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膀右臂
精彩!
簡直就是精彩至極!
沈惜都忍不住想要鼓掌了,這麼損的事除了蕭徹她實在不作第二人想。
王老賴得意的將繡著並蒂雙蓮的肚兜抖開在眾人面前:「這沈蘭怎麼說也是在相府長大的,肚兜上繡的花紋可不是一般老百姓能用的。」
趙氏臉色變了又變,很快又平靜了下來:「我相府家教甚嚴,怎會做出這般私相授受之事?」
「夫人的意思……就是我偷偷派人繡了大家閨秀才會穿的肚兜?」王老賴嘴角上揚:「且不說有沒有人敢繡這上面的東西,就光瞧瞧這布料,就知道不是一般百姓能用的。」
確實,王老賴說的沒錯,京城是一個等級森嚴的地方,不,應該說是整個風元王朝都是這般,名門貴族穿的衣服從內而外和百姓都是不一樣的,兩者之間有著不可跨越的鴻溝,貴族用的東西和百姓是不一樣的,以此來彰顯自己高貴的身份。
所以這話不管怎麼答都是一個坑。
若是不承認,那王老賴手中的肚兜從何而來?這京城上下的貴女,有幾個是能丟的起這種人,敗的了這種名聲的?就算他們不扯到別人頭上,到時候無論禍引何處,樹下敵人的還是他們相府。
若是承認,也就是將沈蘭推到了火坑了,到底是自己看著長大的姑娘,趙氏還是不願意她受這種苦。
只是為了一個沈蘭牽連整個相府,這筆買賣並不划算。
周圍圍觀的百姓不由得開始指指點點,更有好事者已經編纂出了幾個版本。
要麼就是沈長秋人面獸心偷了女兒的肚兜被別人,要麼就是這個沈蘭和王老賴真的有苟且之事。
要知道,相府那種地方怎麼可能是王老賴那種人能進去的。
沈惜心裡不由佩服蕭徹,這手段……嘖嘖嘖,果然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到時候就算沈蘭不嫁給王老賴,她的名聲也已經毀了,再想要嫁給好一些男子,基本就是不可能的事了。
除非是嫁過去做侍妾。
「那你如何能證明這肚兜是蘭妹妹的?」沈惜看似是在為沈蘭說話,實則是在步步套話。
王老賴嘿嘿一笑:「您覺得我還能拿到誰的肚兜呢?」
沈惜故意作出被懟的啞口無言的樣子,這樣子更是坐實了這肚兜的主人到底是誰。
「做事總要講究個證據,我相信蘭妹妹不是這種人,娘親,回去之後我定會徹查相府上下,看看是不是有什麼手腳不乾淨的人從中作梗。」沈惜看向趙氏,一臉的堅定。
畢竟做樣子還是要做的,到底她在外人面前是個慈愛的「姐姐」。
但是沈惜心裡清楚,到時候不管相府拿出什麼證據來證明沈蘭的清白,百姓也只會覺得這是屈打成招,因為自從有這肚兜的出場,就已經註定了沈蘭只能走這一步。
和王老賴又是一番你來我往,沈惜強行用權勢壓下了他的呼聲,將一個護短姐姐的樣子演繹的淋漓盡致,這也符合她一貫以來的形象。
而這會兒,她做的越過分,百姓對沈惜的厭惡就越深。
沈蘭知道這件事之後臉色白了又白,連忙翻了自己的柜子,發現裡面確實少了一件肚兜。
她狠狠的撇向了身邊伺候的婢女:「是不是你做的?」
那婢女也是冤枉,同時又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腿一軟就跪了下來,慌慌張張的說道:「我真的不知道,小姐,不是我做的,我怎麼可能會聯合外人害你呢?」
沈蘭冷冷一笑:「你為什麼不可能聯合外人害我?我早就知道你嫉妒我了。」
「會不會……會不會是王妃娘娘?」她像是抓住了最後一根浮木一般:「她記恨小姐想要嫁入王府才會出此下作的計謀,讓人偷拿了小姐的肚兜敗壞小姐的名聲……」
只是話還未說完,就已經被人喝住了。
「好大的膽子,敢在背後說主人的壞話!」趙氏原本想著出了這麼大的事,沈蘭定是羞憤欲死,這才匆匆忙忙趕著去看看沈蘭,然後說些安慰的話,沒想到這腳才剛踏進門,就聽到了沈蘭的婢女在說沈惜的壞話。
