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民國落魄千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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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歲歲深吸一口氣,將原主殘存的意識都壓了一下。

  憋屈?

  覺得親媽可憐?

  對不起,那是你!

  龍歲歲作為一個外來者,還是一頭龍龍,才不會有「良心」這種玩意兒。

  「媽,我正是看在您是我親媽的份兒上,我才沒有直接找律師!」

  龍歲歲淡淡的看著哭得悽慘的韓氏。

  律師兩字,還是頗有殺傷力的。

  韓氏的哭聲就是一頓,接著,她就抬起了頭,頂著滿臉的淚水,呆呆的問了句:「律師?」

  「對啊!媽,你應該沒有忘了吧。當年我爸走的時候,可是將雪廬的事兒,全權委託給了律師!」

  龍歲歲語氣平淡,表情也是無比的淡然。

  仿佛坐在她面前百般哭訴的女人,與她沒有半點血緣關係一般。

  韓氏都愣住了。

  起初,她以為,「律師」兩字是她聽錯了。

  不可能!

  不可能的!

  雪凝是她的女兒,自己作為母親,背著女兒抵押了女兒的財產,說破大天去,那都是家事兒。

  怎麼就要找律師?

  找律師代表的意義,就太明白了,這是要跟自己的親媽「對簿公堂」啊。

  這,這是要母女反目的節奏嗎?

  然而,當韓氏抬起眼,看到的就是一臉冷漠的女兒。

  沒有了往日的乖巧,也沒有了對長輩的恭敬……整個人,陌生的仿佛換了個人。

  「對啊!雪廬的事兒,一直都是由律師來負責!」

  「母親,您不經我的同意,就將雪廬抵押出去,這件事,其實也該告知我的律師!」

  而律師可不是韓氏的血親,更是個講法律的人,他來處理這件事,就是一板一眼的遵從法律了。

  比如,韓氏抵押房產的事兒,是否合法?

  再比如,這租金的使用,是否用於「盧雪凝」本人?

  再再比如……

  只要律師插手了,雪廬抵押的整件事,就會被翻個底兒朝天。

  韓氏也就罷了,她終究是個怯懦、無知的內宅婦人。

  而攛掇韓氏的傅興邦,可就要落個欺騙妻子、貪墨繼女財產的罵名嘍。

  「不行!不能找律師!」

  韓氏雖然軟弱,雖然溫馴,雖然習慣了以夫為天,對外面的事情不太懂。

  但,當年盧父找律師的事兒,以及這些年律師幫忙打理雪廬的事兒,給韓氏留下了太過深刻的印象。

  韓氏對於律師的難纏還是比較了解的。

  一旦任由律師插手,將傅興邦的事情翻出來……傅興邦的名聲將會跌入谷底。

  在這個年代,新舊交替,似乎變得「禮崩樂壞」、「人心不古」,但事實上,人們對於禮法、對於名聲,還是有著本能的維護。

  尤其是似傅興邦這樣的「文人」,可以「追求真愛」(也就是拋棄糟糠妻),但決不能背信棄義。

  前者還能用破除封建糟粕來當遮羞布,而後者是根本無法洗白的。

  名聲壞了,讓人認定人品卑劣,那是相當嚴重的。

  傅興邦的肉身已經死亡,唯一殘存的就是好的名聲。

  可若是連名聲也毀了,那就是徹徹底底的消亡。

  至少對於韓氏來說,傅興邦的名聲很重要。

  否則,她也不會把傅興邦的自殺說成了意外。

  「雪凝,你、你怎麼能找律師?」

  「雪廬的事兒,是我做的!」

  韓氏急切的幫傅興邦解釋。

  龍歲歲點頭,「我知道!不只是雪廬,估計還有其他的欠款,也都是你出面簽的字。」

  「傅叔叔真是個崇尚『男女平等』、懂得『尊重女性』的新時代先鋒啊,自己的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卻讓天天待在家裡的妻子來簽字!」

  龍歲歲真的忍不住想要陰陽怪氣。

  傅興邦的這種行為,跟後世推妻子做法人有什麼區別?

  這哪裡是什麼妻子,分明就是出了事被甩鍋的冤大頭呢。

  或許,傅興邦想要算計的不是韓氏,而是「盧雪凝」。

  沒辦法,她名下的那棟雪廬太惹眼了。

  傅興邦大概是算準了盧雪凝會顧及血緣、親情等,非但不會追究韓氏偷偷抵押雪廬的事兒,還會幫著韓氏補上其他的窟窿!

