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小丫頭白富美
喪坤和鍋蓋頭幾人被後來的人毒打了一頓,吳茵和石莉莉也沒能倖免。.\nCOM
晚上,躺在喪坤的出租屋裡,石莉莉用腳踢了一下一直出神的吳茵。
「你今天到底怎麼了,見鬼了?」
石莉莉的語氣之中透著些許的不滿:「當時面對那幾個賤人的時候,你倒是幫我說話啊,怎麼一直都是這副鬼樣子?」
吳茵好像剛剛回過神來一樣,她怔怔的看了一眼石莉莉。
「她要打我們,就讓她打吧……」
石莉莉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是自己閨蜜能說出來的話?
「吳茵,你到底是怎麼回事?」
她已經有些不耐煩了,說話的時候帶著深深的慍怒。
「你平時不是這樣的,怎麼這次就慫了?」
吳茵深深吸了一口氣,這才緩緩開口道:
「因為那個女生,我們惹不起……」
聽了這話,石莉莉不屑一顧的笑了笑。
「那個程明嫣,程家的大小姐?還有那個姓方的,我要是看不慣她們,照樣找人收拾這些賤人!有什麼好怕的?」
「是那個小丫頭!」
吳茵的臉色又一次變得慘白,「如果她想,她隨時可以讓我們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她就是……燕京千家的三小姐!」
……
另一邊,段紫玉在和千玥親切的攀談著。
「妹妹,我看你怎麼有點眼熟,是不是在哪裡見過你?」
千玥耳頓時側過頭去:「沒有,我和紫玉姐姐從來都沒有見過啊。」
紫玉不再多說,而是一句帶過,然後說些別的話題。
她可以確定她一定是見過這個千玥的,就是怎麼都想不起來是在哪裡見到的。
段紫玉同樣不知道,今天有很多人和她有一樣的感受。
吳茵有些無力的半躺在沙發上,開始回憶。
「前年我攢了好久的錢,終於可以去燕京看我偶像的演唱會,這件事你知道吧?」
石莉莉回憶了一下:「我知道,當時我還勸過你,為了小鮮肉不要太瘋狂呢。」
「那時候我在燕京聽說了有一個白富美不僅用很多錢來追星,而且她還利用自己家裡的權勢,讓那個明星直接在他們家的公司簽約。明星的演唱會,她也是每場必到。」
吳茵陷入了當時去看演唱會的美好回憶,自顧自的說著。
「我那時候為了多看一眼自己的偶像,就跟著幾個人溜到了後台的邊緣。雖然進不到裡面,但也是可以看到一些裡面的情況的。」
「那個小姑娘就在裡面,跟我的偶像在一起。更誇張的是,他剛剛上完台,居然還要給那個小姑娘捏肩膀,我們當時都震驚了。」
吳茵想到這一點,臉色也變得非常難看。
「後來有人想拍照,但是被安保人員和經紀人趕走了。我也只是看了她一眼,但是今天又一次見到……絕對沒錯,就是她!」
石莉莉用冰塊放在自己紅腫的臉上,「萬一是你記錯了呢,她可能也只是個普通粉絲,只是去到後台找那個人了呢?」
吳茵輕輕搖了搖頭:「絕對不是,那個偶像對待她那種親密的態度,甚至可以說是恭恭敬敬的。很明顯,她家就是那個背後的金主……」
這件事在網上其實很多人都知道,有一個白富美為了追星,讓偶像成了自己家旗下娛樂公司的藝人。不過這位白富美非常的低調,所以幾乎沒有人知道她是誰。
而她的真正身份,就是現在在劉小葉身邊的「小丫頭」:千玥!
