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與印第安人結盟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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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漢點了點頭,眾人看向利雄鹿。

  「你給他們說一說」

  「這是我們印第安不同族群的地圖,東部的蘇族人,中間的是納瓦霍人,大湖周圍的是休倫人……」

  利雄鹿滔滔不絕地說著,每說出一個族群的名稱,就會大致介紹一下他們的生活習俗。

  引來眾人一陣欽佩。

  印第安人是是對除因紐特人外的所有的美洲原住民的統稱,它並非單指某一個民族或種族。

  不同的印第安人族群又分為若干部落和村莊,這些村莊大的有數千人,小的只有幾十個人。

  在白人來到美洲大陸之後,勢必與印第安人發生接觸。

  最開始,是印第安人幫助白人在北美立足。但是隨著白人力量的強大,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間受到了壓縮,雙方衝突不斷。當然,印第安人也在不斷地學習和發展,也可謀求自己的利益,他們常常會參與到白人的戰爭當中,為謀一方作戰。

  但是印第安人的運氣確實不好,他們每一次選邊站的時候,都占站錯了了隊伍。

  例如英法七年戰爭中,印第安人和法國人組成了聯盟,想要奪回被英國人占領的土地。

  英國為對抗法國,給北美殖民地的人民許下了大量的承諾,激起了他們的鬥志,最終打敗了法國,而印第安人也在戰爭中損失慘重。

  而後,英國又背信棄義,沒有履行對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承諾,這又間接引發了曠日持久的美國獨立戰爭。

  於是,印第安人總會陷入這樣一種惡性循環:白人之間爆發戰爭,印第安人因參戰而流血;白人之間停止戰爭,又會把槍口轉向印第安人。

  總之,受傷的永遠都是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有人,但是陰謀詭計。

  華人缺少人,但是五千年歷史里寫滿了阿諛我詐。

  兩者難道不是最好的結盟對象嗎?

  秦漢補充完印第安人和白人的形式之後,迎著眾人的目光,斬釘截鐵地說道:「我們要和印第安人聯盟,和他們一起對付白人。」

  「可是,他們可不容易信任別人。」余滿江說完之後,眾人把目光轉向了利雄鹿。

  他的話其實已經非常溫和了,此時的印第安人可不是最初那些「熱情好客」的印第安人了。

  他們手裡有槍,有刀;也會襲擊白人的據點,也會把白人的頭皮割下來。

  雖然華人和他們沒有直接的衝突,但是關於他們的可怕傳說卻聽得不少。

  「我可以試試說服我們部落的人。」利雄鹿所在的部落有六百人左右,因為幾個月來和華人打交道比較多,部落里不少年輕人加入到了治安連,所以說服他們的難度並不大。

  一個部落遠遠不夠,但是至少是一個開始。

  「好,那就從你們部落開始,」秦漢說完停頓一下,接著用一種異常堅定的語氣說道:「我和你一起去。」

  「這恐怕不好,您沒有必要以身犯險,我或者利雄鹿去就足夠了。」

  余滿江的話代表了大部分人的意見,在他們眼中,秦統制的安全最為重要。

  如果在平時,秦漢多多少少會尊重他們的意見,但是這一次,他果斷地拒絕了。

  「不,只有我去,才有足夠的說服力,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秦漢突然爆發出來的王霸之氣讓眾人不敢再反對。

  散會以後,秦漢單獨把利雄鹿留了下來。

  利雄鹿的個子並不算特別高,但是經過一段訓練,身體顯得格外挺拔。

  在與印第安人結盟的設想提出來之前。秦漢只是把他當成一個「耗材」,沒有過多地關注。

  但是最近,通過莫傳武對他進行背調,秦漢發現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事情。

  「這一次,你陪我一起走,我想有些事情要提前告訴你。」秦漢說道。

  「是!」

  「如果發生衝突,你選擇我們,還是選擇部落?」秦漢突然直入主題地說。

  「我……」利雄鹿被突然的「詰問弄蒙了,一時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很想果斷地給一個答案,但是他卻又做不出選擇。

  從情感上看,他當然要站在部落的角度考慮問題;但是從理智上看,拿錢辦事,天經地義!

  「你願意為我們,向你的族人開槍嗎?」秦漢繼續咄咄逼人地問道,不給對方留一點退縮的餘地。

  「這……」利雄鹿汗如雨下,他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

  「如果需要,你會割下他們的頭皮嗎?」秦漢繼續向利雄鹿施加著壓力。

  「我不能……」利雄鹿終於支撐不住,給出了自己的答案,整個人仿佛被抽掉了魂魄一般。

  他以為自己會迎來一頓羞辱,但是沒想到,秦漢接下來的這句話讓他愣住了。

  「很好,你的反應讓我滿意。」

  這個十八世紀末的印第安人,又怎麼了可能知道秦漢用的是後世臭名昭著「壓力面試」呢?

  不知道多少年輕人被這種面試折磨得崩潰,就連秦漢在找工作的時候,也因為壓力面試屢戰屢敗。

  「如果你剛才快速地選擇站在我們這邊,那麼你的夥伴明天就會在河邊發現你的屍體。」

  「我們要的是戰士,不是見利忘義的走狗!」

  「我讓莫傳武調查過你的背景,知道你並不像看起來那麼簡單,你有很多想法。」

  秦漢刻意強調了「想法」兩個字,他原本只是想讓莫傳武調查清楚他的來歷,沒想到有意外收穫。

  眼前這個看似敦厚的印第安年輕人可沒有他看起來那麼單純——或者說,他也許單純,但絕不是弱智。

  利雄鹿心中一驚,他確實有一些「無傷大雅的小計劃」,沒想到已經被看穿了。

  頓時,他感到一陣後怕,他知道眼前這個比自己大不了幾歲的年輕人,看似彬彬有禮,實則出手果斷。

  要不然怎麼可能輕而易舉地收拾掉亞伯拉罕呢?更別說,他竟然還能說服老奸巨猾的霍奇森為他賣命。

  「我不要求你現在就百分之百地忠誠,但是我希望你在關鍵時刻能像獵鷹一樣,看得更遠;能像頭狼一樣,鐵血冷酷;能像雄鹿一樣,警覺機敏。」

  兩人的談話就這樣模稜兩可地結束了。利雄鹿就心事重重地走出了會議室。

  他朝著治安連在道森城的臨時駐地走去,打算稍作休息之後,就去查崗。

  然後,當他路過一個僻靜的路口時,他聽到有人叫了他的名字。

  「嘿,夥計,我們很久沒有聊一聊了。」

  利雄鹿停下了腳步,警覺地望向那個偏僻的路口。

  一個白人從陰影中有了出來。

  這個人已經在道森城消失很久了,久到大家都已經忘記有這麼一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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