  但,不管傅興邦算計的是誰,他做所的這件事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只要律師插手,就能將這些都曝光。

  懂的都懂……傅興邦為了錢,連自己的妻子都要算計……這可不是簡單的拋棄糟糠妻,這比拋棄更讓人不齒!

  「哎呀,也不知道,傅叔叔的事跡若是被報紙『披露』出去,會有多少人『稱讚』他!」

  龍歲歲繼續陰陽怪氣。

  韓氏也不是真的蠢。

  有沒有被算計,當事人如何不知道。

  頂多就是因為某些原因,不得不「自欺欺人」罷了。

  可現在,那層用來「粉飾太平」的窗戶紙被龍歲歲戳破了,韓氏也有些氣急敗壞。

  「不!盧雪凝,你不能胡來!你傅叔叔已經走了,你、你就不能讓他走得安心些?」

  「死者為大啊!他都已經不在了,你為什麼還要——」

  說著說著,韓氏又哭了起來。

  龍歲歲卻半點都不「感動」,她涼涼的指出一個事實:「傅叔叔確實走了,可他留下了一堆的爛攤子啊!」

  「不像我爸,我爸是『人死債消』。而傅叔叔呢,卻是『人走了,債給妻兒留了下來』!」

  龍歲歲這話,已經開始有些刻薄了。

  她就差明晃晃的控訴傅興邦是個人渣了。

  自己借錢,讓妻子簽字,失敗了,自己一死了之,卻把所有的問題都留給一屋子的婦孺。

  他是既沒有顧及自己年邁的老母親,也沒有為未成年的兒女考慮啊。

  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坑害妻子了,而是不孝、不慈。

  只要被曝光,嘖嘖,指責、唾罵定會鋪天蓋地,傅興邦的棺材板兒,未必都能抵擋得住!

  砰!

  就在這個時候,門板忽然被人猛烈的踢開。

  一個五六十歲的老太太,氣咻咻的走了進來。

  她頭髮花白,卻規規整整的梳了個圓髻,簪著銀髮簪。

  穿著藏青色的倒大袖旗袍,露出的一節手腕上,還帶著銀鐲子。

  人,有些消瘦,沒有太多的脂肪填充,臉上的顴骨就凸了出來,還有比較深的法令紋,讓她看起來既嚴肅刻板,又有些凌厲刻薄。

  龍歲歲抬眼望過去,根據原主的記憶得知,這位就是傅興邦的母親,韓氏的便宜婆婆郝氏。

  郝氏青年守寡,一個人守著老家的田和房,含辛茹苦的養大兒子,還把他送去國外留學。

  為了兒子,她付出了一輩子了。

  兒子留洋歸來,事業有成,雖然娶了個二嫁的狐媚子,讓她有些失望外,其他的,兒子都是讓郝氏欣慰的。

  就是那個她不喜歡的兒媳婦,也給她生了孫子孫女。

  看在兒媳婦生育有功的份兒上,郝氏對韓氏的討厭減少了些許。

  還有兒媳婦帶來的拖油瓶,也還算乖巧。

  關鍵是,這丫頭自帶「口糧」,並沒有花傅家一分錢。

  而且吧,郝氏這些年吃的燕窩、阿膠,還有生日、年節等重要日子收到的銀簪子、金戒指等禮物,也都是那丫頭孝敬的。

  郝氏當然不是眼皮子淺,輕易就被這點子好處收買了。

  她就是覺得,這丫頭還不錯,懂得「孝敬長輩」的規矩。

  願意守規矩,還懂得本分,郝氏也就能夠容忍拖油瓶留在傅家。

  也只是「容她住下」,想要讓郝氏像對待自己親孫子、親孫女一般,寵溺、疼愛盧雪凝,那就想都不要想了!

  但,即便如此,郝氏也覺得自己已經非常寬容,非常大度了。

  她看待盧雪凝,哦不,是包括韓氏在內的這對母女,一直都是高高在上。

  是俯視。

  也是一種施捨!