沈惜的護短主要是遺傳的趙氏,趙氏聞言頓時火冒三丈:「妄議王妃之名,憑空捏造污衊王妃,竊主子貼身之物出販,死罪。」
實在沒有想到剛進來就能看到這麼精彩的一幕,自己當初在皇宮裡受辱的時候這個婢女可沒少對她下手。
沈惜不由得暗爽。
當時她是沈蘭的左膀右臂,可以說是沈蘭最信任的奴婢了,如今看來兩人之間的關係也不過爾爾。
但是能這麼快就除掉一個敵人,倒也是不錯的事。
沈惜不著痕跡的撇了那婢女一眼,隨後又拉住了趙氏的手:「娘親,如今祖母身子不適,不宜見血,依本宮看,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不如送去攝政王府交由管家處置如何。」
那婢女心如死灰,攝政王的管家手段狠戾,還不如直接死了算了。
她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淚:「娘娘,奴婢知錯了,奴婢不該一時鬼迷心竅說出這種大逆不道的話來,還望娘娘饒奴婢一命。」
趙氏聽的聒噪,冷冷的吩咐道:「也好,把她的嘴給我堵上送過去。」
下面的人不知從何處尋來了巾帕,將人五花大綁送去了攝政王府。
管家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後心裡瞭然,便著人關進了王府的地下室。
趙氏原本還有些擔憂沈蘭,但聽到這樣的話心裡如何不氣?
自己的女兒,自己還捨不得說幾句重話,她倒是好大的膽子敢憑空污衊。
於是連帶著對沈蘭也沒了幾分好臉色。
試問能縱容手下的婢女說出這種話的主子,心有幾個能是好的?
趙氏雖然被護的很好,但她不是傻子。
從那憑空冒出的肚兜,到跪地求饒的婢女,她已經完全可以確定那肚兜就是沈蘭的了。
所以她才順水推舟把人綁了送去攝政王府,再蠢的人知道這事也能明白其中的奧秘。
簡直就是精彩至極!
沈惜都忍不住想要鼓掌了,這麼損的事除了蕭徹她實在不作第二人想。
王老賴得意的將繡著並蒂雙蓮的肚兜抖開在眾人面前:「這沈蘭怎麼說也是在相府長大的,肚兜上繡的花紋可不是一般老百姓能用的。」
趙氏臉色變了又變,很快又平靜了下來:「我相府家教甚嚴,怎會做出這般私相授受之事?」
「夫人的意思……就是我偷偷派人繡了大家閨秀才會穿的肚兜?」王老賴嘴角上揚:「且不說有沒有人敢繡這上面的東西,就光瞧瞧這布料,就知道不是一般百姓能用的。」
確實,王老賴說的沒錯,京城是一個等級森嚴的地方,不,應該說是整個風元王朝都是這般,名門貴族穿的衣服從內而外和百姓都是不一樣的,兩者之間有著不可跨越的鴻溝,貴族用的東西和百姓是不一樣的,以此來彰顯自己高貴的身份。
所以這話不管怎麼答都是一個坑。
若是不承認,那王老賴手中的肚兜從何而來?這京城上下的貴女,有幾個是能丟的起這種人,敗的了這種名聲的?就算他們不扯到別人頭上,到時候無論禍引何處,樹下敵人的還是他們相府。
若是承認,也就是將沈蘭推到了火坑了,到底是自己看著長大的姑娘,趙氏還是不願意她受這種苦。
只是為了一個沈蘭牽連整個相府,這筆買賣並不划算。
周圍圍觀的百姓不由得開始指指點點,更有好事者已經編纂出了幾個版本。
要麼就是沈長秋人面獸心偷了女兒的肚兜被別人,要麼就是這個沈蘭和王老賴真的有苟且之事。
要知道,相府那種地方怎麼可能是王老賴那種人能進去的。
沈惜心裡不由佩服蕭徹,這手段……嘖嘖嘖,果然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到時候就算沈蘭不嫁給王老賴,她的名聲也已經毀了,再想要嫁給好一些男子,基本就是不可能的事了。
除非是嫁過去做侍妾。
「那你如何能證明這肚兜是蘭妹妹的?」沈惜看似是在為沈蘭說話,實則是在步步套話。