「既然你們能自己回去,那我就不送你們了。」
段紫玉本來說是要送劉小葉他們回去,但是程明嫣說王楠在附近等著他們,所以段紫玉就讓他們自己回去。
臨走的時候,段紫玉搖了搖自己的手機給劉小葉看,意思是保持聯繫。
劉小葉笑著跟她告別,然後看著段紫玉的車子一溜煙的消失在了街口,他這才跟著程明嫣他們一起往車子的方向走去。
剛走出兩步,程明嫣就「哎喲」一聲,摔倒在地。
「怎麼了,是不是受傷了?」
劉小葉趕緊跑過去查看,原來是程明嫣發現自己被吳茵他們跟蹤,為了擺脫他們就越走越快,結果腳踝扭了一下。
後面由於擔心和害怕,她居然把這件事忘了。現在精神一下子放鬆下來,腳踝也變得疼痛不止。
「已經有些腫了……」
劉小葉皺著眉頭,「菁菁,你帶著千玥,在這附近找一家中藥鋪,去買一些草藥,我會把藥名發到你的手機里。買完之後讓商家用蜂蜜調和一下,接著帶回來。」
方菁菁帶著千玥迅速的離開了,劉小葉扶著程明嫣坐到一處陰涼一些的地方,看著她白皙的腳踝現在變得紅腫。
「還疼嗎?」
劉小葉一眨不眨的盯著程明嫣的腳踝,眼神里滿滿都是心疼。
程明嫣撇了撇嘴,「疼不疼也不要你管,你現在成了大忙人,還認識了這樣的大姐頭,現在哪裡還有時間保護我?」
劉小葉被程明嫣說的臉上有些發燒,他最近陪著程明嫣的時間確實有些少。
是不是這就說明,他們之間已經適應了擁有彼此,每天長期陪伴的日子了呢?
「你忍著點,會有些痛,但是很快就會好的。」
劉小葉幾乎是將程明嫣抱在懷裡,他輕輕抬起她的小腳,拿出銀針刺了進去。
程明嫣感覺腳踝又脹又痛,她趕緊把頭埋進劉小葉的懷裡,不敢再去看他施針的地方。
幾針下去,全部都在穴位處停留了大約五分鐘的時間,程明嫣感覺先熱後冷,銀針拔掉的時候好像有一股風吹過,接著真的不怎麼痛了。
方菁菁和千玥這時候也帶著藥膏回來了,劉小葉接過調和好的藥膏,將它均勻的塗在紗布上,然後纏在程明嫣的腳踝上。
「現在你應該不那麼疼了,這個藥膏塗上一個小時,就可以消腫。」
劉小葉抱著程明嫣,始終都沒有鬆手。
「最晚到明天早上,你的腳就沒事了。不過要記住一點,能不走路千萬別走路,今天這個街你是肯定逛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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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躺在喪坤的出租屋裡,石莉莉用腳踢了一下一直出神的吳茵。
「你今天到底怎麼了,見鬼了?」
石莉莉的語氣之中透著些許的不滿:「當時面對那幾個賤人的時候,你倒是幫我說話啊,怎麼一直都是這副鬼樣子?」
吳茵好像剛剛回過神來一樣,她怔怔的看了一眼石莉莉。
「她要打我們,就讓她打吧……」
石莉莉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是自己閨蜜能說出來的話?
「吳茵,你到底是怎麼回事?」
她已經有些不耐煩了,說話的時候帶著深深的慍怒。
「你平時不是這樣的,怎麼這次就慫了?」
吳茵深深吸了一口氣,這才緩緩開口道:
「因為那個女生,我們惹不起……」
聽了這話,石莉莉不屑一顧的笑了笑。
「那個程明嫣,程家的大小姐?還有那個姓方的,我要是看不慣她們,照樣找人收拾這些賤人!有什麼好怕的?」
「是那個小丫頭!」
吳茵的臉色又一次變得慘白,「如果她想,她隨時可以讓我們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她就是……燕京千家的三小姐!」
……
另一邊,段紫玉在和千玥親切的攀談著。
「妹妹,我看你怎麼有點眼熟,是不是在哪裡見過你?」
千玥耳頓時側過頭去:「沒有,我和紫玉姐姐從來都沒有見過啊。」
紫玉不再多說,而是一句帶過,然後說些別的話題。