  郝氏更是認定自己早已輕鬆拿捏韓氏、盧雪凝母女兩個。

  所以,這次兒子出了事,需要有人處理善後,也是郝氏居高臨下的對韓氏下達指令。

  賣雪廬,找到MISS金等事宜,也都是郝氏一人主導。

  韓氏不過是個傳話筒。

  既然是真正的幕後主使,郝氏並不放心韓氏,所以,韓氏找盧雪凝「攤牌」的時候,郝氏就在門外聽著。

  原本,在郝氏看來,她雖是讓盧雪凝賣掉雪廬幫傅家還債,卻也是情理之中。

  傅家可是養了這對母女十幾年呢。

  還有那個雪廬,若是沒有傅家,估計早就保不住了。

  現在,只不過是讓韓氏母女賣掉她們自己護不住的一套房子來回報傅家,簡直再符合情理不過。

  盧雪凝更是應該立刻答應,並積極配合。

  沒想到啊沒想到,「盧雪凝」居然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

  先是說什麼傅興邦是畏罪自殺。

  她的興邦怎麼就畏罪自殺了?

  他有什麼罪?

  隨後又說什麼偷偷抵押雪廬,怎麼就「偷偷」了?

  興邦和韓氏都是盧雪凝的長輩,長輩為晚輩做主,天經地義!

  還有韓氏幫忙簽字的事兒,郝氏也是知道的。

  在郝氏看來,這就更不是什麼問題了。

  韓氏是興邦的妻子,既然嫁給了他,那韓氏就是完完全全從屬於興邦的。

  慢說只是讓她簽個字了,就是讓韓氏為了興邦去死,也是應該的。

  再說了,若不是盧雪凝這臭丫頭不知道體恤長輩,不懂得主動分擔,興邦也不會繞這麼大一個圈子啊。

  興邦多難啊。

  他可是留過洋的大才子,胸中更有大抱負,卻因為些許銀錢,就無比為難。

  ……都是一家人,怎麼就不知道幫幫忙?

  估計按照郝氏的想法,當初如果盧雪凝能夠痛快的賣掉雪廬,把錢都交給傅興邦,傅興邦也不會欠下別人的錢,繼而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最終——

  「你這死丫頭,都是你,害死了我的興邦!」

  「掃把星啊!你就是個克父的掃把星。剋死了自己的親爹還不算完,又來害我的興邦!」

  「我的兒,你死得好冤啊……」

  踹開房門,郝氏就忍不住了,對著龍歲歲就是一通咒罵。

  龍歲歲挑眉,她就知道,依著韓氏的怯懦、馴化,她絕不會做出逼迫女兒的事兒。

  她的身後,一定有主使。

  這不,幕後BOSS自己跳出來了。

  「老太太,您覺得傅叔叔死的冤?可以啊,咱們報警吧。讓警察和律師來看看,到底冤不冤?」

  對於滿心惡意的老太太,龍歲歲沒有絲毫想要「敬老」的意思。

  在後世,龍歲歲就知道一個道理: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值得尊敬。

  畢竟,是人都會老。

  好人老了之後,那是受人尊敬的老好人。

  而壞人老了,也是人嫌狗憎的老賊!

  在龍歲歲看來,眼前的郝氏,就是個變老的壞人罷了。

  郝氏的咒罵戛然而止。

  她確實不講理,可她的蠻橫,基本上都是對著兒媳婦和兒媳婦帶來的拖油瓶。

  在外人面前,郝氏可是慈愛的、高貴的。

  是人人誇獎的富貴老太太。

  咳咳,人家可是有身份的人。

  她兒子是留洋歸來的精英,她決不能因為自己的惡形惡狀而影響到兒子的聲譽。

  這,就是個標準的欺軟怕硬的窩裡橫。

  「不許報警!更不許找律師!」

  律師!律師!這個死丫頭,怎麼就認準律師了。

  郝氏眼底閃爍著怨毒的光。

  早在韓氏剛嫁入傅家的時候,郝氏就打過雪廬的主意。

  只是,還不等她有所行動,律師就主動找上門,當著傅興邦、郝氏的面兒,將盧父的遺囑念了一遍。

  還表示,雪廬的所有產權證明,都會有律師行保管,一直到盧雪凝十八歲。

  雪廬也已經出租出去,每個月的租金,會有律師行的人員定期給盧雪凝送來。

  那位律師非常的溫和,卻又極其強勢。

  關鍵是,人家夠專業啊。

  背景也強大。

  據說這位律師的老師、父親等,就在朝廷司法部工作。

  人家更是留洋的老前輩。

  跟這位大律師比起來,傅興邦真的不算什麼。

  傅興邦沉默了,郝氏也被震懾住了。

  隨後的日子,這對母子也就沒有再打過雪廬的主意。

  直到去年,盧雪凝年滿十八歲,律師行將雪廬所有的產權證明都交還給了她。

  但,那位大律師還在,他對郝氏母子的震懾依然存在。

  傅興邦不敢直接索要,便來了個迂迴的策略——

  把韓氏推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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