王老賴嘿嘿一笑:「您覺得我還能拿到誰的肚兜呢?」
沈惜故意作出被懟的啞口無言的樣子,這樣子更是坐實了這肚兜的主人到底是誰。
「做事總要講究個證據,我相信蘭妹妹不是這種人,娘親,回去之後我定會徹查相府上下,看看是不是有什麼手腳不乾淨的人從中作梗。」沈惜看向趙氏,一臉的堅定。
畢竟做樣子還是要做的,到底她在外人面前是個慈愛的「姐姐」。
但是沈惜心裡清楚,到時候不管相府拿出什麼證據來證明沈蘭的清白,百姓也只會覺得這是屈打成招,因為自從有這肚兜的出場,就已經註定了沈蘭只能走這一步。
和王老賴又是一番你來我往,沈惜強行用權勢壓下了他的呼聲,將一個護短姐姐的樣子演繹的淋漓盡致,這也符合她一貫以來的形象。
而這會兒,她做的越過分,百姓對沈惜的厭惡就越深。
沈蘭知道這件事之後臉色白了又白,連忙翻了自己的柜子,發現裡面確實少了一件肚兜。
她狠狠的撇向了身邊伺候的婢女:「是不是你做的?」
那婢女也是冤枉,同時又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腿一軟就跪了下來,慌慌張張的說道:「我真的不知道,小姐,不是我做的,我怎麼可能會聯合外人害你呢?」
沈蘭冷冷一笑:「你為什麼不可能聯合外人害我?我早就知道你嫉妒我了。」
「會不會……會不會是王妃娘娘?」她像是抓住了最後一根浮木一般:「她記恨小姐想要嫁入王府才會出此下作的計謀,讓人偷拿了小姐的肚兜敗壞小姐的名聲……」
只是話還未說完,就已經被人喝住了。
「好大的膽子,敢在背後說主人的壞話!」趙氏原本想著出了這麼大的事,沈蘭定是羞憤欲死,這才匆匆忙忙趕著去看看沈蘭,然後說些安慰的話,沒想到這腳才剛踏進門,就聽到了沈蘭的婢女在說沈惜的壞話。
沈惜的護短主要是遺傳的趙氏,趙氏聞言頓時火冒三丈:「妄議王妃之名,憑空捏造污衊王妃,竊主子貼身之物出販,死罪。」
實在沒有想到剛進來就能看到這麼精彩的一幕,自己當初在皇宮裡受辱的時候這個婢女可沒少對她下手。
沈惜不由得暗爽。
當時她是沈蘭的左膀右臂,可以說是沈蘭最信任的奴婢了,如今看來兩人之間的關係也不過爾爾。
但是能這麼快就除掉一個敵人,倒也是不錯的事。
沈惜不著痕跡的撇了那婢女一眼,隨後又拉住了趙氏的手:「娘親,如今祖母身子不適,不宜見血,依本宮看,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不如送去攝政王府交由管家處置如何。」
那婢女心如死灰,攝政王的管家手段狠戾,還不如直接死了算了。
她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淚:「娘娘,奴婢知錯了,奴婢不該一時鬼迷心竅說出這種大逆不道的話來,還望娘娘饒奴婢一命。」
趙氏聽的聒噪,冷冷的吩咐道:「也好,把她的嘴給我堵上送過去。」
下面的人不知從何處尋來了巾帕,將人五花大綁送去了攝政王府。
管家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後心裡瞭然,便著人關進了王府的地下室。
趙氏原本還有些擔憂沈蘭,但聽到這樣的話心裡如何不氣?
自己的女兒,自己還捨不得說幾句重話,她倒是好大的膽子敢憑空污衊。
於是連帶著對沈蘭也沒了幾分好臉色。
試問能縱容手下的婢女說出這種話的主子,心有幾個能是好的?
趙氏雖然被護的很好,但她不是傻子。
從那憑空冒出的肚兜,到跪地求饒的婢女,她已經完全可以確定那肚兜就是沈蘭的了。
所以她才順水推舟把人綁了送去攝政王府,再蠢的人知道這事也能明白其中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