她可以確定她一定是見過這個千玥的,就是怎麼都想不起來是在哪裡見到的。
段紫玉同樣不知道,今天有很多人和她有一樣的感受。
吳茵有些無力的半躺在沙發上,開始回憶。
「前年我攢了好久的錢,終於可以去燕京看我偶像的演唱會,這件事你知道吧?」
石莉莉回憶了一下:「我知道,當時我還勸過你,為了小鮮肉不要太瘋狂呢。」
「那時候我在燕京聽說了有一個白富美不僅用很多錢來追星,而且她還利用自己家裡的權勢,讓那個明星直接在他們家的公司簽約。明星的演唱會,她也是每場必到。」
吳茵陷入了當時去看演唱會的美好回憶,自顧自的說著。
「我那時候為了多看一眼自己的偶像,就跟著幾個人溜到了後台的邊緣。雖然進不到裡面,但也是可以看到一些裡面的情況的。」
「那個小姑娘就在裡面,跟我的偶像在一起。更誇張的是,他剛剛上完台,居然還要給那個小姑娘捏肩膀,我們當時都震驚了。」
吳茵想到這一點,臉色也變得非常難看。
「後來有人想拍照,但是被安保人員和經紀人趕走了。我也只是看了她一眼,但是今天又一次見到……絕對沒錯,就是她!」
石莉莉用冰塊放在自己紅腫的臉上,「萬一是你記錯了呢,她可能也只是個普通粉絲,只是去到後台找那個人了呢?」
吳茵輕輕搖了搖頭:「絕對不是,那個偶像對待她那種親密的態度,甚至可以說是恭恭敬敬的。很明顯,她家就是那個背後的金主……」
這件事在網上其實很多人都知道,有一個白富美為了追星,讓偶像成了自己家旗下娛樂公司的藝人。不過這位白富美非常的低調,所以幾乎沒有人知道她是誰。
而她的真正身份,就是現在在劉小葉身邊的「小丫頭」:千玥!
「既然你們能自己回去,那我就不送你們了。」
段紫玉本來說是要送劉小葉他們回去,但是程明嫣說王楠在附近等著他們,所以段紫玉就讓他們自己回去。
臨走的時候,段紫玉搖了搖自己的手機給劉小葉看,意思是保持聯繫。
劉小葉笑著跟她告別,然後看著段紫玉的車子一溜煙的消失在了街口,他這才跟著程明嫣他們一起往車子的方向走去。
剛走出兩步,程明嫣就「哎喲」一聲,摔倒在地。
「怎麼了,是不是受傷了?」
劉小葉趕緊跑過去查看,原來是程明嫣發現自己被吳茵他們跟蹤,為了擺脫他們就越走越快,結果腳踝扭了一下。
後面由於擔心和害怕,她居然把這件事忘了。現在精神一下子放鬆下來,腳踝也變得疼痛不止。
「已經有些腫了……」
劉小葉皺著眉頭,「菁菁,你帶著千玥,在這附近找一家中藥鋪,去買一些草藥,我會把藥名發到你的手機里。買完之後讓商家用蜂蜜調和一下,接著帶回來。」
方菁菁帶著千玥迅速的離開了,劉小葉扶著程明嫣坐到一處陰涼一些的地方,看著她白皙的腳踝現在變得紅腫。
「還疼嗎?」
劉小葉一眨不眨的盯著程明嫣的腳踝,眼神里滿滿都是心疼。
程明嫣撇了撇嘴,「疼不疼也不要你管,你現在成了大忙人,還認識了這樣的大姐頭,現在哪裡還有時間保護我?」
劉小葉被程明嫣說的臉上有些發燒,他最近陪著程明嫣的時間確實有些少。
是不是這就說明,他們之間已經適應了擁有彼此,每天長期陪伴的日子了呢?
「你忍著點,會有些痛,但是很快就會好的。」
劉小葉幾乎是將程明嫣抱在懷裡,他輕輕抬起她的小腳,拿出銀針刺了進去。
程明嫣感覺腳踝又脹又痛,她趕緊把頭埋進劉小葉的懷裡,不敢再去看他施針的地方。
幾針下去,全部都在穴位處停留了大約五分鐘的時間,程明嫣感覺先熱後冷,銀針拔掉的時候好像有一股風吹過,接著真的不怎麼痛了。
方菁菁和千玥這時候也帶著藥膏回來了,劉小葉接過調和好的藥膏,將它均勻的塗在紗布上,然後纏在程明嫣的腳踝上。
「現在你應該不那麼疼了,這個藥膏塗上一個小時,就可以消腫。」
劉小葉抱著程明嫣,始終都沒有鬆手。
「最晚到明天早上,你的腳就沒事了。不過要記住一點,能不走路千萬別走路,今天這個街你是肯定逛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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