了。

  過去的一年裡,他幾乎兩個月來一次法國,最近似乎間隔短了一點,一個月。

  一個月。

  要說他喜歡她,好像也不是。

  這種若即若離的縹緲,讓她惱火。

  惱火?

  再細看女孩的眼睛,裡面分明沒有一絲憤怒,她也是渾不在意的,都是遊戲玩家而已,她怎麼會當真?只是沒有把男人征服她不開心罷了。

  菸蒂微弱的紅光映著喬眠的側臉,光線迷離,在她的唇上留下斑駁的影,此時此刻,她像極了一隻酒熏火燎的午夜魅靈。

  喬眠打開燈,瞬間,室內一片明亮,暖黃的光暈充斥在房間每個角落。

  不得不說,譚時是個玩弄氣氛的高手,他們之間的很多拍攝都是在這個房間完成的,所以,從床的擺設到沙發的位置以及燈光的顏色,都是經他點頭。

  復古的慵懶,低調的輕奢。只要他想,他可以拍出任何他想要的鏡頭。

  這個房子完全是開放式,除了衛生間,站在任何位置都可以對整個房間一覽無餘,喬眠很喜歡這樣的設計。

  她走到衣櫃前,拿出一件酒紅色絲絨吊帶長裙,和黑色的高跟鞋。對著鏡子補了妝塗上暗紅色的口紅。

  她像一隻月夜下叛逃的妖女,混入了酒吧。

  這一夜,不知多少男人要丟了魂。

  今天拿到通知書……不,應該是昨天,她真的很開心,很想和一個人分享自己的快樂,人生中的每一個節點她都想和他分享。

  昨天和譚時在一起很開心,他真的很縱容她,寵她,帶她去她想去的一切地方,只不過她笑得越明媚,心臟就越空虛,就像此時此刻,周圍吵鬧的重金屬音樂和人影散亂,她身處其中,但內心卻越來越空虛。

  那個位置,是別人填不滿的。

  端著酒杯的手腕輕搖,喬眠坐在吧檯前看著調酒師眼花繚亂的動作。有無數次,她想過回去,回到他的身邊繼續做他的小公主,就以這樣的身份繼續貪戀那份溫暖。

  可是……喬眠自嘲的笑了,性感的吊帶下,她摸了摸左肩的疤。

  回去做什麼?

  看他和林郁晨恩愛白頭嗎?

