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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夫自然應了,「這二犬色黃面白,身形矯健,看得出是好犬。然某觀其身形,纖長矯健,應不善斗,不知殿下這評獎標準為何?」

  「你擅辨犬?」夏安然有些意外,灌夫謙虛道:「我有一同鄉喜養犬,某不過聽了幾耳朵。」

  夏安然點點頭,他對灌夫說道:「中山國的犬分了幾大類,各有所長,並不全以抓咬的訓練方法為主,而天字號則是最善尋物,其以嗅覺為長。可以辨識出一個人見過誰,以及走過的道路。」

  「這麼厲害?」陳嬌雖然住在這裡有一段時間了,也經常看到中山國的小吏牽著狗走來走去,但她一直以為這些狗也就是擅長撲咬,所以從來沒有去管,現下便有幾分興致勃勃,「阿兄,這犬什麼都能找?」

  夏安然笑而頷首。

  「那……」陳嬌摸摸下巴,眸中狡黠一閃而過,面上卻一幅嬌蠻任性姿態,「我們不如來試上一試?恰好今日無事,且城中並未封禁。正是好機會。

  不過我們這些人時常往來於街道,幾乎哪哪都走過了便有些不准……哎?灌夫對嗎?你同你的僕役剛到中山國未有多久吧?去的地方應當不多。」

  「阿兄,我們不如就讓這兩條犬找找灌夫曾經去過哪些地方?」

  灌夫聞言大驚,只是還沒等他說什麼,就見夏安然眯眼一笑,「阿嬌,這些稍後再說。如今還在說公事呢。」張湯恰在此時擱筆,他將紙張稍稍吹乾後呈上,這份還帶著墨痕的罪書被竇皖轉呈至小國王手中,夏安然只粗粗一看,頓時就樂了。

  張湯在未來能夠成為漢武帝有史以來「蜜月期」較長的一個臣子,和他的聰慧很有些關係。

  其本人記憶力極佳,熟讀律法的同時還非常會捕字捉句和看領導臉色,所以當時他的政敵評價他是「詐忠」,指的就是此人行事作為的基準其實就是領導的喜好。領導討厭這個人,那便摳著律法把人送進去,領導喜歡這個人,那也能摳著律法把人放出來。

  也就是說,律法在他的手上不是神聖的天平,而是一個工具,是達到他目的的工具,也是他討好領導的工具。

  而現在,作為被討好的人,夏安然看著這份罪書只覺得全身舒坦。

  方才灌夫所說賠償百金,那完全是一副用錢砸的狀態。雖然認罪,但極為高高在上,大有爺能用錢擺平的都不是事的姿態,讓仇富的小國王特別不愉快。而根據張湯所書寫的這份罪書……

  夏安然面色不改,將這份罪書遞到了灌夫面前。灌夫本來並不在意此事,他狀似恭敬,實則覺得這只是走一個過場,準備落印後就掏錢,然而,等他看到上頭的數字後頓時整個人就被震了一下。

  張湯洋洋灑灑列舉了他的罪狀和其仆的罪狀,最後總結出的數字竟然高達四萬貫銅錢。

  其中,最大的罪狀是——其仆對小國王說了一句「乃公」。

  乃公就是一句口頭禪,咳咳,大概意思就和你爺爺我或者老子我沒差別,但是問題是,如果將之口語化,哦喲,對著中山王殿下自稱是其公……你想幹什麼?

  漢朝早期法律寬鬆,但是再寬鬆也不能容忍這個。

  對於一國國王口出惡言,並且話語中涉及當今陛下以及先帝,此之為大不敬罪。

  大不敬罪已經能夠被列為刑法範圍的重要罪名的前幾條了。灌夫看著這上頭的這三個字,膝蓋一軟當場跪下。

  他想要辯解方才僕從並不是對中山王說的,但轉念一想立刻意識到如果他如此辯解,那無疑就是證實了自己方才一直在旁聽。本來他還能說一句無知,但是如果知而不止,那也就意味著他的姿態是縱容。

  縱容仆下侮辱中山王,這罪可就更大了。

  其實,這四萬貫主要還是僕從贖罪的數字,灌夫大可不為其部下贖罪,任由其被罰。但是灌夫一咬牙,「殿下,我現下沒有那麼多錢,請殿下允許我派人回鄉拿錢。」

  這便是要認罰了,這一舉動令在場諸人均是側目。

  按照如今的兌換方式,一萬錢約莫等於一金,所以四萬貫差不多等於四千金。當然,考慮到這算法還是若干年前文帝朝的,現在應該沒那麼高,但也低不到哪兒去。

  一個丞相願意為自己的僕從出四千金贖罪,無論到哪兒說都足以讓部下感動得涕淚橫流了,也足以讓旁人覺得他非常有擔當。

  但夏安然卻是微微一笑,「既如此,便唯有先委屈一下郎君了。」說罷,他揮揮手示意小吏將人請走先困在牢房內。

  等人全數離開,夏安然看了眼張湯所書寫的罪書,一字一句細細品讀片刻,遺憾地嘆了一口氣。

  「阿兄,怎麼了?」陳嬌敏銳地發現兄長似乎對於能夠狠狠宰人一刀不甚歡喜,便有些疑惑,「你看著並不高興?中山國可以收下四千金哎。」

  「不高興,而且我們也收不了。」夏安然將罪書放在桌案上,眸光一轉便看向了站立在一旁的張湯,他微微迷了眼,有些不確定這人是故意的還是無意。

  他觀察了半響後發現這位心理素質實在過硬,始終面不改色。這時,見陳嬌仍連連追問,他才嘆了口氣說,「如果這次判他大不敬了,那麼日後中山國敢於開口之人會少了一半以上,而敢於對你我同等年歲之人開口的,會一個都沒有。」

  「而等到消息傳開,那麼舉國敢於開口的人,又要少上許多。所以,這個先例不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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