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要是怕後果,就不當警察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108章 要是怕後果,就不當警察了

  大姐,你這樣描述就有點靈異的味道了。

  於大章現在可以確認,當初辦案的警員肯定是因為她的誇張描述,才決定不將其寫進案宗的。

  案宗里也不允許出現疑似靈異的內容。

  「大姐,節哀順變。」於大章安慰道。

  婦人這一哭就停不住了。

  又勸了一會兒,眼見她止不住情緒,於大章只好告辭。

  「我們就先回去了,如果後續案情有進展,我們會再聯繫你的。」

  再問下去就是往人家傷口上撒鹽了。

  從婦人家出來後,於大章站在路邊想了想,決定去找另一起案子的當事人。

  拿出小本子,他很快找到目標信息。

  這起案子是患者家屬去湊錢,回來發現孩子已經死亡。

  電話接通後,於大章直奔主題:

  「我是宏口分局刑偵隊的,之前孩子死亡的那個案子,想找你了解一下情況。」

  電話那邊是一個男人,聲音聽起來有些粗獷:

  「案子都結了,還了解什麼,再說我又不是松海本地的。」

  這個情況於大章在看案宗的時候就知道了。

  了解情況又不是非得見面。

  「沒關係,電話里說也可以。」

  「沒什麼可說的了,請不要再來打擾我的生活。」

  對面的男人說完後,直接掛斷了電話。

  不太順利啊……於大章發現患者家屬或多或少都有點牴觸情緒。

  這時候馬健也發現了不對勁兒。

  「大章,你這是在查以前的案子?」

  去第一家的時候,他還沒反應過來,只當是於大章在側面了解醫院。

  可剛才那個電話,明顯就是在查案了。

  「是啊。」於大章點點頭:

  「我昨天查了一下有關這家醫院的案宗,多了解幾個類似的案子,看看有沒有關聯點。」

  他很清楚有些事是瞞不住的,像馬健這樣的老刑偵很快就能看出端倪。

  果然,馬健很快就意識到了問題的關鍵。

  「你不會是想調查醫院吧?」

  「談不上調查。」於大章似是而非地回答道:

  「醫院本來就和案件有關,調查過程中難免會牽扯到,這是避免不了的。」

  從對方的表情中,他就能感覺出,馬健肯定不會同意他這麼做。

  現實中醫院也沒少出事,你看哪次出事是刑警主動出擊給偵破的。

  這裡面牽扯的東西太多了,不說別的,單說地方財政。

  一家民營三甲醫院給當地能貢獻出多少財政收入?

  這還只是其中之一,其他方面就不說了。

  總之,除非事情鬧得特別大,不然誰也不會主動去查本地的財神爺。

  「哦,那就好。」馬健鬆了口氣,同時也提醒道:

  「之前咱們支隊有名警員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擅自調查醫院,後來被停職了。」

  「也是這家醫院?」於大章問道。

  「對,去年的事了。」馬健想了想,說道:

  「當初他也是和咱們一樣,去調查一起遺棄案,後來可能發現其他疑點了,就開始針對醫院進行調查。」

  這哥們真敢硬剛啊……於大章不由得心生敬佩。

  同時也不贊成對方的做法。

  還是那句話,沒有直接證據說什麼都白扯,沒人會信你。

  這都什麼年代了,不是你認為有理就行的。

  現在的道理是要靠證據來支撐的。

  「現在他人在哪?」於大章來了興趣,問起了那名停職警員的信息:

  「還在刑警隊嗎?」

  既然是去年的事,那肯定早就處理完了。

  要是有可能,他打算找到那名警員,互相之間交流一下心得,萬一有意外收穫呢。

  「後來調走了。」馬健回答道:

  「我也不知道具體去了哪裡,畢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所以大家私下基本不議論。」

  那就沒辦法了……既然馬健不知道,於大章也不打算找別人打聽了。

  現在自己做的事本來就敏感,去打聽那名警員的下落,很容易讓人猜出自己的意圖。

  同時他也聽出來了。

  馬健是在用實際例子警告他:不要做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事,不然後果你承擔不起!

  心意領了,但於大章認定的事,不會輕易回頭。

  有些事總要有人去做。

  隨後,他又拿出小本子,找到最後那起案子的當事人信息。

  患者家屬報案的就三起。

  這一起案子是孩子母親發現孩子在搶救過程中丟了。

  同時也是最讓於大章覺得奇怪的一起案子。

  電話接通後,他立刻說明情況。

  這次很順利,孩子母親沒什麼牴觸情緒,一聽是警方要再次查這起案子,她立刻表示願意配合。

  這次見面的地方還是在對方家裡。

  兩人進屋後,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給他們拿了拖鞋。

  走進客廳,於大章掃了一眼。

  這家的條件比之前那家可強多了。

  房子面積目測得有七十多平,裝修老了點,但能看出來是經過精心布置的。

  就這個房子,不算裝修也得二百多萬。

  在沙發上坐下後,女人拿了兩瓶飲料放到於大章兩人面前。

  「警官,問吧,其實我一直在等你們來,那家醫院絕對有問題。」

  於大章看著眼前的女人,發現她的眼中帶著濃郁的恨意,似乎是被冤枉的樣子。

  「你就這麼肯定自己沒看錯?」他問道。

  「當然。」女人重重地點了下頭:

  「我當時進去就是為了看孩子的,怎麼可能會看錯。」

  「說是搶救室,在我看來和手術室沒什麼區別,最多也就三十多平的面積,掃一眼就能看個遍。」

  「孩子就不能在……」於大章硬是把後面的話咽了回去。

  孩子除了在床上還能在哪,總不能在房間的角落裡吧。

  醫生護士圍著床,卻把孩子扔牆角了。

  那畫面實在無法想像。

  所以,不用考慮其他地方,只要孩子沒在醫療床上,就可以判定醫院有問題。

  於大章又換了一個問題。

  「你報警後,警方多久才到?」

  女人回憶了一下:

  「應該沒多久,具體時間我沒記,當時太著急了。」

  「你估摸一下。」於大章很平靜,像是在詢問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這種時候不能給對方造成壓力,既要表現出足夠重視,還要讓對方覺得這只是一次普通的聊天。

  要是被誤認為是審訊,那就適得其反了。

  「大概十多分鐘吧。」

  女人說完,還不忘替當時的警員解釋一句:

  「兒科在四樓,上樓也是要花費一些時間的,他們來的已經很快了。」

  十多分鐘時間就將人給弄回來了……於大章和女人想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他在算路程。

  假設孩子當時真被轉移走了,一定是在孩子無意識的情況下。

  醫院人多眼雜,他們不敢直接將孩子抱走或者背走。

  最好的辦法是用轉運床或者輪椅。

  不,輪椅也不行。

  人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在輪椅上是坐不住的,用帶子之類的輔助工具固定,肯定會引起懷疑。

  那就只剩轉運床了。

  從醫院的一樓到四樓,算上在電梯裡的時間,即便一路暢通無阻,這段路程至少也需要十分鐘之久。

  由此可見,哪怕孩子真被轉移了,依然沒有超出醫院的範圍。

  那問題來了。

  就算要對孩子做點什麼,為什麼要先將孩子轉移到醫院的另一個地方?

  這不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麼。

  還是說,有些事情無法在搶救室里完成。

章節目錄