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放火燒皇宮的人 看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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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著眼前這個視燒房子如兒戲的敗家娘們兒,陳初六犯嘀咕了,娶她回去,賺的錢還不夠她玩兒的啊。周王府騎馬都要走一炷香時間,恐怕是誇大了,但總比陳初六家裡,大個十七八倍的。

  趙雅見陳初六愕然,撲哧一笑:「你也真信,我哪裡是玩兒呢,我那一次是意外。」

  「什麼意外?」

  「我小時候想學武功,我爹他偏不讓我練武,還逼我學繡花,瞧見那繡花的錦就煩。剛好旁邊有蠟燭,於是我就點燃燒了。可沒想到……」趙雅調皮的吐了吐舌頭「沒想到就把房子給點了,火太大了,撲都撲不滅,後來還燒到皇宮去了呢!把我爹氣得啊,哈哈哈哈……」

  趙雅說完,還無不驕傲地笑了起來。

  陳初六聽完,卻嚇得冷汗出來了:「淑人,你不會是燒了皇宮,被趕出來的吧?」

  趙雅笑聲戛然而止,愣了愣道:「我記得當時,我爹被皇上下旨罰了,但沒有罰我。我出來的時候,年紀不大,有些事情記不清楚,唉……」

  「這麼說,真有可能是被你爹趕出來了,然後你一直不知道?完了完了,郡主大人,咱們回去吧。」

  「胡說,要真是這樣,我爹後來也不會見我了。別鬧……」

  二人不說話了,但陳初六這時,記憶中卻浮現出來了一件事情。宋真宗時期,的確是有這麼一件事,讓陳初六記住這件事的人,卻是丁謂!

  皇宮被燒毀了,皇上令丁謂修復皇宮。丁謂發現建造皇宮會用到很多土,而取土的地方,離工地很遠,費工費力。於是丁謂下令,將城中街道掘開直接取土,於是,街道就成了一條條的大溝。

  又令人挖開堤壩,把汴水引入這些大溝裡面,讓運河裡的木筏船把其餘所要用到的物資送到皇宮,大大減輕了運輸耗費的時間。事後,皇宮燒毀的那些東西,用來填埋在大溝裡面,大溝填平了,變成了街道。

  這個一舉三得的管理實踐例子,足以成為歷史上的一個典範。就這一件事,足以看出丁謂這個人做事的能力十分強,比那些坐而論道的好好先生,不知道強了千百倍。可惜的是,這個人明明可以靠才華,卻偏偏去偷奸耍滑。若打個不恰當的比方,這個人就是宋朝的和珅!

  因為這件事情,陳初六又想到了這個周王爺。皇宮燒了,怎麼燒的?從周王府燒起來的,叫延燔禁中。可陳初六沒想到,這場大火,竟然是眼前這個趙雅一時生氣造成的。當然了,史書上說的是侍婢失火,可今天在陳初六面前真相大白了。

  這一次火災,成就了丁謂,卻也鞏固了一個人的地位,那便是周王。

  燒皇宮啊,多大的罪名,放在普通人家,那就是滅九族的大罪,連住在同一條街的都跟著倒霉。可周王呢?檢討信……降工資一級……最大的懲罰是「奪武信節」。武信節是什麼,就是可以不經請示判別人死刑,立即執行的那種。這種權力,給別人是一大榮譽,可給王爺,不就是雞肋?

  所以哪裡有什麼處罰,周王燒了皇宮,沒有遭到什麼處罰。而且,宋真宗還特別信任這個弟弟。周王在朝中威望很大,「中書門下平章事」,如同宰相,後又加中書令,實相「平章事」從理論上來說,是他的下級。而歷史上的「八賢王」,最初就是說的這位周王爺,趙元儼!

  就這麼一個主,如今眼看就要成為陳初六的岳父了。驚不驚喜,意不意外?不,陳初六慌得一批。

  皇家的事情,從來不是這麼簡單。按歷史進程來說,真宗的天命就在這一兩年了,真宗死了,這個周王還能不能受到如此恩寵?真宗死後,太子年幼,劉氏太后垂簾聽政,長達十一年之久,而周王也是宗室裡面威望極高的人。

  天無二日啊,此時要是和周王真的勾上了什麼關係,到時候被當做周王黨羽剪除掉了又當如何?

  當然,和周王搭上關係,利益也是不小的。按歷史的發展,劉氏後來還政給了宋仁宗,周王恩寵加倍,權勢十分大。陳初六隻要熬得住,那時便可青雲直上。

  想清楚這個,陳初六心中決定,為長遠計,這個所謂的岳丈,還是好好相處吧。總不能為了當官,把自己心愛的女子給放棄了。咦?心愛?趙雅什麼時候成了心愛的人?我去,我是不是受虐狂?

  趙雅正玩味的看著陳初六,見他臉上紅一陣,青一陣,黑一陣,白一陣,十分有趣。陳初六醒過神來,撓撓頭道:「看什麼看,沒看過官人我這麼帥的時候嗎?」

  「官人,我覺得你比以前英俊多了。」

  「那淑人,今天晚上,我們要不要同修燕好,共渡良緣?」

  兩個人騎著馬,走在路上,完全沒有顧忌路人的感受。在路人的視角,眼前這倆男人,怎麼說起了這種話,真是令人作嘔!倆人終究是察覺到了路人的異樣眼光,馬鞭一響,疾馳而去。

  連趕了十天路,才來到京西北路。此地的風俗、地形地貌,已經與江南大有不同,而這裡的大宋雅音也更為純正。大宋雅音就是大宋普通話啊,也就是後世的河南話。

  一上朝,皇上問:「眾愛卿可好嘞?」

  「可好,皇上可好嘞?」

  「不孬!」

  爭辯不止的時候,一方怒了:「打死你個龜孫!」

  想到這個,陳初六笑了出來,旁邊趙雅問道:「官人,你傻笑什麼?難道是想好了今晚吃什麼了?」

  一聽這個,陳初六的笑臉頓時沒了。陳初六喜歡吃飯,趙雅喜歡吃麵。出現了矛盾,就用比試來解。打架,划拳,跑步,騎馬,射箭,陳初六都比過了,連吃了十天面,但也沒辦法。

  這時,又面臨吃麵還是吃飯的問題了。忽然,計上心來,陳初六問道:「只要不是文的比試就行?」

  「嗯,」

  「那這個,你肯定比不過我。」

  「哼,你都輸了十次。」

  「這次你要是贏了,我就不做男人了。」

  「啊?賭得太大了吧,算了算了,我認輸,我還有用得著你那個呢。」

  「那不行,比,必須得比!你是不是慫了?」

  「比什麼?」

  「咱們比誰撒尿遠,怎樣?」

  「你……登徒子,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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