  夏晟聞一直讓沈雲黎找個助理,但沈雲黎拒絕了,他不習慣有這樣的職位在自己身邊待著。而公司怕沈雲黎剛出院過於勞累,這次出差又多了兩個人跟著他一起。

  在巴黎要待一周,今天是工作的最後一天,明天就要回國了。傍晚下班後三個人一起回了酒店。按照Zero出差訂酒店的標準,沈雲黎獨自一間,另外兩個同事一間。

  回到房間,沈雲黎把今天的工作梳理了一下,正要關上電腦,房門被敲響了。

  灰色的地毯上,沈雲黎穿著酒店的一次性拖鞋緩步走到玄關,隔著房門就聽到了同事聊天的聲音,他打開門。

  「沈總,明天要回國了,所以我們今晚想去逛逛,一起去嗎?」門外的同事,都已經換上了休閒便服。

  「我這裡還有一點工作,你們去吧。」不出意料的,沈雲黎像往常一樣拒絕了。

  「嗯好的,您注意休息按時吃飯,要不然Frank會罵我們的!」其中一個比較活潑的同事笑著說。

  沈雲黎唇角微抿:「給同事帶禮物的話,算我帳上。」

  「既然您這麼說我們就不客氣了!」門外的同事玩笑道,臨走又囑咐了一遍,「您可一定得按時吃飯,我打電話讓他們送到你房間。」

  「好,知道了。」扶著門框的手從深藍色襯衣中露出漂亮的腕骨,沈雲黎垂眸笑了,「有事打電話給我。」

  「您放心沒事的,您一會兒好好休息吧。」

  兩個同事離開,沈雲黎關上房門。他往玻璃杯里倒了杯溫水,坐在沙發上安靜望著落地窗外的迷離夜景。

  同事都挺不錯的,但不論是國內聚餐慶功宴,或者像這次的出差,沈雲黎幾乎不參加他們的活動。有他在,他們會不自在。

  所謂高處不勝寒,可能就是此刻站在燈光與月光的交織下,披了一身清輝的男人吧。

  吃過晚飯,沈雲黎獨自出了酒店。

  以前,他總出差來法國,而她每次都不開心,鬧著要跟他一起來,但每次都害怕坐飛機。沈雲黎無奈,每次都拍很多照片,每次都把行程壓到最短,然後儘快回家陪她。

  沈雲黎一個人走在街頭,很多地方他都給她拍過照,亞歷山大三世橋,巴黎聖母院,上次來的時候還沒被燒毀。

  水中映著河畔兩側的燈光,沈雲黎站在橋上,晚風吹著男人墨色的頭髮,一如他的雙眸那般深沉。

  也是一年前,他站在同樣的地點,同樣的夜晚。她說她想看巴黎浪漫的夜景,沈雲黎就和她在人來人往的橋上視頻。

  她嬌嗔的笑,他現在都記得深刻。

  或者說,她每個樣子他都記得。撒嬌的,胡鬧的,生氣的,乖巧的……明明沒有刻意想,她卻在他的心裡扎了根。

  沈雲黎拿出手機,怔怔地望著手機屏幕上那個名字——

  「甜甜,甜甜……」

  那麼柔軟,那麼軟。

  明明知道她的手機在家裡放著,在她書桌第一排抽屜的那個格子裡,但沈雲黎還是撥了視頻電話。

  一個不存在任何希望的奢望,果然就成了灰。漫長的等待音,像是世界都停止運轉,只剩下他在等她。

  最後還是掛斷了,沈雲黎放下手臂,輕輕摸索著屏幕上那兩個字,甜甜,甜甜……

  就這麼走著,沈雲黎忘了時間,等他意識到已經過了很久時,已經凌晨了,夜晚的風很舒適,他竟然不是很想回去。

  無論多麼繁華浪漫的都市,在夜晚都會變得安靜寂寥。很多門店已經關門了,現在還熱鬧的,大多都是酒吧。

  沈雲黎望著霓虹閃爍的燈牌,慢慢走了進去。

  喬眠坐在吧檯前,喝了很多酒,但是還不到醉的地步,這種半醉的朦朧下,想沈雲黎沒那麼難受,因為實在忍不住的時候她可以告訴自己再喝幾杯,醉了就不疼了。

  當年在學校總是吸引男生目光的女孩,現在長大了,從清水芙蓉變成了吸引精魄的妖女,酒吧三分之一的目光都落在了喬眠身上,有人上來搭訕,喬眠都拒絕了。

  但忽然,腰上多了一隻男人的手。

  喬眠眉頭微皺,只不過下一瞬鼻間傳來男人熟悉的味道,她驚喜地回頭,望著他黑亮的雙眸。

  「怎麼回來了?」

  譚時將她從吧檯的椅子上抱下來:「誤了航班。」

  因為穿著高跟鞋不方便,喬眠順著他的力氣下來:「不是凌晨的嗎?」

  將她手裡的酒杯放回吧檯,譚時撫著她的唇:「從家裡出來的時候已經十一點了。」

  話里話外的意思,都是在怪她太磨人。

  「怪我嗎?」喬眠嬌嗔地躲進他懷裡。

  「怪你。」譚時手臂嵌在她腰上,「以後不准穿成這樣出來。」

  喬眠笑了,她輕抬下顎,挑釁的意味很明顯:「你在的一周不穿,你不在的兩個月……你能管得著嗎?」

  順勢抬起她的下巴,譚時輕輕摩挲著:「乖一點。」

  喬眠輕哼一聲。

  此時此刻,酒吧所有男人落在譚時身上的目光,名字都叫嫉妒。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喬眠忽然想起這個問題。

  說來可能不信,兩個人相識一年,就算經常一個月不見,但待在一起的時間加起來也有兩個月了,更何況兩個人還有合作的關係。

  但就是這麼讓人難以置信,他們彼此沒有對方的電話,而且都默契的誰都沒提。

  每次他的出現,都沒有絲毫的預兆,要麼在她睡意朦朧的床邊,要麼是她從外面回來時,發現他坐在沙發上的背影。

  「我都已經在這裡找到你三次了。」譚時笑著說,「下次能不能換個地方。」

  「換個地方你還能找到我嗎?」喬眠抱著他的手臂,她的意識已經恍惚了,有些站不穩。

  「當然能,你在哪裡我都能找到。」譚時將放在她腰上的手往上抬了抬,放到她腋下,讓她完全倚在自己身上。

  譚時:「走吧,回家。」

  喬眠笑著嚶嚀:「我沒有家。」

  譚時微愣:「你喝醉了。」

  她沒再說話,譚時低頭,發現她的目光已經恍惚了,還在低語,然而酒吧太吵他聽不清她在說什麼,只抱著她朝門外走去。

  沈雲黎低著頭緩緩走進酒吧,只是剛進來就被人不小心踢到了,余光中有一抹鮮紅。

  譚時停住腳步,側了側身:「抱歉。」

  沈雲黎微微扭頭,余光中一個男人抱著一個衣著妖冶人事不省的女人,剛剛踢到他的,是女人晃在外面的腳。他們已經走過去了幾步,女人的身體被他擋住,披散的長髮完全遮住了臉。

  沈雲黎淡淡移開視線:「沒事。」

  作者有話要說:推薦朋友的文:《晚晚》by何繾綣

  已經完結了,可以大膽跳啦!

  沈知晝第一次見到晚晚時,她還不叫晚晚。

  小女孩兒穿了只斷了半個底的塑料涼鞋,眨著一雙水靈清澈的眼,看著他一句話也不說,空洞的像是沒有生命。

  那一日,毒梟清剿行動大獲全勝,他的戰利品卻是這個小姑娘。

  「就叫晚晚吧。」

  那之後,別人總問:「晚晚啊,他是誰?」

  晚晚都糯糯地答:「知晝哥哥。」

  就這麼叫了沈知晝十年。

  後來,他捏著小姑娘下巴,「晚晚,該改口了。」

  「不想做哥哥了,只想做一個很愛你很愛你的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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